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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以強暴作為統治手段

摧毀女性、操控女性、貶損女性,讓女性受限於傳統定位的,正是暴力的機制。

——伊芙·恩斯勒,《回憶、獨白、宣言與祈禱》

(Eve Ensler, A Memory, a Monologue, a Rant, and a Prayer)

強暴已成為南非的地方特色。因此,當醫療技術員桑妮特·埃勒斯(Sonette Ehlers)研發出一款抗暴產品時,立刻轟動全國。埃勒斯永遠忘不了一名受害者曾絕望地告訴她:“要是那下面有牙齒就好了。”後來,一名男子來到埃勒斯所在的醫院求診——因為他的陰莖被長褲拉鏈夾住了,劇痛難當。埃勒斯結合這兩個經驗,發明了這款被命名為Rapex的產品。Rapex看上去就像個管子,裡頭有倒鉤,女性可以像使用有導管的衛生棉一樣將其放入體內。當遭遇強暴時,男方就會被倒鉤穿刺,必須前往急診室移除Rapex。有批評者抱怨說這簡直是中世紀的懲罰,埃勒斯簡潔地回應:“這是針對中世紀行為的中世紀裝置。”

Rapex這一產品的誕生,反映出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無所不在的性暴力,它造成的傷亡人數遠比任何戰爭都要多。調查顯示,全世界大約有1/3的婦女遭受過家暴。年齡在15~44歲之間的婦女,因男性暴力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比率,比癌症、瘧疾、交通事故和戰爭所造成傷亡的總和還高。世界衛生組織的一項重要研究表明,在大多數國家,30%~60%的女性曾遭受丈夫或男友的肢體暴力或性暴力。世界衛生組織的前任總幹事李鍾郁表示,“親密夥伴所施予的暴力,是導致女性健康狀況不佳的一大因素。”因強暴受辱,許多女性事後都不願報警,因此研究員難以得出精確數字。但證據表明,強暴的問題非常普遍:21%的加納婦女表示,她們的初次性經驗是被強暴;17%的尼日利亞婦女說,在19歲之前,她們曾遭受強暴或強暴未遂;21%的南非婦女表示,她們在15歲之前被強暴過。

暴力侵害婦女的方式也在不斷推陳出新。第一宗有記錄可查的硫酸攻擊案例發生在1967年的孟加拉國。如今,在南亞或東南亞地區,女性因拒不服從男性強暴而被潑硫酸的事件時有發生。硫酸會腐蝕她們的皮膚,有時候還會連著腐蝕皮下的骨頭。要是硫酸觸及眼睛,她們就會變成盲人。在欺壓踐踏女人的世界裡,這是技術上的革新。

這種暴力行為的目的通常是壓制女性。在肯尼亞,女性競選公職的障礙之一是24小時貼身保安的高昂費用。保護措施必不可少,因為政敵可能派人強暴她們——他們認為通過這種方式,特別能夠讓女性候選人因受辱而身敗名裂。為此,肯尼亞的女性候選人會隨身攜帶刀子,穿上多套緊身衣褲,好阻礙及延遲任何強暴行為。

在許多貧窮國家,問題的關鍵不在於個別的惡徒或強姦犯,而在於整個社會瀰漫的性侵犯風氣。這就是沃妮雪·吉本內(Woinshet Zebene)所處的世界。

沃妮雪是來自埃塞俄比亞的黑人女孩,膚色較淺,長髮往後梳著,臉上總是一副嚴肅而堅決的表情。在她成長的鄉村,綁架和強暴女孩有著悠久的傳統。在埃塞俄比亞的鄉下,要是年輕男子看上一個女孩,但是付不起聘金,或是他認為女方家人可能不會接納自己,他就會召集幾名朋友一起綁架並強姦這個女孩。如此一來,他立刻取得談判優勢,因為女孩破了身之後就很難嫁給別人。男方承擔的風險微乎其微,因為女方家長永遠不敢控告強暴者,否則女兒更將名聲掃地,並且會因為違背傳統習俗而遭社會唾棄。的確,在沃妮雪遭到強暴的那個年代,埃塞俄比亞法律明文規定:一名男子不會因為侵犯女性而遭起訴,只要他事後將其娶進門。

