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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龐氏騙局第五位——斯科特·羅思坦

 

2009年10月,美國佛羅里達州,羅德岱堡市

辦公室的保險櫃放著一捆捆用橡皮筋綁好的100美元大鈔。斯科特•羅思坦從保險櫃裡抄起一捆捆鈔票,胡亂塞進旅行包,直至整個包都鼓鼓囊囊。他瞟一眼辦公室的門。大門緊閉,還上著鎖。他走私人通道進來的,沒有人看見他進了辦公室。

羅思坦鬆了一口氣,把玩起手上的幾捆鈔票,慶幸自己有先見之明,提前將錢鎖進辦公室的保險櫃裡。他早知道這一天會到來,只是比預期來得更早。

大概這陣子,羅思坦只能看到這麼多鈔票了。旅行包鼓鼓囊囊,他把最後兩捆鈔票塞到邊上,使勁往中間擠,才勉強拉上拉鏈。如果政府截下了1600萬美元的電匯,或者出於其他原因,這筆錢沒能到手,這些鈔票就是他的備用方案。只有他知道羅斯坦·羅森菲爾德·阿德勒公司總體的財務狀況,這個備用方案準備得可能有點過。

儘管羅思坦行事謹慎,只對有關人員透露部分細節,但整個騙局迅速蔓延,連他都已經無法將所有環節拼湊起來。一切迅速失控,他已經記不住允諾給哪位投資者多少回報。他也來不及轉移資金,篡改報表。更重要的是,儘管過去的短短幾周,他收到數百萬存款,也不能在到期時償還融資。

羅斯坦不得不趁還能跑的時候趕緊跑。

羅斯坦提起手裡的旅行包。100萬美元比預想的輕多了。羅斯坦向來喜歡在辦公室裡存放大量現金。銀行裡的錢可能會凍結或扣押,放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更安全。但在記憶中,這還是他頭一回確切地清點這筆錢。並非他一直擔心其他人會把錢拿走,而是總想著會有更多的錢進來。資金流枯竭,令他始料未及。

100萬美元對他來說已經算不了什麼,今天之前,億萬美元才是常態。不過今天,他迫不得已,只好丟下其他財產。

羅斯坦頓了一下,又瞄一眼緊閉的辦公室大門。門依然鎖得好好的。只有他和他的行政助理瑪麗貝思·法斯有裡間辦公室的鑰匙。外面還有警衛24小時站崗。這名警衛就是羅德岱堡市警察局局長弗蘭克·阿德利友情安排的。阿德利是羅斯坦的朋友,在互利的情況下,阿德利會提供一些不當班的警察。羅斯坦得到保護,警察們賺一點兼職外快。

卡嗒一聲,羅斯坦最後一次關上保險櫃的門。他掃視一圈辦公室,想知道政府還要多久才能搜查完羅斯坦•羅森菲爾德•阿德勒公司的每寸角落。政府在大樓裡找到的任何東西都會作為證據扣押,可能會被永遠沒收。他真希望自己能夠帶走一切。

牆上掛著成排的照片,是羅斯坦與羅德岱堡市的名門顯貴、達官政要的合影。一旦真相公諸於世,他們會視他為朋友還是敵人呢?

羅斯坦看了看表,希望能從頗為可觀的手錶收藏裡,多帶走幾塊。尤其一想到要把它們留下,他就感到陣陣悲傷。他總歸能夠找到更多的投資者,東山再起,但這些手錶呢?有一些是無可取代的。

然而,時間才是重中之重,到了目的地,還能買到更多的手錶和更多的朋友。他站起來,推開辦公室牆上那扇不起眼的門,門後面藏著私人電梯。

大衛·本傑明中尉是布勞沃德縣警長阿爾·藍柏提的左膀右臂,等著護送羅斯坦到機場。一架私人飛機隨時待命,準備將羅斯坦迅速轉移到摩洛哥的卡薩布蘭卡市。此時他還不知道,自己不到兩周就會回來,坐的還是同一架藍星航空公司的包機。這家航空公司的主人,是佛羅里達州州長查理·克裡斯特妻子的前夫所有。

羅斯坦與克裡斯特州長一直關係不錯,不久前州長生日,羅斯坦還幫著一塊吹蠟燭。克裡斯特州長提名為約翰•麥凱恩的競選夥伴,羅斯坦•羅森菲爾德•阿德勒公司一直是克裡斯特以及麥凱恩競選活動的主要捐助人。如今,與曾經期望討到的政治好處一樣,羅斯坦精心培養的這層關係就要化為烏有。

