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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講 書面說理的演變與人文傳承

學校裡的說理教育主要是通過閱讀和寫作來進行的,這是因為,公共說理是一種文字形式,用波茲曼的話來說,是「書面形式的公共話語」,「即使是演講,也不能掩蓋這個事實」。就美國的學校而言,說理教育最普遍採用的是一種可稱為「格式化隨筆」(essay)的書面文字形式,它是實用的而非文學性的寫作。這種寫作形式常常被翻譯成中文的「作文」或「話題作文」。單單這樣的中文稱謂不能充分顯示格式化隨筆的意義與內涵。為了說明格式化隨筆所可能具有的人文價值和公民教育內涵,需要追溯到它的源頭,也就是「隨筆」,在英語中叫essay。這個詞有時候也翻譯成「散文」或「小品」,用以指稱一些文學性的寫作。對於說理文來說,還是「隨筆」這個說法比較恰當。

「我寫作」和「我說理」

隨筆是一種出現於16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的寫作形式。16世紀的知識話語,用法國學者福柯(Michel Foucault)的話來說,正在發生一種從「註釋」向「評說」的轉型,隨筆的出現是這種知識話語轉型的一部分。註釋的任務主要是搜集,然後才是添加。它對任何一種對像或話題,都是把前人寫過的所有東西盡量收集起來,不管由誰寫的,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都把它們合為一個知識整體。評說的知識者則必須有他自己的主張、觀點、看法。它要求寫作者回到「事情」本身,以事情本身為對象,這就必須對前人對具體事情說過的話和積累的知識作評價性的甄別,在其中選擇那些與寫作者自己直接觀察相一致的部分。一直到今天,隨筆的這種知識特徵仍然被保留在格式化隨筆的基本要求中——說理必須要有自己的看法,用以證明自己看法的權威或知識都必須經過寫作者自己的選擇和評估。

16世紀的隨筆大師蒙田(Michel Montaigne)被公認為是這一寫作形式的開創者,但他並沒有把隨筆變成一種真正的公共說理形式。蒙田是一位非常私人化的寫作者,普通民眾並不是他頭腦中的讀者。作為一個退隱的人文主義者,他為之寫作並分享寫作成果的是一些與他一樣的上流紳士淑女。在蒙田寫作隨筆的時候,既無報紙,也無期刊,「書」是唯一出版的形式,書裡每篇隨筆因此也都稱「章」(chapter)。當時非詩歌的出版物都是這樣的,書也還遠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大眾媒介。沒有大眾媒介也就不可能有今天我們所說的公共說理。「隨筆」在蒙田那裡有著與現在不盡相同的含義,它有一種自謙或自我辯解的意味,與蒙田常用的那種自貶、自嘲的口氣很符合。他用隨筆的複數(Essais)為書名,是零零碎碎的意思。蒙田的隨筆無一定格式,飄忽不定,偏離主題成為他的風格。這在今天的文字說理中被看作是應當避免的。

隨筆成為相當程度的公共說理文字,對此作出貢獻的是蒙田的同時代人,英國哲學家培根。蒙田認為,選擇知識應該與知識者自己的觀察相一致,這種知識態度與當時已經開始出現的實證科學是相一致的,而培根則正是這種實證科學的創始人之一。不過,儘管隨筆與實證科學在認知上有親緣關係,但它與實證科學在知識性質上卻有根本的不同,也不屬於實證知識的一部分。蒙田對經驗材料的運用比實證科學要有限得多,這從蒙田與培根對隨筆的不同運用中就可以看出來。培根比蒙田更直接地批判中世紀的「經院學術」(academic scholastics),那些經院學者完全只是在書堆裡打轉,把時間花在註釋和相互辯詰上,既不能產生新思想,也不進行新觀察。培根所追求的新知識雖然以個人的經驗觀察為本,但卻是一種與他人合作的、公共的、積累的知識。培根所寫的隨筆儘管尚不足以實現這樣的知識,但卻是把隨筆明確地引向了這個方向;而沒有公共的意識,沒有公共性,則不可能有我們今天所說的公共說理。

16世紀雖然還不是啟蒙時代,但已經有了啟蒙思想的因素,形成了早期隨筆的樣式,包括來自蒙田和培根的不同人文因素。隨筆寫作的特色不僅僅在於文字風格,而且更是在於思想內涵。這種思想內涵的本質是個體化的思想,不僅是自由、獨立的,而且是理性、邏輯和條理分明的。用「啟蒙」一詞來概括這樣的思想特徵,是因為啟蒙的基本含義是由智慧和理解達到清晰的認識和表達。在西方哲學傳統中,啟蒙是思想發展史的一個階段,是人的「信念」的轉變結果,由對神啟或體制化宗教的信念(信仰)轉變為對人的理性的信念。說理的「理」就是由自由的人通過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別人的灌輸去獲得的。這個特徵成為今天公共說理的話語倫理核心。

