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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的人

有一位姓黃的老師,她是搞電影的,每次聊天都能在信息量上全面碾壓我。基本上,不論問她什麼關於電影的問題,都能得到肯定而自信的回答。比方說,如果我問她:「你能評價一下邁克爾·法斯賓德的演技嗎?」她會說:「能。」然後平淡而詳實地從他的第一部片子講起,一講就是三個小時。如果我問她:「你能推薦一部描寫神經病的電影嗎?因為我最近要寫一個神經病。」她會說:「能。」然後她會說出大約二十部關於神經病的電影。如果我問她:「你能買我的影視版權嗎?」她會說:「不能。」然後端起茶杯喝了起來。

她推薦的神經病電影,我看了七八部就夠了,因為其中有一部叫《七個神經病》,一下滿足了我很多需求。我看這片子的時候,看了十分鐘,就跳起來,激動地發微信給黃老師說:「哎哎!這事兒我知道啊!這不說的那誰嗎?」黃老師問:「那誰?」我自信地答道:「陳懇啊!我沒給你講過他的事兒嗎?」黃老師啐道:「呸,沒講過,什麼破名字。」

陳懇這個名字確實不怎麼樣。不過黃老師也沒什麼立場說人家,因為她自己的名字叫黃士奇,每次送快遞的一來,全公司就要大笑一番,覺得快遞小哥在喊哈士奇。黃士奇的故事以後慢慢就會講到,現在先說說陳懇的故事,這個故事是從一條哈士奇身上開頭的,這真是宿命。

陳懇是東北人。他來北京上大學,學的是美術,那是十幾年前了。畢業以後,他在一個小工作室實習,住在南二環。那個地方有一處很格色的小區,裡面全是一種介乎板兒樓跟別墅之間的不倫不類的建築。據說十幾年前北京房地產市場剛剛起步的時候,南二環無比荒涼,沒人願意開發,地很便宜。這地方的開發商就造了一些看起來很貴的大面積戶型賣給有錢人,其思路大概跟如今在六環外或者北邊山裡買個別墅差不多。這麼一來,該小區住的都是有錢人,這麼多年既沒有拆遷也沒有翻蓋。陳懇住的地方跟這小區一街之隔,塔樓林立,破舊不堪,他住在地下室裡,跟顏料和畫布擠在一起。

陳懇很不願意在屋裡待著,因為沒窗戶,太憋悶。下了班,吃完晚飯,他要在附近溜躂到很晚,回到家裡也就是睡個覺,沒別的可幹。夏天的一個傍晚,陳懇遛著遛著,忽然感覺有人跟蹤。此時他正好走到一處僻靜的兩樓夾道,左右無人,只有一盞盞淒慘的路燈。他察覺到被跟蹤了之後,進行了一番複雜的心理鬥爭,比方說是拔腿就跑還是轉身一戰,以及歹徒為什麼要挑上他這個窮鬼之類的。

結果他鬥爭完了,猛一轉身,吃了一驚。身後沒有人跟蹤,只有一條哈士奇。他倆在兩盞路燈之間默默地對視著,彼此都有兩個影子,其中一對交叉在一起,像在握手。仔細一看,這條哈士奇很乾淨,脖子上戴著項圈,遛狗的皮繩別在裡面。狗歪著腦袋看他,尾巴往一邊使勁甩。陳懇看了半晌,剛準備開口說話,忽然「卡嚓」一個響雷,接著連掉點兒的過程都沒有,暴雨傾盆而至,一人一狗瞬間就被澆透了。

最後陳懇把這條狗帶回了地下室。當然,他先是在雨裡發了會兒呆,又喊了幾聲,還拉著狗走了幾圈,走得連肚臍眼都淋濕了,也沒找到主人,只好回家了。他們家實在太簡陋了,既沒有吹風機,也沒有烘乾機。他只好拿了條自己的毛巾,把狗上下擦了個半干,等到想擦自己的時候才想起來,媽的,應該先擦人再擦狗。他看狗有點哆嗦,但還強作笑容,一副二貨的樣子十分可憐,就把它抱過來,靠著牆,睡著了。