“我們村裡有很多這樣的例子。”沃妮雪的父親吉本內表示。幾年前他就離開村莊,去首都亞的斯亞貝巴當了一名小販,也會定期回來看看家人。“我知道這對女孩很不利,但我們束手無策,她們全都嫁給強暴自己的男人。那些男人逍遙法外,大家都心知肚明他們幹了什麼,可他們一犯再犯。”

沃妮雪和父親吉本內在亞的斯亞貝巴。

(拍攝:尼可拉斯)

沃妮雪和父親坐在棚屋裡,描述著事發經過。棚屋位於亞的斯亞貝巴的城市邊緣,沒有安裝消音器的轎車和巴士在屋外川流不息,隆隆作響。四面都住有鄰居,房間僅由單薄的牆壁隔開。沃妮雪和她父親低聲細語,免得讓人聽到自己遭強暴一事。沃妮雪個性內向,父親試著解釋村民不是壞人時,她一直盯著自己的雙手,偶爾看一眼他。“在村裡,偷竊是很可恥的行為。”他說,“要是有人偷一隻山羊,大家就會把他毒打一頓。”但是,為何綁架女孩卻被容許?

“偷竊東西的罪行,還是比偷竊一個人來得嚴重。”吉本內哀傷地說。他看一眼沃妮雪,又說:“我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會發生在我們家。”

坐在昏暗的棚屋裡,沃妮雪的視線依然是下垂的時候居多。她語氣沉靜地接著說下去。那時,她只是一個年僅13歲的七年級學生,還住在村子裡。

“他們來的時候,我們睡得正熟,”她平靜地說。“可能是半夜十一點半。我猜他們不止四個人。我們家沒有電,但是他們帶了一支手電筒。他們破門而入,把我帶走。我們全家大聲呼叫,但是沒有人過來阻止。”

沃妮雪不認識綁架她的阿貝魯·傑瑪(Aberew Jemma),也從來沒跟他講過話,但是阿貝魯早就注意到她了。整整兩天,那幫人不斷地毆打和強暴她。她的家人和老師前去報警,要求警方救人。警察趕到時,沃妮雪逃了出來——她失控地奔跑在村裡的小路上,哭喊著,渾身滿是鮮血和傷痕。

吉本內一聽到女兒遭綁架,連忙從首都趕回來,他不願意讓勤奮好學又可愛的女兒嫁給強暴她的男人。在亞的斯亞貝巴時,他經常收聽“埃塞俄比亞婦女律師協會”(Ethiopian Women Lawyers Association)播放關於女性權利的廣播;他也看到,首都的女性都能充滿自信地工作,任職重要的崗位,享受權利和一定程度的平等。於是吉本內與沃妮雪商量,決定不嫁給阿貝魯。父女倆都是沉默寡言、行事低調的人,卻很有骨氣,兩人都不願意讓步。他們雖然恐懼,但還是不願意按照傳統的方式息事寧人。他們決定向警方報案。

沃妮雪走了五英里的路,找到最近的巴士站牌,用了兩天等來一輛巴士,一路艱難地來到設有康復中心的小鎮。在那裡,護士幫她做骨盆腔檢查,並在病歷上寫道:“她已經不是處女。身上有許多瘀青和刮傷。”

沃妮雪回到村莊後,長老們希望她的家人與阿貝魯和解。為了避免雙方釀成血海深仇,他們不斷向吉本內施壓,要他接受兩頭牛的聘禮,讓沃妮雪嫁給阿貝魯。而這樣的交易,吉本內連談都不想談。雙方僵持不下,阿貝魯與家人越來越擔心會被起訴。他們研究出一套解決方案:阿貝魯再次綁架沃妮雪,把她帶得遠遠的,繼續毆打強暴,直到她同意結婚。