說理:普通民眾的理性思考與表達

讓隨筆真正成為公共說理文字的是英國18世紀時論作家艾迪生(Joseph Addison,1672—1719),艾迪生對自己的隨筆有社會啟蒙的意識,他說:「人們說蘇格拉底把哲學從天上搬到了人間;我希望人們會說我把哲學從國王議事廳和圖書館、學校和學院搬進俱樂部、公民議會、茶桌和咖啡館。」他所說的「哲學」是指深入的思考和理性的表達,他要使這樣的思考和表達成為一般人,而不只是少數人所能做到的事情。德國社會學家和哲學家尤爾根·哈貝馬斯(Jurgen Habermas)稱18世紀的咖啡館是一種典型的新型公共空間,使得說理成為一種被普通人普遍認可的話語倫理。

用普通人能懂的語言來與他們理性交往,這不只是一種說話的語言能力,而且更是對待他人的方式。說話者要做到這一點,需要具備與之相應的性格、秉性、習慣和氣質。艾迪生以古羅馬作家塞內加(Lucius Annaeus Seneca)和蒙田為楷模,要以一種平和、理性的方式為讀者寫作,並影響他們,讓他們懂得如何自製、溫和穩健、不走極端、顧及公眾利益。人的趣味和感受不只是審美的,而且也是社會人格的。國民的性格與他們相互之間的交往方式往往是結合在一起的,這二者的變化都是在潛移默化中發生的。啟蒙引導它們變化,不是通過驚天動地的「革命」或「運動」,而是通過優化人際交流的公共話語,這是一個春雨潤無聲但影響非常深遠的教化方式。

17世紀的英國經歷了許多劇烈的社會變更和革命,劇烈的社會、政治、文化變更動搖了傳統體制的權威,也使社會共識處於失范的危機,黨派之間的爭論簡單粗暴、充滿了敵意和對抗。這與今天中國面臨的諸多「後革命」問題有相似之處。艾迪生的寫作力圖影響讀者,讓他們對社會形成一種相對複雜、精緻,而非簡單、粗糙的感覺和觀察,學會以一種平和、深入、令他人愉悅的方式,而非以粗暴對抗和爭吵來談論共同的問題。他的寫作可以說不斷在為此設立標準和作出示範。艾迪生的對象讀者是中產階級,這是他要啟蒙的主要對象。以中產階級讀者為對象,使得艾迪生比許多同時期的隨筆作家更能貼近和贏得普通讀者。

18世紀是隨筆在英國興盛的時期,有一些偶然但又必然的原因。1695年英國政府放鬆了對出版的管制(在這之前政府絕對控制著出版許可),湧現出眾多的期刊,刊登短小生動的文章。經濟的發展使得新的經濟富裕階級加入了以前的有閒讀者群,對「談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新興的中產階級人士在咖啡館裡談論,人數遠遠超過以前在沙龍中談天論地的貴族階級。中產階層的閱讀是學習與消遣的結合(到今天仍然如此),他們是真正的報刊讀者,談論的話題也比「嚴肅讀者」更豐富多樣:政治、道德、文學、藝術、人生、成功和處世,無所不談。咖啡館代替沙龍,成為社交和社會教化的主要場所,而雜誌刊物則為在這些場所的「談論」提供了輕鬆、優雅的話題,引導談論者的感受、品味、格調和趣味。19世紀的隨筆高手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就說過:期刊的隨筆小文對於調教中產階級最為適宜,「經常性地刊登短文,讓讀者有所消遣,而不只是學習。如果題材輕鬆,論述也就會簡短。忙的人讀起來不缺時間,閒的人讀起來不乏耐心」。

艾迪生和斯蒂爾(Richard Steele)編輯和擔任主筆的《旁觀者》便是當時期刊中的佼佼者,每一期要印三四千冊,有時竟會超過一萬五千冊。這個印數的讀者非常可觀,因為每一冊都會在讀者中傳來傳去,據艾迪生自己估計,每賣出一冊,傳閱的人數都會超過20位。所以每一期的讀者人數相當於當時倫敦人口的十分之一。塞繆爾·約翰遜特別看重艾迪生小品的社會教化作用,因為從文藝復興開始,「教化」一直就是隨筆的一項主要功能。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作家卡薩(Giovanni della Casa)所著的《禮儀手冊》(The Book of Manners),卡斯蒂廖內(Baldassare Castiglione)的《廷臣手冊》(The Book of the Courtier)對當時的貴族文化都影響極大。而艾迪生的讀者對象是那些剛剛富起來,但未必有文化修養和精緻趣味的新有錢、有閒者。艾迪生的目的是通過隨筆在中產階級中形成一種彬彬有禮、富有學養、思維清晰、說理合度的風氣。

