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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喪故我在——學會和隱性焦慮相處 第四節 人為什麼必須快樂?

經常苦著臉的人一定會時常被人問起——為什麼你就是沒法快樂?

不管是否開口回應,這類人心底一定有另一個問題,那就是:我為什麼一定要快樂?很多人以為,不快樂一定是因為有什麼糟糕的事發生。但真正的不快樂是對享樂本身都提不起精神,覺得快樂本身也沒什麼意思。

是的,在一定程度上,「快樂」本身的確沒什麼大不了的。

哲學界有個很經典的問題:你到底是願意做一個痛苦的哲學家,還是願意做一隻快樂的豬。對此,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給出的答案是做痛苦的哲學家。因為哲學家所擁有的全面、深入的思考能力,其本身就是一種更高級、更透徹的愉悅,比起豬的混吃等死,不知要高到哪裡去了。在這裡,穆勒提出了一個重要觀念,那就是幸福是有不同層級的。在這些層級裡,豬能得到的那種動物性的「快樂」級別很低,不要也罷。

哲學家不待見快樂,科學家也不遑多讓。1993年,加拿大麥吉爾大學的兩位年輕學者在實驗中發現,某只實驗鼠似乎很「喜歡」被電擊大腦中的特定區域。他們認為這很有可能就是產生快樂的區域。他們把實驗鼠轉移到一個叫「斯金納箱」的箱子中,裡面有一個槓桿,按壓槓桿可以觸發實驗鼠腦中植入的電極片放電。然後,他們觀察到了神奇的一幕——有的老鼠會一直按壓槓桿而忘記進食,還有母鼠因為按壓槓桿而將剛出生不久的小鼠遺忘在一旁,甚至有老鼠會快速按壓槓桿直至死亡。後來,他們把槓桿放到了一張平鋪的電網兩邊,讓實驗鼠必須在通電的電網上跑來跑去才能壓按槓桿,結果,實驗鼠寧願爪子燒焦也要繼續在電網上跑來跑去……

科學家看似發現了動物大腦的「快樂中樞」,但是,什麼樣的「極樂」才能讓實驗鼠願意忍受爪子被燒焦的痛苦和冒喪失生命的危險呢?研究者無法回答這個問題。後來科學家發現,讓實驗鼠「欲罷不能」的這塊大腦區域,並非「快樂」的源泉,而是「獎勵中樞」。獎勵中樞的激活和一種叫作多巴胺的物質有關。這種物質也成為了人們最早關注的「快樂物質」。但2001年,斯坦福大學神經科學家布萊恩·克努森(Brian Knutson)指出,多巴胺會促使人們對快樂產生「期待」,並積極行動起來爭取快樂,但多巴胺並不能直接讓人感覺到快樂。

也許你會問,這有啥區別?

打個比方,公司頒布了一項規則,說會給工作努力表現優異的員工發獎金,於是你便對這獎勵產生了「期待」,積極工作、早出晚歸,企圖爭取到這份獎勵。但在這個過程中,你並沒有真的得到獎勵,鼓勵你辛勤工作的,是你對獎勵的「期待」。此時你快樂嗎?很難說,因為你的獎勵還未真正實現。但是,也很難說你不快樂,畢竟你「預期」會得到這份獎勵。

在這個例子裡,如果把獎金換成類似「夢想」「期權」「財富自由」等更遙遠的事物,然後鼓勵你加班熬夜——你會不會感覺自己和那只在爪子燒焦了也要跑來跑去的實驗鼠有點兒像?利用人腦獎勵中樞來驅動行為的「制度」設計比比皆是,大到期權獎金,小到讓你刷手機刷個不停的社交媒體和遊戲,都是通過製造「期待」,忽悠你「積極行動、爭取獎勵」的機制。

當哲學家質疑快樂時,你感覺快樂的確沒什麼了不起。而當科學家破解了快樂時,你會發現你以為的快樂,比方說有前景的工作、能放鬆的娛樂、正能量的話語等等,壓根不是快樂,只是對快樂的「期待」罷了。

所以,我們老老實實地不快樂就對了嗎?

當然不是。理解快樂的本質,才能讓我們不被「人必須快樂」的追求所綁架。

古典哲學早就對什麼是人應該擁有的「好的生活」進行了辨析——追求快樂還是追求意義,一直是不同人生觀的選擇。觀點大致分為兩個陣營:享樂主義和德性論。 享樂主義的思想源於古希臘昔勒尼學派的亞里斯提卜(Aristippos),他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體驗最大程度的快樂,人生的幸福就是一個人所有時刻快樂的總和。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也認為,幸福就是一個人所有的慾望都能得到滿足。在現代心理學中,持類似觀點的人認為,幸福就是一個人積極情感體驗的總和減去消極情感的總和所得到的差值。簡單說來,就是快樂的體驗比不快樂要多。而德性論者對幸福的定義要更加複雜,他們認為,享樂主義是動物趨利避害的本能,就像快樂的豬那樣。而人類的幸福,應該是超出這種本能的、更高級的心理機能。心理學家理查德·瑞安(Richard Ryan)和愛德華·德西(Edward Deci)在這一基礎上,提出人類幸福的三種基本需要:

1.勝任的需要,即我是否有足夠的能力;(Competence)

2.關係的需要,我是否被他人接納和認可;(Relatedness)

3.自主性的需要,我能在多大程度上選擇自己的生活。(Autonomy)

由此你會發現,享樂主義的幸福很容易達到,只需要滿足獎勵中樞對自己的召喚,看電影、玩遊戲、買買買……達到一種積極體驗和消極體驗平衡的狀態就可以了。而德性論者的幸福卻很難獲得——一個人必須犧牲眼下的愉悅,不斷而持續地自我建構和成長,不斷挑戰困難,付出艱辛的努力。

前面我們提過,年輕人總是難免有迷茫沮喪的人生階段,看什麼都不順眼,做什麼都不來勁兒。這是一個人心理發育的必經階段,也對社會在整體上保持靈活和開放有好處。而現在我們應該也明白這種迷茫是怎麼來的了:當一個人已經不滿足廉價、膚淺的快樂,但又尚不足以證明自己的能力、無法獲得他人的認可、不知如何選擇自己的生活時,就會感受到巨大的矛盾和焦慮。 在自我探索的過程中出現極其負面的情緒是很正常的現象,因為這種自我認知的痛苦正是我們不滿足於淺層的快感、轉而追求高層次的意義感所必須承受的代價。

那麼,意義感這麼難以獲得,是否還值得探索?

答案是肯定的,為什麼?我們還是回到最開始穆勒的那個回答。

穆勒沒有說出的一點是,當你真正意識到膚淺的快樂不值得刻意追求時, 就算你有意識地想回到傻呵呵、混吃等死窮開心的生活,事實上也是做不到的。因為心智的成長沒有回頭路,成人能理解兒童,但成人變不回兒童。所以,不要以為廉價的快樂可以填充心靈的空虛,因為喪真正指向的,是去重建更高層級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