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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現實主義、制度主義與合作

自從薩伊的「工資鐵律」被廢棄以後,經濟學不再是一門「沉悶的科學」(1)了。經濟學家再也不相信大部分人只會維持在勉強餬口的生活水平上,相反,他們認為人類物質生活條件的逐步改善是可能的。然而,在經濟學的成就變得讓人更加振奮的時候,政治學的成就卻使人們感到更加悲觀。人們在20世紀目睹了大量現實的和可能的國際暴力的蔓延;在世界政治經濟中,政府間衝突的機會隨著國家行動範圍的擴大而增加。世界經濟和世界和平的最大危險,很大程度上源於國家間的政治衝突。

在政治學研究中,也許沒有什麼比像寫國際合作這樣的主題讓人感到沉悶的了。實際上,當我告訴我的一位朋友,也是我以前的一位老師,我正在寫一本關於這個主題的書時,她回答說這應是一本很薄的書。那麼,我是不是應該出版一本用大號字體印刷且頁邊很寬的精裝本書呢?

本來,我還要說我的書要討論國際紛爭問題,這是世界政治中的一個更加普遍的特徵。然而這個問題簡直比合作問題的寫作難度還要大。二戰後,先進工業化國家之間的國際合作,可以說比歷史上任何時期主要國家之間的國際合作都要廣泛。當然,為協調各個國家經濟政策的努力,其程度和複雜性也要比兩次大戰期間,或者是1914年前的一個世紀中要多。但是,與眾多的紛爭相比,合作仍然是非常匱乏的,因為1945年以來急劇增加的國際經濟相互依賴,以及政府對現代資本主義經濟的持續捲入,導致了更多的潛在摩擦點。國際相互依賴可以傳遞壞的影響,例如失業和通貨膨脹的輸出,就像它也能導致好的影響一樣,例如增長和繁榮的輸出。美國的鋼鐵工人也許會因為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各國政府對歐洲鋼鐵製造商的補貼而失業;而美國的高利率政策也可能會限制海外的經濟活動。

相互依賴導致各個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擴大國家的行動,以保護它們的公民免受世界經濟波動的影響(Cameron, 1978)。當一國試圖以強制的形式將調整成本施加於其他國家時,國際紛爭就產生了。因此,即使合作的絕對水平在持續增加,它也可能被紛爭所掩蓋,因為持續增加的相互依賴和政府的干預導致了更多政策衝突的機會。就如小說《愛麗絲漫遊奇遇記》所描述的場景一樣,有時為了站穩,保持越來越快的運動速度也許是必要的。學者們不應該等待合作成為一個規律而不是例外之前去對它進行研究,因為在合作成為盛行的現象之前,人們對如何促進合作問題的忽視,可能導致頻繁的紛爭、衝突與經濟災難。

本書是研究當存在共同利益的情況下,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合作是如何以及怎樣才能組織起來的。本書並不集中研究國家間怎樣才能創造基本的共同利益這樣的問題。因此,在一本關於國際經濟合作的書中,自然要考慮到兩個主題:我既不研究經濟狀況是怎樣影響利益的模式,也不去探討觀念和各種設想是如何影響國家的行為的。我要發展的理論,假設共同利益的存在是既定的,然後考察在什麼條件下,這些共同的利益會促進合作。我認為,即使在共同利益存在的情況下,合作常常也會失敗的。我的目的就在於說明失敗的原因,以及有時合作也會成功的理由,我希望這會提高我們解決這些問題的能力。

由於我的研究是在承認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展開的,因此我將我的研究集中在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關係上,這些國家之間的共同利益是多種多樣的。這些國家認為它們的經濟運行模式是大致相同的,這一點,至少與那些發展中國家,或者與非市場的計劃經濟國家相比是確信無疑的。這些發達國家之間存在廣泛的相互依賴關係,一般來說,它們政府的政策表明,它們都相信彼此能夠從這種緊密聯繫的關係中獲得好處。進一步說,它們在政治上是友好的,因此,它們之間的政治軍事衝突使經濟交往過程中的政治所產生的複雜性,比東西方關係中的相關事件表現要輕得多。