艾迪生的影響當然不限於普通的資產階級讀者,他對思想人士同樣有所影響。哲學家休謨(David Hume)和艾迪生一樣,也是一位隨筆作家,他非常敬佩艾迪生的隨筆寫作。休謨在《論隨筆的寫作》中稱自己是「從學問界來到交談界的住戶或使節」。在休謨那裡,「交談」是一種與他人平等的說理討論,也是隨筆的主要功能。亞當·斯密(Adam Smith)繼承艾迪生中立、平和的旁觀者立場,在《道德情感論》一書中,他將此確立為道德哲學的原則。塞繆爾·約翰遜說,要想寫好優秀的隨筆,「必須日夜誦讀艾迪生」。盧梭在《愛彌兒》中稱《旁觀者》為青年女性理解其社會責任的最佳讀物。艾迪生在美國革命前後成為新大陸讀者最喜愛的作家之一,對美國建國之父如華盛頓和約翰·亞當斯都有重要影響。本傑明·富蘭克林自傳中的青年本傑明偶然得到一本《旁觀者》,用來作為自己寫作的楷模,自我訓練清楚、準確表達思想和感情的能力。

艾迪生公共說理的那種人文教化作用正是今天人文教育想要在學生們身上看到的。艾迪生能用一種理性而令人愉悅的方式把理說清楚,不僅如此,由於他用一種富有教養的方式說理,而他的讀者們又都認同這樣的說理方式,說理本身也就成為一種社會能夠共同贊成的「好」和「價值」,一種具有公共規範作用的話語倫理。同樣,在今天的人文教育中,說理並不僅僅是一種用話語影響和說服別人的技能,而更是一種文明社會的教養和價值觀。

說理談論的是「人的事務」

在艾迪生之後,隨筆逐漸朝專門領域個人化寫作的方向發展。有的作家把它變化成一種以詼諧幽默著稱的小品〔如蘭姆(Charles Lamb)〕,有的用隨筆來談論社會道德(如約翰遜),有的用它來討論藝術、文化旅遊和人生〔如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有的用它來談論閱讀和回憶〔如伍爾夫(Virginia Woolf)〕,有的用它來談論文學理論〔如TS艾略特(TSEliot)〕,有的用它來談論工人生活和左派政治〔如奧威爾(George Orwell)〕。1688年,英國哲學家洛克發表了《論人類的理解力》,其「論」字用的就是「essay」這個詞。伏爾泰於1756年發表了歷史著作《論風俗》,1889年,柏格森將他的哲學著作命名為《論意識的直接材料》,其中的「論」字用的都是「essai」。隨筆成為一種無所不談的寫作方式。今天,隨筆最常見的是四種文字:沉思、閱讀、回憶、旅遊。

英國大隨筆家威廉·赫茲裡特(William Hazlitt)說,隨筆「把思想的才能與資源運用於人的事務(human affairs),這種寫作雖然不屬於藝術、科學或職業,卻屬於作者的認知範圍,貼近人的事務和關懷」。以人的事務為題材,這是一種人文的寫作,一種非專業的,獨立於科學、哲學或宗教的寫作,「在道德與方法上正如實驗之於自然哲學,與教條的方法正好相反」。這樣一種可以稱之為「業餘」的寫作,它強調的是寫作者個人的看法和認知,個人的獨立觀點。它拒絕接受任何宗教或政治教義的束縛,它讓寫作者自己的聲音成為說理的聲音,這種業餘而獨立的精神正是我們今天在學生說理作文中要鼓勵的。

剛進大學的學生們往往對自己缺乏自信,經常會問,在作文中可以用「我」(「我認為」,「我的看法是」)來作主語嗎?我本人給學生們的回答總是很肯定的,不僅可以,而且還應該讓讀者聽到寫作者自己的聲音。我們可以用改變句法或句式來隱藏「我」,例如使用被動語態,用「我們相信」或「一般人認為」這樣的說法來代替「我」。但是,這並不能改變一個事實——說話者是在以個人的聲音說理,他既不代表什麼組織,也不代表什麼學科,更不代表真理。

