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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理查德·尼克松到白宮上任時,堅信美國精神正被國內激進分子、墮落的嬉皮士、剝削他人的色情產品出版者所侵蝕。他競選活動的一部分就是要將這個國家從它駭人的誘惑物中淨化出來,在校園和城市中重建律令和秩序,為此他倡導了一場「公民反淫穢的十字軍戰爭」。儘管他的出生地就是美國大部分色情電影和露骨色情照的發源地,可尼克松既不欣賞也不理解這些東西的魅力何在,他也從不認同南加州人散漫、閒適、自我放縱的生活作風。

尼克松在崇尚戶外運動的加州成長為一個從事室內工作的人。他是清教徒,出生於洛杉磯城外一個窮困的鄉村,那兒離《憤怒的葡萄》比離好萊塢山更近。他的父親是個冷漠的電車司機,1906年從俄亥俄州一片不毛之地移居到西部,曾經經營過檸檬種植場,但失敗了。他脾氣暴躁,沮喪失意,要求孩子們服從他嚴厲的紀律。尼克松的母親漢娜·米爾豪斯12歲時和她信奉貴格會的父母從印第安納州來到南加州,在惠蒂爾宗教社區中長大。這社區是19世紀末由新英格蘭的貴格會信徒建立的,同一時期,詹姆斯·唐納崇尚性愛自由的奧奈達社區成員搬到了附近的聖安娜。漢娜是個堅毅不屈、信仰堅定的女人,為了給理查德·尼克松患結核病的兄弟付醫藥費,她離家做廚子和清潔工工作三年。

理查德·尼克松畢業後做了很多份工作,幾乎沒有放鬆閒暇的時間,他成長為一個盡職盡責、不苟言笑的年輕人。週末時他在友誼教堂彈鋼琴,在惠蒂爾學院——致力於培養基督教領袖人物的貴格會機構,他名列前茅,辯才尤其凌厲。他獲得了獎學金就讀於杜克大學,從法學院畢業後,他先是在海軍服役,之後於1946年擊敗一名加州民主黨員,成功當選為國會議員。他抨擊這名民主黨員的自由派觀點是親共產主義。儘管這場措辭激烈嚴苛的競選活動,和此後很多類似的競選一起,將尼克松以愛國者和衛道士的形象置於全國萬眾矚目的焦點,他自己卻鮮少感到被選民真正接受和崇敬,甚至在白宮的橢圓形辦公室中他也常常內心不安。

如果尼克松能完全掌控這個國家,他會將惠蒂爾學院的風氣推廣到大街小巷,那裡充滿了秩序和服從,有對勤奮工作、宗教和道德剛正的尊敬。上任總統時,他帶了兩個加州人去華盛頓,他們和他一樣認為這些傳統應該保存下來,這兩人成為他國內事務的首席顧問。他們都從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畢業,是不沾煙酒的基督教科學派[121] 信徒;都是保守的共和黨、愛國者、顧家男人,對喧鬧的反主流文化、廣為擴散的性放縱、影視和出版物愈髮色情化的趨勢大感震驚。其中一個叫H.R.霍爾德曼,高個平頭,是個專斷的前廣告經理,日後成為尼克松的白宮幕僚長。另一個是檢察官約翰·D.埃利希曼,前鷹級童子軍[122] ,授勳的空軍領航員,在德國境內執行過26次轟炸任務,他之後成為總統國內事務助理。在丹尼爾·埃爾斯伯格把五角大樓文件洩露給媒體之後,埃利希曼組織「堵漏人員」進行報復,他們突擊查抄了埃爾斯伯格的精神病醫師的辦公室,還有民主黨國家委員會在水門的總部。

除了霍爾德曼和埃利希曼,尼克松總統在自由派的厄爾·沃倫[123] 退休之後任命沃倫·伯格——一位白髮蒼蒼、儀態莊嚴、衛理公會崇高道德的模範,為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以此來支援他的「反淫穢的十字軍戰爭」。伯格是美國前助理司法部長,由艾森豪威爾任命在上訴法院供職,他支持政府對國內激進分子的竊聽特權,限制媒體自由,厭惡色情產品。

不久,在雨果·布萊克和約翰·哈倫去世,亞伯·方特斯[124] 因公眾對財政問題的質疑被迫離職後,總統又得以在最高法院安插了三名保守派。他們分別是威廉·倫奎斯特——47歲,來自密爾沃基市,是務實堅定的戈德華特共和黨員,他曾在尼克松的司法部工作,贊成死刑判決,反對墮胎;哈里·布萊克門——絕對戒酒主義者,老派刻板的哈佛畢業生,明尼蘇達州人,他和首席法官伯格上的是同一所小學,也加入了聖保羅的同一所教堂,還是伯格婚禮上的伴郎,在任命前的面試中,布萊克門回答尼克松的提問時向他擔保,布萊克門家的三個孩子沒有一個是「嬉皮范兒」;還有劉易斯·F.鮑威爾——一個體面的弗吉尼亞州人,美國律師協會前主席,在最高法院任職後不久就被驚得目瞪口呆,因為有一天他不得不坐在法庭的放映室裡,觀看色情電影《一絲不掛》中金髮裸體的瑞典女演員淫蕩的表演,這是一起淫穢案的證據。

有這些守舊的法官入駐法院,尼克松期望反色情的行動能得到大範圍支持;他同時也期冀從新成立的「淫穢色情總統調查委員會」中獲得幫助,這個由前總統約翰遜於1968年委任的18人小組,旨在研究露骨色情物品對美國社會的影響,並且在必要情形下提議一些矯正方案。聯邦調查局局長約翰·埃德加·胡佛,以及很多國會議員和教會領袖很久之前就堅稱,露骨的性雜誌和電影會慫恿暴力犯罪和強姦,但聯邦政府一直沒有嘗試尋找證據來證實這種論斷,直到該總統調查委員會建立,國會撥款200萬美元支持該委員會進行一項歷時兩年的研究。

委員會中有著名的教育家、科學家、神職人員、律師和商人。其中一位成員在1969年因一項外交任務辭職後,尼克松任命了一位他挑選的人,據他所知是全美反色情最狂熱的人之一。他名叫查爾斯·H.基廷,是個精瘦、金髮、堅定的天主教徒,他身高六英尺四英吋,是辛辛那提市的檢察官,他多年遊說反對性電影和書籍,使得辛辛那提的頭條記者們稱他為「潔淨先生」。

查爾斯·基廷是六個孩子的父親、全美高校游泳前冠軍、「二戰」期間海軍戰鬥機飛行員,以及一家大型金融公司的高級主管,在他的社區頗受人敬畏;50年代,他被城市報刊亭中越來越多的色情雜誌和書籍激怒後,說服了一些熱心市民、商業領袖和虔敬信徒加入他的反淫穢運動,並為他建立的免稅社團「正派文學公民聯盟」[125] 捐款。

該社團的主要目標是向地方政客和執法者施加社區壓力,促使他們關閉辛辛那提有露骨性愛書籍和影片的書店和電影院,還號召人們寫信抗議,甚至抵制性愛雜誌商店店主、電視台或廣播電台贊助方,只要它們容忍以性為導向的欄目,或播放其他可能被認為不適宜道德高尚的家庭閤家觀看的節目。CDL本質上是在復甦老天主教良風團[126] 戰前的策略,良風團曾經嚇壞了好萊塢電影業,直到像霍華德·休斯和奧托·普雷明格這樣的獨立製片人出來勇敢地挑戰它;雖然很多公民自由主義者最開始對基廷的CDL不屑一顧,認為它太過時了,該社團卻在60年代蓬勃發展,成長為在20個州有32個支部的全國性組織,據估計,它大約有35萬活躍成員,他們支持約束性愛及書刊檢查制度。它的榮譽成員包括11位美國參議院議員、4位州長和100多名眾議院議員。很多市政首腦、地方檢察官,以及辛辛那提、聖路易斯、華盛頓和洛杉磯的天主教大主教們都支持它。幾十個大城市的日報,按理本該是反對書刊檢查制度的,卻都支持CDL的「潔淨」計劃,同意約束、壓制或完全禁止X級[127] 涉性電影刊登廣告。這樣做的報紙有《辛辛那提問詢報》(基廷的弟弟是這家報業公司的董事長)、《邁阿密新聞》、《舊金山觀察家報》、《洛杉磯時報》、《底特律新聞》、《新奧爾良時代花絮報》、《芝加哥每日新聞》等。最終,連《紐約時報》也被這種趨勢影響。

CDL自己的雙月刊《全國正派報道》熱情洋溢地詳述每一場全國機敏的警察對「骯髒」書店的突襲查抄,熱切地宣佈法庭對色情產品出版者的定罪判決;它每期也會帶著奉承的口吻刊印一位執法警官的人物小傳和照片,此人定是最近懲罰過「淫穢商人」,大標題讚譽他為「本月執法者」。

《全國正派報道》中擅長揭發醜聞的編輯叫雷蒙德·高爾,是個戴眼鏡、敦實、面色紅潤的50多歲男人,被基廷發現之前默默無聞地在洛杉磯工作,他當過一家牛奶公司的會計,還是一家鏈鋸生產公司的系統分析師。高爾正是基廷希望招募到CDL的那種人:政治保守派,天主教徒,海軍老兵,有七個孩子的顧家男人,為了維持一大家子人的生計奮鬥了幾十年,還要壓制住內心的憤懣——怨恨國家福利欺詐、充滿優越感的校園激進派,還有性墮落者們,後者犯下了所有能想像到的反上帝、反自然的罪孽。

高爾是以一種迂迴曲折的方式引起了基廷的注意。一個週日晚上,高爾走去一家中餐館給家人取餐,路上不由自主地睜大眼睛站在一家新開的性用品商店門前,它就開在高爾家的好萊塢街區。在櫥窗裡他看到很多標題聳人聽聞的平裝書、排列整齊的電動按摩棒和橡膠假陽具、法式螺紋避孕套、一管管的潤滑劑、吊襪帶,還有很多本印有裸體年輕女人全彩照片的雜誌,她們張開雙腿、高展胳膊、半張著嘴巴。儘管不以為然地對自己嘟噥著,高爾仍感覺到一陣強烈的興奮,可憎地覺察到自己不正當的慾望。他馬上轉身走了,對自己竟然在那兒逗留了那麼長時間感到困窘。