我確信本書的論述同樣適合解釋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和不發達國家之間的關係。這些國家之間存在共同的利益,但是這種共同的利益只有通過合作才能得到實現。也許從更有限的程度上,我的分析還與東西方關係中某些存在共同利益的問題領域有關。本書對發達工業化國家間合作問題的重視,絕不意味著合作在南方國家和北方國家之間,或者在東西方國家之間,是不可能的,或者說是不必要的。但是,為了說明和檢驗我關於合作和紛爭的觀點,我將我的研究首先集中在那些存在最多共同利益的區域,以及國際合作的收益最容易被實現的領域。當然,如果能夠將這種論述小心地推至東西方關係和南北關係中,包括經濟問題和安全問題領域,那將會是很受歡迎的。

現實主義、制度主義與合作

人們對合作困難的印象太深了,所以他們常常將世界政治比作一種「戰爭的狀態」。按照這個概念,國際政治是「各個單位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是在一種自然狀態下進行的」(Hoffmann, 1965, p. vii)。這是一種典型的無政府狀態,此中沒有一個權威的政府能夠制定和強制執行行為規則,國家必須依靠「它們所能創造的手段以及為自己利益而達成的安排」(Waltz, 1979: p.159)。既然每個國家根據自己的理由去判斷,而且能夠利用武力去執行這種判斷,那麼衝突和戰爭就發生了(Waltz, 1959, p.159)。因此,紛爭的盛行是因為根本利益衝突的緣故(Waltz, 1959; Tucker, 1977)。

如果對世界政治的這種描述是正確的,那麼任何合作現象的出現,就只不過是總的衝突模式的派生物而已。按照這種論述,聯盟間的合作就很容易被解釋為均勢作用的結果,而那些並未與針對對手的聯盟體系聯繫在一起,但是對許多國家都有好處的系統範圍的合作模式將無法得到解釋。如果國際政治是一種戰爭狀態的話,在共享目標基礎上的合作的制度化模式(除非作為更大範圍的爭奪權力鬥爭的一個部分),應該是不會存在的。我們所遵守的廣泛的國際協議模式,從貿易、金融關係、衛生、電訊以至環境保護等,將也是不會存在的。

在現實主義學者中間,持另一種極端看法的是這樣一些人,他們把合作視為經濟相互依賴世界中的本質特徵,認為共同的經濟利益導致對國際制度和規則的需求(Mitrany, 1975)。我把這種研究途徑的支持者們稱為「制度主義者」(Institutionalist),因為他們特別強調國際制度所扮演的功能作用。但是,這種研究途徑卻冒有對權力和衝突問題看法過於天真的風險,其支持者在他們的理論中,對世界政治中觀念的地位,或者政治活動家吸取他們所謂「正確的教訓」(right lessons)的能力,經常抱有過多的樂觀主義認識。儘管如此,成熟的制度和規則研究學者告訴了我們許多東西,他們不是把制度簡單地看作是具有總部大廈和特定職員的正式組織,而是在更加廣泛的意義上把制度理解為「被承認的、將人們的預期匯聚在一起的管理模式」(Young, 1980, p.337)。他們認為這些管理模式是重要的和有意義的,因為它們對國家的行為產生重要的影響。成熟的制度主義者並不期望合作總是盛行的,不過他們意識到利益的可調和性,並且極力論證相互依賴所創造出來的合作中的利益。[1]

大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20年左右的時間中,上述這些看法雖然在知識的起源和關於人類社會更加廣泛的認識上存在很大的不同,但是這些觀點對世界政治經濟特別是本書關於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間的政治經濟都作了相似的預言。制度主義者期望在一個領域的成功合作會「外溢」到其他領域(Haas, 1958);現實主義者則希望在美國的主導地位下出現一個相對穩定的國際經濟秩序。儘管雙方對事件的解釋相差甚遠,但是他們對所發生的事件都毫不感到奇怪。

制度主義者也許能夠解釋在貿易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存在的自由主義式的國際協議安排,這些協議安排是由於相互依賴的事實而導致對政策協調需求的產物。這些安排(我們把它們稱為國際機制)包括規則、規範、原則和決策程序。現實主義者可能回答說,這些機制是在美國支持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美國的力量對這些機制的建立和維持起著關鍵的作用。換句話說,對現實主義者來說,戰後早期的機制是建立在美國的政治霸權基礎上的。因此現實主義者和制度主義者都能從戰後初期的政治經濟發展中找到支持他們理論的論據。

