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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講 可靠論證的中介保證

說理看起來是由「結論」(主張或看法)和「理由」所構成,但其實還有另一個非常重要的構成部分,那就是「假設」(assumption),「假設」又稱「保證」或「擔保」(warrant),擔保是一種根據,一種由某種權威所提供的可靠中介保證。至於中介保證是不是真的可靠,那就需要由說理者和聽者自己去思考和辨析了。

中介保證中的玄機

中介保證必須可靠,說理才能確切。如果中介保證不可靠或不確實,那麼由它保證的說理便會是謬誤的說理。說理有謬誤,通常不是因為沒有中介保證,而是因為中介保證有問題。例如,有人說:「張三連三年級都沒上過,他怎麼會關心教育?」這句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仔細一想,就會覺得有問題。因為它的中介保證,即「假定」(「沒上過三年級的人都不會關心教育」)是謬誤的,至少是不全面的。大地主劉文彩是個文盲,不要說小學三年級,就是一年級的閱讀水平也沒有,但他辦了四川最正規的「文彩中學」,他把校產全部捐給社會,禮賢下士地聘請了當時最好的老師。他發給文彩中學老師的收入,是普通中學老師的兩倍,優秀教師的薪金更在原收入的兩倍以上。他還為該校老師每人安排一座獨門小院,院內花台、魚池、書房、客廳均一應俱全,就連老師回家探親,也一律派車接送。

說理的中介保證出現謬誤往往是由於思考不周,能力不夠,但也有存心布下騙局,使用詐術的。這在古代的詭辯術中就很常見。亞里士多德說過,「造成『詭辯者』的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他的意圖。」在人類變得更為誠實之前,沒有理由相信詭辯或詐術會從說理中消失,而詭辯和詐術的玄機往往就暗藏在中介保證之中。

例如,2010年3月7日,在「兩會」記者會上,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記者問及人權問題:「美中關係中的核心問題包括人權,請問人權是中方的核心利益嗎?」答者曰:「談人權,要拋開意識形態的有色眼鏡和思維定式……我既喜歡油畫,也喜歡中國的水墨畫,但是如果有人用油畫的標準來欣賞中國的水墨畫,那恐怕就要出錯。」這個看似巧妙的回答其實使用了一個叫「不當類比」的詐術,而這個詐術就暗藏在說理的「中介保證」中。這個「中介保證」是:人權與藝術畫是同類的東西,所以,可以不喜歡油畫也就可以不喜歡人權。這個說法之所以謬誤,是因為人們對藝術的愛好和品味不可能也不需要有統一的看法;但對於人類的共同價值,包括人的基本自由、平等、尊嚴和權利,則必須有某種程度的共識,不然,人類就會失去整體性,也難以形成建立在共同價值基礎上的相互平等聯繫。

即使在中介保證可靠的情況下,仍然會有可能出現對它提出的「保留」意見。這是中介保證最容易被忽視的方面。在說理辯論中,這種保留意見往往就是下一步辯論的主題,也有可能帶動對其他問題的思考。

例如,2011年10月13日,一位名叫小悅悅的兩歲女童走在佛山南海黃岐廣佛五金城附近的巷子裡,被一輛麵包車兩次碾壓,幾分鐘後又被一小型貨櫃車碾過。7分鐘內在女童身邊經過的18個路人,對此不聞不問。最後,一位撿垃圾的阿姨把小悅悅抱到路邊並找到她的媽媽。對此,論者甲可以有這樣的說理,「女童小悅悅被車碾過,18個路人經過現場,無人相救,直到一拾荒婆經過,才趕去通知女童家長。真是世風日下,道德淪喪」。這個說理的邏輯結構是這樣的:

主張:社會道德淪喪。

理由:因為絕大多數人見死不救。

中介保證:從車禍發生到拾荒婆來到,有18個路人,個個見死不救。

這個保證在大多數人看來應該是可靠的,用「18個路人」來支持理由中的「絕大多數人」應該是可信的。

但是,還是可能有人會對這個中介保證提出異議,那就是,18個人還不算多,中國社會中的助人為樂遠比見死不救普遍。石河在《不要動不動說道德滑坡》一文中就這樣寫道:「僅僅以事件中18名路人的行為,就認為我們的社會『世風日下』、『道德滑坡』大有偏頗之處。每個人細想自己的生活經歷,都會發現生活中處處存在見義勇為、助人好施的現象。」在石河看來,18個人是個小數目,即使路過的18個人全都見死不救,也不能說明中國社會有道德滑坡的問題。他的論點是針對論者甲說理的中介保證部分提出來的,因此,論者甲說理的更完整的邏輯結構應該如下:

主張:社會道德淪喪。

理由:因為絕大多數人見死不救。

擔保:從車禍發生到拾荒婆來到,有18個路人,個個見死不救。

對擔保的保留意見:18個人還不算多,在中國,助人為樂永遠比見死不救普遍。

如果要進一步討論小悅悅事件的話,討論可能就會在解讀「18個人」的意義上進一步展開。論者甲可能會這麼辯駁:18個人是路邊攝像機記錄下來的全部人數,也就是說,在拾荒婆來到之前,沒有任何一個人是出手相救的,這已經足以證明「絕大多數人見死不救」了。而且,石河所說的「生活中」只是一個抽像概念,他並沒有提出具體的數據來證明「處處好人多」的說法。

