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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書籍 四三 考證學與讀書法

考證學的產生,原來是為了解釋古書,包括文字的訓詁,錯誤的更正及古代史實的尋繹等。在古書中,尤以經書為主,所以解經的方法很多,如(一)以經證經;(二)以史證經;(三)以子證經;(四)以漢人文賦證經;(五)以《說文解字》證經;(六)以漢碑證經等。因證經而引起子、史群書的研究,考證的範圍就日益擴大。考證學對於書籍本身的貢獻,就是校讎、辨偽、輯佚等事。考證學範圍雖大,簡單說來,就是把一大堆斷爛材料,一點一滴地從多方面下整理工夫。

考證學者的讀書方法,總是把許多書互相比較對勘,可以說他們讀書同時就是校書,他們的著作就是校書的報告,正如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序所說,「獨處一室,覃思史事,既校始讀,亦隨讀隨校,購借善本,再三讎勘,又搜羅偏霸雜史、稗官野乘、山經地誌、譜牒簿錄,以及諸子百家、小說筆記、詩文別集、釋老異教,旁及於鐘鼎尊彝之款識,山林塚墓、祠廟伽藍、碑碣斷闕之文,盡取以供佐證;參伍錯綜,比物連類,以互相檢照,所謂考其典制事跡之實也」。專門考證的事業,不是一般讀者所能做,但對於專門家考證的成果,卻應當知道去利用;同時在一定的範圍之內,也可以採用他們的比較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