當天晚上,妻子和孩子都睡了後,那邪惡商店櫥窗裡的影像仍舊久久停留在高爾的腦海裡。他被這些影像困擾,焦躁不安、心煩意亂;但他同時也感到被聖靈召喚,這是一種久違的感覺,自他在芝加哥老家當祭台助手的時期之後,就再沒有過,他從內心深處體認到一份虔誠的熱忱,希望對抗和戰勝由可鄙的色情產品商所挑起的魔鬼誘惑。那晚他幾乎沒睡,第二天他給好萊塢商會寫了一封憤慨的信,抗議在他家附近開那樣一家店。一周之內他收到一封感謝信,信中承諾會通知警察。幾天之後,他從報紙中讀到那家店已經被當局查抄,關門大吉。

此事令雷蒙德·高爾印象深刻,大受鼓舞,一生中頭一次體驗到自己有力量影響這個鄙俗的世界,他開始一有空就駕車在城裡轉悠,記下其他性用品商店的名字和地址。在洛杉磯的商業中心,靠近市政府的地方,他算了算有六家生意似乎很興旺的店面,於是他寫信給市長,質疑像這樣的店如何能合法地開在市長辦公室和洛杉磯警察局總部周圍。幾天後高爾接到市反墮落小隊一位警官打來的電話,他說:「高爾先生,留意明天的報紙。」第二天,洛杉磯媒體頭版都報道了對這六家店同時進行的突擊查抄,逮捕了一些店員,沒收了七噸淫穢用品。

這之後不久,一個CDL的代表聯繫了雷蒙德·高爾,緊接著,查爾斯·基廷在洛杉磯的一次演說期間,安排了與高爾見面。在外貌和風格方面,這兩人迥然相異。基廷高挑,整潔得無懈可擊,有居高臨下發號施令的威嚴;而高爾資質平平,相貌滄桑,腰身足夠寬,把他緊身西裝的線縫處抻得緊緊的。但他們都對罪惡的性深惡痛絕,在這方面他們有相似的靈魂;更熟識對方之後,基廷覺得高爾又質樸又健談,認為要是他為CDL代言會令人信服。

不久基廷對高爾的直覺要在一次檢驗中體現出來:CDL一個專講性愛話題的常任演說者由於一項更重要的職責,不能到洛杉磯的一家服務俱樂部[128] 演講,高爾被說服去代替他。儘管最初非常緊張,因不得不站在一大群人面前而很難為情,但高爾仍用簡單堅定的語句緩和了氣氛,向聽眾表明,他反對色情作品作者公開褻瀆私密而神聖的愛。他不否認色情產品的誘惑力。他承認事實上他和大部分人一樣難以抵禦它的刺激。但他說它很可能是引人墮落的,它替代了性結合所應像征的誠摯愛意,令人厭惡。如果兜售性產品的人將來仍享有現在這樣的自由,被允許繼續傳播這些下流物品,他們的污染不僅會毒害消費它們的人——他們選擇消費這些產品就難免受害,也會毫無例外地傳播到整個社會,削弱家庭生活的質量,危害國家的倫理道德健康。

高爾的首次演講如此成功,於是基廷力勸他成為CDL的發言人。高爾之後又公開露面了幾十次,不僅在服務俱樂部裡演講,還和CDL的成員一起,在大禮堂的講台上舌戰美國公民自由聯盟[129] 的律師和各種各樣擁護第一修正案的人。1967年雷蒙德·高爾接受基廷的提議,成為CDL洛杉磯支部的負責人,同時也代表CDL出現在加州和全國的學界聽眾面前與廣播——電視脫口秀中。有一次高爾飛回他的故鄉芝加哥,受邀在一場脫口秀中譴責色情產品,和他對峙的嘉賓是一個當地的色情產品商人兼按摩院店主,29歲,名叫哈羅德·魯賓。高爾和魯賓立馬就互相看不順眼。高爾認為這個直言不諱的年輕人是個無所顧忌、缺乏準則的俗物,而魯賓從高爾身上看出自己父親的跡象:那也是個在芝加哥出生、受壓抑的藍領保守派,性比越南戰爭更會讓他不舒服。

1968年雷蒙德·高爾在華盛頓做CDL非官方的遊說者。在那裡,通過《讀者文摘》的德威特·華萊士的幫助,高爾和CDL一位叫詹姆斯·J.克蘭西的律師一起,與幾位國會議員私下會了面,強烈要求引入力度更強的反淫穢法案。他們被允許進入參議院地下的一個小房間,裡面配有一個幻燈機和大屏幕,參與者有南卡羅來納州的斯托姆·瑟蒙德議員、密歇根州的羅伯特·P.格裡芬議員和愛荷華州的傑克·米勒議員,他們向這些議員展示淫穢品的樣本,這類淫穢品能在全國範圍內通過郵政傳播和銷售,大體是因為目前最高法院的標準過於自由寬鬆。

頗巧合的是,高爾和克蘭西在華盛頓的時候,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也正開始組織公開聽證會,提名亞伯·方特斯法官代替即將退休的77歲的厄爾·沃倫成為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很多政客和利益攸關的組織,包括CDL,都反對方特斯上任。1968年初夏和秋天,對方特斯的血淚控訴,包括他從研討會費用中獲利,還有據說他打過電話呵斥一些重要人物,這些人都曾對約翰遜總統的內政外交政策持有異議。由格裡芬議員帶頭的一些共和黨人對約翰遜總統的行為表現憤怒,因為約翰遜總統雖然已經宣佈1968年不會再謀求民主黨提名競選,卻在主政的最後幾個月,試圖提拔他律政界的朋友就任高職,要不然此職位可能會由新總統青睞的人就任,那樣首席大法官就可能會是個共和黨人。

CDL與方特斯的不和,是由於他在最近幾起淫穢案中對色情作品的寬容,包括他投票贊同合法化那本長期被禁的英國小說,講述的是妓女芬妮·希爾的故事(書名叫作《歡場女子回憶錄》),還有在「科林斯出版社訴威斯伯利案」中縱容像《罪惡耳語》這樣的黃色小說。此外,CDL注意到,《罪惡耳語》的出版商曾經是方特斯在華盛頓律所的客戶之一——千真萬確,CDL聲稱從聯邦調查局探員那兒得知,此出版商據說曾吹噓過和方特斯的關係,暗示這會保護他免受聯邦起訴;CDL進一步宣稱,這條聯邦調查局內部消息在參議院的傳播,最終影響了少數黨領袖、伊利諾伊州的埃弗裡特·M.德克森(他最初是支持方特斯晉陞的),使參議院內的勢力天平傾斜到反對亞伯·方特斯的一方。

理查德·尼克松1969年1月宣誓就職總統後,他的司法部長約翰·M.米切爾帶來一項對方特斯不利的新證據——他曾從一名金融家創辦的基金會那裡收受2萬美元費用,該金融家曾經因為銷售未註冊的證券而獲罪。於是亞伯·方特斯被迫從最高法院辭職,尼克松又得以在他的空缺處填補了一名保守派。

方特斯辭職一個月後,CDL又有了高興事,尼克松任命查爾斯·基廷加入淫穢色情總統調查委員會,CDL的報紙表達出了樂觀情緒,認為基廷強有力的個性(儘管他在約翰遜總統成立該委員會一年之後才加入)不久定會激勵其他成員,找到有效的手段讓淫穢產品好看。基廷認為該委員會的大部分成員有很高的道德水準,其中有溫弗雷德·C.林克,一位來自田納西州赫米蒂奇的衛理公會牧師;歐文·萊爾曼,在邁阿密海灘的伊曼紐爾寺中任猶太教祭司;還有莫頓·A.希爾,一位天主教神父,之前曾在曼哈頓帶領糾察隊對抗色情作品出版商,他也是一個叫「媒體道德公司」的監察組織的主席。名單上還有一個來自南方衛理公會大學的教員兼牧師,叫G.威廉·瓊斯;加州州檢察長托馬斯·C.林奇;還有兩名女性,一個是來自南達科他州的英語教師,叫凱思林·斯比茨,另一個是在美國電影協會工作的紐約律師,叫芭芭拉·斯科特——人們期待對於女性身體常常在色情世界中被使用的方式,她們能濃墨重彩地表達出女性的憤慨。

其他委員似乎也呈現出可靠的社會圖景:莫裡斯·A.利普頓,北卡羅來納州大學醫學院精神病學教授;奧托·N.拉森,華盛頓大學社會學教授;愛德華·D.格林伍德,門寧格基金會[130] 兒童精神病學家;約瑟夫·T.克拉伯,哥倫比亞廣播公司的社會學研究者;托馬斯·D.吉爾,康涅狄格州少年法庭首席法官;弗裡曼·劉易斯,紐約華盛頓廣場出版社總裁;愛德華·E.埃爾森,亞特蘭大通訊社總裁;馬文·E.沃爾夫岡,賓夕法尼亞大學社會學教授;弗雷德裡克·H.瓦格曼,密歇根大學圖書館館長;而該委員會的主席是威廉·B.洛克哈特,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院長。

還有其他二十多名職員輔助委員們的工作,其中有些並非是做研究的專家,他們被指派在全國各地旅行,為委員們收集可用於分析評估的信息。成立後的第一年,在基廷加入之前,委員會曾派遣研究小組採訪和分析那些製造露骨色情產品的大商人、色情商店經營者,還有定期購買的消費者。研究者發現,郵政檢查員和執法部門對色情產品最為瞭解,他們不僅認識、洞察到該非法產業的規模和範圍,還判斷黑手黨在生產流通色情產品過程中可能的影響。研究員去中西部和紐約的監獄,訊問強姦犯和其他性罪犯,期望瞭解他們的家庭背景,以及他們在犯罪之前喜歡看什麼樣的電影、書籍和雜誌。

委員會咨詢了100個全國組織,要求他們書面提交對色情產品的看法。一名委員會調查員甚至被派去丹麥,因為最近露骨色情產品和現場色情表演在那裡已經合法化,以期弄清這對丹麥性犯罪的數量、社會行為趨向以及該國的道德氛圍有何影響。在北卡羅來納大學,一個科學團隊每天給23名男學生播放90分鐘色情電影,每週五天,持續了三周,想研究這些電影對學生個人習慣和情慾的影響。所有學生志願者看電影時都穿著長袍,袍子下面的陽具上套著連有電極的避孕套,來精確檢測勃起,他們的胸周圍也掛著風箱,耳朵裡戴著電子設備。每天放電影之前,研究者會私下問學生在看過電影後的24小時內是否自慰過或做過愛。