儘管論者甲與石河的論辯也許沒有什麼結果,但說理討論卻已經提出了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問題,例如,個人感覺和統計數據的關係,數據準確、堅實,而感覺的觸角更寬闊,感受比數字對社會現象的反應更直接、敏銳,很多感受到的東西還未及納入統計。又例如,任何用個人經驗來說理的,注定要處於說理的弱勢地位,因為反駁者的現成理由便是「以偏概全」。個人經驗讓人感覺到,但不能證明一個問題的存在。因此,媒體對社會事件作真實、及時的報道,對公眾瞭解他們直接經驗以外的世界具有極重要的意義。只有當個體能夠把各自經歷的事情你一樁我一樁地通過媒體告訴別人時,不同個體的現實經驗才有可能共同累積到一個足以使人們注意和重視某個社會問題的程度,也才能使他們共同認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這個意義上說,每個個體的經驗都具有公共意義,每個個體的看法也都可能發揮公共輿論作用。

常見的幾種中介保證

以下是常見的幾種中介保證,請特別注意邏輯結構分析中的「中介保證」和「保留意見」,它們分別是圖爾敏論證模式中的「保證」和「反駁」。

1. 普遍規律

普遍規律可以成為論證擔保,是因為人可以從局部的個人經驗總結出具有可靠性的普遍規律。當然,這樣得出來的普遍規律也有失准的可能。這在前面女童小悅悅的例子中已經討論過了。

2. 權威

權威取決於權威的可信性和可靠性。無論是知識、政治、道德、宗教、文化、學科專業的各種權威,在運用時都應該與說理主張所涉及的議題或內容有關。

例如,「本傑明·布魯姆認為,不管教孩子什麼,每個孩子都有充分學會的能力。」這句話的依據是,布魯姆是芝加哥大學教育學教授,是教育心理學權威,因此他在這類問題上的看法可以為說理者的看法提供舉足輕重的擔保。當然,就算再大的權威,也有犯錯的可能,這也是不能不考慮到的。主張:每個孩子,無論教他學習什麼,都有充分能力可以學會。

理由:布魯姆教授說過此話。

擔保:他的意見能提供足夠的支持,因為他是這方面的權威。

保留意見:布魯姆教授的研究也許不夠精確,他對「學會」的標準也許有問題。

3. 表現

某種較為局部的看法可能是另一個更普遍的看法或實際情況的表現、顯示或徵兆。例子:「根據《小康》雜誌對中國誠信的調查顯示,農民、宗教職業者名列最講誠信群體的前兩名,而大約有7.9%的受調查網民則認為性工作者有誠信,居調查的第三位。那麼其他職業者呢?比如官員、公務員、教師、科學家、醫務人員、法律工作者等?這些人是否也被包括在調查範圍內了呢?他們是不是都在第三位以後呢?人們會有這樣的疑問,那是因為,對於一個好社會的正常運作,後面這些人的誠信實在要比性工作者的誠信重要多了。」

主張:中國精英,誠信不及格。

理由:官員、公務員、教師……的誠信度可能不如性工作者。

擔保:普通人(網民)對精英評價很低。

保留意見:「網民」的看法也許不確實,也許有偏見。

4因果

分析和決定前因後果。例如,2011年10月,棗莊三十九中根據學生成績好壞,為學校部分班級的學生分別發放紅黃綠三種顏色的作業本。有家長認為,學校這樣做,容易傷害成績差的學生的自尊心。校方稱這是分層次作業,是為幫助學生縮小差距。一位家長說:她的孩子正在讀八年級,她前些天剛剛得知學校按成績發不同顏色作業本的事情,「本來我也不知道,可是我們家孩子和鄰居家孩子在一起寫作業的時候,我就發現我們家孩子的作業本和鄰居家孩子的作業本不一樣,我細問孩子的時候,孩子就是不說話。……學校按照學習成績給孩子分發三色作業本,這太傷孩子的自尊心了,孩子現在都到了懂事的年齡,這樣會弄得孩子很受傷」。

主張:有的學生因三色作業本受到傷害。

理由:太傷孩子的自尊心。

擔保:由於受歧視和區別對待,孩子會有自卑感,因此受到心靈創傷。

保留意見:區別對待學生也許確實能提高成績,而提高成績比心靈健康更重要。

5類比

比喻或類比在說理中可以起說明或描述的作用,描述性的比喻在正規、嚴肅的說理中很少使用。在口頭或文學表達中,常常有把人比喻成豬、狗、牛、馬、王八的,也有把人生比喻成夢、舞台或做戲的。這類比喻在理性分析的說理中極為罕見,因為它並不精確。描述性的比喻雖然可能鮮明生動,但並不能用來作為支持一個主張的理由。美國20世紀60年代的黑人社會運動家、民權運動領袖馬爾科姆·艾克斯曾批評1962年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的有白人參加的黑人大遊行,他說:「你有時候覺得咖啡太黑,也就是太濃,你加一點奶液在裡面,讓它淡一點。但是,如果奶液加多了,你都不知道自己喝的是咖啡。」