羅斯坦踏進電梯,歎了一口氣。再拖一天,可能就逃不出這個國家。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到了摩洛哥,得先喘口氣,再計劃下一步行動。最重要的任務是多提些現金,再想清楚接下來怎麼辦。

摩洛哥恰好是唯一沒有與美國或以色列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就在幾周前,羅斯坦讓公司的律師們調查過此事,說是為了一個很重要的客戶,這個客戶可能很快會面臨詐騙、洗錢、與挪用公款的指控。摩洛哥是唯一一個符合要求的國家。

有點……抱歉

羅斯坦沒有永遠消失,也沒有消失很久。剛搭上飛往摩洛哥的飛機,他就用電子郵箱發了一封短箋,意志消沉,充滿歉意。是真心懺悔?抑或只是又一個騙局?如果政府認為他死了,這事也許就這麼過去了。他可以在摩洛哥避過風頭,用那幾百萬開始新的生活。這似乎是個完美的撤退戰略。

這封信落款於10月31日,人們通常稱之為羅斯坦的“遺書”。幾句話就說明一切,又或者什麼也說明不了,就看你怎麼理解這些話了:

“抱歉,讓你們都失望了。我是個傻子。以為自己可以解決問題,卻因自己的狂妄自負和拒絕失敗而作繭自縛,現在我所有的作為就是傷害了我愛的人。請你們保重,也請保護金米(羅斯坦的妻子)。她毫不知情。我的過錯不應牽連到她,或是你們中間的任何人。我希望上帝能讓我在彼岸與你們相見。愛你的,斯科特。”

不論電子郵件或短箋的收信人是家人、律師事務所、生意夥伴,斯科特·羅斯坦的簽名都是這樣甜得令人作嘔。他真的明白,結束語裡的那個“愛”字是什麼意思嗎?

除此之外,提到妻子的那些話,羅斯坦在暗示些什麼?保護妻子免受什麼的傷害?如果她毫不知情,他又為什麼要擔心?

許多人懷疑斯科特·羅斯坦在逃避的,不單有法律的制裁,還有犯罪組織。據說,羅斯坦的某些合作夥伴與以色列的犯罪組織、西西里島的黑手黨均有聯繫。儘管這些都未經證實,但一些有趣的事實值得玩味。

羅斯坦稱有人在跟蹤他。他說,逃往摩洛哥之前,已有生命危險。難道,和他生活中的許多部分一樣,這又是一出編造的戲碼?或者這些說法裡,倒有一些真相?為什麼他要請24小時保鏢?

很難知道到底應該相信羅斯坦說的,有犯罪團伙捲入其中,還是忽略這個說法,將之當作是羅斯坦想要贏得政府支持的又一次嘗試。他提供的細節零零碎碎。他有沒有幫助那些人洗錢?那些人有沒有把錢投進他的騙局裡?如果有,具體是怎麼操作的,仍是個謎。

羅斯坦不僅坦然地承認設下龐氏騙局,還對其他犯罪行為供認不諱,這讓有些人質疑他如此配合的動機。難道暗示與犯罪團伙有聯繫,只是一個花招,用來減少50年徒刑的刑期?

也許如此。但是,為什麼羅斯坦的名字沒有出現在美國聯邦監獄局犯人定位系統的名單上?有人認為,他配合管理當局是為了換取認罪辯護。如果他不服刑,判50年重刑也沒有什麼意義。

儘管他有可能接受證人保護,但在犯人名單上,竟然找不到一個被判有罪的重罪犯的名字,這是極不尋常的。許多問題也一直懸而未決。

騙局始末

斯科特·羅斯坦行騙的基礎概念,是貼現賠償金。客戶(亦即訴訟當事人)簽字轉讓賠償金,這筆款項將於未來某個日子償還。作為交換,當天,客戶能立即得到一筆貼現款項。

羅斯坦的犯罪伎倆,就是將客戶的預付款打包成賺錢的商機,送到潛在投資者面前。投資者貢獻貼現款項,這筆款項應該由羅斯坦的公司,即羅斯坦•羅森菲爾德•阿德勒公司(簡稱RRA公司),支付給客戶(受害人)。接著,投資者等待訴訟結果,案子一結,就能收到全部的賠償金。對於投資者來說,支付的頭款與後來得到的收益之間的差額,就是利潤。