委員們自己也看露骨的色情電影。1968年委員會第一次正式會議在印第安納州的金賽研究所舉辦,在那兒除了展示金賽博士收集的大量春宮圖、簡要告知全國最新的與性相關的數據,成員們還被護送到一間放映室,觀看老式色情電影以及全彩的當代色情電影集錦。也許觀眾中最著迷的是莫頓·希爾神父,儘管放映結束燈光再亮起時他滿臉通紅。在紐約他是色情產品最博學、最不屈不撓的敵人之一。那次放映之後,還有以後接觸類似作品之後,希爾神父都向委員會中的女律師表達心中的憂慮,擔心她被強制觀看如此污穢的東西;但當女律師表示這些並不真的令她驚懼嫌惡,神父很明顯驚慌失措,回答說會為救贖她的靈魂而祈禱。

儘管委員和職員可以內部自由討論他們對色情作品的反應,威廉·B.洛克哈特主席卻力阻他們向公眾或政府官員透露個人見解。洛克哈特意識到,自己所在的研究項目有潛在的煽動性;如果處理不好,或者在委員會完成所有研究給出詮釋之前貿然將殘章碎片洩露給媒體,可能會引起很多誤解和爭執,以致削弱最終報告建議書的衝擊力和重要性。因此,媒體或政客在調查期間提出的所有問題,都被轉給洛克哈特或他的個人助理,由他們來統一回答;雖然在委員會第一年的運轉中,洛克哈特的同事恰如其分地尊敬著他作為法學院院長的權威姿態和委員會主席的尊貴身份,但1969年查爾斯·基廷加入後,基廷過於自信專斷的言行卻立刻給團隊互動帶來一抹張力和對峙。

衝突開始於基廷發現大部分田野調查並非委員們自己進行,而主要是由洛克哈特挑選的職員和研究者開展的。緊接著進一步觸怒基廷的是,洛克哈特選擇的法律顧問,隸屬於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保羅·本德爾律師可以參加委員會會議,而基廷在CDL的朋友兼法律顧問詹姆斯·J.克蘭西甚至無權觀摩這些活動。洛克哈特不允許基廷出席所有他想參加的會議,這也讓基廷非常煩擾;在基廷看來,公開聽證會可以很好地宣傳色情產品的傳染性,曝光靠售賣淫穢物品致富的不法商人,於是當洛克哈特堅持反對舉行公開聽證會後,基廷決定拒絕參加委員會之後的所有會議。

但比起基廷對委員會初步調查結果的激憤和嘲諷,他與洛克哈特之間錙銖必較的爭執根本不算什麼。由洛克哈特主導的委員會在1970年秋季完成了初步調查結論和建議,正準備編輯並遞送給政府印刷局。基廷目瞪口呆地發現,花了那麼多金錢、精力和時間調查色情產品,洛克哈特帶領的大多數人最終得出的結論竟然是:色情產品完全不是一個國家問題,處理它最明智的方法——至少在參涉者都是成年人的時候——就是乾脆忽略它。

報告稱:「委員會相信,政府無權持續干涉成人完整的個人自由,因為由委員會和其他機構開展的大量經驗調查,提供不出證據證明,接觸和使用露骨的性物品會對社會或個人造成嚴重傷害,例如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性方面或非性方面的行為反常、劇烈的情緒擾亂等」。

報告繼續說,在監獄和精神病院進行的研究發現,強姦犯和其他性犯罪者不大會是色情產品的消費者,卻更可能有「保守的、壓抑的、來自缺乏性愛的背景」;該報告補充道,對美國流行色情產品最為暴跳如雷的人群,是那些「過分熱切的」「宗教方面活躍的」年長公民,他們也相信「報紙無權刊印批評警方的文章,應禁止人們出版攻擊我們政府體系的書籍,應禁止人們發表反上帝的言論」。

放映色情影片對北卡羅來納23個大學生造成的影響,大致是到最後他們都覺得無聊透頂;丹麥色情產品合法化,不僅沒有引起早先一些丹麥人所擔憂的犯罪率飆升,結果反而是,像窺淫癖這樣的不當行為有相當地衰減。這似乎暗示,窺淫狂們既然能在裸體酒吧、色情電影和現場色情表演中看到更多,就更不願意冒著被捕的風險從人家窗戶裡偷窺。報告繼續說到,不同於很多美國公民的設想,美國性產業並非被黑手黨或其他進行有組織犯罪的派系控制;色情商業自然是養活了很多有犯罪記錄的人——想想看,警察不斷以非法涉性交易逮捕他們,有犯罪記錄並不奇怪,但沒有證據表明存在一個與黑手黨歹徒勾結的「統合的『淫穢』產業」。性產業中的大亨——例如洛杉磯的米爾頓·呂斯和馬文·米勒,聖地亞哥的威廉·哈姆林,克利夫蘭的魯本·斯圖爾曼,亞特蘭大的邁克爾·特維斯——大都確實不是美國商業促進會[131] 中受人尊敬的會員,但他們也並不是統治著「一家子」職業殺手的黑手黨教父,沒有形成什麼黑手黨全國性網絡。而且,報告繼續說,美國大多數性產品的消費者,那些每年貢獻百萬美元觀看色情電影、購買裸體雜誌、光顧按摩院、在色情影片自動販賣機那兒花了幾噸硬幣的人,基本上都不是什麼道德敗類、強姦犯、摩托黨、殺手或其他精神失常的社會渣滓,相反,他們大多是最高法院所定義的「一般人」,或者用委員會報告中的話說:「絕大多數是白種人、中產階級、中年、結過婚的男人,穿著西裝或整潔的休閒裝。」

色情產品對這些人的影響,並不像危言聳聽者所堅稱的那樣,會刺激人們瘋狂地跑到街上強姦女人,或煽動他們砸了房子拋棄家人。如果色情產品有什麼刺激的話,也是引起私下自慰;或者要是這個人有善於接納的妻子、情婦或女友,會增加做愛的慾望。但是,報告重申,犯罪行為並不來自接觸色情產品,因此以洛克哈特為首的大部分人主張,美國政府——它每年投資數百萬納稅人的錢騷擾和起訴色情產品出版商,成果卻頗令人懷疑——現在應該廢除所有不當的法律,那些法律剝奪了成年人觀看、閱讀任何所謂淫穢材料的權利。

查爾斯·基廷對這項建議很警惕,在警告了尼克松政權洛克哈特那兒即將產出的結果後,他在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暫時拖延了委員會出版報告的計劃。在基廷申請的一條禁令被法官批准了後,他召集CDL的人馬給華盛頓寫信發電報,強烈要求「國會對委員會進行迅速徹底的調查」。委員會18名成員中,只有基廷和其他三人完全反對洛克哈特的幕僚所起草的報告。與基廷一道的反對者包括莫頓·希爾神父、溫弗雷德·林克牧師和加州州檢察長托馬斯·C.林奇。希爾神父對報告的怒氣和基廷一樣大;希爾——林克的聯合反對意見以此表態開頭:「委員會的多數人報告是色情產品出版商的大憲章」。

不久,很多重要人物加入了基廷的抗議。其中有副總統斯皮羅·阿格紐,美國郵政部長,參議院兩黨領袖,以及美國天主教主教全國會議的主席。司法部長約翰·米切爾聲稱:「如果我們想要一種社會,它鼓舞人高貴的一面、使人類得以昇華,那麼我認為色情產品絕對是有害的。」最終,尼克松總統弄清楚了報告確實像基廷宣稱的那樣,對人們不具有懲戒功能,於是他公開宣佈「完全反對」委員會的提議,並譴責委員會「損害了」國家利益。他補充道:「只要我主政白宮,國家控制淫穢產品、從國民生活中剔除淫穢產品的努力就不會鬆懈……委員會認為下流書籍影片的激增對人的品性沒有持久有害的威脅……幾世紀的文明史和十分鐘的常識思考會告訴我們絕非如此……美國的倫理道德並非兒戲。」

要是尼克松有權撕毀委員會的報告他一定會這麼做的,但是委員會是在一項國會法案下運轉的,該法案要求它書面呈交研究成果和建議;所以,基廷的禁令帶來的十天冷藏期一過,委員會報告就復甦了,並進入投送政府印刷的程序,不過條件是允許出版另一份報告,反映出基廷 對色情產品問題的看法。

基廷的報告是一份長達175頁的文件,責難了洛克哈特和他的調查方法,將委員會的事實探尋者們描繪成是天真的「象牙塔」學者和年輕的「青澀畢業生」,他的報告還重印了警方記錄和時事評論員們的觀點,他們將不道德的性和色情產品看作現代美國面臨的最嚴峻的問題。基廷引述阿諾德·湯因比[132] 的見解,即最先進的文化會推遲年輕人的性體驗;他也加上布魯諾·貝特蘭[133] 的言論:「如果一個社會不忌諱性,孩子會在性愛相對自由的環境中成長……但是歷史彰顯出,這樣的社會無法創造文化或文明;它就一直是原始蒙昧的。」基廷的報告中也包含一段阿列克西·德·托克維爾[134] 在1835-1840年遊歷美國後寫下的文字:「我在美國寬闊的港灣和豐沛的河網中探尋她的偉大非凡——但無所獲;在富饒的土地和廣袤的牧場——也無功而返。直到我來到美國的教堂,聽到她的布道壇被正義的言辭點燃,我才明白她非凡和強盛的秘密所在。美國是偉大的,因為她是高尚的——如果美國不再高尚,她也就不復偉大。」[135]

基廷的報告所引發的爭端,讓報紙對委員會調查結果一事持續報道了很多天;就在事情要平息下來的時候,發生了另一事件使衝突愈發惡化。1970年11月,加州出版了一套未經授權的插畫版總統報告,這本售價12.5美元、352頁光澤照人的大開本平裝書裡不僅有委員會項目的全文、基廷的辯論,還有對這個論題的圖解——一張張照片和繪畫,描繪交合的情侶、縱慾聚會上的群交、女性為男性手淫、男性用按摩棒滿足女人、男同性戀、女同性戀、中世紀的修女用蠟燭自慰、把放浪淫逸描繪得詳盡精確的古代東方畫作、把流行漫畫書中的角色淫蕩化的卡通畫、巴勃羅·畢加索的色情雕刻、穿皮衣和高跟鞋的女人抽打上了手銬的男人、不同人種混在一起狂歡作樂的照片,還有一個紅髮女人用舌頭愛撫一匹馬的下體。書中有不少於546張插圖,覆蓋了讀者能想像到的所有性交類型,出版商辯稱,使用它們是合理的,因為這些正是委員會成員在完成報告前詳細檢查和評估的那種材料。