主張:在華盛頓遊行中,黑人與白人的混合削弱了黑人民權運動的力量。

理由:在咖啡裡加奶液會沖淡咖啡。

擔保:奶液沖淡咖啡與白人削弱黑人運動是同樣的道理。

(這個擔保是不確切的,因為人不是咖啡。不當類比無所謂保留意見。)

類比並非都是不恰當的,有的類比也可能相當恰當。但是,即便是恰當的比喻,它仍然不是證明,而只是說明。例如,洛克在《教育片論》中說:「為求得智慧,我們對幼童所能做的最大的一件事,即是要防止他們變得狡猾,狡猾是對智慧的模仿,但卻離智慧要多遠就有多遠。猶如一隻猴子,在外形上跟人類相像,但卻缺乏了真正使其成為人的要素,因此而變得更加醜陋。」這個比喻之所以合適,是因為人類與猴子在進化論裡是有關聯的,而且心理學研究也確實常常通過對猴子的行為觀察來研究人類行為和心理。

6價值

價值擔保經常是暗含的,在說理中不直接道出,但卻是必不可少的。價值擔保涉及的是關於「好」、「道德」或「值得」等價值判斷。

例如有這樣一個對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男女教授比例失調的批評:「女教授只佔6.9%,要看到女性在這所大學教書,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這所大學的學生中有許多從來沒機會上過女教授的課,他們失去了找到榜樣和擴展教學廣度的機會。」

主張: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應增加女教授的人數。

理由:女教授占6.9%太低,許多學生沒有機會上到女教授的課。

擔保:上女教授的課對學生有好處。

保留意見:女教授的教學和學術水平也許與男教授頗有差距,不適宜擔任教授之職。

中介擔保是說理最容易出錯的地方,由於中介擔保在說理中是暗含而不是明言的,所以需要讀者、作者格外留意才能發現。對不同的中介擔保往往需要提出不同的問題,也有不同的反駁方式。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反駁問題:

對「權威」的問題:可靠嗎?與議題相關嗎?其他權威是否與他有不同的看法?

對「普遍規律」的問題:例子能充分支持它嗎?有沒有例外或反面例子?考慮進去了嗎?

對「表現」的問題:提出的表現恰當、合適嗎?有沒有反面或不同的表現呢?

對「因果關係」的問題:確切或確實嗎?對此因果關係是否有別的不同解釋或看法?

對「類比」的問題:是解釋性的,還是描述性的?類比對像間是否有充分的相似之處?

對「價值」的問題:此價值對讀者重要嗎?有沒有與此不合或衝突的其他價值?

說理的圖爾敏論證模式

說理的三個基本組成部分是「主張」、「理由」和作為這二者之間中介的「保證」。一直到出現圖爾敏論證模式之前,這差不多就是人們對說理結構的認識,這基本上是一種對說理的形式邏輯的認識。圖爾敏(Stephen Edelston Toulmin)是英國哲學家和教育家,他提出了一種可以用來說明說理特性的非形式邏輯論證模式。圖爾敏模式包括主張(claim)、保證(warrant)、論據(grounds)、支持(backing)、語氣(modality)和反駁(rebuttal)六個部分。

在圖爾敏之前,對說理結構的理解和分析是以邏輯本身為著眼點的。圖爾敏提出的說理分析模式有不同的著眼點,它著眼於聽眾,具體而言,是那些立場中立,具有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的第三者聽眾。例如,在法庭上,有爭執的雙方各自陳述自己的立場和理由,同時還就對方陳述中的具體環節和細節提出質疑。各方在這麼做的時候,是為了說服中立的法官或陪審員,而不是為了說服自己一方或對立一方的人員,因為自己人無須說服,而對立一方的人又根本不願意被說服。

聽眾是誰,這是說理首先需要確定的,因為這會影響到實際的說理策略、方式,並使得說理具有說服或宣傳的不同性質。例如,20世紀60年代曾經有過一場大張旗鼓的中蘇兩黨論戰,其實雙方都不是為了說服對方(那是不可能的),而是為了爭取第三者的同情和支持。然而,並沒有多少國際的第三者對這種惡狠狠的論戰感興趣,因此,論戰實際上是用來作為一種對內宣傳的手段,是針對那些根本無須說服的國內老百姓的。

圖爾敏論證模式的聽眾是有待說服的中立的第三者,它具有兩個基本的認知特徵,第一,它認為,說理中所有的主張、理由、中介保證、理由的理由、對保證的支持等等,都是可以由對方詰問和質疑的,說理一方必須為此做好準備。第二,決定說理一方是否有理的是中立的第三者(法官和陪審員),不是自己一方或反對一方的「粉絲」。在這兩點上,圖爾敏模式既不適用於宣傳灌輸,也有別於形式邏輯論證。

