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家常烹飪餐廳的玻璃窗之後,我放慢了腳步,想在進店之前好好看看。窗前有個男人長得像羅博·凱利。我站住了。這時,有個走在我後面的女人撞上了我。
確實是羅博·凱利。
後面的女人從我身前繞過,小聲地罵了一句,所以我也沒有向她道歉。羅博·凱利微笑著示意我進去,我也微笑著看他,彷彿進門去見他是個很不錯的事兒。廢話,我總不能一走了之吧。可他為什麼這麼晚才吃飯?
如果這裡曾經是孩童時代餐廳,倒是不缺少一些建築特色上的證據。這裡的內部裝修很像是個「娛樂室」,鑲著假劍柄的木板牆,桌上放著熔岩燈。羅博坐在一張雙人栗色長椅上。「真巧啊。」我走到他旁邊,就好像在等他邀請。
「怎麼這麼晚了,你還會到這裡來?」
宿命?天意?還是冥冥之中的亡魂讓我做出了決定。「我只是順道來買點兒東西,」我撒了謊,怕他以為我是在跟蹤他,「聯合廣場那兒有個很大的健康食品超市。」
「老紐約城真不錯,」他說,「人們白天晚上都可以去超市購物。你想坐下來吃點兒東西嗎?我還沒點菜呢。」
大份的菜單攤在他面前,上面的圖片吸引了我,籃子中鮮嫩的雞肉,蛋糕「像媽媽做出的味道」,搭配小塊黃油,楓糖漿澆在蛋糕的兩側。「好吧,很高興你邀請我,謝謝。」
我在他對面坐下,他把菜單遞給我。我想點一份阿斯特羅漢堡,但又渴望嘗一嘗煎餅的滋味。這時,一名穿著淺粉色襯衫連衣裙的女侍應生走了過來。她看起來有我兩個胖,這讓我重新考慮了一下吃煎餅的決定。在猶豫不決中,我點了炒雞蛋,配上小麵包和肉汁。羅博要了牛排和雞蛋。
「你喜歡什麼樣的?」女侍應生問他。她眼中閃爍著光芒,讓我懷疑她問的不是牛排。
「五成熟。」羅博回答。
「中間又紅又燙,」她說,「正中有一點兒粉色?」
「這樣不錯。」
侍應生飛快地拿走菜單。我禮貌地沖羅博笑了笑。他問我怎麼會對古董衣感興趣的,我告訴他是因為我媽媽。「我還小的時候,她就帶我去跳蚤市場,教我如何在商場裡、在人家的舊閣樓上,甚至在路邊攤上發現便宜的東西。人們會把垃圾倒進垃圾車裡,而媽媽卻教我這些垃圾裡還有很多好東西。我知道這聽起來很瘋狂,但我確實發現了不少好東西。」
「我相信你。明天一早,我就去奶奶的地下儲藏室找找看。那兒就跟墳墓一樣,我敢肯定,大多數都是垃圾,不過誰知道呢,也許我能找到一兩幅畢加索的畫呢。」
「如果你找到了好衣服,可以告訴我。」
「我會第一個給你打電話的。」
「謝謝,你是做什麼工作的?」
「我開了一家自行車店,在海灘旁邊,賣車、修車。」
「你也做零售業啊,我可沒看出來。」聖莫妮卡的自行車行?靠近海灘?聽起來很酷啊。也許是我對他感興趣了。「做得挺好的吧?」
「還行。我都想開一家分店了。」
「不錯啊。你是在聖莫妮卡長大的?」
「不,我出生在紐約,在格拉梅西公園旁邊長大,大學畢業後,我就住在西村[24]。」
「哦。」這解釋了他為什麼會戴紐約揚基隊的球帽,但是西村?他還沒戴戒指?我現在懷疑他可能是同性戀。
「我挺懷念紐約的,」他說,「但我不後悔。聖莫妮卡很漂亮,天氣也很好。我現在在海灘旁邊一棟1930年修的小房子裡住著。」
「真的嗎?聽起來很可愛啊。」我為什麼會用「可愛」這個詞?我以前從來不會這樣說。「你怎麼會搬到聖莫妮卡住呢?」
「這是個很長的故事……」羅博看著窗外,捋起鬍子,似乎沒有心情來講述這個故事。
「說到很長的故事,」我說,「我在整理你奶奶的衣服時,發現了一個很有意思的東西,一本1907年的日記,我已經開始讀了——這樣做沒什麼不好吧?」
「只要日記裡沒提到我就行。」羅博開玩笑說。
「別擔心,日記裡說的都是你的好話。」
羅博·凱利長得不難看。如果他剃掉鬍子,實際上還非常英俊呢。聖莫妮卡也是個宜居的好地方。我喜歡海灘邊漂亮的小房子。那邊的古董衣市場肯定很大。「那本日記是一個叫奧莉芙·韋斯科特的女人寫的。」將奧莉芙的名字這樣大聲說出來,感覺很奇怪,就好像她是個陌生人一樣。「我猜她是你的曾祖母。你知道這個名字嗎?」
「我可不知道,但這不說明什麼。我奶奶不怎麼談她的過去。這樣真挺糟糕的。她離開人世時,所有的秘密都會隨她而去的。」
「她還健在呢。你可以問問她啊。」
「也是,癌症沒有影響到她的心智。她九十八歲了,仍然思維敏捷。」
「確實如此。」凱利夫人告訴過我她的年齡,但我忘記她多大了。用2007減去她的年齡,那麼,她出生在1909年。看起來奧莉芙不可能那麼快結婚有小孩,但一切都有可能啊。「我猜想,你奶奶甚至都不知道有這本日記存在。」
「是啊,如果我們家族的歷史就這樣丟掉的話,挺可怕的。」
女侍應生拿著盛著食物的大盤子走了過來。「還有什麼需要嗎?」
