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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隻手」的稱謂是怎麼來的

「三隻手」盡人皆知,就是小偷、扒手。可鮮為人知的是,漢字中竟然真的有這個字!這個字就是「掱」,讀音是pa,正好是由三隻手組成的。

原來,最早管小偷不叫「扒手」,而是叫「掱手」,後來大概因為這個字不好寫不好認,雖然非常形象,但還是改成了同音的「扒手」。當然,「扒手」這個稱呼也很形象,用手扒拉著從人們的口袋裡偷錢。

晚清宣鼎在《夜雨秋燈錄》「小癩子」一條中記錄道:「今有人焉,於光天化日之中,九陌通衢之地,公然攫財物,使行道者耳如不聞,目如不見者誰歟?蓋即北之剪綹,南之扒兒手也。」晚清時已經把小偷叫作「扒兒手」了。宣鼎稱南方叫作「扒兒手」,北方卻稱作「剪綹」,其實南方也有「剪綹」的稱呼。剪綹跟扒手意思相同,指剪破他人衣衫掏取財物,清人沈太侔《東華瑣錄》中載:「京城歲時廟會,以遊人填塞,故多草竊剪綹之事。蓋乘人不覺,以剪竊物,其術百端,其徒極眾,且出沒不時,雖有巡緝街市兵卒,每難以弋獲。」「剪綹」一詞的起源比扒手要早得多,至遲元代時已經開始使用。元代雜劇作家岳伯川《鐵拐李》:「這老子倒乖,哄的我低頭自取,你卻叫有翦綹的,倒著你的道兒。」

清人徐珂所著《清稗類鈔》中有一個「盜賊類」的類別,其中「掱手」一條說:「滬人呼剪綹賊曰掱手,猶言扒手也,亦曰癟三碼子。非專以剪綹為業也,可竊則竊,否則行乞。」又在「垂髫女為掱手」一條中描述了尚未成年的女掱手,衣著整潔,舉止大方,常常在人家結婚的時候尾隨而進,別人誤以為是女方的賓客,也不加阻攔,女掱手趁機行竊,甚至還有的女掱手行竊完後,不慌不忙地飽餐一頓才出門揚長而去,可見舊時的上海灘盜賊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