第二天一早,陳懇就拉著狗出門找主人。他覺得主人肯定比他還早就得出門找狗,要不然心也太大了。可是沒見著。他又想,就算找不到主人,肯定有街坊大媽知道這是誰家的狗。於是他拉去居委會,問大媽。大媽一看,驚道:「哎呀媽呀,這是狼是狗啊?」也沒說出個所以然。小區裡也沒有尋狗啟事。陳懇沒辦法,把狗帶回地下室,鎖上門,自己先上班去了。

養過哈士奇的人讀到此處,肯定要以手掩面,心說:完了。誠如其言。晚上下班,陳懇一開門,嚇得差點坐地上,以為家裡進了賊。那只哈士奇把房間裡的所有袋子都拆開了,所有抽屜都翻開了,所有櫃子都打開了,裡面的東西散落一地,慘不忍睹。它在每一卷畫紙上都留下了一排深深的牙印。人們形容書法作品常用「力透紙背」,陳懇看了以後連連搖頭,歎道:「這他媽才叫真的力透紙背!」一口咬到骨髓,整卷都透了,沒一張倖免。這還不是最慘的。它還吃了顏料!地上和牆上塗滿了各種顏色的爪印,還有些從形狀上無法分辨是用哪個部位塗的。哈士奇坐在屋子正中,表情嚴肅,一副與我無關的樣子。它可能最後一口咬的是紅顏料,嘴上像塗了口紅。

陳懇氣瘋了,撿起一個拳頭大小的石膏人頭,劈手丟了過去,哈士奇「喀」地接住了,搖著尾巴跑過來,放在陳懇手上,又跑回原地等著去了。這真是違背常識!這不是金毛幹的事嗎?哈士奇不是雪橇犬嗎?陳懇憤怒地想。

但是冷靜下來一想,他忽然發現狗造反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他沒給狗留吃的,只倒了一碗水,那碗水被它弄翻了。陳懇心想,老子又不是要養你,幹嗎給你買狗糧?還是趕緊找到原主要緊。

當晚又在小區裡轉了好幾圈,也沒有遇見認識這狗的人,更別提主人了。陳懇筋疲力盡,因為哈士奇力量太大,基本上是狗拉著他走。他現在只想回家,從廢墟裡扒拉開一個窩,睡覺。正這麼想著,昨天那個居委會大媽又出現了。「小伙咂(子),」大媽熱情地一拍陳懇的肩膀,震得他半身酥麻,「我跟你說,這狗肯定不是咱小區的,你上街對過那個小區找找去,那兒都是有錢人,有錢人才養狼哪,咱們這兒都是小巴狗。」

陳懇揉著肩膀,覺得有幾分道理。道過謝之後,他帶著哈士奇穿過馬路,幾次差點讓車撞死之後,有驚無險地來到了那個佈滿怪樓的小區。可是此時已經11點多了。高檔小區裡又沒有跳舞扭秧歌的,格外安靜。可能有錢人睡覺都比較早,樓上的燈亮著的都不多了。陳懇一看沒人可問,草草轉了一圈,剛準備回家,忽然發現小區門口的佈告欄上有張紙,湊近一看,寫著:尋狗啟事。這張紙之所以大老遠就能吸引他的注意力,是因為上面用很大幅面印了一張狗的照片,從遠處看跟通緝令似的。照片裡,一隻哈士奇頭朝左邊,眼睛使勁往右翻著,露出半拉白眼珠,齜著牙,似乎在說:「很好,你已經成功引起我的注意了。」陳懇對著照片和狗上下比了半天,除了紅嘴唇以外,基本可以確定就是這隻狗。他長出了一口氣。

接下來的難題是,尋狗啟事上沒有寫住址,只留了一個電話和一個呼機號碼。這裡需要補充一條比較難以置信的背景知識,在那個年代,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手機的,有呼機的都是少數。陳懇這種窮鬼當然都沒有了。他又沒帶筆,怕腦子記不住,只好把那張紙扯下來,結果把狗頭扯成了兩半。然後他開始牽著狗找公用電話。可是時間太晚了,公用電話都關門了。這裡需要補充另外一個比較難以置信的背景知識:那時候街上的電話亭非常少,而且大部分都不能用,因為裡面的電話都被拆走了,當成了廁所,臭氣熏天。哈士奇對著電話亭撒了泡尿,自顧自地往街對面走回去了。陳懇氣得鼻子都歪了,心說你要認識自己家也行呀,你認識我家有他媽什麼用!渾蛋。

