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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碧·布魯克曼很愛週六的匹斯布魯克。小鎮似乎充滿了生機:跟工作日比起來,節奏變快了,更繁忙,更有動感了。市場裡擺起了各種有趣的小攤位:有的賣用當地產的水果釀成的色彩鮮艷的酒,有的桌上高高堆著手工麵包、手工蜂蠟蠟燭,亮粉色、翡翠綠、鈷藍色。她永遠都在尋找新的東西。很長時間裡,這是—或者說曾經是—她的工作,她一直沒改掉這種習慣。

她週六比平時穿得更隆重些—雖然像在倫敦時那樣精心打扮並沒有什麼意義。週一到週五,她都穿她的隨意流行風媽媽制服—斯堪的納維亞風格的不對稱套衫、黑色緊身牛仔褲、黑色運動鞋。不過她今天穿上了一條漂亮裙子,紅色絨面皮靴,配一條亞歷山大·麥昆圍巾。她的頭髮紮成一個亂糟糟的髮髻,她還精心地把雙唇塗成了性感的深粉色。她知道人們會扭頭看她。她還是有些虛榮的,想念自己還是個單身女孩時所吸引的目光。可她還是愛做媽媽的。她愛死莫德了,這時候,莫德正在給探腦袋看她嬰兒車內部的人炫耀她新的軟皮鞋。

碧逛完了市場,去她最愛的咖啡廳—蛋糕糖霜—買了一塊藍莓味芙利安蛋糕,又去肉鋪買了一份法式切割的羊肉。她決定再去夜鶯書店買些書讀。她列了份單子,列出了她要讀的所有平裝書,在書店裡瀏覽的樂趣和對視野的開拓,是無可比擬的。她推著嬰兒車,享受著讓匹斯布魯克的建築變成蜜糖般金色的秋日陽光。她期待著他們在郊外度過的第一個冬天。在倫敦,寒風一開始吹,城市就會變得單調而凌厲,垃圾在大街小巷裡亂飛。可在這裡,空氣裡瀰漫著燒木材的味道,附近總有個小酒吧可以歇腳,還可以把從肉鋪買來的肉做成暖身的砂鍋菜。這周她心情最好的幾天裡,她用風吹落的果子做了西洋李子果醬,還有蘋果酸甜醬,還貼上了她自己設計的極簡風格的標籤,十分時髦。

她真是個鄉下老鼠。

走進夜鶯書店,就彷彿穿越時空,回到了過去。她愛這裡的飄窗,進門時「叮」的鈴響,還有書店裡的味道—一種十分男性化的味道,像是木頭的味道混合著多年沉澱的羊皮紙、捲煙、檀香木、拋光劑氣味。

她很久沒有來了,因為這個夏天她沒有太多閒時間看書。秋冬是最適合閱讀的。她記得在當地報紙上讀到店主去世了。儘管如此,書店還是很繁忙的。有人接手了生意。新店主做了些調整:櫥窗裡擺放的書更規整了,還少了些灰塵,不過之前落的灰本也是書店的魅力點之一。

她的目光立即飄向書店門口擺的展台。那是一本厚重的咖啡桌裝飾書,攝影偶像萊利的攝影作品,大氣、美麗,定價是一百三十鎊,貴得讓人心疼。她拿起供翻閱的那本—其他的都有塑封—粗略地瀏覽著裡面的作品。

