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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六指頭認虎崽做女兒

【第二章 六指頭認虎崽做女兒】

雲霧裊繞的半山腰,有一個口小腹大猶如葫蘆狀的山洞,起名葫蘆洞,這就是六指頭的“家”。這裡極為隱蔽,四周草深林密,即使近在咫尺,也很難發現隱藏在巨石下的洞口。阿媽說過,在這裡住上一百年,也不會被人找到的。

三十八年前,阿媽帶著他逃到這裡,這個葫蘆洞就成了母子倆相依為命的家。他的外祖父是個草醫,阿媽也粗通醫道,靠著在山林裡採集草藥,賣給那些南來北往的馬幫,含辛茹苦將他拉扯大。阿媽是個能幹的女人,教會他說話,教會他數數,教會他打獵,教會他採擷可食用的野果和菌類,教會他在深山老林裡生存下去的本領,還給他講許許多多人間的故事。在他二十歲那年,阿媽被天神召喚去了。

葫蘆洞並不大,有二十二步長,十三步寬。洞底一塊狹長平坦的條石上,鋪著厚厚一層曬乾的山茅草,這就是六指頭的床。石床邊堆著一些鍋碗瓢盆。一個石坑上,支著一口新鐵鍋,放著一大塊鹽巴和一大袋米,這是他在街子天用那張虎皮和一堆虎骨到古驛道換來的。

這一帶鄉鎮十天趕一次集,俗稱街子天。到了這一天,大黑山腳下那條平時冷冷清清的古驛道上,突然變得熱鬧起來。太陽露紅時,四鄉八寨的村民,牽著馬趕著牛,提著包挑著擔,帶著茶葉、煙草、豬娃、狗崽、臘條、扎染,前往壩子中央的南糯鎮趕集,賣掉多餘的山貨和農副產品,買回鹽巴、膠鞋、肥皂、火柴、電池等日常生活用品。

六指頭也在街子天用積攢下來的獸皮、野味和草藥,去交換生活必需品。他是個琵琶鬼,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樣到繁華的南糯鎮擺攤設點,他甚至像鬼魂那樣不能讓任何人看到自己,他只能採取背靠背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交換。

到了這一天,他早早就起來,頂著星星和月亮,走幾十里山路,趕往古驛道,找個醒目的地方,將自己的貨物擺放在路邊的石頭上,插上幾根草莖當標籤,還用樹枝在旁邊的泥地上畫個他想要的東西的圖案。如果他想要鐵鍋的話,就畫一口鍋,想要火柴的話,就畫幾個小方塊,再畫朵燃燒的火焰,然後他就躲到遠遠的草窠裡去。

經過的馬幫和趕集的人們看見他的貨物後,覺得合適,便會取走他的貨物,留下他所需要的東西,扯一把青草蓋在石頭上,以示交易完成。等到古驛道上望不見人影時,他就從草窠裡鑽出來,帶走路邊石頭上那些物品。

這種背靠背以物易物的貿易方式,在金三角大黑山一帶並不罕見。這兒山高林密,人跡杏然,是逃犯、雙胞胎、麻風病患者理想的藏身之地,那些不便拋頭露面的人,都是採用這種辦法與外界聯繫並獲得生活必需品的。當地民風淳樸,山民誠實憨厚,至今還保留著路不拾遺的美德,不會順手牽羊將擺放在路邊石頭上的東西偷走的。

當然,在這樣的買賣中,一方不能討價還價,也不能挑挑揀揀,交易總是不平等的。一隻肥斑羚只能換一葫蘆火藥外帶一小罐鐵砂,一大捆上等松脂只能換一封火柴。但六指頭對此並無怨言,不管怎麼說,他得到了他所需要的為東西;再說,躲在草窠裡,遠遠地看著在古驛道上行走的男男女女,聽他們的喧鬧和笑聲,對於與世隔絕的他來說,也是一種快樂,也是一份享受。