形式邏輯的論證是以它本身的說理結構(包括分析方式)為依歸的,至於誰是說理的具體聽眾,聽眾會提出什麼質疑,可能會有什麼樣的保留意見,這些都並不重要——而這些恰恰是圖爾敏論證模式所關心的。最具有代表性的邏輯論證便是亞里士多德所說的「省略三段論證法」(又叫修辭推論)。圖爾敏說理模式與省略三段論證法並不衝突,在說理教學中,這兩者可以相互結合。一般會把省略三段論證法當作一個基礎,作為說理教學中的初級層面。而把圖爾敏模式當作是在這個基礎上的提高和擴充,並在一個更高的層次上對說理結構取得更全面、更準確的瞭解。

讓我們來看這樣一個例子:「女子應該與男子一樣可以加入作戰部隊,因為女子的參戰形象有助於消除性別偏見。」這個說理陳述中的「因為」(理由)和「所以」(結論)關係是一個省略三段論證,被省略掉的是結論與理由之間的聯繫中介,那是一個沒有說出來的假設:「性別偏見有害,應該消除」(引詞是「由於」)。完整的三段論結構應該是這樣的:

大前提:一切性別偏見都有害,都應該消除。

小前提:女子不能加入參戰部隊是性別偏見。

推論:因此,應該改變這種情況,讓女子加入參戰部隊。

在省略三段論證法結構中,我們只是看到,三段論的大前提被省略掉了。與此相比,圖爾敏的論證分析模式能讓我們在這個說理陳述中看到更多的組成部分,因此能夠對它和說理本身有更為精細和成熟的瞭解。圖爾敏的論證分析模式稱那個省略掉的大前提為「保證」,稱省略三段論證法中的結論和理由(合在一起)為「主張」。除了這兩個重要的部分,圖爾敏分析模式還有另外四個部分,它們分別是:論據、支持、語氣和反駁,它們一起構成了圖爾敏論證模式的六個部分。

在這四個部分的術語中,首先要說明的是「論據」和「支持」,其中「論據」是支持「主張」中的理由的,而「支持」則是支持「保證」的。雖然在分析模式中有必要區別「論據」和「支持」,但在平常的說理教學中並不需過於計較術語,一般只需要提醒學生注意:有「理由」和「保證」並不就已經足夠了,有時候,特別是在需要考慮到聽眾疑問時,需要對說理的某些部分加以特別的說明和支持。這是圖爾敏論證模式的特殊洞見,非常重要。還是以「女子應該與男子一樣可以加入作戰部隊,因為女子參戰的形象有助於消除性別偏見」這句話為例,圖爾敏模式對此的分析與三段論有明顯的不同:

(主張的)結論:應該讓女子加入參戰部隊。

(主張的)理由:(因為)女子不能加入參戰部隊是性別偏見。

保證:一切性別偏見都有害,都應該消除。

聽眾對這個說理所提供的理由可能並不滿意,也不能馬上接受。他們會問,「為什麼女子不能加入參戰部隊是性別偏見?」他們可能認為,男女在體能和性格上天生就有區別,不讓女子參加作戰部隊不能算作是「性別偏見」。為了說服這樣的聽眾,說理者就必須支持自己的理由。這種支持便叫「論據」。論據是關於為什麼(「理由」)的為什麼,要回答的是聽眾可能提出的「你怎麼知道?」說理者可以有多種回答這個問題的方法,例如,他可以用科學研究的結果來說明,男女在參戰能力上並無本質差別,他也可以用歷史實例證明,女子在作戰中並不比男子遜色(如花木蘭、穆桂英、在蘇聯衛國戰爭中擊落了12架德國飛機的女飛行員麗達·李托娃)。

作為結論和理由之間中介的「保證」也會需要支持,由於中介保證是不道明的,所以更要求說理者仔細檢查並加以必要的支持(詳細討論參見第三講)。在上面的例子中,「保證」是「一切性別偏見都有害,都應該消除」。這個「保證」陳述的是一個「看法」而非「事實」,所以聽眾完全可以問,「為什麼你這麼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說理者就有責任予以必要的解釋,如提供相關資料、專家意見或研究結果、統計數字、自己的經驗等等。在說理中,並不是凡是有「保證」就必須提供支持的,只是在聽眾對「保證」有疑問時,才需要提供支持。如果聽眾能夠接受說理中的「保證」(哪怕是沒有道明的保證),那就不需要特別提供支持。

圖爾敏論證模式的另外兩個部分是「反駁」和「語氣」。反駁不是指別人在主張中說東,你就說西(「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支持,凡是敵人支持的,我們就要反對」)。反駁是指提出批評性問題(Critical questions),並指出對方「理由」和支持理由的「論據」裡有不準確、不周全、不確實,不可靠的地方。反駁也是對對方「保證」和支持保證的「支持」提出異議和駁斥。只有這樣的反駁才是說理,而不是吵架、慪氣或頂牛。

「語氣」在說理中對「主張」起限定作用,這種限定提醒我們,在現實的公共生活中,說理幾乎永遠不可能證明任何主張是絕對正確的,因此總會需要作某種限定,如「也許」、「似乎」、「一般而言」、「可能」等等。一般來說,「保證」和支持保證的「支持」有多少說服力,「主張」也就需要什麼程度的限定,例如,你可以說「除了在極個別的特殊情況下,女子都應該有參戰的機會」,這麼說,既提出了主張,又保留了例外的餘地,是一種更加顯現出理性,因此更容易為聽眾接受的說理方式。