一個案子懸而未判,羅斯坦怎能對賠償金如此有把握?為擺平投資者提出的反對意見,羅斯坦又加了一顆定心丸。他說,自己能夠根據訴訟案的性質,判定賠償金的最終金額。

羅斯坦專攻性騷擾案件與職場歧視案件。在投資者面前,他聲稱,客人們的案件中,為了保密,大多數對立雙方都願意庭外和解。羅斯坦會建議賠償,也會提到讓當事人的太太、孩子、女友出庭作證。為了加大籌碼,他還會提醒當事人,法庭掌握了令人尷尬的視頻片段。接著,他會暗示說,由於不願意讓妻子或女友發現自己的秘密生活,所有人都選擇了前者。羅斯坦還進一步說,對於自己提出的最終賠償金數額,沒有人會爭辯。

羅斯坦為這些案子添油加醋,將案子描繪成上司與秘書上床,上司嫖娼被抓等等。他還聲稱,手裡有這些不軌行為的視頻片段,如果當事人對賠償金條款有異議,就威脅說要曝光這些視頻。

湊巧的是,許多受害人(即他的客戶)都想要立馬得到貼現款項,而不是等著以後拿到全部的賠償金。RRA公司顯然已經與訴訟案的另一方秘密談妥了賠償金條款,作為受害人所得賠償金的依據。

既然保密性是賠償金條款的一部分,羅斯坦也會提醒投資者有保密義務。令人驚訝的是,這種等同於勒索法律賠償金的行為,投資者從未三思過,這麼做有沒有職業道德。把錢托付給羅斯坦的時候,他們是否懷疑過這個人的誠信?

羅斯坦拿走投資者的支票,再還給他們一疊遠期支票,支票上的金額與時間均與原告的賠償金條款相吻合。票載日期一到,投資者就去兌現支票。

有了100%的保障,這似乎是一項完美的投資。賠償金存在托管賬戶,提前偽造銀行對賬單,提供給潛在投資者作為證明。

對於羅斯坦來講,這樣的佈局也無懈可擊。為了保密,他提供一個看起來相當合乎情理的借口,幫助他將龐氏騙局一直運行下去。

不清楚的是,為什麼羅斯坦的客戶可以接受折損大部分的賠償金。羅斯坦的回報率在20%與45%之間浮動,有時甚至更高。他似乎也有能力對回報率進行調整。如果投資者方面有任何猶疑,期限可以縮短,收益率可以增加。根據聯邦法律,他既沒有將這些債券登記在冊,又沒有銷售資格,對此,他卻並不在意。

除了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投資回報率,沒有人質疑過將客戶的賠償金賣給商業夥伴這一交易中顯而易見的利益衝突。羅斯坦暗示過,自己經常安排好妓女,讓受害人一開始就處在道德的下風,卻沒有投資者質疑過這種似乎是勒索或設套的行為。可能因為貪婪,想要賺取大筆的回報,投資者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雖然保密義務在詐騙案中是一個紅色危險信號,但至少在表面上,羅斯坦的理由看起來合情合理。鑒於羅斯坦公司規模之大,僱傭了近100名律師,律師謹慎地處理掉大量類似的案子,也並不令人吃驚。這似乎就是完美的安排。

允諾投資者說,投資100%安全,又是另一個危險信號。羅斯坦在供詞中描述說,錢等同於已經在“公司內部”,就存在RRA公司的托管賬戶下。單是這一條,潛在投資者就該停下三思。假設羅斯坦的客戶需要立刻提現,他們為什麼不用托管的金額做抵押,索性去銀行貸款?被羅斯坦承諾的豐厚回報所引誘,投資者沒有問過這個問題。

羅斯坦和他的助手們篡改銀行對賬單,來顯示異常充裕的現金額度。為了給投資者有一個獨立第三方的錯覺,羅斯坦他們甚至還會把見面地點定在銀行。羅斯坦會讓他的同夥假冒銀行職員,為對賬單上的餘額作證。

謊言之網

雖然羅斯坦稱,他的龐氏詐騙案始於2005年,但他的欺詐行為大概可以往前再追溯幾年,那時,他剛為一名癮君子打贏了一場職場歧視的官司,成功取得賠償金。他收了錢,卻忘記告訴那名癮君子,又或者忘記把錢轉給對方。等癮君子終於發現羅斯坦欠了她錢,羅斯坦就給她一點現金,讓她繼續滿足毒癮。多年以後,羅斯坦策劃了龐氏騙局,而當年的那起案子就成為騙局的種子。