除了第一版發行了10萬本並將它們投放到全國的「成人」書店,該加州公司還郵寄了5.5萬本廣告冊子,裡面包含書中的一些精選插圖,並告知讀者如何能買到插畫版報告,同時也夾帶了一條聲明指責尼克松總統反對委員會的提議。廣告冊的大標題寫著:「多謝,總統先生」。下面的正文繼續說道:「一項偉大不朽的調查研究現在集結成一本巨著。所有的事實和數據以最好的形式呈現出來……而且……充分配有黑白和全彩插圖。詳細展現出史上最具爭議的報告的方方面面。本書是所有公共和個人圖書館必備的 研究性書籍,嚴肅地涉及完整的學術自由和成人選擇權。此項研究花費公共基金數百萬美元,來發現在當今美國關於情慾的精準真相 ,但最高層卻竭盡所能查禁這些信息。甚至總統本人也立即拒斥這些事實。企圖壓制這份報告是對全國每一個成人不可寬恕的侮辱。每個個體必須 被允許做出他自己的決定;事實是無法抹殺的。很多成年人,很多很多 ,讀過這份報告後定會做出自己的決定。在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裡,甚至沒有必要有這樣一本書。」

可以預見,聯邦調查局探員很快就弄到了一本這樣的插圖版報告,然後快遞到約翰·埃德加·胡佛在華盛頓的辦公室。在那兒,局長表達完對這樣一本書竟然可以刊印的憤怒和驚詫之後,提醒總統留意這件事。而尼克松已經看過這本書了,幾天前怒不可遏的基廷已經寄給他一本,是雷蒙德·高爾在洛杉磯一家性用品商店閒逛時注意到,買了很多本,並向基廷通報的。尼克松對他看到的東西目瞪口呆,不久,聯邦檢察官和探員們就開始討論怎樣最有效地用法律手段懲罰出版商:一個精力充沛的叫威廉·哈姆林的50歲男人,他們已經相當瞭解他了。

早前十年在聖地亞哥,威廉·哈姆林曾在幾起淫穢案中被傳訊,在那兒他的公司靠銷售書籍獲利數百萬,書籍包括熱辣的平裝書和雜誌、激進的政治論文、科幻小說、非虛構作品、像亨利·米勒的《殉色三部曲》那樣的暢銷書、特裡·薩瑟恩和梅森·霍芬伯格的《糖果》,以及薩德侯爵、阿爾貝托·莫拉維亞[136] 和倫尼·布魯斯的作品。曾一度是亞伯·方特斯所在律所的客戶還被聯邦調查局引述,據稱說過自己逍遙於聯邦律法之外的,正是哈姆林——高爾和克蘭西1968年在參議院遊說,反對提名方特斯任職首席法官時,提到的就是這段軼事。

實際上,政府掌握到的哈姆林的情況,不少已經被高爾在CDL報紙上發表了,他是從法庭記錄中整合出哈姆林訴訟經歷的案件歷史;之後高爾會對哈姆林瞭解得更多,在聖地亞哥一間脫口秀的電視演播室裡,他和威廉·哈姆林第一次打了照面。儘管做好了心理準備一見面就會厭惡他,但在節目開始前與哈姆林在後台閒聊的幾分鐘裡,高爾卻很奇怪地緩和下來。舉止和外表方面,哈姆林和高爾並非毫不相像:他們都是中年人,灰白頭髮,穿著幾乎相同的保守西裝和領帶;都是芝加哥人,接受的是嚴格的天主教教育;繼續交談下去後高爾發現他們這一生幾乎是彼此的影子。

兩人都是在1921年夏天出生於芝加哥北區,在彌撒中都當過祭壇助手;他們在同一片沙地玩過球,上的是鄰近的高中。哈姆林和高爾第一次離開芝加哥都是去服兵役,戰後回來都娶了年輕的芝加哥女人,生了好幾個孩子,並組織了一個大家庭。幾個異常嚴寒的冬天過後,兩人都舉家遷移到南加州,在那兒,鬼使神差地,在色情作品問題上兩人卻持有了相悖的立場。現在,在聖地亞哥一家演播室裡,他們將作為辯論對手被介紹給觀眾,高爾感到哈姆林對於自己似乎有某種親緣關係,最初全無爭執和煩擾他的興致。

但當高爾在開篇陳述時頗有優越感地提及興旺的污穢文學生意,哈姆林開始變得敵對戒備——痛處被觸及,兩人立刻辛辣尖銳地爭執起來。哈姆林強調他有權私人擁有並按行規出版裸體雜誌和色情書籍,而高爾質疑這項權利,主張應該禁止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接觸這類誘惑人的東西,因為從社會的角度來看它是應受譴責的,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它是危險的。在將近一小時的時間裡雙方相互對抗,對話常被打斷,情緒激動充滿挖苦;甚至在錄製結束後,兩人還能感受到節目所激發的敵意和憎惡。攝影機停機、頭頂的燈光熄滅後,高爾和哈姆林同主持人握了手,然後就冷淡地轉身離開了對方,離開演播室前也只刻板地道了聲晚安。

高爾後來好奇,到底是什麼使他們雖然有如此多共同點,卻在這一問題上迥然相異;他只能得出結論,在芝加哥的布道壇和聯邦法庭的長椅之間的某處,哈姆林和他宗教的精神喪失了聯繫。

要是高爾能和哈姆林再多談談的話,他就能證實自己的猜想,因為威廉·哈姆林在40年代離開芝加哥加入軍隊之後,確實就喪失了信仰;儘管哈姆林也可能會辯稱,是教會 自身喪失了信仰,因為它在戰爭期間背離了很多傳統,變得更世俗,不那麼克己禁慾和精神至上了,因此也就不那麼配得上他曾經給予的敬畏和熱愛了。

更年輕點兒的時候,哈姆林曾考慮過當神父,他在教會的約束中感到自身變得高貴,在它嚴格的規章準則中感到安寧無慮,教會鑒明和懲罰罪惡時的把握和確信也令哈姆林謙卑。雖然有很多限制,天主教至少在所有人類事物中表明了清晰的立場,它看起來絕對而且無所不知,而一個希望實現永恆救贖的教民,並不需要在這個混亂和殊途密佈的世界裡找到自己的路——他只需要虔誠地沿著教會清楚標明的道路走下去即可。

但在軍隊裡哈姆林的觀點改變了;在那兒他看到教會在戰爭中變得不那麼超脫,變得尊崇國家主義,且更加放任縱容。幾個世紀以來被認為是罪惡的行為,突然不再被教會當作罪來懲罰了。天主教士兵週五可以吃肉,可以不望彌撒,可以不聽每週懺悔後的規勸。主教祝福投炸彈的人;教會中的主事者和司令官結盟——確實,而且司令官比神父級別要高,後者穿著黃褐色卡其布罩袍向星條旗行禮;當軍隊將幾噸性感女郎畫報運往前線,為不能接近女色的戰士們提供替代刺激品,曾經對這類事那麼嚴厲監察的教會卻沉默了,沉默的背後是同謀。

雖然,鑒於戰爭給社會和家庭生活幾乎所有層面造成的破壞性影響,教會的這種讓步毫無疑問是無法避免的,但哈姆林仍舊相信,戰時教會的世俗化確實暗中損害了眾多像他這樣的天主教軍人的宗教熱情;當他退伍後回到芝加哥的平民生活,他已不再被早先的熏陶、對罪惡狹隘的觀點和對「不聖潔的性」[137] 的內疚感所支配。

適時地,哈姆林發現,他當編輯的那家出版公司分發各種各樣的月刊,其中有一本叫《現代男性》,裡面有性感女郎彩頁和探險類文章,還有一份裸體主義者期刊,叫《現代日光浴及衛生》,內有噴繪的彩照。哈姆林的老闆叫喬治·馮·羅森,擁有所有這些刊物;最早和哈姆林成為朋友的職員是馮·羅森年輕的銷售經理休·海夫納。儘管海夫納比哈姆林小四歲多,但他對自己這一生要做成什麼樣的事卻清楚得多,他已經決定不久就從馮·羅森的公司辭職,在自己創辦的一份雜誌上試試才氣和運氣。當海夫納向哈姆林描述他頭腦中構思的那種雜誌,期望哈姆林能投資時,哈姆林饒有興致地聽著,但最終斷定,雖然退伍老兵使戰後社會愈發自由,但要在全國範圍出版海夫納預想的這本在性方面如此大膽的雜誌,恐怕還沒有足夠多的人做好出錢資助的準備。

幾年後,海夫納作為《花花公子》的創始人一夜暴富,哈姆林卻仍舊為通俗雜誌做編輯和自由撰稿人,默默無聞地辛勞。一天下午兩人在芝加哥友好地共進午餐;去餐廳的路上,海夫納自豪地讓哈姆林注意路邊停著的一輛優雅的新跑車,一輛自己剛買的古銅色卡迪拉克敞篷車。哈姆林是開著他破舊的1941年產哈德遜汽車進城的,他對海夫納如此迅速地改變境況印象深刻,也有點嫉妒——海夫納不僅是富裕的出版商,還是《花花公子》的人格化身;儘管哈姆林知道自己的性情無法真正迎頭趕上他的朋友——比起追逐艷遇,他更喜歡晚上和妻子弗朗西絲待在家裡;而海夫納最近離開了他的妻子米爾德麗德,去追求單身漢永恆的歡愉,但他仍禁不住痛斥自己當初過於謹慎,沒有買《花花公子》的股份,現在它正在飆升。因此午餐期間,哈姆林坐在餐桌對面,帶著愈發濃重的尊敬和接納傾聽海夫納;當海夫納表達出對哈姆林事業的關心,提議他也應該創辦一份裸體雜誌,並補充說男性雜誌領域還幾乎沒有被開發出來,有巨大的財富等著被賺取時,哈姆林下定決心是時候放下他一貫的審慎緘默了。

再次聽取海夫納的建議,一周之內哈姆林就聯繫了帝國新聞公司的經理傑裡·羅森菲爾德,是他最初幫助《花花公子》負擔經費,現在正作為其全國經銷商賺得盆滿缽盈;羅森菲爾德贊同哈姆林創辦新雜誌的計劃,承諾預先支付刊印所必需的款項,回報是授權他銷售該雜誌。於是,1955年11月,哈姆林創辦出《無恥之徒》雜誌的創刊號;雖然它沒有《花花公子》那麼時髦,印的是黑白照而非全彩,但1956年末它的銷量也已經接近每月30萬本,在書報攤上吸引了足夠多的注意,從而招致CDL的非難——而且它被郵局歸類為淫穢物品,郵局想要取消其二等郵遞優惠。

