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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白馬」這個意象來自於李霄峰的另一名文學策劃。那個女孩本是山東勝利油田一個造油廠的會計,生活在東營一個縣城中。她讀了《失敗者之歌》,給李霄峰寫郵件,李霄峰被她的文筆和文學素養嚇著了。有一天,這個女孩早上8點鐘騎一輛破自行車去上班,縣城的主幹道上全是拉煤的大貨車,塵土飛揚。騎著騎著,她突然看見馬路對面有一匹白馬,就栓在電線桿子上。她停下車,看了很長時間,然後騎著車又走了。回到辦公室她給李霄峰寫了封信,描述那匹白馬,訴說心中的難過。她寫:「我很後悔,為什麼沒有上前去把它放了。」李霄峰回信,告訴她:「你是看到了生活中的奇跡。」

「在普通平常的生活,日復一日的枯燥裡,忽然看到一個活靈活現的東西,而且還美,這不是奇跡嗎?」李霄峰說,「所以很多人問我白馬是什麼東西,我說你管。你看到它,不就夠了嗎?還要怎麼樣,難道你非要看到它撒歡著跑才高興嗎?」

在《少女哪吒》的結尾,終於有一個女孩走上前,解開了那條韁繩。

沮喪的法官

文_陳曉舒

田麗麗是個黑白分明的摩羯座,她把世間萬物劃分為正確的和錯誤的兩類,永遠堅持自己認定的正確。但命運有時候陰錯陽差,考大學那年,田麗麗報考了她認定正確的新聞專業,卻被調劑到了法學。

我不瞭解田麗麗在得知這個消息後是否重新做出了判斷,總之,她成了我的同班同學。她和我說起她人生的第二個原則:做了選擇就不再去後悔。

田麗麗毫不猶豫開始重新安排人生。本科畢業她考了法學研究生。幾乎每個週末,田麗麗會搭乘北京731公交車,穿過小半個城市來找我打牌,她會住上一兩晚,趕在週一上課前回學校。

我想田麗麗在頂尖的法學學校裡每日並未頭懸樑錐刺股,她每週和我講的學校趣聞,大多是班級裡又開展了哪幾場80分升級比賽,女生寢室又贏了男生寢室。給我的感覺,在校研究生們的主線是打牌,輔線才是學習。

直到田麗麗畢業時,我才知道她的學習並未落下,她的畢業論文拿了獎,連她幫別人寫的論文都得了獎。她拿著獎金請我們吃了頓麻辣香鍋。她並不太發愁自己的工作,擺在她面前最明確的兩個選擇是:考公務員和做律師。對於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除了那些有極其明確目標的人,絕大部分畢業生在找工作時都是懷抱著能錄取哪個是哪個的心態。

田麗麗參加了兩場公務員考試,一場報考了北京中級法院,一場報考深圳基層法院。最後,她被深圳法院錄取。兩個負責政審的公務員來到田麗麗的學校,審閱她的檔案,和她的同學訪談。向田麗麗介紹了她即將工作的地方剛建成了新辦公樓,那將是全亞洲最現代化的法院,擁有最現代化的法庭。

田麗麗很是期待。她開始一遍遍規劃要做一個好法官,再一步步做成大法官。她匆匆和我們告別,離開她生活七年的北京,在2010年的七夕情人節落地深圳。

深圳對田麗麗而言是個完全陌生的城市,她清楚地記得,去法院報道的第一天因為不認路早下車了一站地,只好步行前往。一站地的距離,田麗麗越走越心涼,道路兩旁都像是臨時搭蓋的房屋,充斥著各種五金店和小賣部,她邊走邊問自己:「這就是我以後要生活的地方?」

走到法院門口,一個中年婦女坐在大門邊的花壇上嘮嘮叨叨,咒罵案子如何不公。田麗麗隔著三四米聽了好一會兒,她猶豫著要不要進去報到。

很多年後,田麗麗還記得那一刻的糾結。最後她還是進去了。新人報到後,最先進行的是職業培訓。新進公務員的職業起點是法官助理,培訓就圍繞著怎麼做好這個職位——請了資深的法官教導工作流程,也進行政治教育課,提醒不能枉法裁判,不能司法腐敗。