用圖爾敏模式檢查中介保證

人們說理,說的理不可靠或不在理大多是因為說理過程中的某個或某些環節出了問題或錯誤,我們把這些問題或錯誤稱作「謬誤」。在英語中,謬誤(fallacies)一詞的拉丁語(fallere)原義是「欺騙」。在大多數的不當說理中,謬誤不一定是存心欺騙,而是無心或無知之過。我們沒有辦法叫存心欺騙的人不欺騙,但無心或無知是可以改變的。細心的讀者可以學會如何在閱讀中辨認謬誤,而有心的作者則需要學會如何在自己的說理和寫作中避免謬誤。

在前面談到的種種中介保證中,比較多見的,與形式邏輯關係特別密切的是第一種,也就是「普遍規律」,它涉及我們所熟悉的歸納法、演繹法或三段論證。三段論證是一種必然性推理,其結論是由前提必然推導出來的,三段論法被認為是一種很有力的論證方法。

亞里士多德在考察說理——他稱為「發現真理」——的問題時,歸結出兩種邏輯思考方式:歸納法和演繹法,這兩種方法都有可能會出錯,也就是說,都有可能包含或產生謬誤。

歸納法是從經驗的個例中推導出普遍的真理,考慮的個例越多,普遍的結論就越可靠。由於人事實上不可能窮盡一切經驗性事物,所以基於經驗的歸納法,除了少數的例外,只能得到或然性的普遍結論(probability),而不能得到充分真實的結論。就算像「人生而必死」這樣的真理,也不能阻止有些人想方設法去求長生不老之道。這是因為,那些人雖然從來沒有見過不死之人,但並不相信不可能有不死之人。

在說理中,容易發生的歸納法謬誤是匆忙結論。演繹法的問題要比歸納法複雜一些。最簡單的演繹論證有三個步驟:「大前提」(例如,「各科平均分數在3.5以上的學生都是『榮譽生』」),「小前提」(「喬治的平均成績是3.4」),「結論」(「所以喬治不能是榮譽生」)。這個結論是可靠的,但是,這個結論僅僅在這個三段論證的形式邏輯結構中是可靠的,出了這個結構就難說了。如果榮譽生規則在平均分數之外有附加條例,例如,「如果有特殊的貢獻,平均分數低一些亦可考慮」,那麼喬治就不一定不能是榮譽生了。

現實生活中的說理與形式邏輯有關,但不能簡單歸結於形式邏輯,更不能等同為形式邏輯。否則,說理就會很死板,甚至變成一種刻板教條的邏輯推理,而這與說理要求獨立、全面思考以及靈活、具體判斷是背道而馳的。

著名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中有一些關于歸納法、演繹法出毛病的有趣例子。有一次,神探福爾摩斯在街上發現一隻大號的帽子,他認為,這帽子的主人一定是智力過人的。顯然,他把腦袋大與智力發達不當地聯繫到一起了。這和看到高樓遍地拔起,就斷定國富民強,住在高樓裡面的人一定幸福是一樣的。

福爾摩斯解決問題的基本方法是先進行經驗觀察,得出普遍結論,然後再運用這個普遍結論來得出關於個別案例的結論。有一次,他在坐火車時發現對座的旅客手指上有粉筆灰,他得出了一個結論,這個人是個教師。福爾摩斯的論理過程應該是這樣的:大前提是「手指上有粉筆灰的人是教師」,小前提是「此人手上有粉筆灰」,結論是「此人是教師」。從這三段論證的形式結構來看,結論是可靠的,但是,這個結論也僅僅是在這個三段法的架構本身中可靠而已。福爾摩斯所依靠的那個大前提是從他的經驗觀察中推導出來的,他也許見過許許多多教師手上有粉筆灰,但是,無論他有過多少次類似的經驗觀察,都無法充分證明手上有粉筆灰的一定是教師,因為別的人也可能手上有粉筆灰(如裁縫)。

粉筆灰的例子讓我們看到,有時候結論雖然具有邏輯性,但卻是謬誤的。在這個例子中,出毛病的是大前提,而大前提恰恰是三段論證法的基礎,大前提一出毛病,結論便不可靠。福爾摩斯如果使用一個限定詞(如「可能」)就可以使這個結論變得更可靠一些(「這個人可能是教師」)。這麼一來,三段論證法的形式邏輯也就變化成為圖爾敏關於「論證」的非形式邏輯了。

我們前面在談到說理的中介保證環節時,已經涉及了演繹的三段論證,並且已經發現,作為大前提的假定有時候並不正確。公共說理所運用的「主張-理由-保證」看起來是建立在三段論證的模式上的,其實是一個「省略三段論證」,它的論證結構可以用圖爾敏模式來得到有效的分析(參見第二講)。

圖爾敏提出的是一種可以用來說明說理特性的非形式邏輯論證模式,它包括主張、論據、保證、支持、語氣和反駁六個部分。在說理寫作教學中,說理的三個基本組成部分——主張、理由、保證——總是放在一起教的。