海夫納的雜誌也被郵局裁定為淫穢物品;但是郵政檢察官沒有起訴銷量更好根基更牢的《花花公子》,卻決議拿《無恥之徒》小試牛刀,無疑是認為後者在法庭上更容易被打敗。但在華盛頓,哈姆林在帝國新聞公司的律師事務所有門路,而亞伯·方特斯正是這家律所的合夥人;雖然在聯邦地方法院為《無恥之徒》辯護花了哈姆林1.3萬美元訴訟費,但郵政局長的起訴最終還是被撤銷——哈姆林得以仍舊以二等郵資標準郵遞雜誌;而休·海夫納沒花任何訴訟費,《花花公子》就自動享有了同等優惠。

法庭上的凱旋和他因此在男性雜誌領域獲得的名氣,令哈姆林激動萬分;當《無恥之徒》的月發行量逐漸達到50萬份時,1959年哈姆林開始進軍以性為導向的通俗平裝書市場。他僱傭了幾個有才華又窮困的寫手,他們用筆名寫出數量驚人的快餐式淫褻小說,由哈姆林在「床頭書出版社」出版並大量銷售。

1960-1963年間,哈姆林把公司搬到聖地亞哥,他從那些裝幀俗麗的小說中獲利400萬美元,每一本小說都鼓吹一種淫蕩的歷險——儘管哈姆林使用的封面標題會奇異地喚起一種罪的情緒。「罪」「恥」和「欲」這樣的字眼反覆在新書名中出現:《罪孽相隨》《慾壑難填》《恥辱商店》《罪惡耳語》《罪惡獄長》《恥辱市場》《激情女祭司》《罪人降神會》《閣樓異教徒》《河口罪人》《罪之奴僕》《欲池》《羞恥代理人》——這些書名也許直接來自芝加哥教區裡那些修女和神父的勸誡,他們都譴責性愛,哈姆林良心上還沒有完全逃離那裡;甚至在南加州奢靡的氛圍中,他個人也在抵抗小說中過度描繪的那些誘惑——這些小說他一卡車一卡車地發送到全國雜貨店和書報攤的後架上。威廉·哈姆林和他在芝加哥時一樣仍舊是忠誠的丈夫、六個孩子的父親、衣著保守的商人,與製造領帶、空調或汽車零部件的商人沒什麼兩樣。他60年代初在肉感多汁的三級小說生意中成為富豪,如果這件事有什麼值得讚譽的地方,那就是他拜休·海夫納所賜,明白美國即將迎來性出版業的黃金時代;他不久就意識到,數百萬像他一樣傳統的男人,從閱讀放蕩女人的事跡中間接得到快感,這些女人和他們選擇一起生活的妻子迥然相異。哈姆林的典型讀者是隱秘的登徒子,有非凡幻想的普通人,他們的幻想在更加精巧、由紐約更大的所謂合法的出版商發行的感官小說中很難被滿足。

正當哈姆林冒險進入性平裝書市場之時,國家的反淫穢法案變得更加自由化了,要是沒有這個契機,他就不會富有起來。最高法院在羅思案意見書中首次作出暗示之後,就變更了對淫穢的定義,不僅在1959年合法化了像D.H.勞倫斯的《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樣著名的小說,也包括很多二流作者和電影製作人、雜誌和平裝書出版商的含有露骨性描寫的作品。在接下來的兩個最高法院判例中,羅思案判決裡所蘊含的自由精神進一步擴展了:在1962年的「手冊企業公司訴戴」案中,法院判決幾本有同性戀導向的裸體男性「健美」雜誌免於郵政部長愛德華·戴的遏制;在1964年的「雅各布斯訴俄亥俄州案」中,最高法院撤銷了下級法院對克利夫蘭劇院經理尼科·雅各布斯的定罪,他之前獲罪,是因為放映了藝術電影《戀人》,描繪的是一個百無聊賴的法國家庭主婦不忠的故事。在雅各布斯案意見書中,法院點明強調了在羅思案中還是暗含的定義:電影或任何表達形式,不論其有何種涉及性或不道德的內容,都不可以作為淫穢物而被禁止,除非它「全然沒有任何社會意義」。這個短語在1964年11月迫使伊利諾伊州聯邦法院撤回最近對喜劇演員倫尼·布魯斯的判決。儘管伊州法院仍舊堅稱,布魯斯的夜總會的例行演出令人厭惡反感,卻不得不承認,他在舞台上討論的一些題目還是有點「社會意義」。

最終,在1965年的「回憶錄訴馬薩諸塞州案」中,最高法院駁回了馬薩諸塞州司法部長愛德華·W.布魯克,他謹遵該州傳統,不斷地譴責和處罰《芬妮·希爾》這部小說,該書正是1821年在馬薩諸塞州率先被宣告非法的——布倫南法官的觀點占主導地位。他表明一本書、電影或雜誌只有同時犯有以下三種罪過,才可以被歸為法律上所說的淫穢:必須勾起一般人對性「淫邪的興趣」;必須「顯然冒犯」一般成年人;必須「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

鑒於很少有作品會是「全然沒有」任何可取之處,即便它淫邪又明顯冒犯,因此絕大部分可疑的期刊、照片、電影和書籍——包括數百萬本哈姆林的床頭書出版社平裝書——在60年代中期被允許在全國任何角落銷售。但是,九名最高法院法官中多數有寬容的第一修正案傾向,並不 意味著政府和下級法院中支持性審查的人在這段時期會停止騷擾和起訴要表達性愛的人。恰恰相反,反「淫穢」的活動家們變得更加頑固和警覺;聯邦探員和市反墮落小隊(由教會領袖和像CDL這樣的公民組織支持)在整理對色情產品承辦商不利的證據時,變得更加深思熟慮、吹毛求疵,他們知道後者那些待遇優厚的律師們,或許會將所有下級法院的判決上訴到高等法院,而且如果必要,直達最高法院——他們希望能在一些法律技術細節上贏得逆轉,或創造性地解釋「淫穢罪」那措辭靈活可塑性強的定義。

因此郵政部增加了檢查員和「誘餌」信件寫手的數量,以此來更有力地對抗色情產品發行人。「誘餌」信件寫手用假名和假地址回復露骨色情物品的廣告,這些郵政員工試圖設圈套,引誘色情產品發行人違犯「禁止通過郵件寄送淫穢物」的考姆斯托克法。一個叫哈利·西蒙的郵政檢查員是「誘餌」們的主任,他在寫過的數百封信中用過幾十個假名——扮演羞怯的單身漢、上了年紀的鰥夫、大學生、小鎮農夫等,要求郵購商寄送露骨色情照片、「婚內輔助用品」和淫書。這些信由西蒙的同伴們從全國各地寄出,其中很多信的回復地址欄中,寫下的是一個保守社區的郵局信箱,那裡有偏執的法官和思想正確、清教徒式的公民,從中可以選出一個有利的陪審團——聯邦檢察官們於是可以利用1958年的國會修正案,迫使性用品商人在任何收到他產品的地方出庭應訴。即使政府的起訴是無力的,在遙遠城市里長達數月的審判,也足以讓一個性用品商人陷入財政困境——也許破產,因為商人這段時間被禁止營業,收入的來源被切斷,還要支付不斷增加的訴訟費,以及與他同住的律師們的差旅費、住店餐飲費,更不說那些被迫和他一起應訴的職員所導致的費用了。

道德社團和個人給國會議員寄去大量郵件,不斷告知他們色情作品蔓延開來的情況,人們投訴他們街區的雜貨店和書報攤被沒有任何可取價值的垃圾文學污染;最高法院也收到很多輕蔑的郵件,由於在自由表達和個人自由問題上縱容的裁決,以及似乎漠視保守家庭和教會組織的傳統,最高法院尤其成了美國右翼攻擊的對象。自1953年厄爾·沃倫當首席法官的時代開始,最高法院就被各種各樣的派系詆毀,因為它判處公共學校裡的強制宗教實踐為非法,因為它廢除了學校裡的種族隔離,因為它約束竊聽行為,因為它降低了福利金受眾的居留年期規定,因為它規定聯邦囚犯如果在監獄裡受傷可以起訴政府,因為它禁止執法當局「不合理的」搜查和逮捕,因為它維護宣傳和接受避孕信息的權利。在言論自由和性表達這一問題上,沒有哪個法官接到的嘲諷郵件會比法庭裡最教條的公民自由主義者——威廉·O.道格拉斯——更多。

道格拉斯法官拆閱這些信件——其中很多是學生簽寫的——的時候,經常發現精確相似的短語甚至是標點,使他推斷這些信是從學校或教堂的黑板上抄下來的。雖然大部分信攻擊他的法庭判決,但也有一些指責他的私生活和多次婚姻。1963年,六十四五歲的道格拉斯法官第三次結婚,娶了一個20多歲的女子。三年後,他會再次結婚,新娘還是20多歲。在最高法院自1789年開始的漫長歷史中,一共只有三次法官離婚的記錄。三次都屬於道格拉斯法官。

威廉·O.道格拉斯1939年在羅斯福總統的推薦下加入最高法院,自那以來,他就代表著個人主義對抗專制勢力。他曾經寫道:「憲法被設計出來是為了使政府不再壓迫人民。」道格拉斯法官在保守派陣營引起的敵意,導致他的對手三次試圖彈劾他,但都失敗了。第一次發生在1953年,約瑟夫·麥卡錫議員引領的「獵巫」行動激發起歇斯底里的反共產主義,這期間,道格拉斯為作為被告的蘇聯間諜朱利葉斯和埃塞爾·羅森堡夫婦簽署了一項暫緩執行令——不過他們那年晚些時候還是在電椅上死去。第二次驅逐道格拉斯的呼聲,出現在他第三次離婚之後;另一次撤銷他職位的嘗試,是在他的書《叛亂要點》出版之後,眾議院少數黨領袖傑拉爾德·福特在彈劾決議書中認為,該書會引起「暴力、無政府的混亂和社會動盪」。格羅夫出版社的《常青書評》,一份向來大膽、常常配有色情插圖和故事的文學月刊,摘錄了道格拉斯這本著作的片段之後,傑拉爾德·福特站在國會大廳裡揮舞這份載有摘錄的《常青書評》;決議書也宣稱道格拉斯法官從不正當的來源收受資金——眾議院小組委員會進行調查之後,確證兩項指控都是捏造。就像北達科他州的參議員威廉·蘭格一次對這個最高法院史上最具爭議的法官說的:「道格拉斯,他們給你扣了不少屎盆子——但感謝上帝,都不黏。」