培訓結束後,田麗麗被分到距離院本部僅一公里的派出法庭。那是個獨立院子,一共七層樓,和博物館共用辦公室。一樓有接待大廳、調解室、監控室。審判區和辦公區用玻璃幕牆隔開,四個審判庭,每個辦公室容納一到兩人,法官獨立一間。

田麗麗所在的法院是深圳最早的司法改革試點單位,目的是實現法官精英化。法院給每個新人都安排了一個師傅,師傅是稍有資歷的法官。田麗麗分到一個快50歲的資深法官。第一天,師傅交給田麗麗一個剛審完的交通案件的案卷,師傅很靦腆,並未多說,只是讓她試著寫寫判決書。他似乎也沒指望新人能寫出完整的判決。

那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案,但作為法院新人,田麗麗根本不知道該怎麼辦。交通案件的地域性很強,需要判多少錢與當地工資水平有關。田麗麗只知道法理怎麼判,卻不知道判多少。上班第一天,她在法院案庫裡按照案由檢索,查看最近的交通案子,看了大約七八十宗案卷,瞭解這一類型要判賠多少項目,每個項目怎麼計算,務工費、傷殘賠償金、精神賠償、被撫養人生活費等等,以及保險公司的責任分擔。

第二天早上,田麗麗按照正常上班時間9點到達法院,打開電腦開始寫判決書。這個案子她寫了一天半,寫了十幾頁。田麗麗把判決書交給師傅,他看完後挺滿意,大概修改了一下,算是大概瞭解了徒弟的水平。接下來,就是徒弟學師傅。

田麗麗仔細觀察後發現,師傅每天會提前半小時到達法院,在日常工作中,一周要開十多個庭,短的一小時,長的需要一整天。師傅每週五和週六就會開始閱讀下周要開庭的案卷,他會用鉛筆在紙上寫下開庭要問的問題,夾在卷裡。因此,每週六他會到辦公室加班一天,從不間斷。

田麗麗所在的派出法庭,每年需要審結1300到1500宗案子,分到每個法官頭上,一人一年需要審理兩三百個案子。田麗麗一開始覺得這個工作量實在無法承受,幾乎每個工作日都要寫出一個判決,還得庭審和處理其他事務。

普通程序案件的合議庭,多由一個法官和兩名人民陪審員組成。人民陪審員是從陪審員名冊中選出來的,他們基本上都是公務員、老師、醫生和退休人員,每次陪審的報酬是50塊錢。人民陪審員在庭上很少會提問,庭後的討論也只是個人觀感:「這個人太差勁了,連自己孩子都不養。」人民陪審員從不左右判決的結果,但由於法官人手不足,缺了這兩個人民陪審員,普通程序的案子就沒辦法開庭。

師傅庭審很仔細,問題總是問得很細,遇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在法庭上控制不住老說重複的話,師傅也很耐心地讓對方說下去,常常一個庭審會沒完沒了地開上一天。

開完庭後,師傅一般都會得出結論,是支持原告還是被告。如果田麗麗的意見和他相左,兩人就會仔細討論。田麗麗是法官助理,不需要參加開庭,她根據師傅庭審的案卷寫判決。

她從上班寫到下班,平均兩天寫三個判決。我們那時都覺得,用不了多久,田麗麗就會按照她所規劃的那樣,成為一個優秀的大法官。

2012年,我到深圳看田麗麗。她的宿舍樓在一個老舊民宅裡,三個同事共用不到100平米的房子,每人一個房間。樓上樓下都住著她的同事,大家一起坐班車,一起上班下班,三餐都在一起吃,飯桌上討論的都是案子,和學生時代並沒有太多差別。