反駁是辯論文教學的重點,反駁有兩個不同的意思,第一個是一般的意思,那就是,你在說理時並不僅僅是用自己的立場去直接否定對方的立場,並不是以自己的主張對抗對方的主張。你必須通過對對方主張中的理由和保證這兩個部分的證偽,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堅持自己的立場。另一個是圖爾敏模式中的意思,反駁是對方可能針對你自己主張中的理由或保證(尤其是保證)提出的保留意見或不同看法,你在說理時應該充分考慮並預見到對方的反駁,並針對對方的反駁提供解釋或說明。在圖爾敏模式中,你用以支持自己理由的理由叫「論據」,你用以支持自己「保證」的說明則叫「支持」。在實際的說理教學中,圖爾敏模式的術語雖然有用,但並不是隨時都非用不可的。

圖爾敏模式中最特殊的是「語氣」(又稱「模態限定」)。語氣是用來限定主張的,使得主張變得視條件而定,不絕對,也不武斷。說理得出的結論是或然性的,不是斷然、絕對確實的「是」與「否」。語氣使得說理者可以靈活處理或然性的性質和程度。語氣常用的限定詞有「可能」、「或許」、「不可能」、「肯定地」、「大概」、「必然地」等。

圖爾敏模式並不排除三段論證,它可以與三段論證有某種程度的轉化,但這兩者之間的區別相當重要,對於了解說理的性質和特徵不可不知。下面是一個讓我們可以比較三段論證與圖爾敏模式區別的例子:

三段論證模式:

大前提:有害於人體健康產品的廣告都應禁止。

小前提:香煙有害人體健康。

結論:因此應該禁止香煙廣告。

圖爾敏模式:

主張:應該禁止香煙廣告。

(主張中的)理由:香煙有害於人體健康。

保證:有害於人體健康產品的廣告都應禁止。

(圖爾敏模式裡的「主張」包括主張和理由,經常是一個「修辭推論」。)

這兩個模式都有三個步驟,圖爾敏模式的保證、理由和主張分別相當於三段論證模式的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但是,這兩個模式有四個重要的不同之處,而這四點都與說理的性質和特徵有關。

第一個不同是使用的語言。三段論證的大前提已經被確定,被斷言為「事實」,無須再進行證明或證實。圖爾敏模式不同,在它那裡,主張是不確定的,是需要證明的。圖爾敏模式不是斷言,而是提問或討論——「為什麼香煙廣告有害人體健康就得禁止?」引發出來的是「為什麼」(理由),而「為什麼」是否成立,則又有別的「為什麼」需要解釋(grounds)。這樣的論證過程比較符合說理的特點,因為說理是一種提問、討論、說明、解釋,而不是命令、規定、宣傳或指示。

第二個不同是由說理中時常會出現「省略三段論證」而引起的。說理中如果出現省略三段論證,便會看上去似乎只有兩個而不是三個部分,這使得論證分析變得更加困難。對於揭示省略三段論證中可能包含的邏輯謬誤,圖爾敏模式比三段論證更有用。

下面就是省略三段論證的一個例子:

甲:「喬治的父親昨天突發心臟病了。」

乙:「我早就預料到了,他就是不肯上醫院去作定期檢查。」

以三段論證來看,乙使用了一個隱蔽的大前提(「定期檢查可以避免突發心臟病」),如此而已。但是,以圖爾敏模式來看,這中間的論證環節(保證)是一個因果關係(如果檢查便不會發心臟病),而這個因果關係是謬誤的。圖爾敏模式更有助看清說理中究竟發生了什麼謬誤(錯誤因果)和為什麼發生謬誤(中介保證缺乏支持)。

第三個不同是,三段論證是靜止的,它的三個部分都已經固定在那裡。而圖爾敏模式是進行式的,從理由到結論(主張)必須經過保證,保證則是一座有待說理者自己去架設的橋樑。圖爾敏自己把「保證」稱為是「你如何達到這一步」(How do you get there?)的問題;「主張」是「你要說什麼,證明什麼」(What are you trying to prove?)的問題;而主張-理由中的「理由」則是「你必須提出什麼支持」(What have you got to go on?)的問題。

第四個不同便是圖爾敏模式所包括的語氣或模態限定。在說理中,對中介保證的保留意見往往便是一種可能需要的限定,一個有經驗的說理者往往會對此先已有所考慮。說理的結論更是常常需要語氣限定,因此,說理者常會在陳述主張的時候,添加「往往」、「可能」、「也許」、「基本上」、「在很大程度上」等限定語。相反,缺乏經驗的或根本就是主觀武斷的說理者則很可能疏忽這種留有餘地的必要性。留有餘地不僅僅是說話的技巧,而更是出於說理的一項基本原則,那就是尊重不同意見和公正地看待、承認不同意見的合理成分,只有這樣,說理才會更靈活、更理性,也更全面。

中介保證的共同價值與「逆向說理」

2013年11月28日,演員劉佩琦表示,精英們就應該多生孩子,「姚明、李娜、劉翔、張藝謀、陳凱歌等,那些精英們,包括其他領域的精英們,我覺著應該讓他們多生一點兒,當然國家憲法不允許,法律是平等的,我說話也不算數,但我從心底裡覺得各路精英應該多生一兩個,這是對我們中華民族素質的提高,我們現在太缺乏人才了。」