「不用了,夠了。」羅博說。
「不了,謝謝。」我加了一句,生怕她是在問我。
「請慢用。」女侍應生臨走時還朝羅博擠了一下眼睛。她並不認為他是同性戀。還好,餐廳禮儀不允許服務人員和客人坐在一桌。
我嘗了嘗,雞蛋軟而柔滑,小麵包輕薄、奶油多,吃起來很舒服,我為自己的疑神疑鬼內疚。「味道很好啊,」我問羅博,「你的牛排怎麼樣?」
「做得好極了。」
我剛想說「很高興你喜歡我推薦的地方」,但馬上就想起來,他曾邀請我一起來,但我拒絕了他。我們就這樣坐著吃東西,不說話的時候有點兒尷尬。「那麼,」我說,「那本日記……我剛才提到的……我當然會還給你們,但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想把它讀完。」
「我無所謂,你慢慢讀吧。我還不瞭解奶奶的事情呢,我以後也一定會抽時間讀讀的。我猜我的女兒今後也會想讀的。」
該死。「你有一個女兒?」我情願他是個同性戀,也不願意他已經結婚了。我笑了笑,不再吃東西,讓他能夠覺得我很欣賞這一點:男人有個孩子是多麼好的事情。我肯定他的妻子也會很欣賞他約其他女人出來吃飯,而那女人只不過是和他奶奶做生意的陌生人。真是個混蛋。
「她叫什麼?」
「貝琪。」
「我喜歡這個名字。」難道我對已婚男人特別有誘惑力嗎?「多大了?」
「十歲。」
「這是最好的年紀啊。」就好像我深有感觸似的。
「我有點兒害怕,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哦,你肯定能處理好的。或者,你妻子會處理好的。」他當然被我誘惑了。而我,像個白癡一樣,在他面前裝模作樣,還幻想和他一起的未來。但他為什麼沒戴那該死的戒指呢?我猜他是個同性戀,他的妻子只是他用來掩飾身份的幌子。這就意味著,他是個縮頭烏龜。
「不可能了,實際上,我的妻子幾年前車禍去世了。」
「哦,」我是個混蛋。「對不起。」感謝上帝,他不能看出我心裡那些冷酷、殘忍、卑鄙的想法。「這肯定讓你女兒很難過。」
「她很堅強,做得很好。」
「你這些年也一定不好過。」我放下叉子,同情地看著他。他現在還是個單身漢,而且不是同性戀。
「我在加州遇見了妻子,她在那邊有個大家庭,但我很想念紐約。我一直想回來,特別是因為我好像可以繼承奶奶的公寓。當然,我姐姐也可以繼承,但她喜歡奶奶在新澤西州的一棟帶游泳池的複式別墅,對紐約沒什麼興趣。」
看來他不是同性戀,而且還經營著很不錯的生意,還擁有好幾間位置很好的房子。「你奶奶的公寓不錯。」
「我只是不知道貝琪會不會適應得很好。」
「哦,你知道,小孩子的適應能力有多強。」人們好像都是這麼說的。「你剛才說你是在格拉梅西公園旁邊長大的,那你在哪兒上的高中?」
「道爾頓中學。」
「哪年畢業的?」
「1984年。」
他比我大兩歲。我說了幾個以前道爾頓中學的人,結果有好幾個人我倆都認識。我們吃著飯,分享了中學時代的一些記憶,好像我們還曾經在同一天晚上去CBGB酒吧看了黛比·哈妮的演出。吃完飯 後,他提出送我回家。
「你住的地方我偏巧順路,應該是我送你回家才對。」我說。
他拿出錢夾。「那至少由我來結賬吧。」
「別這麼認真嘛。」
「開始是我要請你出來吃飯的。」
「可那時我拒絕了啊。這一頓飯應該由我來請,表示道歉吧。」
「現在可是你太認真了。」他把侍應生叫來,把賬結了。
「謝謝,你太好了。」我想說,下次我來請客吧,但會不會還有下次呢?
他給我打開門,我們走到了第三大道上。「你還要在紐約待多久?」我問。
「我明天就飛回去了。」
「這麼快?那你奶奶怎麼辦?」
「有位很好的住家護工照顧她,謝天謝地,她是剛度假回來的。我姐姐常去看奶奶。我也會過段時間過來的。有很多需要料理的地方,你也知道,奶奶年齡那麼大了……」
我點點頭說:「我猜你女兒現在肯定很想念你。」
「我猜也是。」
我們走到簡·凱利的房子前,我猜想他會不會想親吻我,祝我晚安。我們停在車行道的拐彎處,面對面站著。我感謝他請我吃了頓晚餐。
「你太客氣了。我猜,你還會為那些衣服再聯繫我吧。」
「是的,為了那些寄售的衣服。我當然還會聯繫你的。」突然間,我被和他親吻這個念頭嚇了一跳。看起來他沒有任何理由吻我啊。
「好嘛……」他的身子輕輕向我這邊傾斜。難道他真的要吻我?不,他只是向我點了點頭。「晚安。」
「晚安。」
我們就此分手。也許親吻的那個想法把他也嚇了一跳。
[24] 西村(West Village)指紐約市曼哈頓區格林尼治村西部。有很多藝術家居住於此。這裡還是歷史遺留的同性戀聚居區。——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