沃妮雪設法逃了出來,可在歸家的路上又被抓住。不可思議的是,阿貝魯在綁架她之後,竟然還帶她去地方法院,逼她向法官表示自己願意嫁給他。然而,沃妮雪——這個被男人重重包圍和威脅,一再被虐待的小個子姑娘,卻告訴法庭官員她是遭綁架的,請求讓她回家。這名男法官根本不屑於聽一個女孩的遭遇,他勸沃妮雪不計前嫌,嫁給阿貝魯。

“就算你回家,阿貝魯還是會繼續找你麻煩,”法官告訴她,“反抗是沒用的。”

沃妮雪心意已決。她還不打算結婚,更不可能嫁給強暴她的人。“我想繼續留在學校。”她語調輕柔地回憶著,態度相當堅決。阿貝魯把她關在高牆深院裡。大家都看到她被關了進去,也聽到她尖叫求救,但是沒有人搭理她。一次,她攀過圍牆,逃了出去。

“大家都怪我破壞了傳統,”沃妮雪憤恨地說,目光暫時從雙手上抬起來,“他們批評我,說我怎麼可以逃走。他們這種態度,讓我非常生氣。”沃妮雪為了存活下去,搬到警察局的監牢裡住——遭強暴的受害者待在牢裡,而強暴者卻逍遙法外。警方拖了一陣子才開始搜集證據,包括沃妮雪家被撞壞的門,以及她被撕裂及沾了血漬的衣物。他們也聽取了村裡許多目擊證人的證詞。但是,審理此案的法官認為起訴阿貝魯是個錯誤。聽證會上,法官問沃妮雪:“他想娶你,你為什麼要拒絕?”

最後,法官判處阿貝魯十年有期徒刑。但一個月後,不知以什麼理由法官又釋放了他。沃妮雪逃到亞的斯亞貝巴,搬進了父親的小棚屋。“我決定離開,到沒有人認識我的地方。”她慢條斯理但堅定不移地補充道:“我一輩子也不會嫁人,我不想跟任何男人有牽扯。”

埃塞俄比亞鄉下的這種文化,也許看起來永遠也無法改變。但是沃妮雪在另一個世界找到支持:義憤填膺的美國人,其中大多數是女性。他們撰寫措辭激烈的信件,憤怒地要求埃塞俄比亞當局修改法律條款。他們無法撫平沃妮雪的創傷,但是精神上的支持對她和父親是很重要的——在周圍幾乎所有人都在譴責他們家破壞傳統之際,這是一針強心劑。美國人也提供了一筆津貼,幫助沃妮雪在亞的斯亞貝巴繼續求學。

這些信件撰寫者由“現在就平等”(Equality Now)所動員。這個國際女權組織總部位於紐約,主要關注世界各地婦女的受虐問題。創辦人傑西卡·紐沃思(Jessica Neuwirth)曾經在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工作,在那裡她認識到寫信能夠幫助並解救遭囚禁的政治犯。於是,她在1992年成立了“現在就平等”。雖然通過籌款來維持這樣的機構非常艱辛,但是傑西卡得到美國女權主義先鋒格洛麗亞·斯泰納姆(Gloria Steinem)和影星梅麗爾·斯特裡普(Meryl Streep)等守護天使的支持,使得“現在就平等”運作至今。今天,該組織在紐約、倫敦和內羅畢都有辦事處,共15名職員,年度預算為200萬美元——在慈善世界裡,這只是零頭而已。

“現在就平等”代表沃妮雪上訴,但阿貝魯似乎不可能再度入獄。然而,“現在就平等”的智囊團硬是把埃塞俄比亞推到聚光燈下,迫於國際壓力,當局修改了法律條文。現在,就算受害者後來同意嫁給強暴她的男人,那個男人依然犯了強姦罪。