然而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後,美國在世界政治經濟中的主導地位受到各國經濟恢復、日益加強的歐洲聯合力量以及日本經濟快速發展的挑戰。而經濟相互依賴在70年代後期持續穩定地增長著,美國對世界經濟日益深入的捲入也在加速進行。因此,從這一點講,制度主義者和現實主義者的預言出現了差別。從嚴格的制度主義者的立場講,由於相互依賴而出現的對政策協調的持續需求,本應該可以導致更多的合作;相反,從現實主義者的視角來看,權力的分散本應該削弱任何試圖創造秩序的國家的能力。

表面上,現實主義者似乎作出了更好的預言,因為20世紀60年代後期,世界政治經濟中合作的努力程度和效率顯示出許多衰落的跡象。隨著美國霸權的式微,國際機制也相應地出現衰弱。這些戰後建立起來的機制的衰弱,當然駁斥了制度主義者把相互依賴視為一種解決衝突的辦法和合作的一個創造者的天真看法。但是這個事實也不能夠證明現實主義者把權力強調為秩序創造者的觀點是有效的。在霸權機制衰落以後,或者說在經歷一段紛爭的轉換時期以後,更多的對稱性合作模式的演進也許是可能的。實際上,在20世紀70年代持續存在的合作努力,說明霸權的衰落並不必然敲響合作死亡的鐘聲。

因此,國際合作和紛爭問題存在很多的困惑。在什麼情況下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各個獨立國家會進行合作呢?特別重要的是,在沒有霸權存在的情況下,合作會出現嗎?如果會的話,是怎樣出現的呢?本書就是為了幫助我們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我從現實主義者對權力的作用和霸權的影響這兩種看法開始,但是我的中心論述更多的是強調製度主義的傳統,認為在有些條件下,合作在互補利益的基礎上是可以發展起來的,並且,國際制度(廣義的定義)影響著已經出現的合作模式。

對美國或者任何其他國家來說,霸權的領導者在20世紀是不大可能復活的。歷史上的各個霸權國家都是在大規模的世界大戰之後才出現的。在和平時期,更弱小的國家傾向於依賴霸主獲得收益而不是相反(Gilpin, 1981)。很難相信,世界文明,更不用說復合狀態的國際經濟了,能夠在核時代的一場世界大戰中倖存下來,當然也不會有一個幸運的霸權國家能夠從這一場災難中顯露出來。因此,如果世界政治經濟要存在下去的話,其中心的政治困境將是在沒有霸權的情況下怎樣組織各國之間的合作。

合作和價值觀

合作是很難表述的,其各種各樣的根源是多方面的,而且相互交織在一起,這使合作成為一個艱難的研究主題。用嚴格的科學要求來對其進行研究是特別困難的,也許是不可能的。沒有一個明智的人會在關於合作的困惑是可以逐步得到解決的認識基礎上,把合作選定為自己研究領域中的一個研究主題。當然,儘管缺少豐富而又多樣的數據來支持和檢驗我的假設,儘管相關的理論相對來說很少,但我還是因為這個問題在規範上的重要意義而決定對它進行研究。

這個選擇對我本人以及讀者都提出了一些問題。我的研究價值觀必然影響我的論述,然而我還是盡量保持充分的實證的態度,試圖將我的經驗研究和規範看法區別開來。除了本章和第十一章以外,本書的研究,主要是在理論、歷史和解釋性的分析上,而不是在應用倫理學的運用上。雖然,我並不持有這樣的天真看法,認為知識必然增加友好和睦或者福利,但是,我試圖增加我們對合作的理解,並且始終抱著這樣的信念,相信理解的增加有助於增強政治上的和睦和經濟上的福利。我試圖提供一種關於合作的解釋,這種解釋可以由那些並不同意我這種規範觀點的人來進行分析,而如果我的解釋在嚴格的意義上說是不可檢驗的話,我也許根本就不會決定寫這本書的。然而既然我確信不能將我的分析完全和我的價值觀念區分開來,對我來講,似乎有必要簡單地將我關於國際合作是否以及在什麼條件下是我們所應奮力追求的「好」的東西的思想陳述一下。

