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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間接傷害:受害者

我們都要付出代價

龐氏騙局帶來的間接傷害比第一眼看上去的更為廣泛。首先,最明顯的受害者是騙局投資人。但是,他們不是唯一的受害者。

監管成本和調查、起訴、監禁罪犯的法律費用上漲,全社會都付出了高昂的代價。無論我們是繳納更多稅款還是更多費用,最終都是為這些犯罪計劃買單。

法務會計師通常要追蹤和收回資金,而調查和起訴的法律費用高昂。此外,騙子很可能會宣告破產,其辯護費還要納稅人支付,讓受害者雪上加霜。

最後,有人違法被抓,才促使新法誕生,否則沒有現成的法律法規。這增加了遊說和實施新的法律法規以及成立監管機構的成本,也增加了被監管方持續的合規與報告成本。

今天的白領犯罪相當於昔日的銀行搶劫或馬車搶劫。持槍搶劫仍有發生,但如今,這些舊的犯罪方式最多能給犯案者帶來幾千美元的收入。

現在,野心勃勃的騙子更可能利用技術和社交工程,騙走人們數百萬甚至數十億美元的財富。然而,這些罪行懲罰力度較輕。犯罪分子脫身很容易,往往就是沒收那些還沒花掉的錢,還可能交一筆罰金。通常情況下,只有規模較大的龐氏騙局會帶來牢獄之災。社會並不認為,龐氏騙局和其他白領犯罪是嚴重的犯罪行為,部分原因在於其真正的成本是隱性的。

司法體系對於持槍搶劫會判處長期監禁,這是理所當然的。暴力犯罪必須得到嚴懲,才能威懾犯罪分子,否則,社會將變得目無法紀、充滿暴力。

但是,我們應該拿對身體的傷害程度來衡量白領犯罪和傳統犯罪嗎?答案是否定的。這兩種類型的犯罪對個人和社會整體帶來的傷害同樣大,只是方式不同。刑期和罰款的金額都應反映這一點。

詐騙的量刑還沒有跟上技術進步。一百年以前,竊賊一次只能搶一個地方或一個人,如果被抓,將面臨長期監禁。

現在騙子可以聚斂數十億美元卻不受懲處,毀掉成千上萬甚至數百萬人的財富。最起碼,詐騙擾亂商業,阻礙投資,降低整體生活水平。最低限度,詐騙也會增加監管成本,而這些成本終將由每個納稅人承擔。

既然影響如此巨大,為什麼詐騙和白領犯罪的處罰這麼輕?這是因為白領犯罪不斷演進,而針對犯罪的法律卻是滯後的。法律往往在事後才更新,並且不會一步到位。馬伕羅季的俄羅斯龐氏騙局就是一個例子。當時還不存在相關法律能指控其罪行。在一些國家中,確實有相關法律,但量刑極低。美國和其他大多數西方國家早已存在法規與量刑,只是因為龐氏騙局在我們的自由市場經濟中已經存在了近百年。

即使在美國,各州管轄與聯邦管轄之間,存在監管和執法方面的灰色地帶。最好的情況下,這只是導致了延遲調查,如保羅·伯克斯及其瑞科網回報計劃,而最壞的情況則是詐騙沒有受到任何調查並從未被起訴。

瑞科網回報計劃混合了金字塔騙局與龐氏騙局,在本例中,北卡羅萊納州的總檢察長辦公室收到很多投訴,但卻沒有採取行動,認為這是證券問題,屬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聯邦法律管轄。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受害者還在投錢,直至騙局最終崩塌。

回報這麼大,處罰這麼輕,對騙子完全沒有威懾力。過去的幾年,量刑已經開始有所進展,現在至少對較大的龐氏騙局,能更準確地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麥道夫和斯坦福的判決意味著,他們將在監獄裡度過餘生。他們獲最高量刑是因為他們數十億美元的詐騙牽涉甚廣並面臨公眾壓力。這是例外,而不是慣例。很多騙子仍然沒有被判入獄。

