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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裝攝影的費裡尼

拿起相機的克萊因一下子就被最有名的服裝雜誌——《時尚》的藝術指導亞歷山大·利伯曼看中,聘他為《時尚》的攝影家。利伯曼回憶他看到克萊因作品的感受時說:

他的東西有我在任何其他人的作品中所經驗不到的暴力。這些照片刺目粗糙而不妥協,然而克萊因卻將之納入一種新的美學裡。這些強烈的街頭景象使我感到興趣。他是破除迷信的天才。

克萊因拍攝時裝的手法是前所未有的,他把模特兒由攝影棚帶到街上,實施交通管制,雇來侏儒、演員,或運上一卡車的蠟像當配角,有時還重新粉刷街面。他將現實世界重新捏造成一個舞台,以便拍一件新衣服。有人說他是服裝攝影的費裡尼,善於表現感知領域的怪誕與魅力。

克萊因有了《時尚》的豐富飯票,就盡情地拍攝他的街頭照片。他所用的鏡頭不是超廣角(21mm)就是超望遠(500mm),徹頭徹尾違反正常的視覺。他認為所謂客觀的角度是不存在的,而攝影的工作並不需要客觀地去看世界。

為什麼攝影要背負替現實世界做證的重擔?布列松下令用廣角鏡頭是扭曲事實,只有50mm的標準鏡頭才是正常視覺,而整個時代的攝影家都奉之為圭臬。在我看來,廣角鏡頭比標準鏡頭要來得正常,甚至可以說50mm是一種局限觀點下所受到的懲罰。我們是用兩隻眼睛在看世界,而相機卻只有一隻眼睛,無論用什麼鏡頭,任何照片都是雙眼所見事物的扭曲。

個性很偏激的克萊因,看事情也有其極偏頗的一面,他的攝影風格也就是建立在極度偏差的視覺角度上,然而他不認為自己是在扭曲什麼。他覺得他想要把自己對世界的感覺原原本本地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