對政策制定者來說,合作與其說是一種目標,還不如說是達到各種各樣目標的手段。為了尋求合作的道德價值,就需要問:我們所要尋求的目標是什麼?和其他人一樣,我並不贊成富裕和強大國家政府之間的合作是為了剝削貧窮和弱小的國家。即使通過合作獲得的目標在原則上被證明是急需的,但是任何試圖達到這些目標的努力原本都可能導致不合人意的結果。也就是說,合作的後果可能與那些決策上不完全是代議制的國家的初衷相反,或者與整個世界的福利也是相悖的。當傳統的國際經濟智慧被誤導時,合作可能比什麼都不做更加糟糕。所以,當富蘭克林·羅斯福在1933年毀掉了倫敦經濟會議後,正統經濟理論開始出現在他的想法中(Feis, 1966);同樣,在國際上奉行以凱恩斯主義為導向的經濟政策的卡特政府,在其失敗以後又傾向信奉市場的理性預期經濟理論(Saxonhouse, 1982)。在相互依賴的狀態下,有些合作對獲得最優水平的福利是必要的條件,但是它不是充分的,因為有時更多的合作並不必然就比更少的合作要好。

儘管相信在任何國家集團中間,為了任何目標而持續增加的合作必將培育世界政治中人的價值的觀點未免有些天真,但有一點是很清楚的,各國政府之間更多的、有效的政策協調常常是有意義的。國際上有名的凱恩斯主義的信奉者,就主張實行廣泛的宏觀經濟政策協調(Whitman, 1979),即使那些反對這種建議的國際自由放任主義的支持者們,也不得不承認自由市場的運行取決於事先建立的產權(North and Thomas, 1973; Field, 1981; Conybeare, 1980; North, 1981)。人們可能在需要什麼形式的國際合作以及這種合作應該能夠實現什麼樣的目標上存在爭議,但是我們都認為,一個沒有任何合作的世界將的確是非常沉悶的。

在本書的結論部分,我很明顯地回到道德評估的問題上來。這些問題包括:本書探討的國際機制的存在是好的嗎?當根據合適的道德標準來對國際機制進行衡量時,在什麼意義上它們是有缺陷的?如果它們從來就沒有形成的話,世界政治形勢會更好嗎?這些問題是沒有全面和確定的答案的,但是對道德評估問題的重要性需要我們提出這些問題。

本書的寫作計劃

我希望,不僅僅研究世界政治的學者們會閱讀《霸權之後》這本書,同時也希望那些對國際經濟的政治基礎感興趣的經濟學家們,以及那些關心國際合作問題的普通市民們,也會閱讀本書。為了提高那些不是研究政治科學的讀者們的閱讀興趣,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力圖排除那些晦澀難懂的學術語言,用普通的語言清楚地界定我所使用的詞語。但是既然這本書是為不同學術背景的人寫的,而且它還利用了全然不同的寫作風格,那麼,它的一些關鍵概念也許很容易被誤解。我希望讀者會非常小心,不會脫離本書的背景,作出斷章取義的理解,從而將我的論述歸到不同的學術流派中:難道因為我探討合作問題就將我歸入「自由主義者」之中,或者因為我強調權力的地位和霸權的影響就將我納入「重商主義者」之中嗎?因為我很嚴肅地使用了馬克思主義的概念,我就是一個「激進主義者」,或者因為我談論秩序問題我就是一個「保守主義者」嗎?這種推論的幼稚和天真是毫無疑問的。

既然我使用了許多經濟學的概念,去發展關於世界政治經濟中合作與紛爭的一種政治理論,那麼我特別需要對這些經濟學和政治學的概念,以及關於理論的概念做到清楚明瞭。本書的第二章探討了這些概念,以作為本書有關理論問題的第二部分的必要準備。第三章為更嚴肅的合作分析作了一些鋪墊,通過考察霸權穩定理論——這種理論在現實主義看來,認為世界政治中的秩序有賴於一個國家的主導地位——分析制度對合作的影響。第三章認為,雖然霸權國家的存在有利於促進國際合作,但是這個因素既不是必要條件也不是充分條件。後面我們會發現,霸權國家對合作的持續展開而言,要比它在合作的一開始或者合作創設時的重要性要小。

本書的第二部分從探討兩個關鍵的概念出發,即「合作」和「國際機制」,這兩個概念構成本書理論分析的核心。既然這兩個概念的充分闡述是在第四章進行的,而它們卻在第三章就開始被運用,所以這裡以一種相對非正規的方式對合作的概念作一說明還是重要的。合作與紛爭是相對的,而且它與和諧也是有區別的。與和諧相比,合作需要積極的努力去調整政策,以滿足其他人的需要。這說明合作不僅取決於彼此之間存在的共同利益,還說明合作是在一種紛爭或者潛在紛爭的模式中出現的。如果沒有紛爭,那麼就沒有合作,只有和諧狀態了。