回家之後,陳懇從冰箱裡翻出一個凍饅頭,剛掰開一半,哈士奇衝上來一口咬住,吭哧吭哧地啃完了。陳懇把哈士奇造反留下的廢墟簡單收拾了一下,上床睡覺了。半夜裡,哈士奇躥上床來,用爪子在陳懇臉上拍了幾下,把他拍醒了,狗自己卻扭頭睡著了。因為頭天剛下過雨,狗爪子上踩得都是泥,陳懇只好起來洗臉,結果洗完睡意全無,只好收拾房間,哈士奇於是順理成章地霸佔了整張床,還會自己裹毛巾被。

凌晨五點鐘,陳懇擠開哈士奇,上床睡了一會兒。反正沒有窗戶,天亮不亮也沒什麼區別。他剛睡著,狗就醒了,起來把收拾好的東西又拆了一遍,還在門口吐了一攤。陳懇困得要死,沒能爬起來,乾脆睡下去了。八點鐘,鬧鐘把他腦揪於地而起,他迷迷糊糊往廁所走,啪嘰一腳踩在嘔吐物上,低頭一看,大罵道:「×你媽!」轉念一想,這不太成體統,便不罵了。他拿來笤帚簸箕準備收拾嘔吐物,忽然發現裡面有些白色的碎片。捏著鼻子蹲下看了半晌,終於看明白是什麼之後,陳懇還是沒有忍住,又大罵了一聲:「×你媽!」

因為那些碎片,是頭天拿回來的尋狗啟事的碎片。

這天白天,陳懇幹了不少事。他先去電話亭呼了老闆的漢顯,請一天假,然後騎自行車走三站地,打聽著找到一個寵物醫院,買了袋狗糧。買的時候他小聲念叨:「媽的,比我吃的還貴!」被櫃檯裡的小姑娘聽見了,小姑娘一笑,他大窘而歸,恨不得撞牆。回家餵了狗,覺得地下室太憋悶沒法待,他又帶著狗去了對面小區。現在可以肯定的是,這隻狗的主人肯定住在這個小區,所以他繞著小區找了半天,都快曬脫水了。正當午時,烈日蒸騰,銀杏兒跟龍爪槐都打蔫兒了,小區裡別說行人,連野貓都沒有,也無處打探。而且這個小區出奇地大,樓與樓之間的距離簡直奢靡腐朽。踏遍整個小區之後,日頭已經往西轉了。陳懇找了個地方買了瓶礦泉水,自己喝了幾口,剩下的給狗喝了。喝了半瓶子水,狗嘴上的紅嘴唇也沒衝下去。

到此時為止,陳懇的精神和身體狀態都跌入了谷底。他甚至有心把狗往陰涼處一拴,等下班點兒天涼快了,就算主人看不到,也許有主人的街坊鄰居看到了能認出來,把它送回去。按說這也是個辦法。但陳懇是9月1號生人,按照民間流行的某種星相學的說法,他有強迫症,必須要把整個小區走完。

結果,他在小區東面的另一個門口,看到了另一個佈告欄,上面貼著另一張尋狗啟事。

打電話之前,陳懇心情忐忑,不知道說什麼好。他想了好多套詞兒,練習了很多種態度;這是為了應對狗主人不同脾氣性格的場合。結果電話一通,沒人接。他只好給呼機留言,說道:

「你的狗在我手裡。」

後面附上了地址,但因為是一個地下室,想必讀的人怎麼看都覺得是綁票。回了家,陳懇就坐立不安起來,生怕對方誤解。那時候哈士奇是一種很貴的狗,又已經一把屎一把尿養到這麼大了,肯定十分金貴,綁了它就跟綁了孩子差不多,主人肯定十分緊張,搞不好還會報警。這要是報了警,警方會立案嗎?聽說一千塊錢以上就算盜竊了,這狗肯定值一千塊吧!這到底算盜竊還是算綁架啊?稀里糊塗地想著想著就睡著了。八點來鐘,有人「噹噹噹」一打門,陳懇爬起來一開門,還沒看清來人是誰,只見一道黑線,哈士奇從門縫擠了出去,卡住了。

