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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索賄的藝術

中國人在人際交往中,講究的是含蓄、委婉,話不能說得太透。因此老外來中國,往往由於中國人說話不那麼乾脆,留點弦外之音讓對方揣度,而如墜雲裡。中國傳統官場即使是官員索賄也很有講究。下級向上級送錢,要安一些好聽的名目,如「節敬」、「冰敬」、「炭敬」。意思是說過節時送些禮物,或者夏天饋贈些錢去買冰祛暑。如此顯得是溫馨的人情往來。

春秋時,中國社會人際交往這些特點就具備了,而且現在的含蓄,比起那時候,就顯得很沒文化了。譬如,一個縣太爺帶著司機到下面的鄉鎮檢查工作,吃飯時上當地某特產,如酒或魚。吃完飯司機給鄉鎮負責人說:剛才首長喝你們鄉鎮產的那個酒,感覺很好。這就是暗示當地再拿一些酒放在後備箱裡帶走。在中國官場,幾乎沒人聽不懂這種暗示。但春秋時的人說類似的話,要雅致得多。

魯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晉、楚兩大超級強國再次在鄭國的虢地會盟,重申襄公二十七年在宋國的弭兵之約——是年,楚公子圍娶親於鄭,會盟算是捎帶的事。魯、齊、宋、衛、陳、蔡、鄭,這些中原列國也都被糾集過來與會。魯國派出的是該國的老外交官、政治豪門「三桓」之一的叔孫豹(又稱穆叔)。

就在會盟期間,魯國的當國者、「三桓」的另一家季武子出兵攻打臨近的莒國,奪取了鄆(今沂水縣)。魯國在晉、楚、齊面前是弱國,而在莒面前,則是強者了。莒國打不過魯國,就派人到盟會上向主持國際秩序的楚、晉告狀。楚國本來就很不滿魯國緊隨晉國——人家兩國是姬姓兄弟治國嘛。楚國代表團團長公子圍說:這魯國也太放肆了,我們的和平會議還在召開,他竟然公然入侵他國,擺明了不把和平條約當回事,建議將參加會盟的魯國特使叔孫豹殺掉,以示懲罰。

當然,殺叔孫豹不是楚國一家能決定的,必須徵得另一個大國晉國的同意。晉國的代表團團長依然是趙武(亦名「趙孟」,世人尊稱「趙文子」)。跟隨他來到鄭國的家臣樂桓子,扮演秘書角色,趁機向叔孫豹索賄,說我可以替你向我家趙老爺求情。但問人要錢,卻不明明白白說出來,而是說「請帶」——說向魯國使臣討要一條腰帶。叔孫豹沒有給樂桓子任何金錢,他的跟隨梁其脛勸他:「貨以藩身,子何愛焉?」意思是花錢買平安,即將遭遇殺身之禍,你還捨不得那些錢幹什麼?

叔孫豹義正詞嚴說了一大段話。他說我參加諸侯之會,是為了保衛國家不受侵犯,我如果以賄賂晉國人使自己免遭禍害,魯國必然會受到楚國等國家的攻打,這是給國家惹禍,還談什麼保衛國家呢?雖然,這大禍是季武子惹出來的,可魯國又有什麼罪?我奉命出使國外,季武子在家守國,一直就這樣分工的,我沒有什麼可埋怨的。可樂桓子派人來索賄,不打發點什麼,他還會繼續來要錢。於是,叔孫豹當著對方來人的面,把衣服撕了一條給對方,並說我們的腰帶太狹窄恐不成敬意,只能撕一條衣帛代替了。

樂桓子的憤怒可想而知,於是他將過程向趙武匯報。趙武卻對叔孫豹的表現大加讚賞,說叔孫豹面臨被殺的災難而不忘國家安危,這是忠;面臨危難而不越位,這是信;為國家而不用賄賂以求免死,這是貞;謀國處事以這三點出發,這是義。他有這四點,怎麼能殺他呢?

於是趙武與楚國使團會面,懇請楚國放過叔孫豹一馬,其理由是:魯國雖然有罪過,但是使臣叔孫豹為了國家不怕死,又敬畏楚國。閣下放過這樣的忠臣,能夠勸勉左右的楚國大臣傚法於他,有利於楚國。鄰國之間為了邊境的城邑反覆爭奪,這是常有的事情。夏、商和周朝明君在位時,都有這類事情,何況我等執政呢?再說,楚國對鄰國之間爭端,也會找個理由出兵的。再說,魯國和莒國爭奪鄆地不是一兩天的事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何必理會。而作為盟主,只要不是影響社稷的大事,就不必去理會。如此就少勞煩其他諸侯國(因為興兵伐魯必然以聯合國軍名義,其他諸侯國有出兵出錢的義務),寬宥賢人,減少煩擾,諸侯才會更加擁戴楚國。

這番話說理充分,而且給楚國戴了高帽子,而楚國也不能不管晉國的態度強行出兵,於是就坡下驢,給了晉國的面子,沒有殺叔孫豹,也沒有討伐魯國。

趙武比樂桓子更講政治。魯國是晉國忠實的同盟者,如果因為索賄未成,而不顧盟國使臣安危,看著叔孫豹被殺,這事聲張出去,晉國和趙武在諸侯國裡面還有什麼威望?

所以,好的領導應當考慮得比秘書更長遠,而不是受秘書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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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砍柴,歷史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