從政策相互調整的意義上來定義合作,而不是把合作僅僅看作是反映共同利益壓倒衝突利益的狀態,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換句話說,我們需要將合作與單純的共同利益事實區別開來。所以如此,因為有時即使存在共同利益的現實,紛爭仍然是盛行的。既然共同利益有時與合作聯繫在一起,有時與紛爭糾纏在一起,合作就顯然不簡單是一個利益起作用的問題。特別在不確定性很強時,以及行為者接觸信息的能力存在差別時,集體行動和戰略估測的障礙,也許會阻止它們認識到彼此之間存在的共同利益。因此,僅僅存在共同利益還是不夠的:我的看法是,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要有制度的存在才行,這些制度可以減少不確定性,並能限制信息的不對稱性。

在第四章關於合作和國際機制的概念基礎上,第五章到第七章展示的是國際機制的功能理論。第五章利用博弈論和集體行動理論,論述即使在沒有中央政府存在的情況下,合作在利己主義者之間的出現也是可能的(Axelrod, 1981, 1984)。但是,這種合作的程度將取決於具有不同特徵的國際制度或者國際機制的存在。理性選擇理論有助於我們說明,即使我們接受理性的利己主義行為假設,現實主義關於合作的悲觀結論也並不必然就是有效的。第六章使用經濟學中關於市場失靈的理論,以及更加傳統的理性選擇理論,去發展一種關於國際機制的功能理論,這種理論會告訴我們,為什麼各國政府願意建設國際機制,而且還會遵守它們的規則。按照這種論述,機制對合作出現和進步的貢獻,不是因為執行國家必須遵守的規則,而是通過改變國家以自我利益為基礎進行的決策環境來達到的。國際機制對相關的政府來說是有價值的,這倒不是因為相關的政府可以強迫其他國家遵守這些規則,而是因為它們為政府彼此達成相互有利的協議提供了可能。國際機制賦予政府以權力,而不是束縛政府的行動。

第七章將前面關於理性和狹隘的利己主義假設進一步放寬。本章首先從非常現實的意義上,通過政府執行決策是有成本的假設,考察偏離古典理性假設進行分析對我們的研究主題所具有的含義。也就是說,各國政府是在有限理性的限制條件下行動的(Simon, 1955),而不是作為古典的理性行為者來行事的。根據這個假設,機制並不取代也不可能取代行為者對自身利益的持續計算,而是提供其他政府也要堅持的「粗略的概測規則」(rules of thumb),從而可以為各國政府提供約束後來者的機會,也使其他政府的政策變得更加可預測。在有限理性意識下培育的合作,並不需要各國接受共同的理想或者拋棄根本的主權原則。即使利己主義的行為者,在特定的形勢下也可能同意接受這樣的義務,對利益不作算計,如果它們相信,這樣做從長遠來說比不接受任何規則或者任何其他具有政治可行性的系列規則將會有更好的結果的話。

第五章和第六章,以及第七章的前面兩部分,都採用了利己主義的假設。第七章的後面兩部分通過移情(2)因素在利益判斷中所起的作用,對「利己主義的自身利益」和「自身利益的概念」作了區別,從而將利己主義的假設放寬。在我們的詞語範疇中,行為者從移情的意義上將它們的利益解釋為相互依賴,這些行為者會發現,它們之間達成國際機制,要比那些從狹隘的利益角度定義自身利益的行為者之間更加容易。我在這一章通過分析世界政治經濟的兩個特徵,探討了國家行為的利己主義和移情式解釋的優點和缺點。這兩個特徵從利己主義立場看可能存在一些令人迷惑的地方,也就是說,機制的規則和原則有時被認為在道德上扮演著強制的角色,而另一方面,資源的不均衡交換卻常常持續作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

總的來說,第二部分構成對現實主義理論的批判和修正。現實主義理論試圖僅僅在利益和權力的基礎上預測國際行為,這是重要的,但是僅僅依靠這些,對理解世界政治還是不夠的。它們還需要由強調國際制度的理論來補充,但不是由國際制度理論來取代它。即使我們完全瞭解權力和利益的重要意義,如果不瞭解行動的制度背景,也許是不能完全說明國家行為的根源的(以及跨國行為體的行為)。