明天又是街子天了,六指頭在山箐裡砍了棵野金竹,動手編一隻大竹籠,準備裝那隻虎娃,明早帶到古驛道去,換一雙新膠鞋。他現在穿的這雙膠鞋,是一年前用一隻小猴子換來的,整天在山上行走,早已幫爛底穿。前幾天鑽灌木叢,一根毒刺穿透已磨得薄如紙的鞋底,扎進他的腳板,疼了好幾天。

那隻虎娃已在他的石洞裡養了十多天,他用野豬肉糜熬粥餵它。現在它已睜開眼,會在地上蹣跚爬行了。

許多哺乳動物,剛出生時眼睛都是閉著的,沒有視覺功能,要幾小時或幾天以後才能睜開眼,看見四周的東西。據說,越晚開發視覺功能的動物,智慧就越高。羊羔幾個小時就睜眼了,牛犢約一天左右睜眼,小狗五天睜眼,小貓七天睜眼,小老虎比貓稍晚一兩天睜眼,人類的嬰孩則需要四十天左右才能用眼光追蹤移動的物體。

這是一隻小雌虎,身上的條紋很淺,小圓臉,大耳朵,嘴吻邊長著幾根細細的唇須,模樣很可愛。會有人相中這只漂亮的虎娃的,六指頭很有信心地想,他明天就能得到一雙結實耐用的新膠鞋了。

太陽快落山時,六指頭編織出一隻六角形的大竹籠,他從灶旁的角隅抱起虎娃,想裝進竹籠去。現在就準備好,省得半夜起來摸黑尋找了。他天天抱它,頓頓餵它,虎娃已認得他了,在他手中乖得像隻貓咪。一縷陽光從洞**進來,照在虎娃身上,金燦燦的,像捧著一隻小太陽。畢竟養了十幾天,他還真有點捨不得哩。也不知明天古驛道上,誰會將它換了去?又會把它帶到哪兒去?他將它貼在自己的胸口,用手輕輕撫摸它的背,也算是最後的告別吧。

就在這時,發生了一件十分微妙卻又意味深長的事,改變了這隻小老虎的命運,也影響了六指頭的生活。

虎娃趴在他的手掌上,伸出粉紅色的稚嫩的舌頭,在他第六根指頭上來回舔吻著。

也許,虎娃是餓了,用舌尖在試探和尋找食物;也許,他那根多餘的指頭上有汗鹹,吸引了虎娃來舔吮;也許,虎娃以此來對餵養者表示信任和感激;也許,這只不過是虎娃一種無意識的習慣動作而已。

但六指頭卻像觸電似的渾身一顫,一種從未體驗過的柔情順著那根多餘的指頭流灌心窩。阿媽曾明確地告訴過他,就因為他右手多了這麼一截指頭,所以被視為琵琶鬼投的胎,被驅趕出朗雀寨。阿媽是世界上唯一愛他的人了,但阿媽活著的時候,也很忌諱看到他這根多餘的指頭。每當阿媽的視線不經意地落到他第六根指頭上時,那眼光就像看見了狗屎看見了蠍子看見了毒蛇看見了螞蟥看見了毛蟲看見了屎殼郎一樣,臉上出現嫌棄和厭惡的表情,眼光急速跳開去。在他的印象裡,阿媽總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看見他這根多餘的指頭。他小時候,阿媽親過他的臉親過他的眼睛親過他的頭髮親過他的身體甚至親過他的小腳丫卻從未親過他的第六根指頭。

在他二十歲那年,阿媽的身體己十分虛弱,整天喘咳不已,阿媽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最大的心願就是幫他說門親事,娶個媳婦成個家,好歹也算一世人生。有一次阿媽在箐溝採藥時遇到因患麻風病被趕進深山來的一對父女。父親已病入膏肓,四肢的肌肉都開始腐爛了,也很想臨死前給女兒找個歸宿。蘿蔔找坑,坑找蘿蔔,兩家一拍即合。

