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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篇二十八 18惠施

18惠施

推測作者:莊周再傳弟子魏牟

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

“歷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南方無窮而有窮。今日適越而昔來。連環可解也。我知天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泛愛萬物,天地一體也。”

惠施以此為大,觀於天下,而曉辯者。

【今譯】

惠施博通多種方術,所著之書五車;其道錯亂駁雜,其言不合於道。

惠施歷論萬物的大意是:“(一)至大之物無外,謂之‘大一’;至小之物無內,謂之‘小一’。(二)沒有厚度之物,不可積疊,其大千里。(三)天與地同低,山與澤齊平。(四)太陽才抵中天即已開始傾斜,每物剛剛出生即已開始死亡。(五)同類大同與異類小同之異,這叫小的同異;萬物本質全同表象全異,這叫大的同異。(六)南方本質無窮而表象有窮。(七)今日往越而昨天來。(八)相連圓環可以分解。(九)我知道天的中央,可在燕國之北,可在越國之南。(十)泛愛萬物,因為天地一體。”

惠施以此自大,傳觀天下,曉諭天下辯者。

天下之辯者相與樂之:“卵有毛。雞三足。郢有天下。犬可以為羊。馬有卵。丁子有尾。火不熱。山出口。輪不輾地。目不見。指不至,至不絕。龜長於蛇。矩不方,規不可以為圓。鑿不圍枘。飛鳥之影,未嘗動也。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狗非犬。黃馬、驪牛三。白狗黑。孤犢未嘗有母。一尺之棰,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辯者以此與惠施相應,終身無窮。桓一團一 、公孫龍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辯者之囿也。

【今譯】

天下的辯者共同樂此不疲:“(1)卵有毛。(2)雞三足。(3)楚國郢都擁有天下。(4)犬可以稱為羊。(5)馬有卵。(6)蛤蟆有尾巴。(7)火不熱。(8)山有出口。(9)車輪不輾地。(10)眼睛看不見。(11)手指不能達至,達至不能窮盡。(12)龜長於蛇。(13)矩尺不能畫方,圓規不能畫圓。(14)卯眼不能密圍榫頭。(15)飛鳥之影,未曾移動。(16)箭矢疾行,卻有不行不止之時。(17)狗非犬。(18)黃馬、黑牛計為三。(19)白狗黑。(20)孤犢未嘗有母。(21)一尺之木,每日截取其半,萬世不能窮竭。”

辯者以此與惠施相互應對,終身沒有窮盡。桓一團一 、公孫龍之流,雕飾他人的德心,改易他人的命意;能夠戰勝他人之口,不能服膺他人之心,這是辨者的局限。

惠施日以其知與之辯,特與天下之辯者為怪,此其柢也。然惠施之口談,自以為最賢,曰:“天地其壯乎?施存,雄而無術。”

南方有畸人焉,曰黃繚,問天地所以不墜不陷,風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辭而應,不慮而對,遍為萬物說;說而不休,多而無已,猶以為寡,益之以怪。以反人為實,而欲以勝人為名,是以與眾不適也。弱於德,強於物,其途隩矣。由天地之道,觀惠施之能,其猶一蚊一虻之勞者也,其於物也何庸?夫充一尚可曰愈,貴道幾矣。惠施不能以此自寧,散於萬物而不厭,卒以善辯為名。惜乎!惠施之才!駘蕩而不得,逐萬物而不返,是窮響以聲,形與影競走也。悲夫!

【今譯】

惠施每日自矜心知與他們辯論,只是與天下辯者故作怪論,這是他們的根柢。然而惠施的辯才,自以為第一,說:“天地豈不壯觀?有我惠施存在,雄壯的天地也莫奈我何。”

南方有位異人,名叫黃繚,問惠施為何天不墜、地不陷,風雨雷霆產生的原因。惠施不加推辭而應對,不加思慮而回答,遍及萬物一一解說;說而不停,多而不止,仍然以為說得太少,添加各種怪論。以反對他人作為實質,而想勝過他人獲取聲名,因此與眾人不能調適。弱於葆全內德,強於博通外物,實為誤入歧途。從天地之道,觀照惠施的才能,猶如蚊子虻蟲的徒勞,對於萬物有何用處?充當眾技之一尚可視為傑出,若是貴重於道才會有望。惠施不能憑其大才自我安寧,散於萬物而不知厭倦,最終以善辯聞名。可惜啊!惠施之才!劣馬遊蕩而不得正道,追逐萬物而迷途不返,這是發聲欲止迴響,身形與影子賽跑。可悲啊!

【《惠施》校勘】()內為衍文、訛文、誤倒之文,[]內為所補之文、正字。

刪衍文2字:

1.我知天(下)之中央。

2.惠施日以其知與(人)之辯。

訂訛文2字:

1.孤(駒)[犢]未嘗有母。

2.南方有(倚)[畸]人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