陳懇推開門,看到樓道裡蹲著一個胖子。哈士奇人立起來,跟那胖子蹲著差不多高,正趴在他肩膀上又舔又叫,給胖子洗了一遍臉。胖子五官挪位,嘴裡嗚哩哇啦,不知道在說什麼。等了一會兒,哈士奇高興夠了,轉過身來又撲陳懇,跳著腳要舔他的臉。舔一下,轉身看一眼胖子,嗷嗚長嘯一聲,然後接著舔,如此往復。那意思好像「這是我新交的朋友」。胖子站起來,抹抹眼淚,嘿嘿笑了兩聲,突然一撇嘴又哭了,簡直神經病。

陳懇被眼前的場面深深地震撼了,直達內心深處。他沒養過狗,從來不知道狗和人的感情可以這麼深,也沒想到一條狗失而復得,可以讓一個鐵塔般的漢子這麼高興。他也哭了。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哭,也沒思考自己為什麼哭。這種哭不經過腦子,一股子酸勁兒從後脖頸子上來,刺過頭殼直達鼻樑,就跟讓人悶了一足球差不多。到最後,他流的眼淚比胖子還多,胖子還得勸他。結果綁架的事也沒人提了,胖子也並沒有報警。

這件事在陳懇的生活裡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掀起了一點波瀾,但很快就過去了,什麼也沒有改變。胖子很有錢,堅持要給陳懇兩千塊錢報酬,並且身上就有現金,一卷一卷的。估計本來是打算當贖金的。陳懇一抹眼淚,上來了男子氣概,怒道:「我找你不是為了錢,是這狗太煩了,要不我就留下了!」胖子愣了一下,爽朗地笑了起來,笑得像在使勁捶人的胸口。陳懇看了他一會兒,也大笑起來,這是因為胖子被哈士奇舔過之後,兩腮緋紅,跟擦了胭脂似的。這狗吃了顏料之後,雨淋不掉,水洗不淨,卻能蹭在人臉上。

胖子帶狗離開之後,陳懇開始收拾亂作一團的房間。他有一種感覺,覺得自己好像剛剛在家裡跟好朋友大喝了三天三夜,看球打牌,十分開心;現在朋友散了,他一個人收拾房間,就是這種尋常的孤獨感。可是他不能真跟朋友喝上三天三夜,並且他也喝不起。他既沒有時間,也沒有錢。可悲的是,他還沒有朋友。他一邊收拾,一邊回想哈士奇跟主人重逢的場面,默默地又流起眼淚來。

陳懇再沒有見過那只哈士奇和它的胖主人。工作室沒過多久就黃了,老闆在黃之前,給他找了個廣告公司的工作,掙錢不多,但是體面,不用穿得跟太空人一樣去火車站冒著摔死的危險畫頂繪。他跟同事在附近找了個房子合租,這次是高層,不但有窗戶,景致還不錯,因為當時的北四環還很荒涼,四周沒什麼障礙物,視野非常開闊。

這年冬天,快到年底的一天,陳懇中午出去吃飯時,在附近的寵物店看見一張尋狗啟事。陳懇對這個東西非常敏感,馬上駐足觀看。一看,上面寫著:雪納瑞犬一隻,名叫娜娜,走失時上身穿明黃色小馬甲,腳下穿四隻橘紅色小靴子,兩隻耳朵染成了彩虹漸變色。陳懇大驚道:「我操,這樣都能丟了!這主人是瞎嗎?」寵物店的人說,這狗是大白天丟的,主人帶著來做美容,剛做完出門要上車,狗突然脫了韁,瘋了一樣穿過一片灌木,鑽進對面的鐵柵欄裡去了。主人和寵物店的員工馬上兵分兩路去追,結果找遍了那個小區也沒有找到。

陳懇馬上回想起來的第一個畫面是在南二環那個地下室的樓道裡,哈士奇和主人重逢時的樣子。這個鏡頭就像一些有殺傷力的電影一樣,放多少次都能準確擊中陳懇心裡的某個標靶,讓它轟然倒塌,然後沒出息地流眼淚——不分場合,不分地點。陳懇鼻子一酸,想想狗主人著急又沒轍的蠢樣子,又假設了一番雪納瑞和主人重逢的畫面,覺得實在太感人了,如果此生不把這個畫面變成現實,人生就會不完整。