一個助理從她身邊走過,衝她微笑。

「很漂亮,對吧?」

碧歎了口氣:「太美了。我很愛他的作品。」

「誰不愛呢?他可是個天才。你該犒勞犒勞自己。」說完她紅了臉,「抱歉—我不是在強行推銷。呃,也算是吧。這可是限量版呢。」

碧搖了搖頭。「我買不起的。」她微笑起來,「這個價格能買好多罐有機寶寶食物呢。」她伸手抓住了身邊的嬰兒車手柄。莫德抬頭看著她們,似乎對她們的交談很感興趣。

「她好可愛。」那個助理說。

「她要把我的錢都花光了。」

「哦,我的天!我太愛她的鞋子了,小小的軟皮鞋。」

碧不會告訴她這雙鞋花了多少錢。太尷尬了。

「我跟莫德要一起選一本書。讀書不怕年紀小嘛。」

「當然了,要給孩子培養閱讀的習慣。我們新進了一批很棒的書。我正在佈置新的童書區呢。」

碧好奇了。

「你是店主嗎?」

「之前是我父親的。」

「我聽說他離世了。請節哀。」

「謝謝。」

「你繼續經營書店真好。我特別喜歡這裡。」

「太好了,需要幫助的話隨時找我,我叫艾米莉亞。」

「我叫碧。」她們沖對方微微一笑,艾米莉亞便走開了。

碧低頭看著那一摞萊利的攝影書。

一閃念的當兒,她拿起了那摞書最上面的一本。然後她推著莫德去了童書區,接下來的十分鐘裡,她們一起瀏覽了許多紙板童書,直到找到了合適的。

「《我對你的愛有地球到月球距離的兩倍長》,」碧說,「沒錯,親愛的莫德。我就這麼愛你。」

她推著莫德到了收銀台邊。

莫德抬頭盯著艾米莉亞,手裡抓著那本圖畫書。

「啊—這本書很好。她會喜歡的。」

「前提是她沒在讀書前吃了它。」碧微笑道,「這段時間,她見什麼都往嘴裡塞。」

「就這一本嗎?」

「嗯,今天先買這一本。謝謝。」

之後,艾米莉亞看著碧離開。她正是艾米莉亞需要的那種顧客,年輕、有活力,還有可支配收入。她能做點什麼,吸引更多碧這樣的顧客呢?禮品卡和包裝紙嗎?碧這樣的女人一定經常買禮品卡和包裝紙吧?因為她們有很多朋友。她在筆記本上寫下來,然後又去幫助另一個顧客了。

碧快步走到商業街上,她的心通通直跳。她一口氣走到教堂,然後快速拐進了教堂的院子。她接著大步走,走到一把長椅邊坐下。她雙手捧住頭坐了片刻,然後抬起頭來。她伸手拉開嬰兒車的簾子。嬰兒車裡,被層層布料埋起來的,是一本萊利的攝影書,仍然包著塑封。她把書拿起來,放在腿上,盯著它看。

她到底是怎麼了?她怎麼成了這樣的人?她在做些什麼?

這樣做當時似乎是符合邏輯的。她想要這本書,又買不起。她只花了兩秒鐘的時間,就從書堆上拿起了一本,放進了嬰兒車裡。

一顆淚珠滑下她的臉頰。她確實想要這本書。她想坐在家裡,慢慢翻閱其中的攝影作品,欣賞、分析它們,驚歎於攝影的技巧、才華、藝術感。她若是真的想要,倒也不是買不起。她用夫妻合用的信用卡買的話,比爾不會介意的。

但比起這本書,她更想要的是那種刺激感。她想要那種活著的感覺。她愛這種事給她帶來的腎上腺素快感。這是幾個月來她經歷過的最刺激的事了。

碧靠在椅背上,抬頭望天。幾隻燕子在上空盤旋,涼風刮掉了路邊樹上最後幾片殘存的葉子。坐在教堂邊,她想起了三年前自己的婚禮。她記得她那從美國專程運來的復古迪奧禮服裙,淡藍色的平紋絲綢,上身很緊,扣子是包起來的,裙擺則是寬寬的傘裙。她是一場完美婚禮中的完美新娘。

她和比爾自以為十分聰明。他們賣掉了時髦的公寓,開始了郊外生活。他們一致同意,不希望孩子在倫敦長大。匹斯布魯克就是他們的答案,這裡有很棒的通勤交通、可愛的商店、漂亮的房子。他們買下偏僻街道上那座姜餅色小樓時,十分開心,房子還有帶圍牆的小花園。這裡太理想了,開始家庭生活的最理想地點。比爾開始了郊外到城市的通勤生活,繼續做他那份薪水極高的技術工作,而碧則負責修繕房子,打理花園。接著他們就有了莫德。他們的朋友總是誇讚他們,艷羨他們,說他們太聰明、太勇敢了,這些朋友都會開車從城裡來這兒,住在他們家的客房裡,白色的地板、粉色的牆壁、絲綢窗簾,高高的床上擺著一層又一層羽毛般輕薄的床品。

可現在,碧覺得她要瘋了。她好想念工作。她辭職時可以說精疲力竭。她當初是一份女性雜誌的藝術總監,撐起她生活的就是黑咖啡和截稿日,每一冊雜誌都是最後一秒趕出來的,她還要應付瘋狂的編輯,總是每兩分鐘改一次主意,還要求她會讀心術。她離開時,累得簡直不想再抬起一根手指頭。

現在,她卻無聊到要瘋掉了。她很愛莫德,當然了,但當她把有機胡蘿蔔和土雞胸煮了湯,把湯分成一份一份的,又用薰衣草香的洗衣粉手洗了莫德的小開司米開衫,然後帶她去匹斯布魯克鎮郊河邊開滿花朵的草甸散步—然後呢?只能趕在比爾七點鐘從火車站騎自行車回來前,做好蒙古魚咖喱。

她過著自己曾在雜誌裡描繪過許多次的生活。她想到自己做的那些田園牧歌生活的雜誌頁:女孩們穿著茶禮服和長雨靴,正在晾衣服。籐條籃子、野餐布、帶泥土的蔬菜、自製紅果醬。她有好多果醬,好多好多果醬。

表面上看,她過著自己夢想中的生活。可內心裡,她卻無聊、空虛,覺得沒有意義。她當初怎麼會以為做全職媽媽對她來說會足夠呢?她撫摩著莫德胖乎乎的小手,她因為自己想法的醜陋而揪心。她太不懂感激了。這個可愛的孩子還不夠嗎?