在佈置學生作文時,教師一般都會給學生們一個比較大的選題範圍,讓他們能充分選擇一個自己覺得有話可講、有理可說的話題。學生們不需要是(事實上也不是)話題內容的專家。儘管他們不是專家,但他們還是可以就話題進行議論和說理,當然,為了讓說理令人信服,他們必須作一些相關的研究。然而,最後完成的作文仍然是一篇隨筆,不是專業論文。

隨筆與論文之間是有區別的,隨筆與論文之間的區別往往也就是「說理」與「專業論述」的區別。亞里士多德說,說理的修辭,它涉及的是「那種在一定程度上是人人都能認識的事理,而且不屬於任何一種科學」。這正是隨筆與論文的主要不同之處。隨筆探討的是人人都能認識的事理,不是專業人士的知識。一個人寫專業論文,需要在有了相當的專門研究和新的發現後才能開始。論文寫作的成果是由專業內同行所評審的,他們是論文的主要讀者。隨筆的說理不需要從專業研究開始,它的對象不是專家、學者,說得在不在理,是由普通讀者來評判的。而且,論文需要以註釋的形式來提供詳細的相關專門資料,隨筆說理則無須如此,引用他人言論時,只要大致說明來源即可。

學生們在寫作課上也會學寫論文,但只是作為一種格式訓練(包括正確的引述和註釋方式),不是嚴格意義上的論文。老師在教授論文(research paper)寫作時,往往會佈置一個以學生自己的興趣而非專業知識為出發點的「我發現」(Isearch)作文。「我發現」不同於學術論文那種在別人發現成果基礎上的「再發現」(research),它以「我」而非「我的專業」需要知道什麼為求知動力。例如,一個學生到號稱「東方威尼斯」的蘇州旅遊,發現所見的河水烏黑骯髒,散發著令人噁心的臭味,有感於此,他想知道,20世紀50年代或一百年以前的蘇州河水是不是也是這樣,於是,他開始了「我發現」的調查,收集了材料,進行分析與綜合,加以條理化的組織,就能寫成一篇關於蘇州河道問題的說理作文。

這種與每個人的經驗和周圍世界有關的事情,就是「人的事務」。關心和討論「人的事務」,對之進行說理,這是隨筆寫作的一個傳統。這也是說理寫作教學努力要保存並延續的。與此相比,說理寫作的另外兩個主要方面,邏輯(包括邏輯謬誤識別)和章法結構(文字語言另作別論)就顯得是比較技術性的了。

對今天的說理寫作教學來說,邏輯,尤其是邏輯謬誤識別,主要是發軔於20世紀30年代美國宣傳研究在學校教育中的推行,而不是古代邏輯研究。說理文的章法結構可以回溯到文藝復興時期的一些修辭規範,但已經被大大簡化,為的是適應普及的高中教育和相當普遍的大學教育。這與以前文化精英式的教育是不同的。現在美國小、中學教的說理文的章法結構是非常基礎的,程度只相當於寫毛筆字的描紅或稍高階段,而大學寫作課上的說理寫作則相當於差不多剛能寫正楷。學校教授的說理寫作章法是經過簡化的,起到的主要是基礎訓練的作用。這是中國學校教育可以借鑒的。

邏輯和結構章法在說理文教學中受到較多的重視,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它們直接反映在說理的文字形式之中。但是,邏輯和結構章法之所以對於說理至關緊要,是因為它們有人文價值在背後支撐。這些人文價值的許多因素都蘊含在隨筆這一文字寫作形式的傳統之中。這個傳統包括一種不脫離個人經驗、自由思想、獨立判斷的知識觀;堅信「理」來自每個人自己的理性,而不是外力灌輸或強迫;說理必須自製、溫和穩健、不走極端、顧及公眾利益;說理不只是技能,而且更是教養,因此深入、平和、令他人愉悅的說話方式應該成為文明說理的規範;說理的權利與把理說清的責任是結合在一起的,因此說理者應該有明確的看法、清晰的條理、準確的措辭。更重要的是,說理是就多種多樣的「人的事務」提出自己的看法和主張,因此是對普通人和廣大公眾說理,而不只是在一個狹小的圈子內(政黨、教派、小專業等)的同聲相求和互相吸引。公共說理的先決條件不是先成為某個專業問題的專家,而是對公眾共同面臨的問題有所關心,並對之形成自己的看法。這種看法是否合理,需要由說理者自己先行評估,並且要有他人的認可。說理因此成為一種不斷在與他人互動中「尋求合理」的社會行為和話語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