關於羅斯坦的一切,都是謊言,至少也是矛盾重重。他的祖母節衣縮食,攢錢供他上法學院,他卻與節儉半點扯不上關係。可能斯科特·羅斯坦自己說的話,最能概括他的偽裝和最終的墮落,那就是“我出生貧寒。對金錢儘是癡狂。”

法學院畢業後,羅斯坦在最初15年的執業生涯中,一直默默無聞。接著,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躋身羅德岱堡市法律界的精英圈子。他與羅森菲爾德、阿德勒合夥創業時,他的生活美好得不真實,擁有多處房產,為了配合夫妻二人的身份,每個家裡的馬桶蓋都是黃金打造的,車庫裡還有多輛豪華跑車、摩托車。和麥道夫一樣,羅斯坦也癡迷於昂貴的手錶,用於顯擺的藏品價值達數百萬美元。

羅斯坦認為自己是一個虔誠的猶太人,卻會花上千美元找三陪服務,還在酒店養了一位脫衣舞孃。和許多龐氏騙局的策劃者一樣,是自負與渴望結交佛羅里達州的權貴之人,驅使他走到這一步。他散發著個人魅力與領袖魅力。縱然缺少支撐投資細節的文書資料,許多投資者對他的花言巧語還是信以為真。

羅斯坦行騙時,並不在意對方是誰。最大的投資者中間,包括希蒙·列維與奧佛蒂亞(暱稱是奧維)·列維父子,前者是羅斯坦在海之俱樂部海洋度假村的合作夥伴,後者是羅斯坦在雷納多鐘錶公司的合作夥伴。羅斯坦將奧維和希蒙視做朋友、家人,至少他是這麼告訴他們的。他們一表示對羅斯坦的騙局感興趣,羅斯坦就毫不遲疑地拿走他們的錢。問及羅斯坦是如何精心策劃這筆生意的,他在供詞中說:

“與希蒙、奧佛蒂亞討論合同和交易流程時,我漸漸清楚了一點,他們想要相當相當短的支付合同,意思是盡量用不著幾個月,就可以收回全部的本金,還有投資回報。這樣的話,為他們謀劃合同時,顯然,你懂的,編幾個就好了。”

羅斯坦在杜撰虛構合同的時候,除了要滿足列維父子想要短期支付合同的願望,還考慮到需要長期運轉龐氏騙局的資金(在這個節點上越來越關鍵)。羅斯坦說,他“設法稍稍調整合同,他們與我走得很近,我希望他們能大賺一筆。”

有人可能覺得諷刺,儘管羅斯坦將列維父子視為“家人”,照樣把“家人”的錢坑進一個子虛烏有的投資項目。騙子就是這樣給自己找合理的借口。

希蒙·列維甚至一度直截了當地問過羅斯坦,是不是在搞龐氏騙局。羅斯坦回答“不是”,列維看來對此信以為真,並沒有深究。有了超短期、零風險、高回報的承諾,列維對自己早前的疑慮佯裝未見,繼續往羅斯坦那裡砸錢。

雷納多鐘錶公司

羅斯坦逃往摩洛哥的時候,他在雷納多鐘錶公司的合作夥伴,奧維·列維,要求並取得了警方的保護。從黃昏至破曉,一位穿著制服的警察守在列維的住宅小區外,守了至少一周。難道列維的恐懼與羅斯坦消失有某種關係嗎?

幾年前,一位與希蒙·列維在海之俱樂部海洋度假村酒店共事過的夥伴,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被開槍打死。

羅斯坦歸來

羅斯坦十月底飛往摩洛哥,過了不久,不知出於何種原因,自願回到美國自首。他不僅對自己的旁氏騙局供認不諱,還招供其他事實,他把這些事實叫做“龐氏衍生騙局”。供詞中,他承認犯下多種罪行,包括證券詐騙、洗錢、逃稅。

羅斯坦似乎迫不及待地主動交代問題。至今為止,他是歷史上配合度最高的龐氏騙局策劃者,因為他還主動交代了龐氏騙局以外的其他犯罪活動事實。

羅斯坦知道些什麼?關於哪些人?