搶劫、詐騙等犯罪的量刑,美國各州都不同,現在在佛羅里達州,普通銀行搶劫,涉案金額一萬美元及以下的,平均獲刑不過七年多。刑期較長的原因之一是搶劫銀行被認為是暴力犯罪,當然這是合理的。

雖然沒有詐騙或龐氏騙局(詐騙的一種)方面的單獨統計,量刑通常輕得多,儘管大多數詐騙涉及數百萬甚至數十億美元。只有大約一半被定罪的人實際坐過牢,這些人中間,刑期平均只有四年。其他被定罪的人被判處罰金,如果你想想他們籌錢的手法,就會覺得這有點諷刺。

龐氏騙局不會像突如其來的子彈那樣終結受害者的生命,但許多受害者會告訴你,在失去了積蓄的那天,他們的生活就完了。除了財務上的滅頂之災,許多人還患上嚴重的抑鬱症,有過自殺的念頭,婚姻和家庭支離破碎。許多騙局的受害者說感覺受到了侵犯,並與暴力犯罪的受害者呈現相同的心理症狀。

雖然龐氏陰謀家沒有持槍頂著受害人的腦袋,可他很容易就竊取了別人數百萬的財富,破壞的規模和程度比銀行搶劫大得多。他的刑期難道應該比搶劫銀行的人短,甚至少一半嗎?

我不認為銀行劫犯的量刑應該更輕,而是騙子的刑期應該更長。詐騙絕不是沒有受害者的犯罪,而且在精神和經濟上造成傷害的程度,都應體現在量刑指南中。

指責

社會往往會指責龐氏騙局的受害者,程度不亞於指責騙子。這其中有個隱含的假設,就是受害者貪婪,所以活該。我們認為受害者本應更謹慎,或者認為他們被貪念驅使。直到騙局發生在我們身上。

許多詐騙的受害者就像你我一樣。可能最初有所懷疑,但能言會道的騙子會將他們反對的聲音各個擊破。他們一開始很小心,只做小額投資。如果承諾的收益得到兌現,月復一月,年復一年,也就驗證了投資的合法性。受害者便投入更多的錢,往往是一生的積蓄。我們無法知道,若面臨相同的情況,我們會作出不同的選擇。

許多受害者根本不會主動站出來。他們責怪自己,感到羞愧,怎麼那麼容易受騙。那些警示信號像後視鏡裡的影像一般明顯。他們不知道,自己並不孤單,而他們的沉默會讓騙子有機會侵害更多的人。

婚姻破裂是常見的。信任危機爆發,尤其是決定投資的是其中一人,不管對方是否知情。通常一方會對毫不知情的配偶隱瞞真正的損失程度,直到損失不可挽回。有些受害者出現類似於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症狀、抑鬱症,甚至有過自殺的念頭。焦慮和失眠是常有的現象。

年紀太大,不能工作,無法恢復儲蓄,無法申請貸款,相比原先一輩子的儲蓄,財務境況完全逆轉。許多人形容,每天醒來時,都希望自己只是做了場噩夢,卻只能再度面對嚴酷的財務現實。

正是因為社會部分歸咎於受害者,騙子往往才能輕易脫身。通常只有少量的錢能被追回。

尋找受害者

騙子選擇受害者是很隨意的,當然他們喜歡將網撒得越遠越好,越寬越好。海裡的魚越多,上鉤的魚才越多。受害者越多也意味著騙子能拿到更多的錢。

相比有錢人,騙子往往更中意中產階級。有錢的人常常會聘請專業的財務顧問預先篩選投資,而騙子希望不惜一切代價躲避嚴格審查。出現問題的話,富人也有錢打官司。

許多中產階級工作了一輩子,已經有豐厚的儲蓄。更重要的是,他們都不太願意將辛苦賺來的積蓄花在律師費上,直到已經來不及。中產階層是龐氏陰謀家的最佳目標。

不管他們是誰,大多數龐氏騙局的受害者最終把所有的錢都投給了龐氏陰謀家,因為投資回報是如此可觀。

正如查爾斯·龐茲所說:「我的生意很簡單。就是拆東牆補西牆的老把戲。」幾個月之後,他在里約熱內盧身無分文地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