莫德睡著了,一隻手抓著她那角上印著一隻兔子的毛巾被。她女兒要是知道自己有個有偷竊癖的母親,該怎麼想?碧知道,她一向衝動,但在此之前,她從沒把衝動用在壞事上。

比爾要是知道她做了什麼,會怎麼想?他的壓力已經夠大了,要工作,還要每天跑來跑去。他晚上回家時,她幾乎跟他搭不上話。他一回家就吃飯,然後就直接上床睡覺,第二天早晨六點再次起來。週末也好不到哪兒去。過去兩個月裡,他都不允許客人來。他幾乎不做什麼事情,只是睡覺,看看電視,中午打開第一瓶啤酒,一直慢慢喝,直到晚上九點再次睡覺。她若是吐露怨言,他就衝她發脾氣。

「你在過你的夢想生活,記得嗎?」

沒錯,是她策劃了他們生活方式的巨大變化,是她挑選的房子,賣掉了以前的房子,計劃了搬家。她還自願離職,用那筆裁員補償金生活。她計劃好了他們的經濟支出,在收入減少之後還能繼續生活。她想出辦法,在工資減少一半的情況下,仍然積攢儲蓄,還不降低生活標準。她每週能省下二百英鎊,要做的就是不去外面吃飯,不叫外賣,換一輛更經濟的車,不雇保潔。省錢成了她的愛好,她引以為傲的特長。

她現在想,她願意付出一切,回到那擁擠的火車上,一手拿著一杯拿鐵,另一手抓著她的iPhone,為早晨的會議想點子。她願意付出一切,做一個難度可怕的文案陳述,或是擁有一個將近的截稿日,一次危機。這些日子,危機一般就是牛奶或是尿不濕沒了。而這些她都沒有經歷過,因為她有那麼多時間,還是世上效率最高的管家。

但她真的無聊到去小偷小摸了嗎?

她沿著蜿蜒的街道往回走,回到家時,莫德已經睡著了。她把嬰兒車推進了客廳,然後在淺灰色天鵝絨沙發上坐下來,它跟對面那個沙發是完全配套的。中間放的是一張古董鏡面咖啡桌,上面什麼也沒有,連沾染指紋都是少有的事。她大部分時候都在擦桌面,她無法想像莫德長大後,開始在傢俱之間戲耍,那該怎麼辦。

她把萊利的攝影書放在桌子中央。這本書放在外面做裝飾太完美了。她很喜歡封面上的黑白照片。她好想拆掉塑封,看看書的內頁,如饑似渴地欣賞裡面的圖片,想像自己是其中的一個模特兒。

她還沒來得及拆掉塑封,就聽到比爾進了前門。他去了園藝中心,買木桿和線,他計劃在花園裡用埃斯帕爾法牆植果樹。牆植,似乎是很嚴肅的事。她不清楚那到底是什麼意思……

她跳了起來,抓住那本書。她剛好趕在比爾進門前,把書塞進沙發的墊子下面。

「嗨!」她衝他微笑著,生怕自己看起來像個有偷竊癖的瘋子,「今天怎麼樣?我跟莫德的早晨過得很好呢。」

「很好。」

「我們買了本書。對吧,親愛的?」但是莫德還在熟睡,書放在她腿上。

「好。」

「那你呢?」

「我買了把電鋸。」

「多少錢啊?」

「價錢很重要嗎?」

「不重要,當然不重要。」

「很好,因為咱們確實需要電鋸。我可以把後門邊那棵老梨樹砍掉,它擋住廚房的陽光了。」

「太好了。我們可以弄一堆漂亮的柴火,一定要劈得均勻,這樣我們就能把它們擺在壁爐邊上了。」她舉起雙手,比畫了大概八英吋長,「差不多這麼長就完美了。」

她說話的時候,都感覺到自己像個控制狂。

比爾看著她,問道:「你能不能不要把所有事都搞成設計陳述?」

碧張開嘴想回答,卻想不出合適的答案。她很困惑,比爾也並不是鬧脾氣。他到底是怎麼了?

她必須得把書送回去,不然她無法面對自己。她得跟書店的那個女孩坦白。這是她能想到的唯一方法,她要讓自己回歸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