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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新被重視的文學 一二五 戲曲的搖籃期

我國過去沒有話劇,舊劇都是歌劇,每劇由幾種樂曲合成,將說白與動作穿插進去,這種戲劇的建立在元朝,而劇本的創作,也成為元朝文學的重心。

元朝以前,只有類似戲劇的歌舞。遠溯到周秦時代,只有:(一)民間祀神的巫歌,例如《楚辭》中間的《九歌》,就是祭祀「東皇太一」、「大司命」、「少司命」等神時所唱的歌詞;(二)宮廷中的滑稽表演,例如楚國優孟化裝扮成孫叔敖的樣子,為叔敖的兒子說情,這種表演有時僅是講講笑話,目的是供國君娛樂,但也可講時事,進諷諫;又(三)宮廷中的瞎子唱詩,用意和滑稽表演講笑話差不多。此外民間的跳舞,如現在苗徭的跳月一樣,古代大約也必定流行的,跳舞時所唱的情歌,或即《詩經》中《國風》所包含的那些。但這些歌舞,都不表演故事。

至於合歌舞以表演故事,直到南北朝至唐朝之間,才相當流行,如「大面」(或作代面,是戴假面具表演,創自北齊)、《缽頭》(表演一人上山尋父屍的故事)、《踏搖娘》(表演一婦人受夫虐待的故事)、《樊噲排君難戲》(表演《鴻門宴》的故事)等,因為用歌舞表演故事,與普通歌舞不同,可以說是歌舞戲,但情節還是簡單,以唱歌為主。敦煌石室又發現唐朝的通俗唱本,叫作「變文」,所唱故事如目蓮救母等,是後世編劇本的根據。

宋代上流社會中流行一種「鼓子詞」,最著名的是趙德麟的《元微之崔鶯鶯商調蝶戀花詞》,系用十首《蝶戀花》詞以詠《會真記》的故事,這種疊詞,有管弦伴奏,且合鼓而歌,所以叫「鼓子詞」,這種鼓子詞只有歌唱而不配合跳舞,近於戲曲的清唱。另有配合跳舞的,叫作「傳踏」(亦稱「轉踏」或「纏達」),演時由男女兩隊歌者帶歌帶舞。又有「曲破」、「大曲」、「鼓吹曲」、「賺詞」等,都兼歌舞,但用曲比較複雜。用曲更複雜的就是「諸宮調」,這種形式已接近「元曲」,在民間流行,對後來戲曲的影響頗大。

除歌舞外,宋代已有「雜劇」,不過比元朝的雜劇簡單。北宋雜劇還只限於滑稽嘲笑。到了南宋,雜劇就是搬演故事,有唱曲和說白,劇中角色也比較複雜,劇本據說有二百八十餘種,現在全部失傳。金末有董解元的《絃索西廂》(又叫《西廂彈詞》),也是元人戲劇的先驅。「絃索」是調名,創始於金,是由一個人彈琵琶,念唱白口及歌詞,但沒有舞。由董解元《西廂》變成元朝王實甫的《西廂》,就是配合了「科介」(動作)的劇本,而中國的戲曲便完成了。元以前的戲劇,都是敘事體,到元劇就進為代言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