金錢與民主

斯科特·羅斯坦像收集名表、名車和其他奢侈品一樣,結識位高權重的朋友。他打入交友甚廣的社交圈子,為的是得到利潤豐厚的勝訴酬金制的內部消息,也為拓展富商投資者的圈子,滿足龐氏騙局的需要。

儘管生活忙碌,羅斯坦依然想方設法找時間,讓自己在政治上插上一腳。和其他事情一樣,他又是大張旗鼓地登上政治舞台。

羅斯坦的龐氏騙局一曝光,政府很快發現,一些獨立卻有關聯的詐騙案也在運轉。羅斯坦的龐氏騙局只是大冰山的一角。

例如,羅斯坦試圖奉承某些政要。他認為,通過為約翰·麥凱恩的政治競選大力捐款,就可以提高RRA公司的政治聲譽。這不是他第一次嘗試巴結有權有勢的政治人物。

和其他事情一樣,羅斯坦首先盡力弄清楚對方想要什麼,再想辦法滿足對方。在他心裡,如此一來,對方就欠了他一個人情。

但是,羅斯坦不能簡單地開一張巨額支票。為了繞開《美國聯邦競選法》的規定,他需要讓RRA公司的員工多次進行小額捐款。困難就來了,因為許多員工要麼缺乏渠道,要麼不想捐款給共和黨的競選活動。羅斯坦卻一如既往地找到辦法,解決問題。

局中局

史蒂芬·利普曼是RRA公司的一名律師,他和其他RRA公司的員工一起,以個人的名義為競選活動捐款,而最終RRA公司會將這些卷款全額返還,還會給一點獎金。以利普曼為例,他捐了6.78萬美金,RRA公司為他報銷7.75萬美元來獎勵他的慷慨。RRA公司的支票將日期倒填為競選捐款的6天前,存根描述寫的是“獎金”。

羅斯坦的助手瑪麗貝思•法斯將支票簽發給利普曼與羅斯坦的其他員工。在會計賬簿中將這些費用確認為獎金或者費用報銷。員工拿回自己的錢,而羅斯坦規避了限制捐款的法律法規,通過大量捐款,巴結政治要人。

這是羅斯坦第一次玩弄這樣的騙術嗎?很可能不是,因為騙子通常會通過小額交易來試試水。羅斯坦的政治捐款也應該讓您懷疑,這種做法在其他政治捐款活動中,是否相當盛行?對我們的社會又意味著什麼?今天的競選活動需要籌資數十億美元。政客們對誰是真正地感激涕零?是投票者還是投資者?

利普曼對羅斯坦的忠誠,是沒有界限的。RRA公司的現金狀況一步步惡化的時候,利普曼參與開出空頭支票,來掩蓋銀行賬戶已經入不敷出的事實。開空頭支票,指的是明知道銀行賬戶的錢不足支付,依然開出支票。然後立即從第二家銀行開出支票,將錢存進第一個賬戶裡,抵消第一張支票。這種騙術利用了“浮動天數”的概念,即銀行需要幾天時間核對存款,清理銀行間開出的支票。

利普曼的上一任東家,是LVS律師行,他本人也是這家公司的其中一位合夥人。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一直利用的是以前他在LVS律師行長期處於激活狀態的賬戶。利普曼從LVS的賬戶裡開出支票,矯飾、篡改RRA公司的賬戶結餘。賬戶餘額人為提高後,羅斯坦就可以為RRA公司申請銀行貸款,否則銀行對羅斯坦的貸款申請將不予通過。

利普曼還用RRA的賬戶,向LVS開出支票。高企的交易額給人一種錯覺:這是一家業務繁忙、業界成功的法律公司;但錢不過是在兩個賬戶間來回穿梭。這種做法鑽了一個空子,即正常情況下,需要兩到三天才能釐清支票。支票在LVS的銀行賬戶餘額中,顯示的是存款,但實際上,因為銀行賬戶還沒有清理,錢還屬於RRA公司。這筆錢事實上在兩個賬戶裡同時有效。

2006年2月至2008年2月,利普曼從LVS的賬戶裡開出的支票價值1030萬美元。同一時間,他從RRA賬戶裡開出的支票價值為1060萬美元,截至詐騙案曝光時,淨差額已達到30萬美元。由於可以同時使用這兩個賬戶,利普曼也就控制著支票是否兌現,支票何時兌現,為成功粉飾著門面。