同樣,道格拉斯收到的所有這些彈劾威脅和謾罵信件,都沒有削弱他對媒體自由和性表達自由的堅持,即使這些性表達確實 缺乏可識別的可取價值。道格拉斯法官有次評論道:「不管淫穢是什麼,它都無法被當作犯罪來衡量,只能被當作罪惡來描述。作為罪惡,它只存在於一些人的頭腦裡,並沒有在其他人的頭腦中,而且它太主觀,不能由法律懲罰。」在他看來,恰如其分地審查什麼是性方面不道德的言行,這項任務超越了道德團體、警察、郵政職員、神職人員、陪審團和法官的智慧和理解力——包括九位坐在這個國家最高法官席上、受人尊敬的法律賢人。關於最高法院的同僚們他寫道:「恕我直言,我不知道這個國家還有沒有其他組織比它更沒能力做到:首先,從所目睹的東西中認識到什麼是淫穢;其次,深思熟慮地裁決,某刊物在年輕人或年長者的頭腦裡留下的,到底是什麼有害或有益的影響。」

不管道格拉斯對同儕法官們在色情方面領悟力的評價有多低,也不管他多希望法院和警官遠離這個國家的鎖眼,將注意力轉移到國家律法真正應該關注的領域,最高法院在60年代還是繼續仔細檢查那些美國公民幻想和愉悅的源頭;在兩個罕見的案例中,高等法院非同尋常地決定,色情書籍出版商的社會影響如此差、如此無法補贖,使得這兩個受審的人除了坐牢,不應獲得任何較輕的處罰。

兩人的一個叫愛德華·米什金。他的案子——「米什金訴紐約州案」——與「回憶錄訴馬薩諸塞州案」在1965年12月的同一天由法庭審理;但是米什金的情況,和那個最終被赦免了的古老的芬妮·希爾故事的案子完全不同。米什金在紐約被逮捕定罪,罰款1.2萬美元,判了三年有期徒刑,因為他製造和銷售一些粗製濫造聳人聽聞的平裝本小說,並為它們散發了大量下流廣告,這些書似乎對異性性愛行為不那麼著迷,反而沉迷於施虐受虐、戀物癖和其他被認為是變態的行為。米什金的律師們上訴到最高法院後,給出了一個非常獨特的辯護,希望可以以此釋放當事人:他們承認米什金的書也許確實 全無可取的價值,也許甚至使一般成年讀者噁心嫌惡;但是這些書不是 為一般人 而寫,當然也就並沒有 激起一般人 淫邪的性趣。鑒於對「淫穢」的明確定義中要求一般讀者受到撩人意象的影響,米什金這些詭異的書不能被歸為淫穢作品。

但是這個邏輯最終並沒有說服足夠多的法官,情形還是對米什金不利。雖然道格拉斯法官、波特·斯圖爾特法官和雨果·布萊克法官在第一修正案的基礎上投票推翻對米什金的判決(布萊克法官和道格拉斯一樣,堅持不論出版社刊印了何等不道德或離經叛道的作品,政府對全國出版社都沒有管轄權),其他六名法官卻認為下級法院對米什金的定罪是正當的,他們沒有撤銷對他的罰款或監禁。

這段時期第二個向最高法院上訴的也是紐約人——拉爾夫·金茲伯格,《愛慾》雜誌、《家庭主婦的選擇性淫亂手冊》和雙周簡報《連音》的出版人。《愛慾》雜誌引發了對金茲伯格的指控,罪名是違反考姆斯托克郵政法案,但實際上這本雜誌與其說是淫穢,不如說只是撩撥人:它的人物彩照並沒有露出生殖器或陰毛,文章也沒有公然勾起淫慾,而且它優雅的圖片、厚重的紙張和精裝硬皮封面表明該雜誌的設計和品質不凡。這本季刊靠郵件訂閱銷售,價格是一年25美元;出版的第一年,它收錄的專題包括居伊·德·莫泊桑的短篇小說《泰利耶夫人的妓院》,由埃德加·德加配圖;全彩重印重要博物館裡的古典裸體油畫;還有《聖經》裡有情慾的片段,並以《舊約》人物木版畫做頁邊裝飾。也有心理學家阿爾伯特·艾利斯[138] 一篇名為《呼籲多偶制》的文章;另有菲莉絲和埃伯哈德·克龍豪森一篇名為《女人作為情慾旺盛者的自然優越性》的文章;重印馬克·吐溫曾頗具爭議的短文《1601》;莎士比亞詩作的一些範例,它們被解讀為暗示莎士比亞是同性戀;孟買男妓的照片;還有聲名狼藉的楠·布裡頓的故事,她在20年代初聲稱自己是美國總統沃倫·G.哈定私生子的母親,製造了全國轟動的醜聞。

1962年冬天《愛慾》第四期被郵寄給訂戶,裡面包括一個金茲伯格稱為「炫彩的黑與白」的欄目,那是一系列展現一個強健有力的裸體黑人男性和一個迷人的裸體白人女性親密接觸的照片;儘管16張照片中沒有一張的焦點在生殖器上,這一對兒卻很明顯是被刻畫成了戀人。一些照片中他們在接吻;另一些中他們躺在一起愛撫對方;在也許是最驚人的照片裡,他們面對面站著,手臂緊緊地抱住對方,大腿和骨盆牢牢地貼在一起,他們的身體靠得如此緊,女人的左胸都壓平在黑人堅實的胸肌上。在這些照片的簡介裡,《愛慾》稱它們為「攝像音詩」,它寫道:考慮到法律要求的「可取的社會價值」——這一對兒是獻給「一種信念,即不論種族,男女之間的愛是美的」;而且,文案繼續寫道:「今天,跨種族的情侶忍受著這種恥辱:不得不在一個質疑他們的世界裡保護愛情。明天,他們會被承認是一個更文明進步的時代的先驅者,在那個時代裡不會有偏見,唯一的種族是人類。」

當美國司法部長羅伯特·F.肯尼迪第一次注意到這些照片時,據傳他被激怒了。雖然很多肯尼迪的密友和同事相信,在私生活方面,他不是一個清教徒式的或遵守一夫一妻制的人,但人們知道,在大眾色情作品問題上他和約翰·埃德加·胡佛一樣正直;而且,據維克多·S.納瓦斯基所寫的《肯尼迪正義》裡說,在肯尼迪看到這對跨種族的情侶照片之前,他就已經打算審查《愛慾》和其他性出版物了。但是,據肯尼迪在司法部的副手尼古拉斯·德伯·卡岑巴赫向納瓦斯基解釋的,肯尼迪擔憂這種干涉會被政治性地解讀為他偏向於擁護天主教。不過,《愛慾》載有跨種族情侶的第四期是在全國打廣告和發行的,包括南方腹地,而因為在密西西比大學正強行廢止種族隔離,以及第一個黑人學生——叫詹姆斯·梅雷迪思的堅毅的年輕人——的到來,那是一個暴動四起、緊張不安的時期。肯尼迪相信《愛慾》的照片也許會對南方的民權進程產生負面影響,於是他迅速行動,以通過郵政派送淫穢物的罪名控告金茲伯格。

針對金茲伯格的刑事審判程序被安排成他必須在費城出庭應訴,而該市市長和警方在種族問題方面非常反動,而且強烈傾向於執行反淫穢法案,在最近費城學校督察長出席的一場典禮中,很多色情讀物在教堂的台階上被焚燬,當這些書在熱浪中萎蔫下去的時候,一群男孩兒組成的唱詩班高唱著「榮歸主頌」[139] 。在金茲伯格受審之前,一名費城居民在當地圖書館的日誌中寫道:「拉爾夫·金茲伯格在我們(費城)的法院獲得公正審判的概率,和猶太人在納粹德國的法院獲得公正審判的概率一樣大。」

1963年6月開始的審判由一名冷峻的法官主持,在整個訴訟過程中,作為證據呈遞上來的材料似乎都讓他非常尷尬;庭審最後,政府召集了幾個證人詆毀金茲伯格的作品,接著法官自己宣佈,他從《愛慾》中找不到「哪怕一點可取的社會、藝術或文學意義或價值」,他對簡報《連音》和《家庭主婦的選擇性淫亂手冊》也沒有更高的評價。《手冊》這本書是一位女作家對自己的多次婚姻和不忠行為自傳式的描述,法官斷定它「在法庭看來極度無聊,令人厭惡、震驚,對一般讀者也是如此」。

但最終對金茲伯格案的判決有決定性影響的,是兩位小鎮郵政局長在法庭上的證言,他們回憶起曾經收到過金茲伯格在紐約的辦公室發來的信件,信件請求從他們的郵局郵寄金茲伯格的文獻和公告傳單,這兩個郵局都坐落在賓夕法尼亞州的荷蘭社區。兩個社區的名字都有性暗示意味,一個叫「布盧博爾」,另一個叫「因特克絲」[140] 。兩個郵政局長以設備太小無法處理這麼多郵件為由拒絕請求後,金茲伯格聯繫了新澤西州米德爾塞克斯[141] 的郵局;那兒的郵政局長允許後,金茲伯格和他的職員從米德爾塞克斯發出了幾百萬張傳單,吸引人們訂閱《愛慾》和其他產品——收件人名單有一部分是從電話簿裡弄來的,人數極大,且對像不加區分,儘管很多人積極答覆了金茲伯格,其他人卻並不高興,尤其是在性方面節制的父母,他們的孩子一不注意就拆了郵件,讀到廣告商承諾讓人從色情文學中獲得滿足的誘人廣告詞。一些宣傳《愛慾》的廣告傳單和都市日報整版廣告中,甚至將該雜誌的起源歸於美國最高法院對性寬容的政策:「《愛慾》是最近一些法庭判決的產物,這些判決以注重實際的精神解讀美國的反淫穢法案,給了這個國家自由表達的新氣息。判決使得例如《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這樣此前被禁的文學名著得以合法出版。」儘管拉爾夫·金茲伯格在費城的一些擁護者也認為,他在《愛慾》的廣告中提到最高法院並不明智,也相信從米德爾塞克斯散發郵件的想法是個低級玩笑,但當費城的法官宣告判決後,他們仍舊大吃一驚:金茲伯格以淫穢物玷污郵政,裁決有罪,罰款4.2萬美元,判處五年有期徒刑。