田麗麗正忙著全國法院的徵文比賽,前一年她選了民事審判的題目,這一年她在寫一個銀行卡盜刷的案例研究。我發現田麗麗工作起來得心應手,而且很有規律。每週五下午是她自己規定的學習時間,那個下午她不寫判決,會學習最新的法規和判例,總結審理過的案子。她發現自己審的銀行卡盜刷案都沒有被改判,說明思路和上級法院是一致的。她認真研究每個案子,總結出銀行卡盜刷的重點是舉證責任的分配,就此寫了篇論文。

但田麗麗開始有了抱怨,經常嘮叨工作中的瑣碎。她遇到了一個交通案,肇事人是個外地打工的年輕人,他的麵包車在紅綠燈路口撞了人。田麗麗對他的第一印象是善良老實,傷殘事故的賠償近十萬,年輕人沒有上交強險,又是外來務工者,這筆費用著實不小。

田麗麗在內心是有偏向的,她希望能幫年輕人調解,或者爭取少判點錢。但在法庭上,年輕人要求調取監控錄像,這時距離他撞人已經超過半年,而此前他對交通認定書並沒有異議。田麗麗向他解釋:「第一,你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調查取證,第二,你提出的取證對我們沒有意義,我們不能去修改責任認定書。」還有一點,田麗麗沒說出來,法院調查取證很難得到配合,他們根本調取不到這個錄像。

年輕人不聽,又要求重新做傷殘鑒定。「他要求患者完全痊癒後重新做鑒定,這不符合法醫學的意見。」田麗麗向我抱怨。

不管田麗麗怎麼向他解釋都沒用,年輕人非常激動,甚至說法院偏向原告,這讓田麗麗很受傷。事情發展到後來,年輕人天天帶著他七八十歲的母親來法院鬧,在開庭過程中衝撞書記員,還打了書記員。田麗麗最後秉公判決了這個案子,年輕人上訴後,上級法院維持原判。

法院前輩們給田麗麗的意見是:「案子不能投入太多,每個人你都會覺得很可憐,但其實並不值得可憐。久而久之,你見怪不怪,變得麻木就好了。」

我想,田麗麗並不希望變成這樣。她告訴我,她想回北京。

她開始到處托人在北京找工作。問及原因,她說:「基層法官並不是一個有尊嚴的職業。」她講了她遇到的另一個勞動爭議案子,當事人是個IT公司的員工,在公司的國外駐地打架被調回國,他開始鬧事,公司就把他開除了。案子到田麗麗的法院,判了這家公司違法解除。這名員工又回去上班,但他同時提出一個勞動爭議案件,要求公司補發他被開除後的工資,法院支持了他。員工勝訴後,在博客上天天辱罵公司領導,公司受不了了,與他談了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賠償他60多萬元,讓他離開。

但他簽完協議就後悔了,又到法院起訴,要求認定這份協議無效。這一次,法院並沒有支持他。他開始在博客上辱罵法官和書記員,跑到法院又立了一堆案,包括要求公司公開道歉。

最後,這名員工跑到法院大鬧,罵哭書記員,在電梯裡辱罵田麗麗的師傅。師傅的脾氣是出了名的好,也忍不住寫了申請,希望以擾亂法庭秩序的名義拘留這名員工。院長沒批,副院長接待了員工,談了兩次,要求他刪除攻擊語言。他卻變本加厲到法院鬧,師傅再次提出申請拘留他,院長還是沒同意。

「太失望了,對這種人不能讓步,這個時候院長沒有維護審判人員的尊嚴,整個庭都非常洩氣,我們都覺得,遇到事情,根本沒有人會為我們撐腰,」田麗麗抱怨,「在求穩這件事情上,我們吃了很多悶虧。我覺得只要案子是站得住腳的,經得起檢查的,就不應該讓步。」另有一次,一個河南打工者在深圳被車撞死,政府賠了死者父母八九十萬,結果錢拿回老家被兒媳婦佔了,老兩口又跑回深圳法院,躺在法院門口,要求幫他們主持公道。法官們出來解釋:「你們應該回河南打繼承官司。」但他們說,河南的法官不會管的。正好那年趕上大運會,法院趕緊給老兩口安排了住處,只要他們出門吃飯,就得派人跟在後面買單。

「到最後,就好像是我們幹了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田麗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