制度主義者對現實主義的修正,為本書所要解決的難題提供了非常抽像的回答,這個難題就是在沒有霸權的情況下,世界政治中的合作如何才能發生?我們知道,國際機制的創設是權力配置的狀況、共同的利益以及盛行的期望和實踐等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國際機制是在較早時期的合作努力背景下興起的,不管這些合作是成功的還是失敗的。進一步講,第二部分的理論解釋了既有機制在其創設時的條件消失時,這些機制在世界政治經濟中的連續性問題:機制對國家來說具有很大的價值,因為它們扮演著重要的功能,也因為對機制的創設和重建非常困難。為了充分認識這種理論論證對理解當代國際機制的重要意義,我們需要以歷史的眼光,將當代國際機制的創設與它們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演變結合起來進行考察。這就是本書第三部分的任務。

第三部分的論述說明當代國際機制的創設,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戰後美國的政策得到解釋,它們也是通過戰後美國的力量得到執行的。隨著50年代到70年代美國經濟優勢的衰退,主要的國際經濟機制開始處於變遷的壓力下。這樣看來,現實主義者的預言是對的。然而,這些經濟機制的變遷並不總是與力量的轉移相關,美國霸權的衰落也並非始終如一地導致國際機制的崩潰;國際合作仍然得到維持,而且在有些議題上還增多了。可以說,現今的紛爭和合作模式反映了各種相互作用的力量:例如,美國霸權既有的影響及其衰退所造成的影響是並存的;當今各種共同利益和互相衝突利益的混合;以及代表著一種霸權制度遺產的國際經濟機制力量。

第三部分的經驗分析的第一步,是考察美國霸權在實踐中是怎樣運行的。因此第八章探討了美國佔據主導地位的二十年期間的霸權,即從1947年的杜魯門主義和馬歇爾計劃到60年代後期這段時期,這時候美國開始表現出尋求保護自己免受經濟相互依賴影響的跡象。這裡關注的主要問題是霸權狀態下合作的根源與實踐。本章研究的一些事件,說明了第四章所指出的紛爭與合作之間緊密聯繫這個觀點,同時也揭示了力量的不平等可能與相互的調整、政策的協調以及國際機制的形成是不可分割的。霸權與國際機制可能是相互補充的,或者在某種程度上是相互代替的,兩者都可使協議的達成成為可能,並有利於促使人們遵守規則。

這段霸權狀態下的合作是短暫的,亨利·盧斯(Henry Luce)所謂的「美國世紀」在不到二十年的時間就處於嚴重的壓力之下。沒有一種系統層面的理論可以解釋這種現象,因為——就如本書第八章所表明的——美國短促的優勢地位的一個重要原因,根源於美國政治中的多元特性。[2]但是,如果美國的霸權是衰落的話,那麼信奉霸權穩定論的人就會預言合作也會相應地處於衰落之中。第九章通過研究20世紀6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的國際貨幣、貿易和石油機制,來評估這種理論的適用性問題。那些帶有霸權合作特性的國際機制因為美國霸權的衰落也會逐步失去作用嗎?第九章說明了機制變遷的模式在不同的議題領域是不一樣的;美國力量的轉移對國際貨幣、貿易和石油領域的影響也是不盡相同的。總之,美國霸權的式微對戰後國際機制的衰落只能提供部分的解釋。第九章得出了這個結論,但第九章並不試圖對這種現象作全面的解釋,因為要這樣的話,需要對宏觀經濟狀況和國際經濟競爭變化的影響,觀念和學習過程的作用,還有美國及其他地方的國內政治對對外經濟政策的影響等因素進行全面考察之後,才能對這種現象作詳細的說明。

第九章還指出,雖然20世紀70年代國際機制處於巨大的壓力之中,但是發達的工業化國家在國際經濟議題上繼續協調彼此的政策,儘管措施不是很完善。當代各國在合作上的嘗試,不僅是霸權衰退的反映,同時也是國際機製作用繼續存在的反映,這些機制大部分是在美國霸權的影響下建立起來的。舊的合作模式沒有像過去那樣發揮很好的作用,部分是因為美國霸權已經衰落了;但是,相互的政策協調模式存在下來,以及它們的作用在當前的延伸,可以通過國際機制而得到促進,而這些國際機制是源於霸權時期的。從第九章開始,我們將發現,現實主義關於權力和自身利益的概念,以及它們所發展出來的關於國際機制重要意義的論證,為認識當代世界政治經濟的特徵提供了極有價值的途徑。但是我們需要超越現實主義這種認識,而不是拋棄它。通過對美國霸權衰落的描述,第九章進一步展示了我們所要解決的關鍵難題,即在沒有霸權國家存在的情況下,國際合作怎樣才能出現?這個難題不僅僅只是個假說,而且也是人們特別關注的話題,因此它與第二部分提出的我們自己時代的國際合作理論是有相關意義的。共同的利益和既存的制度使合作成為可能,但是美國霸權的衰落,使我們有必要以新的辦法來促進合作。