受到如此嚴厲懲罰的打擊,金茲伯格和律師們立即向同位於費城的聯邦第三巡迴上訴法庭提起上訴;但11個月後,他們被告知上訴被駁回,起草維持原判意見書的72歲的聯邦法官聲稱:「在我們面前的,是一種自成一格的專家式經營,靠迎合和利用人類最大的弱點之一來卑劣地牟利……」

最終在1965年12月,「金茲伯格訴美利堅合眾國案」被最高法院審理;庭審最熱心的參與者之一是CDL的查爾斯·基廷,他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142] 意見摘要,支持政府檢察官,強烈要求嚴格執行聯邦反淫穢法。金茲伯格的辯護和在費城時一樣,仍舊是《愛慾》和其他出版物既不淫邪,也不公然冒犯,也不是全然沒有可取的社會價值。確實,在肯尼迪起訴後的三年間,金茲伯格見識到休·海夫納和其他幾個出版商在展現赤裸裸的性等方面遠甚於他,卻沒有被起訴;金茲伯格有信心,在華盛頓不像在費城,法律會被客觀公正地解讀,必然會撤銷對他的有罪判決。

最高法院聽取了金茲伯格首席律師的辯護詞和政府發言人的立場之後,休庭數周仔細審議此案;三個月後宣佈判決時,金茲伯格才得知法庭根本沒有在意《愛慾》《連音》和《手冊》是否淫穢這個問題。法院仔細考慮的反而是金茲伯格的廣告宣傳活動;最終投票結果是五比四,金茲伯格因通過郵件「勾引」而獲罪,這是一項在那之前從未被處罰過的罪行——拉爾夫·金茲伯格的有期徒刑和4.2萬美元罰款只以一票的微弱優勢被判合理有效。

起草多數派意見書的布倫南法官宣讀意見書時態度粗暴,令律師和聽眾的觀察員們大吃一驚。他指出,金茲伯格的廣告中瀰漫著「好色之徒猥褻的目光」,也毫無疑問地表達出對金茲伯格行為的憤怒,因為他利用了米德爾塞克斯郵局,還在讚美《愛慾》的整版廣告中魯莽地提及了最高法院。過去十年間,崇尚自由的最高法院被指責在美國煽動很多事物,但布倫南法官不會允許《愛慾》雜誌在此之列;不管在法律上它屬不屬於淫穢物,布倫南認為金茲伯格有罪,是因為他經營「迎合低級趣味的卑劣生意——『提供文字或圖片材料,公然以引起消費者性慾的方式做廣告』」;作為對其他出版商的警告,布倫南補充道:「只要出版商唯一強調的是他出版物中撩人性慾的那一方面,僅這一事實就可判定其為淫穢物。」

四位持反對意見的法官——威廉·道格拉斯、波特·斯圖爾特、雨果·布萊克和約翰·哈倫——中,道格拉斯法官的意見書最清晰有力地為金茲伯格的宣傳手段辯護。他指出:「在最好的雜誌中做的廣告,都充斥著大腿、關節、小腿、胸部、眼睛和頭髮,使潛在買主能注意到乳液、頭飾、食物、酒、衣服、汽車,甚至保險單。這些性感的廣告既不增加也無損於所售商品的質量。我也看不出來,為何它就會增加或損害一丁點兒所售書籍的合法性。一本書應該以其自身來受到評判,這與它為何被寫出以及銷售它時採用了何種詭計都是無關的。」

金茲伯格的律師們用巧妙的法律策略和不斷的延期為他爭取了保釋,自由了幾年,他們最終還說服司法系統將有期徒刑從五年減到三年;但逃不掉的,他不得不把自己交到法警手裡的那一天終於來臨,服刑的城市是賓夕法尼亞州的劉易斯堡,不到20年前,政府在那兒監禁了像威爾海姆·賴希和塞繆爾·羅思這樣的文字和思想的傳佈者。金茲伯格在劉易斯堡對媒體做了最後一次街頭演講,對他的處境表達憤慨,還將一卷印有人權法案的羊皮紙揉成一團扔進街邊的垃圾箱,之後他轉向聯邦辦公樓,在那兒他將正式失去自由。後來記者看到他戴著手銬走出辦公樓,和一個犯有搶劫銀行和過失殺人罪的黑人囚犯銬在一起,由聯邦法警護送到一輛車中,他將被載到幾英里遠的高牆鐵門裡,一個獄監正等在那裡。

舊的道德問題不斷有新的違犯者,最高法院繼續審理這些人的上訴;處理完金茲伯格的案件一年後,法院審理了一個出版不法之徒,但他既不是出版商,也不是經銷商、編輯或作者。他在時報廣場上的書報攤做生意,1966年一天下午這個不走運的人賣出兩本平裝書——分別叫《欲池》和《羞恥代理人》——給一個恰巧是便衣警察的顧客。攤販羅伯特·雷德魯普在那個便衣要買之前,從沒讀過也沒聽說過這兩本書。事實上,雷德魯普甚至不是書報攤的正式職員;他只是在那天頂一個休病假的熟人的空缺。但警察對這些情況不感興趣,亮出徽章之後就將愁容滿面的羅伯特·雷德魯普逮捕了。他在看守所按了指紋,被警探痛斥,然後被指控違犯紐約州刑法第1141項禁止銷售「淫穢、猥褻、下流的書籍」的規定。

《欲池》和《羞恥代理人》的出版商、聖地亞哥的威廉·哈姆林有責任保釋雷德魯普和為他做法律辯護。儘管剛在休斯頓歷時兩個月的淫穢案官司中花了30萬美元——他被指控犯有25項罪名,陪審團懸而不決,但其最終裁斷使他的幾本書隨後被禁,哈姆林仍舊毫不猶豫地為雷德魯普辯護,該案在紐約州一路上訴,最終上達最高法院。哈姆林將花費10萬美元為這兩本售價75美分的書,還有在時報廣場上售賣它們的攤販辯護;但他覺得這非常值得,因為1967年5月,七名法官做出有利於他的判決,釋放了雷德魯普,並裁定這兩本黃色讀物在法律上不算淫穢物品。這是一個由法庭整體做出的判決,無需單一法官起草意見書;但雷德魯普案不久就被性文學出版商們稱讚為最高法院做出過的最自由化的裁決——因為如果《欲池》和《羞恥代理人》都不算淫穢的話,基本上就沒有任何書算淫穢了。這些書和罪犯愛德華·米什金之前出版的書一樣毫無可取之處,而且比金茲伯格被起訴的那些書報雜誌色情得多。因此,支持第一修正案的律師和法學學者將雷德魯普判決解讀為美國實際上已經廢止了書刊審查制度。只要沒有像金茲伯格那樣以「勾引」的方式做廣告,沒有強加給不願接受它的公眾或賣給未成年人,不管一本書的內容有多色情、噁心、毫無價值,法院都允許其存在,並被賣給任何想讀它的人。

哈姆林欣喜若狂。在他看來,30多年前「美利堅合眾國訴《尤利西斯》案」——該案中文學精英們取得了勝利——所開啟的法庭抗爭,現在在1967年終於結束了,而最終結果是普通老百姓凱旋。一本性露骨的書要合法出版,不再需要證明自己是喬伊斯的名著,甚至不需要證明是像《查泰萊夫人的情人》那樣有可取價值的小說;現在,最高法院在雷德魯普案中似乎終於放棄了它國家文學作品公斷人的角色,它確實既無時間也無才能勝任這項任務,而這一判決的衍生結果振奮人心。它暗示任何書,就算是垃圾,就算充滿了全國最平庸的小說寫手噴出的憤怒咒罵和污穢的胡言亂語,也可以被出版和銷售,不管警察、神職人員或CDL會怎麼想。它意味著,加州弗雷斯諾的出版商桑福德·E.阿達伊所銷售的平裝小說《一個警察的性生活》——他被密歇根州、愛荷華州、得克薩斯州、亞利桑那州和夏威夷政府起訴——因為雷德魯普案的判決,現在合法了。

在最高法院1967年的備審案件目錄表中,幾乎有另外30個淫穢案以類似的方式被撤銷,訴狀上只印上了一個詞——雷德魯普。這也意味著,1968年紐約一家著名的出版公司蘭登書屋能夠不受審查和巨額訴訟費的威脅,發行菲利普·羅斯關於手淫的小說《波特諾伊的怨訴》。哈姆林認為,美國自由表達的邊界不是被紐約的文學機構擴展的,而是被他自己、米爾頓·呂斯和桑福德·阿達伊這樣不那麼高雅的加州出版商拓展的——他們每年在法庭上花大筆錢,與反墮落小隊、聯邦探員和南方「聖經帶」[143] 的郡縣治安官抗爭,如此打開了新的領域,當像出版菲利普·羅斯、諾曼·梅勒、威廉·斯泰倫、約翰·厄普代克這樣有名氣作家的出版商以後再探索的時候,就容易許多,獲利也更為豐厚。

哈姆林對雷德魯普判決的稱心滿意,很快就被由CDL這種組織發起的全國範圍的反作用力抵消,他們用成千上萬封信件和電報圍困國會和約翰遜總統,抗議厄爾·沃倫領導的最高法院對性的縱容。就是為回應這些抗議,兩名議員、CDL的榮譽成員——南達科他州的參議員卡爾·E.蒙特和新澤西州的眾議員多米尼克·V.丹尼爾斯——提出了法案,成立淫穢色情總統調查委員會,除了其他任務,還要求委員會研究「淫穢色情物品對公眾,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影響,以及它與犯罪和其他反社會行為的關係」。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和其他自由分子最開始反對委員會的成立,因為他們知道,自由派的議員都不願意公開為「淫詞穢語」辯護,以防激怒選民,拿自己的政治生涯冒險。他們也認為委員會不可避免地會成為右翼政治勢力的工具,幫助他們以「道德」之名讓思想審查正當化。

因此委員會兩年後得出的結論——莫頓·希爾神父譴責為「色情產品出版商的大憲章」的報告——讓絕對認同第一修正案的人又驚又喜,程度不亞於所引起的CDL的驚慌;哈姆林隨後決定,出版發行裝飾有幾百張狂亂縱慾的照片和圖畫的插圖版報告,使這件事引起的憤怒情緒進一步升級。這是哈姆林職業生涯中最放肆無禮的舉動,讓很多人非常不舒服,包括他的老朋友休·海夫納。哈姆林請求在《花花公子》的書評專欄宣傳插圖版報告,被拒絕後,哈姆林才注意到海夫納的感受。海夫納的主編納特·萊爾曼寄給哈姆林的主編厄爾·肯普一封信,裡面解釋了拒絕的理由。關於插圖版報告,萊爾曼寫道:

對我個人來說,我覺得它非常發人深思,但看不出任何在《花花公子》給它撰寫書評的可能性……我們不能寫一篇書評,僅僅是祝賀(貴公司)有這樣精巧的想法,把一大堆露骨色情材料和證明它們無害的文章放在一起。天吶,想想「可取的社會價值」吧。我覺得要是有一天最高法院的這條準則無以為繼,你們的這版總統報告就是罪魁禍首。

的確,我對你們的所作所為非常痛心。總統報告是在審查制度領域出版過的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受到極多攻擊,而你們這群人推波助瀾,造成是政府給你們提供了這些圖片來搭配報告文字的印象,以贏取更聳人聽聞的效果。你認為尼克松政府會善罷甘休嗎?

