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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3月10日,週日克萊爾

這是一封來自凱特琳父親的信。

他把日期寫在最上面,信紙上是龍飛鳳舞、剛勁有力的粗體字。單從字跡我就能看出來他的藝術氣質、不落俗套和危險誘人……他給我寫過一封信。

寫信在當時並不罕見:我上大學會給媽媽寫信,假期會給大學好友寫信。但是,我以前從沒收到過男孩的信,哪怕不是情書,所以,我保留了那封信。我想,我希望它成為眾多情書中的一封,但事實上也只有那一封。

現在再看這封信,我就能看到當時看不到的東西。那是誘惑,是陷阱,是一個精心策劃的陰謀,就為了引我上鉤——讓我自以為是。好像我能獲得他的關注,就代表我一定很特別。這不是他信中的內容——但這是他在求愛信中想對我表達的。這些話幾乎不合邏輯。

信是晚上到的。我躺在地板上,那裡以前是起居室,現在是合租房中的一間臥室。潮濕的小屋裡堆滿了衣服,牆上掛著海報。屋裡能聞到衣服在洗衣機裡放得太久的潮濕氣味兒。每當我聞到那個味兒,就會立刻回到屋裡,盯著牆上的煤氣取暖器,幻想著什麼時候能開啟真正的生活。

那天早上,發現信的那天早上,我拉開窗簾時,看到有什麼東西在窗戶外面,由於溫差,窗戶裡面佈滿了水汽,我看不清楚,便掀開灰色蕾絲窗簾:是一個厚厚的、長方形的乳白色信封,上面寫著我的名字。

天還很冷——春天的腳步尚未臨近——但我激動地光著腳,在外面跳舞,迎接春天。回到屋裡後,我又立即鑽進被窩取暖。那是我遇到的最令人興奮的事。我的第一反應是撕開信封,但我沒有。我非常安靜地坐著,看了很長時間。我生命中第一次有這種感覺——知道將有大事要發生,生命就要從此改變了。我沒錯。

看樣子,他沒為我的稱呼費多大心,沒有用「親愛的克萊爾」開頭,而是開門見山地說「我喜歡週六晚上我們的交談」。我們的交談。他的措辭令我激動。他在那次聚會上追求我,我清楚地記得那一刻。當時一進門,我就注意到他。他比那裡的大部分男孩個子都高。他有自信,好像修長的體格讓他很自在。他身上沒什麼能夠馬上吸引女孩的特別之處——除了一點,他有其他年輕人少有的特質:他看起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在我注意到他看我之前,我們已經在那兒待了幾個小時。我還記得,我朝身後看了一眼,以防自己自作多情了。我再次確認時,他依然在看我,露出微笑,舉起一瓶酒,晃了一下腦袋,招呼我過去。我當然去了,想都沒想。他給我倒了一杯紅酒,問我對藝術、文學和音樂的喜好。我撒了一堆謊,只為讓他記住我。他知道我在說謊,我猜,他也喜歡我說謊。聚會結束時,包括我朋友在內的所有人都走了。我告訴他,安全起見,我也該走了,要叫個小型出租回家。可我都不知道,聚會的地點是哪兒:來時我們身上散發著廉價的酒氣,隨便搭了一輛車,一路上說說笑笑,只是聽了朋友的朋友隨口一說,但誰都沒記得要去哪兒。那時,他告訴我,那是他家,並請我留下過夜。倒不是因為想要做愛或者什麼——這點他很肯定——只是因為,留下來比一個人搭車回家要安全。我聽說,上周有個女孩,上了一輛本地出租,然後暈了過去,醒來時,司機正趴在她身上手淫。

當然了,我心裡清楚,我正拿一個危險去換另一個危險。我只是不願那麼想。我認為,他成熟,有風度,會保護人。回想起來,他當時是利用了我的逆反心理。他有信心,如果他不讓我見識他的男子氣概,我不到天亮就會扯掉他的短褲。可惜,我不是那樣的女孩。在那之前,我已經和一個男孩發生過關係,只有那一次。事情發生時,我沒告訴那個男孩,我是個處女,那樣的坦白似乎不太光彩,因為我當時很大了,已經十八歲了。僅僅的一次,尷尬又彆扭。事後我決定,假裝根本就沒發生過。但至少,我已經「做」過了,知道下一次是什麼樣,所以也沒什麼壞處。

雖然我表現出了過分的自信,可事實上我很沒經驗。我讓他帶我上樓,到他的房間。房間裡有一張單人床,我躺下來,他尷尬地在電板加熱器前站了幾分鐘後,便也在我身旁躺下來,我的身體靠裡,貼在冰冷的牆上。我們穿著衣服,並排躺著,聊了很久,說說笑笑,有時候,他會跟我手指交叉。即使現在,我還記得,他的觸摸帶給我的那種安靜的震顫——希望與期待。太陽升起時,他親了我。之後,我們又在接吻和交談中過了幾小時。他的每一個吻都變得愈加熾熱。當我起身,帶著疲憊和迷茫告訴他,我要走了的時候,他很吃驚。其實我不必走,但我想走,我已經開始渴望想念他的感覺。

在我們的關係中,我只有兩個瞬間做了正確的選擇,採取了正確的行動,這是其中之一……我還沒想到,我們會交往時,就這麼做了。他沒想讓我走,我就走了,這讓他更渴望我。

「我無時無刻不在想你。」情書的第二行。我猜,這只是一句套話,但還是不由自主地醉倒在床上,埋進枕頭,把信紙緊抓在胸前。我所在的小世界中,他是那麼風趣,聰明,重要。而他一直在想我!「今天早上,地毯上的陽光讓我想起你頭髮的味道。」我曾經認為,這句話透著不可思議的浪漫和聰明。很久以後,我發現,那句話他用過不止一次:那是一句愛情詩,他一個學期裡給好幾個女孩寫過。「我想再見到你。今天中午到下午六點,我都會待在圖書館文學區。要是你願意的話,可以來找我。」

我看了看手錶。他已經在那兒待了一小時了。即使我頭腦再清晰些,年齡再大些,人再聰明些,再玩世不恭些,對他的字跡迷戀得少一些,我……還是會去——不過,要五點後才到。可惜,我不是那種人。我小心地合上信,夾在我的伊格爾頓(1)裡,趕緊穿好衣服,馬上去找他了。

看到我,他並不驚訝,儘管露出了笑容,但很克制。

「我收到你的信了。」我小聲說著,坐在他旁邊。

「看出來了。」他答道。

「我們要做什麼?」我問他,準備被捲進一場愛情旋風。

「我還有一個小時準備論文,然後去酒吧?」他說著,等我點頭同意,就轉回頭繼續看書。我慢慢地從書包裡掏出書,裝出看書的樣子,而事實上我根本沒看進去什麼內容,只是坐在那兒,努力表現得聰明,迷人,漂亮,等他做好準備。我本該站起來的,我本該離開的,我本該親一下他的臉頰說一句「再見」的,但我沒有。從那時起,我就完完全全屬於他了,直到我最後離開。在我們的關係中,那是我第二次做了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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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裡·伊格爾頓(Terry Eagleton,1943—),英國當代著名的西方馬克思主義文學理論家和具有獨特風格的文化批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