第十章通過對1971年以來發達工業化國家之間建立起來的最重要國際經濟機制的詳細研究,進一步研究機制是怎樣影響合作的模式的。這個最重要的國際經濟機制就是1973年到1974年石油危機後,在美國領導下建立的圍繞國際能源機構(IEA)而作出的一些能源安排。這個機制不是全球範圍的,僅限於石油消費國家,並且與另一個由石油生產商制定的局部機制相競爭。在第十章,我們會發現,在機制主導下的合作努力,並不總是可以成功的,就如1979年國際能源機構的失敗行動所表明的那樣;但是在相對有利的狀況下,它們會產生積極影響的,就如1980年國際能源機構的成功行動所表明的那樣。第十章的論述同時還支持了一項普遍的論題,即利用國際機制促進國際合作行動的成功做法,取決於降低政策協調過程中的交易費用的努力,以及為各國政府提供信息的措施,而不是取決於規則的強制。

最後一章對前面的論述作了總體上的回顧,並評估了合作的道德價值及其對政策的含義。我對道德問題的探討,其結論是,儘管在原則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當代國際機制在道德上是可以接受的,至少是可以有條件地接受的。這一點從強調國家自主權的重要性這樣的標準基礎上,是很容易被證明為正當的,儘管如果我們使用普世主義(cosmopolitan)與平等主義的(egalitarian)標準,評判會更加困難。本書的政策意義,很大程度上直接源自我對國際機制在供給和分配信息問題上的重視,也就是說,信息的提供者和接受者從信息的可獲得性中得益。因此,如果別人也承擔責任的話,那麼在不確定的未來情況下,對自己的行動自由進行限制,並承擔一定的義務就是有意義的,因為這些互惠行動的影響可以降低不確定性。因此,我們需要就在政策和行動上「保持更多的選擇」(keeping one's options open)的價值作重新思考;在政策和行動上一味貪求詭秘與變化多端,其結果可能是有違初衷的,要付出巨大的代價,就如尤利西斯的故事所告訴我們的一樣,在有些情況下將某人束縛在桅桿上可能更好。


(1)「沉悶的科學」(dismal science)是托馬斯·查利(Thomas Carlyle)創造的名稱,特指經濟學和政治經濟學。——譯者注

(2)移情(empathy)是一個心理學名詞,具有「心靈相通」、「會意」、「移情」、「感情移入」等含義,這個詞在後文出現較多。我們在本書中將其一律譯為「移情」,儘管這種譯法可能使讀者感到非常生疏。——譯者注

注 釋

[1]在最初的書稿中,我把他們稱為「功能主義者」而不是「制度主義者」,因為我所提到的這些學者,經常多多少少把自己劃歸到「功能主義」之中。不過,在一位讀者的建議下,我對這個詞語作了改變,以避免「功能主義」和第六章論述的「國際機制的功能解釋」之間產生的混亂。應該強調的是,就如在本書正文中所指出的,我對現實主義和制度主義作了一種程式化的對照,特別鮮明地強調本書所要解決的那些問題,而不是用簡單的因為一種立場或者態度的不同,來劃定某個作者的派別。例如,雖然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把國際關係描述為一種戰爭狀態,但是他對世界政治高度細緻入微的觀點,一般並不被人們認為是現實主義的代表人物。同樣,在制度主義的學者中間,也有根本的區別,例如厄恩斯特·哈斯(Ernst Haas)就比戴維·米特蘭尼(David Mitrany)更加看重國家權力的作用,並對國際制度的成長持更加謹慎的態度。

[2]本書並不系統探討美國霸權衰落的根源問題,羅伯特·吉爾平(Gilpin, 1975, 1981)曾以獨到的但也引起爭議的方式研究過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