不管怎樣……我認為你們的機靈將導致你們身敗名裂。你真應該讓哈姆林讀讀希臘人是如何定義傲慢 的。

當哈姆林看到萊爾曼的信後,感到遭到了背叛;他突然看到了《花花公子》和海夫納的怯懦及偽善。在性產業中大發橫財之後,海夫納現在似乎變得保守戒備起來,也許是因為尼克松現在主政白宮,而且大部分都市日報的社論版都發聲贊同反淫穢運動。哈姆林在一封給海夫納的信裡寫道:

《花花公子》是否給我們的書做書評是不相干的,實際上也無關緊要。重要的是,儘管同樣無關緊要,(萊爾曼)表達出來的無禮更別提傲慢粗魯的態度。鑒於他的主編職位有名無實,我可以判斷他只是代管理層發聲。因為管理層就是你,所以應該通過合適的渠道澄清是非,以教導他。

他若無其事地提到最高法院準則——它在60年代初期和中葉最濃墨重彩地制定出來,而實際上它大半是基於對我們公司的判決制定的。戰爭打響的時候,你不諳世事的編輯並不在場。1953年那個晚上,在埃文斯頓的我家,當我告訴你和你可愛的妻子米麗,你不能向美國公眾兜售性產品的時候,他當然也不在場。我當時的想法,在《花花公子》誕生前是一個典型的判斷錯誤,但與當時的商業倫理吻合。你投入戰鬥,但儘管如此,《花花公子》也被郵局判為淫穢刊物,無法獲得二等郵政許可,直到1957年年中,我通過華盛頓的聯邦法院,為我的雜誌《無恥之徒》贏得了一個二等郵政許可,此後不久,受此案之惠,《花花公子》沒通過法庭抗爭就獲得了自己的郵政許可。

不知什麼緣故,似乎你的員工覺得是法律自己爬到了奧林匹亞的高度,但事實是其他人,尤其是我們的努力,通過膽魄和毅力實質上改變了法律氣候。萊爾曼先生知道什麼是「可取的社會價值」?當這一因素被決定的時候,他在聯邦法庭裡嗎?我在,你很清楚……

至於《報告》本身,我基本上不需要萊爾曼告訴我的公司它有多重要……它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作為參與其中的一員我很清楚這一點,也正因此我們要出版它。完全不像萊爾曼那樣躡手躡腳裝腔作勢,我們大聲清晰地說出來。但正是因為這樣,我們才能有像今天這樣的言論和表達自由。因為大約15年來,我公司的立場一直是無畏而直白的。萊爾曼覺得《花花公子》是在哪兒大量生產出來的——在《時尚先生》一間充滿無病呻吟的保守思想的密室裡嗎?……難道這傢伙不知道,你那時在馮·羅森以性為導向的出版公司工作,《花花公子》正是從那兒 產生的嗎?

所以在書評這件事上,請好好管管你不懂事的僱員吧。當你私下要看這本書時我寄給了你,感覺你對它的興趣是真誠的,我瞭解它在文化中的重要性,以及它毫無疑問會引起的爭議。《報告》是通往思想自由道路上的又一座里程碑。這條道路有很多部分是我們鋪設的。我們出版的這本書就是重要的鋪路石之一。但我們不需要你的幫助。我們從來就不需要。我僅僅是以為,這麼長時間了,你應該已經做好準備運用雜誌賦予你的領導權了。抱歉我看錯了你。不會再有這種事。

休·海夫納沒有回復,但是哈姆林在全國發行插圖版報告後不久,收到的一則回復是美國司法部長約翰·N.米切爾在達拉斯和聖地亞哥對他的起訴。哈姆林和他的三個員工在聖地亞哥被指控傳播和銷售「未經授權」的《淫穢色情總統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而且用淫穢圖片說明這份報告。

接到米切爾起訴的一周之內,哈姆林買下《洛杉磯時報》和兩份聖地亞哥日報的整版廣告,批評米切爾的行動是尼克松政權「遮掩不住的政治手腕」,意圖用「色情威脅論」轉移美國公眾的注意力,使他們不再注意「如下問題:失業、飢餓、貧困、擴張的城市貧民窟、教育、支離破碎的稅收和在遠離家鄉的地方秘密進行的戰爭」。廣告繼續說:「納稅人的錢不應該被浪費在監督美國人的思維和閱讀習慣上,公民也不應該因批評官方行為而被懲罰。法庭寶貴的時間不應該浪費在此等事務上。司法部長和政府應該把時間和注意力投入到當下緊迫的問題中去。」

儘管政府起訴哈姆林的訴訟程序很便利地在他的居住地展開,省了他不少要是在達拉斯——聯邦調查局購買插圖版報告的地方——應訴所需要支付的額外費用,但是哈姆林在聖地亞哥要面對的聯邦法官戈登·湯普森,卻是最近被尼克松任命的;甚至在庭審開始前,哈姆林就已經感覺到自己深深陷在無情的處境中。首先,湯普森法官拒絕了辯護律師延期一個月審判的請求。延期可以讓法庭上抽取陪審團成員的主要陪審團任選輪盤[144] 中納入一個最近編製的名單,新名單中新註冊的選民也許在性方面比輪盤中年老些的選民要寬容,而輪盤中的舊名單已經三年沒有更新過了。然後辯護律師建議,詢問每個可能的陪審團成員如下問題:「你是CDL的成員嗎?」「你認為自己非常虔誠嗎?」「你最近是否在你禮拜的地方聽過關於淫穢的布道?」也被法官駁回了。

1971年10月開庭時,陪審團由九男三女組成,年齡都相對較大;而且讓哈姆林不舒服的是,政府的一位首批證人梅爾文·安凱爾博士是個非常支持CDL的人,還幫助基廷完成了少數派報告,他斥責哈姆林的插圖書和宣傳冊是敗壞的「淫慾」。報道庭審的聖地亞哥報紙對哈姆林的插圖書也一樣沒有好印象,管它叫「下流報告」。「下流」這個詞在日報大標題中不斷出現:「下流案在密謀事實方面遇到阻礙」;「法官禁止閱讀下流報告」;「三專家為下流案庭審作證」。另外,比起辯方證詞,聖地亞哥報紙編輯們刊載了更多政府證詞;而且湯普森法官決議排除一項證詞,這也擾亂了辯方,因為那是最支持哈姆林的一位證人——一個年輕女性,她最近在聖地亞哥做了一項調查,給718名公民看了哈姆林的色情宣傳冊後,她發現,基本上大多數人認為公眾不應該被禁止閱讀它。法官以「與本案無關」為由不考慮這項調查,因為哈姆林是由於一項聯邦罪行——污染郵政——而受審,因此證據必須與全國的性標準相關,而不僅僅是聖地亞哥的標準。

庭審歷時兩個多月於1971年11月結束,陪審團歷經重重困難才做出了裁決。儘管哈姆林書中的插圖對陪審團來說色情得再露骨不過了,但陪審團內部也承認,這些圖片準確地描繪了總統報告所研究的內容;而且哈姆林書中的文字,幾乎全部是委員會的一點兒也不淫穢的文章和數據。但是,對於哈姆林寄出的5.5萬多份廣告宣傳冊,陪審團就不那麼寬大了。雖然宣傳冊重印了書中露骨的色情插圖,但它沒有加上委員會報告的任何原文摘錄,反而用編輯版面攻擊尼克松總統拒絕委員會的建議;這種組合冒犯了至少十幾個未經索要就收到這份宣傳冊的公民,他們分別在郵局正式登記了投訴。所以經過六天私下辯論和爭執後,陪審團裁決,就算書不淫穢,那份宣傳冊也許是淫穢的;在此結論的基礎上,湯普森法官在1972年2月傳喚威廉·哈姆林到法官席前,陰沉地宣判他四年有期徒刑和總計8.7萬美元的罰款。哈姆林的主編厄爾·肯普被判三年有期徒刑,而兩個下級職員被判處緩刑五年。

判決使哈姆林目瞪口呆、心煩意亂,但鑒於他以保釋獲得有條件的自由,他還沒有完全灰心喪氣。他和他的律師們打算上訴到加州的第九巡迴上訴法庭;被駁回之後,他們會去美國最高法院,過去哈姆林的書在那兒都勝訴了。

1973年6月,上訴法院公開了對哈姆林的意見書;它支持下級法院的判決,確認哈姆林有罪。但是兩周後,正當哈姆林的律師們在準備提交給最高法院的訴狀時,哈姆林聽到了他認為在出版業這麼多年來最不祥的消息:最高法院突然變更了對淫穢的定義,新定義預示了色情產品出版者的陰暗前景。一份令人吃驚的決議在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票數通過,大半是由四個尼克松任命的法官——伯格、布萊克門、鮑威爾、倫奎斯特加上肯尼迪任命的懷特法官——支配的。在決議裡,最高法院迅速從法律用語中刪去了「全然沒有任何社會意義」——這個喜愛表達性愛的人們一直最常鑽空子的短語。1973年6月21號公佈的新法律使得想要取締涉性作品的公訴人不再必須證明它「全然沒有」價值;它只要缺乏「嚴肅的文學、藝術、政治或科學價值」就可以被認為是淫穢。近些年來所有自由化的趨勢——「雷德魯普訴紐約市案」「回憶錄訴馬薩諸塞州案」「雅各布利斯訴俄亥俄州案」,現在都被首席法官沃倫·伯格起草的新意見取代;一個色情產品出版者的案子促使他和保守派同事強化反淫穢法案,這個色情產品出版者曾經因為用郵件傳播淫穢廣告小冊子而被傳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