當然,改變的只是法律。在貧窮國家,首都之外的法律形同虛設。我們有時候覺得,西方人把大部分注意力放在改變不公平的法律上,在改變文化方面卻顯得力不從心,比如說興建學校或協助民間草根運動。畢竟就算是在美國,為黑人爭取到平等權利的並不是南北戰爭之後所通過的第十三、十四及十五條《憲法》修正案,而是近100年後由民間發起的民權運動。法律很重要,沒錯,不過光是改變法律往往成效有限。“埃塞俄比亞婦女律師協會”負責人瑪德芮·保羅斯(Mahdere Paulos)是名活力十足的女性,她也同意這樣的看法。該協會的主要工作是提出訴訟或遊說政府更改法律,但是瑪德芮承認,文化上的改變同樣重要。

“賦權婦女始於教育,”她說。她看到受過教育的女性骨幹越來越多。現在,每年約有1.2萬名婦女擔任“埃塞俄比亞婦女律師協會”的志願者,這使得該組織在政治及法律上顯得更為重要。如今,“現在就平等”與“埃塞俄比亞婦女律師協會”密切合作,形成了一種有益的模式:外人能夠提供的最佳幫助,就是擔任配角支持當地人。“埃塞俄比亞婦女律師協會”可能很快就會迎來另一名志願者:沃妮雪目前在讀高中,成績優秀,她打算繼續到大學攻讀法律。“一切順利的話,我希望專攻綁架案。”她簡明扼要地說,“即使我自己得不到正義,我也要為別人伸張正義。”

加諸世界大多數地區女性身上的暴力及虐待,讓人很難不注意到比因性衝動而猥褻和因達到某種目的而強姦更邪惡的現象,即:性別主義和厭女價值觀。

要不然該如何解釋,為什麼古代總是有那麼多女巫而不是男巫被燒死?為什麼硫酸總是潑在女性臉上,而不是男性?為什麼女性被剝光衣服、遭受性羞辱的可能性遠高於男性?為什麼在許多文化裡,大家尊敬年長的男性為族長,而年紀大的女性卻被帶到村莊外頭,死於飢渴或被野獸吃掉?雖然存在這種虐待行為的社會裡,男性的確也比美國男性遭受更多的暴力對待,但是女性所遭受的暴虐行為卻特別普遍、殘暴和致命。

這些心態深植於文化裡,唯有通過教育和當地人的領導,才有可能發生改變。但是外人要擔任配角,職責之一是把當地人的這種落伍心態置於聚光燈下,好打破環繞在他們周圍的禁忌。2007年,參議員約瑟夫·拜登(Joseph Biden)和理查德·盧格(Richard Lugar)首次引介《國際反暴力侵害婦女法案》(International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他們每年都在議會提出,直到立法通過。該法案通過後,國家每年撥出1.75億美元給對外援助活動,用以防止榮譽謀殺、焚燒新娘、外陰殘割、硫酸毀容、集體強暴和家庭暴力。此外,還會在國務卿直屬辦公室創設“婦女全球計劃辦公室”(Office of Women's Global Initiatives),以及在美國國際開發總署創設“婦女全球開發辦公室”(Women's Global Development Office),雙方將會向政府施壓,讓解決性別暴力成為外交工作的首要任務。我們雖然對法律的效力保持懷疑,但是就像2000年那條規定每年要提交海外人口販賣報告的里程碑式法案一樣,這條法律就算沒有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也會越來越有份量。它雖然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但至少對沃妮雪這樣的女孩會有所幫助。