最後,利普曼還將自己的個人生活花銷算進商業支出裡。這些費用都歸到費用報銷一欄,因此,RRA公司獲得稅收抵扣,利普曼的收到的款項也不需要上稅。利普曼狡詐地避免了應對自己收入徵收的所得稅。

利普曼最終因共謀違反《美國聯邦競選法》、欺騙國家、欺騙某金融機構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但利普曼不是唯一一個在RRA公司裡經營不法騙局的人。

又一個騙局

斯科特·羅斯坦的龐氏騙局包含了好萊塢電影的所有元素。每翻動一塊石頭,就能發掘一個新的騙局。有羅斯坦的龐氏騙局,即轉讓賠償金,讓投資者以為能賺取超乎尋常的回報。但在RRA公司的圍牆內,還有其他許多詐騙案,在圍牆外,也是如此。每一層新的騙術都越來越難在細節上做到統一。羅斯坦需要從新的投資者那裡挖來越來越多的現金,讓他的龐氏騙局能夠活下去,此時,又有另一個騙局誕生了。羅斯坦把它叫做“龐氏衍生騙局”。

喬治·萊文與弗蘭克·普雷韋

羅德岱堡市的對沖基金經理喬治•萊文與弗蘭克•普雷韋經營榕樹收益基金公司,通過這家公司,他們投資了羅斯坦的“賠償金”項目。據他們交代,不到兩年,他們就從173名投資者身上騙走了1.57億美元。

萊文與普雷韋從羅斯坦處為萊文的公司,榕樹基金(代碼1030-32,有限責任公司制)購買期票,榕樹基金1030-32是羅斯坦龐氏騙局的支線基金,也是騙局最大的投資方。羅斯坦的基金瓦解後,他們的基金也迅速步其後塵。

2008年7月至2009年10月,萊文與普雷韋通過榕樹收益基金公司向投資者兜售期票,承諾12%-30%的固定回報率。他們從羅斯坦策劃的賠償金項目中得到的所謂利潤,與承諾給其他投資者的回報率之間,賺取差額。

在募資備忘錄中,萊文與普雷韋描述說,榕樹收益基金公司的投資策略在過去的兩年半內,一直連續實施,為羅斯坦謀劃的賠償金項目注資超過10億美元。但是,他們忘記加上一句,這筆資金中,半數遲未到賬,且資金來源尚未解決。此外,他們明白,羅斯坦的償還能力取決於他能否取得新的資本注入。

羅斯坦與榕樹基金之間的交易,通常缺乏文書備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案件審理中稱,普雷韋完全清楚羅斯坦的基金是一個騙局。這個推測是基於兩者之間往來的多封郵件,包括下面這封普雷韋寫的郵件。

2008年7月

“卷宗缺失……這些逃不掉的,因此要有人把它們補上……你還耽擱了我們的審計工作,因為我不能告訴其他人我是個徹頭徹尾的白癡,投了幾百萬美元,卻沒有任何賬目記錄,除了幾封‘嘿,吉多,給我500萬……我有這麼一比生意介紹給你’。”

羅斯坦向萊文與普雷韋暗示,他需要1億美元才能恢復還款。知道這個消息以後,2009年5月至10月,儘管萊文與普雷韋明知道他們將投資者拉進去的,是只虧不賺的投資,但就為了拿回自己的錢,他們真的募集到了1億美元。2009年10月,羅斯坦的龐氏騙局轟然瓦解,和其他投資者的錢一樣,萊文與普雷韋的錢也打了個水漂。

萊文與普雷韋的龐氏騙局和羅斯坦的一起覆滅。萊文和普雷韋面臨違反多項證券法的指控,一些指控近來剛剛取消。

騙局餘波

羅斯坦全面配合警方調查,不僅意味著所有非法所得將被沒收,而且意味著他用真金白銀購得的一切財產也將被沒收。這份沒收清單上的名車,多得數不完,包括蘭博基尼、法拉利、瑪莎拉蒂、布加迪、賓利、科爾維特、梅賽德斯、福特遠征豪華轎車、勞斯萊斯、凱迪拉克凱雷德。還有兩輛哈雷機車為這份單子畫上圓滿的句號。羅斯坦認為,可以用別人的錢買東西的時候,沒有必要縮小選擇範圍。想要什麼都不假思索,立馬出手。