以圖爾敏的說理分析模式來看,劉佩琦的說理結構並不複雜,它包括一個「結論」(應該允許張藝謀超生)和一個「理由」(因為張是精英)。在這二者之間還有一個假設,即「中介保證」:應該讓精英多生孩子。此外,中介保證還有一個「支持」,那就是,精英多生孩子對提高中華民族(全社會)素質有好處。

他的中介保證和支持中包含了一個他所依據的「價值原則」,那就是所謂的「社會整體利益」。在他那裡,為「社會整體利益」可以犧牲社會中人人平等的公正原則。

不同意劉佩琦說法的人們可以從哪個或哪些環節上質疑或反駁他呢?從對這則新聞的網友反饋來看,反駁並沒有針對他的「理由」,因為大家都同意張是一位「精英」。當然,更細緻一些的讀者會要求劉佩琦提供一個關於「精英」的定義(修辭理論稱definition),並證明張符合這個定義設下的標準(quality),這裡姑且不論。

反對的看法全都集中在劉佩琦的中介保證上,也就是說,不同意精英應該在生育上有特權。反對者的質疑集中在保證本身和對保證的支持。對保證本身的質疑是,你說精英應當有多生孩子的特權,那麼,就算不論這項特權的對錯,也還有一些必須回答的問題,例如,精英的標準是什麼?由誰來決定誰是精英,誰不是精英?精英里頭會不會還有更精英的,所以應該有更多特權?普通人在這個問題上有沒有發言權?誰來決定普通人有沒有發言權?

劉佩琦中介保證的支持也會引起質疑,質疑依據的是一個與他不同的價值原則,那就是,特權不符合社會公正原則。劉佩琦認為「中華民族素質」高於社會公正的「平等」原則。質疑者們會問,罔顧平等原則的中華民族有什麼素質可言?尊重平等難道不是素質?這種素質難道不比多幾個會演戲、能跑善跳的個人來得更重要?

在劉佩琦的說理中還有一個假設:精英生精英,草民育草民。反對者會說,這種翻版的「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的血統論並沒有事實或科學的根據,不過是一個謊言。用謊言來說理,不僅是荒謬的,而且也是不道德的。

在公共說理中,如果不同觀點的雙方對「事實」(如張是精英)基本上沒有分歧,那麼,分歧便往往是發生在價值原則上的。說理中的價值原則不單單屬於個人,而且也取決於群體傳統、文化、社會和政治的價值共識。例如,中華傳統文化有講仁愛、重民本、守誠信、崇正義、尚和合、求大同的價值,這些價值在「革命時代」遭到極大的破壞,現在又被重新提倡,由於有特定的意識形態和政治目的,所以並非簡單地「恢復」這些價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也是如此。在當今中國,贊成公民權利平等的人要遠超過贊成精英權利特殊的。正是由於存在關於平等的價值共識,在爭辯時,主張精英特權的一方比另一方需要提供更多的說理支持,因此成為一種「逆向說理」。

逆向說理是一種在價值原則上不符合現有社會共識的說理,逆向說理並不因為「逆向」而一定錯誤,但卻是一種比「非逆向」困難的「反論」。在不同的國家裡,社會共識(「非逆向價值觀」)的存在方式和地方會有所不同,例如,公民平等和自由權利在美國存在與民主的政治文化中,擁有「獨立宣言」和憲法的法治權威支持。因此,如果政府制定與此違背的政策,那就是違憲,很難設想這樣的政策會在國會通過。在中國,平等和自由意識目前還只是部分公民的常識或部分的民間共識,並沒有一個成型的民主政治文化環境,也因為缺乏法治權威的有力支持而倍顯脆弱。一些維護特權的政策(如城鄉身份差別,不同人等的「待遇」以及退休、福利條件)也正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制定出來。政策制定者雖然理虧,但照樣可以我行我素。由於他們逆向說理有困難,他們幾乎從來不對公眾就這些政策做公開的說理。

劉佩琦主張精英超生,逆向說理比較明顯,這是因為,今天大多數中國人都有關於是人就應該平等的公民常識。然而,也有的逆向理論因公民缺乏有關常識的緣故(或不能公開駁斥),而並不充分顯現其逆向的性質,但是辯論的難易還是可以比較出來的。例如,證明憲政不利於中國,軍隊不應該國家化,中國存在一個比公民社會優越的「人民社會」,比證明憲政有利於中國,軍隊是國家的軍隊,公民社會就是人民能行使自己的權利,有能力自治自理的社會要困難得多。在這個意義上說,這些都是逆向說理,很難說它們一定會比劉佩琦的逆向說理更成功。