在談到厭女現象和性別暴力時,一些人會想當然以為男性才是罪魁禍首,但事實並非如此。雖然男人對待女人的舉止常常是很殘暴的,但是在貧窮國家裡,通常是女性管理著妓院,是她們讓自己女兒接受外陰切除手術,是她們先餵養兒子而非女兒,也是她們帶兒子而非女兒去診所打疫苗。一項研究指出,塞拉利昂內戰的輪姦案例當中,有1/4是男女同謀。通常是女兵引誘受害者到強暴地點,然後在男兵強姦時從旁協助,壓制受害者的掙扎反抗。“我們會幫忙逮到她,把她壓在地上。”一名已退役的女兵給出了答案。該研究的作者達拉·凱·科恩(Dara Kay Cohen)援引來自海地、伊拉克和盧旺達的證據表明,女性參與類似塞拉利昂的性暴力並非反常現象。她認為內戰時十分普遍的輪姦,重點不是滿足性慾,而是讓軍隊(包括女性成員)通過欺壓踐踏女人的殘暴手段,來達到團結一心的一種方式。

許多國家依然有殺害女嬰的風氣,而且通常就是母親殺死了她們的親生女兒。哥倫比亞大學臨床精神醫學教授及殺嬰文化專家邁克爾·赫·斯通(Michael H.Stone)博士根據巴基斯坦婦女殺死女兒的數據,發現她們之所以這麼做,通常是因為丈夫的威脅——要是保留女嬰就會跟她們離婚。舉例來說,婦女沙赫納茲毒死自己的女兒,以避免被丈夫遺棄。佩爾文生了女兒,她公公為此毒打她,於是佩爾文毒死了女兒。然而在巴基斯坦,有時候婦女殺死自己的女嬰,只因為社會上重男輕女。雷哈納淹死自己的女兒,因為“女孩會帶來霉運”。

至於毒打妻子,一項調查發現,62%的印度鄉村婦女支持這一行為。此外,習慣性地虐待年輕女子的人群,沒有一個群體比婆婆們更殘酷。在全球大多數地區,婆婆是女家長,負責調教女性晚輩。索亞·娜佳比(Zoya Najabi)現年21歲,出身於阿富汗喀布爾的中產階級家庭,她的經驗證實了這一點。她接受我們訪問時,穿著繡著花朵的牛仔褲,看起來比較像美國人,而非阿富汗人。她在學校一直讀到八年級,在12歲時嫁給一名16歲的男孩,之後就常常受到體罰。

“不只丈夫,他的哥哥、媽媽、妹妹全都打我。”索亞在喀布爾的一間收容所氣憤地回憶道。更糟的是,他們會因為她家務做不好而處罰她,把她綁在水桶上放到井裡浸泡,讓她在那裡凍得直打哆嗦,幾乎溺死。最糟的一次,婆婆在打她時,她本能地踢了回去。抗拒婆婆是滔天大罪,她的災難來了。首先,索亞的丈夫挖出一條電纜抽打妻子,直到她不省人事。隔天,她公公將其雙腳捆綁在一起,拿一根木棒交給她婆婆,後者就用這根棒子狠抽她的腳底。

從家中逃出的索亞在阿富汗的一個收容所中。

(拍攝:尼可拉斯)

“我的腳被打得稀爛。”索亞說,“我在那裡每天都過得不快樂,但那一次是最糟糕的。”

“會把妻子打成那樣的丈夫,大多是因為他不識字、沒有受過教育。”她補充,“但也有可能是因為妻子沒有把丈夫照顧好,或是沒有乖乖聽話。如果是這樣,打妻子就是應該的。”

索亞看到我們一臉震驚,微微笑了一下,耐心解釋:“我不該被打的,因為我一直都很聽話,丈夫說什麼我就做什麼。但如果妻子真不聽話,丈夫當然就要打她。”

簡言之,如同男性一樣,女性也接受並傳播厭女價值觀。這不是一個二分法的世界,並非男人施虐、女人受虐那麼簡單;這是一個更為雜亂的境地,其壓制女性的社會習俗是男女共同遵守的。我們之前說過,法律有用,但是最大的挑戰是改變這種思維方式。要挑戰這種令人窒息的傳統,最佳方式或許是教育,而我們最喜歡的一所學校可以成為典範。該校位於巴基斯坦旁遮普省(Punjab)的偏遠地帶,負責人堪稱世上一大奇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