相親那天,阿媽一再叮嚀,要他把右手攥緊成拳頭.什麼時候都不要鬆開。那姑娘蒜鼻豆眼,面黃肌瘦,不怎麼中看,但畢竟是個青年女子,倒也讓他臉紅心跳。

開始,他還記住阿媽的話,右手握拳,將那截多餘的手指攥在手掌心,秘不示人,只用左手給女子遞手帕遞檳榔遞煙草。漸漸地,他把阿媽的話忘到爪哇國去了。當那女子軟聲細語地要他幫她捉掉爬到她脖子上來的一隻紅螞蟻時,他心旌搖曳、鬼使神差,伸出了那只拳頭早已鬆開的右手。他不是左撇子,他習慣就是用右手做事的啊。那女子的眼光落到他奇形怪狀的手指上,臉突然變得僵硬,就像大白天撞見了鬼似的,大叫一聲,奪路就逃……

婚事自然是吹了,阿媽直搖頭歎息。這以後,他也相信自己這根多餘的指頭,是一根醜陋的不潔的苦難的邪惡的凶兆的指頭。

此時此刻,虎娃卻在舔吻他的第六根手指。它舔得那麼用心,舔得那麼仔細,上下左右,前面背後,指尖關節,每一個細微處都舔到了。它的眼睛清澈明亮,沒有任何虛偽做作。誰都厭棄他的第六根手指,包括阿媽在內,只有它不嫌他多長了一根指頭。

他第一次感受到一個生命對另一個生命的理解、同情和尊重。他激動得渾身發抖,淚花閃閃。他把它舉起來,抱到自己的臉面前,用自己佈滿褶皺的臉,輕輕摩挲它的額頭和耳朵。它乖巧地把毛茸茸的小臉埋進他鬍子拉碴的下巴,表現出完完全全的依戀和信賴。

一種從未經歷過的親情,在他心田萌發升騰,一脈從未體驗過的憐愛,在他的心房纏綿裊繞,一股從未品嚐過的暖流,在他心海洶湧澎湃。他覺得這不是普通的虎娃,而是天神恩賜給他的幸福。他抬起腳來,一腳就把辛辛苦苦花了大半天時間才編織好的竹籠給踹扁了。他再也不會將它帶到古驛道去換膠鞋了,哪怕給他十雙新膠鞋,他也捨不得換了。

自從阿媽去世後,他獨自在這小小的葫蘆洞裡生活了十八年,形單影隻,孤苦伶仃。他太想有個伴了,有個能說說話聊聊天的伴,但他生來就是長著六根指頭的琵琶鬼,人們躲他唯恐不及,誰會來理睬他呀!有一段時間,他很想養條狗。聽阿媽說過,狗是人類忠誠的朋友,整天伴隨在主人左右。他自己偶爾也會在林子裡望見帶著獵狗攆山打獵的獵人,那狗,朝著主人拚命搖甩尾巴,那份友愛,那份親呢,讓他羨慕得直流口水。

那次,他獵殺了一隻老熊,將一隻熊膽和一副熊掌擺放在古驛道旁,旁邊用樹枝畫了一條狗。也不知是他把狗畫得太胖了些,還是遇到了存心想欺負他的奸詐商人,等到古驛道上望不見人影後,他從草窠裡跑出來一看,原先擺放熊膽和熊掌的石頭上,拴著一隻小豬崽子。山上多的是野豬,只要他願意,什麼時候都可以弄到小豬崽子的啊,又何必要拿珍貴的熊膽和熊掌去換呢!

不不,他該像養狗那般去養這隻虎娃的,他想,他要把它當做自己的女兒來養。“女兒,哦,你答應做我的女兒嗎?”他把虎娃貼在自己的胸口,柔聲問道。虎娃兩隻前爪玩弄他的鬍子,圓圓的腦袋一鉤一鉤的,似在點頭答應呢。“哦,你答應做我的女兒了,哦,從今後,我就是你的阿爸。女兒,你放心,我會做個好阿爸的。”他連連親吻著它,喃喃地說道。

既然它是他的女兒了,他應當給它起個名字,六指頭想。他發現它時,它身上蓋著一層金黃的落葉,它的毛色也呈金色,他就給它起名叫金葉子好了。

“金葉子,哦,我的女兒;金葉子,哦,我有女兒了。”他把虎娃抱在懷裡,興奮得一夜沒有合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