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霸權之後(增訂版):世界政治經濟中的合作與紛爭 > 中文版前言 >

中文版前言

我對蘇長和博士將《霸權之後》一書譯成中文,以及他為本書中文版所寫的內容豐富的前言,深表謝意。他在這篇前言中提出了許多富有洞察力的見解,例如,他認為我作為一名學者,提出問題的能力要更勝於解決問題的能力,因此,可以這麼說,我在過去提出的許多理論研究議程,至今仍然值得進行廣泛的探討。當然,我特別榮幸能見到本書中文版的面世,而且,我也非常歡迎任何來自中國學者對本書觀點的評論、批評、補正以及經驗上的檢驗。

從某些方面來講,蘇博士在前言中所作的評價對我來說也許受之有愧。他指出《霸權之後》是我最重要的一部著作。我當然同意這種說法,但是這是有限制條件的。就如他所指出的,本書提出的中心問題,就是在一個急劇發展的相互依賴世界(現在稱為全球化)中,合作怎樣能夠得到培育,秩序如何才能得到維持?在我看來,這個問題最早在1977年我和奈合著的《權力與相互依賴》(最近已出了第三版)一書中就已提出來了。[1]我想,《權力與相互依賴》先於《霸權之後》提出了許多世界政治中新的發展趨勢問題。《霸權之後》一書要做的只是提供一種以制度經濟學為基礎的新的理論視角,這種理論視角在《權力與相互依賴》一書中是沒有的。然而,如果沒有我和奈早期的合作研究成果,《霸權之後》一書是不可能寫就的。奈後來在他的獨立著作《注定要領導:變化中的美國權力》[2]中,對《霸權之後》一書的主題也作了深入闡述。

蘇博士在他的前言中所提出的一些富有洞察力的見解,一直為過去許多美國學者就本書所作的評論文章所疏略,所以接下來我想再強調這些問題。我的確一直重視國際關係與國內政治聯繫的重要性,然而我並沒有為這種聯繫提供一種整合的理論,考慮到當代世界中各國文化和政治的巨大差異,這樣做也許是非常困難的。為了表述我對國際關係的認識,有時為了分析的目的我試圖將國內政治程式化,然而這樣做並不意味著國內政治是不重要的,而只是意味著將國內政治與國際關係完全聯繫起來並進行理論上整合,對我來說太困難了。蘇博士也正確地指出,我發展出來的國際機制的功能理論,在解釋國際機制為什麼得以創設及其為各國所支持等問題上,要更勝於對國際制度為什麼在範圍、權力和制度設計上存在著多樣性等問題的解釋。國內政治與國際關係的聯繫,以及國際制度的多樣性問題,無疑是當代世界政治研究中最重要的前沿課題。

在對當前這些學術前沿課題進行闡述之前,不妨讓我先對《霸權之後》一書的論述作些反思。我仍然堅持我在《霸權之後》一書中所作出的基本論證途徑,它很好地經受住了冷戰結束的考驗。現實主義者設想冷戰的結束將導致國際制度的衰落和崩潰,他們認為國際制度只是大國衝突的反映,不是由各國設計出來以在各個功能議題領域促進相互有利的合作的。[3]然而,歐洲聯盟自1990年以來已得到顯著的加強,北約無論在範圍和職能上都得到了擴大,世界貿易組織也擴充了其職責,並被賦予了許多新的解決糾紛的權力。冷戰結束以來,國際制度的擴展和深入證明我在《霸權之後》一書中所論述的制度主義觀點的正確性;而我所致力倡導的國際機制語言,現在也為政治家們所使用。例如,克林頓總統最近在為其同中國保持接觸政策的辯護中就指出,美國「應該繼續致力於將中國納入到涉及全球規則的國際機制和制度中來」[4]。

然而,只有頑固不化的學者,才死守其一成不變的看法,對過去16年來(1)世界政治中所出現的重要觀點視若不見。有些年輕學者以發現我論證中矛盾或者反常的地方,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為一大樂事。下面,我對本書中我所認為的一些薄弱環節作一列述。

首先,《霸權之後》一書的書名多多少少容易引起人們的誤解。當我在1981年到1984年寫這本書的時候,我指望美國的經濟和政治優勢會像過去35年那樣持續地衰落下去。但我並沒有認為衰落會是直線下降的,我只是認為我們進入了一個後霸權的時代。美國經濟實力的恢復,歐洲的相對停滯,以及日本在過去10年中所面臨的經濟蕭條,加上蘇聯的解體,說明我那時的預期錯了。在20世紀90年代,美國的霸權比過去要更加明顯,其霸權從經濟、政治和軍事上講,比冷戰時期都更具主導能力。這樣一來,我們事實上還沒有看到可資檢驗國際制度在「霸權之後」是否會存續的例子。我相信,事實表明,國際制度與它們創立時所發揮的價值一樣,會繼續存在下去。但對這項命題的檢驗只能留待日後進行。

其次,在《霸權之後》一書中,在論述對國際承諾的遵守問題時,我重點強調了聲譽的因素(見英文版第105—106頁)。的確,在我後來主持的一項研究課題中,目的也在於試圖闡明聲譽對遵守問題的重要性。然而,研究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一些始料不及的或者與我最初設想相背的看法。在考察美國自1776年到1989年對國際承諾的遵守問題時,我發現存在著比我最初想像的、更多的不遵守現象,而且,聲譽因素與我設想的相比,似乎對政策產生著更少的影響。由於我一直沒能發展一種理論,來充分地解釋在國際承諾的遵守問題上所存在的多樣性,所以這項研究的絕大部分成果至今都不能出版。儘管如此,它使我對聲譽因素在促進遵守中的作用的看法變得更聰明,也更謹慎了。