羅斯坦瘋狂購買的,不只是名車。他買下了一艘83英尺長的遊艇,以妻子的名字將之命名為“金柏莉公主號”(譯者註:“金柏莉”是“金”的全名)。還有其他的遊艇,包括一艘西瑞、一艘諾爾泰克超級貓、一艘出水麗娃、兩艘雅馬哈水上摩托車。羅斯坦收藏的名表價值超過100萬美元;他擁有眾多房產,囊括多處濱海住宅。不難看出,為什麼會用光現金。

他的妻子,金,以前是一位房產中介,比羅斯坦小12歲,表面上協助上交資產,卻似乎漏掉了一些。當然,資產數目不小,很難樣樣登記在案,尤其是現在,一大堆聯邦特工人員還在家裡頻繁出入。

幾乎所有東西都是用投資者的錢買回來的,留給金的,幾乎什麼也沒有。金和她的朋友史黛西·維澤曼驚恐萬狀,眼睜睜地看著聯邦特工人員徹底搜查羅斯坦的房子,沒收所有值錢的東西。

在搜查中,金把價值100萬美元的珠寶藏起來,包括那枚12克拉的黃鑽訂婚戒指,價值45萬美元。她把珠寶給維澤曼,請後者代為轉賣。不到24小時,就從億萬富翁淪落成無家可歸的人,金還沒有從震驚中走出來,感到心煩意亂。把珠寶賣了,她就有繼續生活的本錢,然後再想想下一步該做什麼。

據維澤曼交代,她試圖通過邁阿密的商人埃迪·馬林,將金柏莉的12克拉鑽戒賣給珠寶商山姆·達伍德。維澤曼成功賣掉了部分珠寶,但把現金收入藏起來時,遇到了麻煩。她不準備把錢存進自己的銀行賬戶裡。再者,即便羅斯坦的銀行賬戶還未凍結,金也存不了錢。於是,金向律師斯科特·薩德爾尋求幫助,後者將錢存進了律師行的信託賬戶裡。

還沒過多久,這個把戲就被調查人員識破。律師斯科特·薩德爾幫助金柏莉·羅斯坦窩藏珠寶銷售所得的行為一經發現,就被控同謀罪,並取消律師執業資格。

羅斯坦的龐氏騙局牽連甚廣。山姆·達伍德與埃迪·馬林因參與了企圖轉移並窩藏羅斯坦珠寶的行動,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與偽證罪。預訂開審日期為2013年10月21日,在此之前,兩人均承認有罪。儘管有可能減少刑期,但可能面臨高達20年的入獄判決。

金·羅斯坦承認共謀指控。幾次延遲宣判後,2013年11月12日,她被判入獄18個月。同一天,她的朋友黛西·維澤曼被判入獄3個月,家中監禁9個月,監外看管3年。

就在宣判前幾天,金在離婚協議上簽字,稱斯科特·羅斯坦在言語和行為上虐待了她。她說,羅斯坦禁止她在晚上6點以後出門,如果出門,要由保鏢陪伴。她宣稱自己對羅斯坦的財務狀況、龐氏騙局一概不知。還說,是斯科特從獄中寄來密碼信,指使她讓信得過的人把珠寶賣掉。

零和遊戲

面對龐氏騙局的騙子時,很難將真相與捏造的事情區分開來。畢竟,他們做的一切本質上都是為了欺詐。儘管斯科特·羅斯坦顯然已經在與管理當局合作時,但可以肯定,他這麼做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在認罪時指控自己的同事,但這些說辭需要由其他證據單獨加以證實。

毫無疑問,斯科特·羅斯坦一案中,受害者與羅斯坦皆有交集,不論聯繫的方式有多麼詭異,最終,這些人都可能“幸運地”成為被龐氏騙局利用的人。2013年7月,南佛羅里達州的一名法官同意了清算計劃,信託人與債權人達成了和解方案,其中一項內容是已破產的信託人要歸還所有投資者的本金。儘管不幸地掉進騙局之中,他們可能是歷史上唯一一批追回全部債款的龐氏騙局受害者。

早期投資者收回的錢,比當初投進去的多。除了要追溯、保證早期投資者拿回自己的錢,信託人還打贏美國政府,討回沒收資產的收入所得。

儘管投資者能追回錢款,實屬一次重大的意外成功,但也不能抹去訴訟花去的時間與承受的壓力,或者在錢款被佔用時(投給羅斯坦或訴訟中的花銷),原本可以獲得的投資收入損失。但是,這樣的結果已經遠遠勝於其它記錄在案的龐氏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