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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作孽」原來是指月食

「自作孽不可活」是指自己的作下的孽,想逃也逃不了,比喻自作自受。「孽」這個字很有意思,從這個字的字義演變可以看出中國古代嚴格的等級制。「孽」的本義是庶出的兒子,妾所生的兒子。樹木旁生的枝條稱「櫱」,比附於「櫱」,庶出的兒子故稱「孽」。比如《史記》記載商鞅的身份即是「魏之庶孽公子也」。因為是庶出,不是嫡子,因此地位低賤,比如用「孽妾」來稱呼地位最低的妾。由此又引申出邪惡、罪惡之意。

「自作孽不可活」是活躍在人們口頭的日常用語,俗語,可是它的出處卻是一個大大的雅語,因為它出自《尚書》,《尚書》的文辭向以古雅著稱。在《太甲中》這一篇中,這句俗語的原文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違」是避開的意思,「逭(huan)」是逃避的意思。全句意思為:上天降下的災難還可以避開,自己作的孽卻逃避不了。

《孟子·公孫丑上》一文中這句話則作「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意思更加清楚。

有趣的是,古人將月食視作「天作孽」。據《淮南子》記載:「月照天下,蝕於蟾蜍。」傳說蟾蜍乃月亮中的蝦蟆,喜歡吃吳剛砍伐的那棵桂樹,因此古人用「蝦蟆抱桂」稱月食。唐代詩人盧仝有一首名為《月蝕詩》的奇詩,其中寫道:「傳聞古老說,蝕月蝦蟆精。」又寫道:「嗚呼,人養虎,被虎嚙。天媚蟆,被蟆瞎。乃知恩非類,一自作孽。」據盧仝所說,就像人養虎一樣,上天諂媚的是蝦蟆;又如同人養虎被虎吃掉一樣,上天諂媚蝦蟆,最終也被蝦蟆吃瞎了眼。「天媚蟆」是天作孽,「人養虎」是人作孽。「天作孽猶可違」,因此月食不會毀滅人類;「自作孽不可活」,因此人被虎所食,就再也不能復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