《霸權之後》一書對合作將會促進各方利益的展望也許太樂觀了。我承認分配問題在世界政治中是重要的,儘管我的論述並沒有闡明協議的收益將如何進行分配這樣的問題。但是,我過去的確相信,那些成為國際協議的所有成員,將能夠從協議中得到好處。這種說法的邏輯,是認為在國際關係中,對國際協議的參與是自願的;因此,如果接受一項協議比維持現狀還要差的話,那麼各國政府是不會願意接受這項協議的。該論證的缺陷,是未能考慮到一些政府群體可能通過國際協議來改變現狀,從而對其他國家產生不利的後果,後者可能因此處於極不情願的選擇當中:要麼是接受一項比維持現狀更差的國際協議,要麼是在同樣比先前狀態更差的條件下保持承諾的獨立性。[6]

從其他方面講,我對《霸權之後》一書還是很滿意的。該書中的一些弱點和缺陷在過去的16年中多多少少被克服和解決了。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霸權之後》缺乏一種將國內政治與國際關係聯繫起來的理論。不過,已經有許多學者,特別是我以前在哈佛的學生,為此做了很多工作,以彌補這個缺陷。[7]《霸權之後》一書還研究了國際制度的影響問題,但是除了限於就國際能源機構所作的個案研究外,對這個問題研究得並不多。所幸的是,關於這個問題的研究在目前國際關係學界已經有了很大的突破。[8]

最後,《霸權之後》一書對國際機制的合法化問題重視得不夠。該書只強調國際制度是有價值的,但是制度的價值是根據其合法化程度而定的,也就是說,規則所具有的強制性和精確性如何,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解決衝突的權力能夠委託給第三方來實施。伯利(Anne-Marie Slaughter Burley)在1993年指責我「重新發現國際法但又拒絕承認其意義」[9]。我就此作出的回應是,我們應該研習國際法,並注意國際法學家是怎樣思考國際制度的。然而,我想說明的是,社會科學已經設計了許多先前不為國際法學家注意的研究工具,與法學家們所做的工作相比,它們更有助於我們系統地理解和解釋國際制度。[10]

要理解國際制度是在什麼條件下創設和維持的,它們對國家政策產生什麼樣的影響,以及非國家行為體的活動如何,我們仍然有很多的學術工作需要去做。我非常歡迎中文版的讀者能對本書提出批評意見。如果要提高我們對21世紀世界政治的理解,並幫助政策制定者們通過制度化的合作來實現世界的和平與繁榮,那麼跨國和跨文化的對話就是非常重要的。基於此,我再次感謝蘇長和博士將本書譯成中文,並希望看到中文讀者的回應。

羅伯特·基歐漢

2000年10月9日於杜克大學


(1)即從《霸權之後》英文版出版的1984起。——譯者注

注 釋

[1]我希望《權力與相互依賴》一書不久也會有中文版。(實際上,基歐漢可能並不知道,該書早在1992年左右即被譯成中文,由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但中譯本當時可能沒有得到版權許可。——譯者注)

[2]Joseph Nye, Bound to 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New York: Basic Books, 1990.(該書也有中文版,書名是《美國注定要領導世界嗎?》。——譯者注)

[3]John 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15 (1990), pp.5—56.

[4]Bill Clinton, 「China\'s Opportunity, and Ours, 」New York Times, September 24, 2000, op-ed section.

[6]特別見Lloyd Gruber, Ruling the World:Power Politics and the Rise of Suprnational Institution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7]特別見Helen Milner, 「Rationalizing Politics: The Emerging Synthesis of International, American and Comparative Politic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2,No.4,Fall 1998,pp.119—146。本冊《國際組織》特刊上的文章後來彙編成書,見Peter Katzenstein, Robert Keohane, and Stephen Krasner, eds.,Exploration and Contestation in World Politics,Cambridge: MIT Press, 1999。米爾納教授對研究國際關係—比較政治之間聯繫的論著,作了基本的評述。

[8]對研究國際制度影響的論著所作的評論文章,可參考Lisa Martin and Beth Simmons, 「Theories and Empirical Studies of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2,No.4,Fall 1998,pp.89—119。該篇文章收在卡贊斯坦等人編輯的一本書中,見上引書。米歇爾是研究國際制度影響的先驅者,見Ronald Mitchell, Intentional Oil Pollution at Sea:Environmental Policy and Treaty Compliance,Cambridge: MIT Press, 1994。最近從定量角度研究國際制度成功影響多邊經濟制裁的優秀論文,見Daniel W. Drezner, 「Bargaining, Enforcement and Multilateral Economic Sanctions: When is Cooperation Counterproductive?」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4,No.1,Winter 2000,pp.73—102。

[9]Anne-Marie Slaughter Burley,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 Dual Agenda, 」Americ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87, No.2, April 1993, p.219.

[10]最近,有一系列文章試圖在制度主義的框架下理解合法化問題,見Judith Goldstein, Miles Kahler, Robert Keohane以及Anne-Marie Slaughter為《國際組織》2000年夏季號54卷第3期所編的《合法化與世界政治》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