因價值觀的逆反而產生的逆向說理與一般因意見分歧而產生的「少數人意見」說理是不同的。少數人與多數人的區別只是人數的不同,人多人少是會有變化的,不足為奇。少數人與多數人意見不同,但價值觀可能並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對一些核心價值孰輕孰重有不同看法而已。在價值共識和群體核心價值比較明確、一致的國家裡,多數人與少數人或均勢人群之間的分歧也是經常發生的,不同立場者就具體問題的說理,分歧也經常發生在在中介保證的價值原則上。例如,在美國,有人認為,對個人收入的「單一稅制比累進稅制更公正,因為它對所有的納稅人一視同仁」。它的中介保證是「法治之下,平等待遇」,完整的說理結構是:

結論:單一稅制比累進稅制更公正,

理由:單一稅制對所有的納稅人一視同仁。

中介保證:應該平等對待所有的公民。

這個中介保證是有力的,因為它符合美國人的核心價值(平等對待所有人,美國生活方式要求平等地對待所有的人)。但是,主張者不能因為有這個倫理原則作依據,就以為只有他自己正確,以為持不同看法的人都是反對美國核心價值。在說理時,他應該問一問自己,美國實行累進稅制,贊成的人也很多,是不是也有他們的道理,是不是我的考慮有所不周?這時候,他在說理中就會兼顧到圖爾敏所說的「反駁」了。

在美國,主張累進稅制的一方依據的也是美國的一項核心價值:公正。在說理中,它是這樣表述的,「累進制比單一制更公正,因為收入高的人付得起更高的稅,他們的實際收入受納稅的影響也比較小。」這個價值依據同樣也是有力的。在稅制問題上,分歧雙方都以某種美國價值為依據,誰也不能說服對方,因此成為民主黨和共和黨在納稅問題上分歧的一個爭論焦點。要得出政策結論,必須借助說理之外的裁決機制,那就是國會的決策程序。

由於雙方都無法否定對方的價值原則,爭論便可能從倫理原則轉向實用原則。例如,主張單一稅制的一方會說,「單一稅制比累進稅制可取,因為這樣可以簡化報稅並防止欺詐行為。」然而,即使實用原則確實具有合理性,它仍然不能代替倫理原則,因為它們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理由,並非所有人都願意為現實或功利目的而放棄倫理目標,更何況有的功利實用目的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在公共說理中,倫理原則和實用原則,哪一個被當作比較重要的依據或較有說服力,經常要看是在什麼樣的群體中進行何種說理,也就是說離不開具體的對象和議題,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而言,在核心價值比較模糊和不確定的群體中,實用原則可能比較有效。反之,人們則會更多地重視價值原則。例如在美國,簡化報稅的理由固然不錯,但由於大多數人認為它有礙於社會公正,並不會因為怕麻煩而接受單一稅制。一件事麻煩,不是不去做它的理由。如果只是為了方便,那麼不納稅豈不是更加方便?同樣,美國人不會因為民主選舉麻煩、費錢,而停止實行民主制度。但是,在一些別的國家裡,就會有人以民主選舉效率低和耗費錢財為理由,反對實行這樣的政治制度。他們是否只是用這些理由當借口,那就是另外一個問題了。

如果有分歧的雙方都有可靠的價值依據,但卻是誰都無法說服對方,那麼,他們之間進行的就可以是一個「羅傑斯式說理」。說理的目的不是要爭辯出一個我是你非的結果,也不是一方一定要說服另一方放棄原來的主張或看法。說理是為了建立雙方的信任,展示討論的誠意,爭取通過討論對問題取得更全面的共同認識,達成某種妥協,在最大程度上爭取雙方可以認可或雙贏的結果。累進稅制於14世紀出現在英國,在美國由1862年的「收支法案」(the Revenue Act)確定下來,並由林肯總統簽署生效,代替了實行單一稅率的1861年「收支法案」。150年來,單一稅制還是累進稅制的爭論,在美國既沒有停止,也沒有消失,雖然沒有爭論出個誰勝誰負的結果,但卻增進了許多普通美國人在國家稅收、社會公正、收入平等、納稅人主觀幸福感等多方面的知識。相比起沒有這種爭論的國家的民眾,一般美國人在稅收等方面的知識顯然比較豐富,這有助於提高他們的公民素質,也有助於他們能經常比較有效地監督政府的稅收和支出。

公共說理中與價值觀有關的中介保證直接影響到說理者是否能有說服力。中介保證的價值觀在公共對話中經常被討論、檢討、對比、修正,有助於形成整個社會的核心價值基礎,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一些逆向說理並非壞事。「逆向」是會隨時代的變化而改變的。例如,在美國反對同性戀婚姻、反對婦女擁有公民投票權、主張種族隔離或黑人學生分校就學,以前是主流立場,今天已成為逆向。在中國提倡階級鬥爭、批判人性論的年代,主張人性是逆向的,但是,今天連官媒都有了「黨性是人性的優化、昇華和結晶」的說法,反人性成了逆向。說理的時候,想一想自己的理是否逆向,對誰逆向,為什麼逆向,都是必要的。逆向不逆向本身並不是一個問題,重要的是尊重、提倡、守護怎樣的價值觀,為什麼要尊重、提出和守護那些價值觀,一個社會必須在這些問題有相當的共識,才有可能認真地討論人們共同認為是重要的問題,也才不會因為持有不同的意見,把彼此視為政治或意識形態上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