於是他決定找到這條狗。

寵物店的人猜測,狗可能是被偷了。這就跟手機丟了一樣,如果馬上撥過去發現關機了,那就是被偷了。從寵物店到小區裡只有一個柵欄門的距離,又是光天化日,除非被偷,不然不可能這麼快消失。陳懇得到這條線索之後,先想了想自己如果是名偵探柯南,會怎麼解決這個案子。後來覺得不對,還是想自己如果是人民警察怎麼辦比較現實。經過上網瞭解發現,基層人民警察破案的一條最實用、最基本的秘訣就是:走訪!於是陳懇開始從距離柵欄門最近的單元開始,走訪過路群眾和低層居民。

人民警察破案第二條最實用、最基礎的秘訣就是:蹲守!在走訪中得到一些半真半假的線索之後,陳懇對可疑住戶和車輛進行了跟蹤盯梢,為此損失了很多工資,工作都差點丟了。皇天不負有心人,終於有一天,他發現他跟蹤的可疑人物提著一個折疊籠子進了電梯。

這件事後來為陳懇贏來了「救狗神探」的美稱,還上了一份小報紙。記者問他:「為什麼要花費這麼大精力,去幫助素不相識的人找一條素不相識的狗?」陳懇答道:「為了正義。」於是記者就不再問他了。

救狗那天,寵物店的幾個小伙子,夥同狗主人和他的朋友們,以查水表為名詐開了嫌疑人的門,雪納瑞聞見主人的味兒,奪門而出。陳懇遠遠站在樓道的一端,拿著數碼相機,把這個感人場面記錄了下來。除了感人場面之外,還順便記錄了打人場面。

出了點小名兒之後,竟然有人開始打電話到陳懇的住處和公司,求他幫忙找狗。陳懇推說沒時間,要工作。有一位豪闊的狗主人咆哮道:「什麼工作!不就是他媽幾個錢嗎!你幫我找到我家妞妞,我讓你當老闆!」無奈之下,陳懇只有出山。他跟這位土豪見過幾次面,但他家妞妞丟的時間有點長了,摸排走訪、盯梢跟蹤都不好使,最後也沒找到。末了去見土豪時,陳懇買了點創可貼和雲南白藥,往茶几上一放,坐在沙發上一抱頭,說道:「大哥,別打臉,我還上班呢。」土豪呆了一下,左右看看自己的小弟們,笑道:「他這是什麼病啊?」小弟們也跟著訕笑起來。沒想到土豪突然一拍茶几,站起來指著小弟們大叫道:「笑個屁,笑!廢了你們信嗎!都過去叫大哥!」於是小弟們排成一隊走到陳懇面前,鞠躬叫大哥。陳懇覺得做了一場詭譎的噩夢。

這段經歷還說明,人要出名很快,出了名要過氣更快。陳懇上了報紙之後,因為種種無法推脫的理由,接手了四五個案子,毫無斬獲。於是人們很快就把他忘了。可要命的是,讓他出名的那只雪納瑞,與主人重逢的場面又一次深深印在他那個容量有限的腦袋裡。他愛上了那種重逢。他在網上找到很多視頻,國內國外的都有,內容都是跑丟的寵物失而復得啦,退伍美軍士兵回家與大狗重逢啦,凡此種種。其中還有一段,說有兩兄弟撿了一頭幼獅養在後院,結果越長越大,不敢養了,送給了野生動物園。多年以後,兄弟倆去動物園看望獅子,那頭獅子遠遠在山頭上就認出了他們,飛撲下來又抱又舔,像只大貓。陳懇看這個視頻,看一次哭一次。他心想,我還是得找狗,有很多很多人需要我。他沒想清楚這裡面的需求關係。這是後話。

陳懇開始主動出擊找尋狗啟事,幫人家義務找狗。他這時候已經有點神經病了,但病得還不重,不至於讓人報警。很多充滿愛心的人最終走上極端,跟陳懇的路子都差不多,只是他們自己看不清而已。可惜的是,這些尋狗啟事幫不上什麼忙。一來尋狗啟事本身就不好找,不像尋人啟事那樣滿街都是。這也真怪,人丟得比狗還多!什麼世界。二來許多啟事早已過期了。尋狗啟事上會寫幾月幾號走失,但往往沒有年。因為狗主人都希望在幾天之內就找回自己的狗,誰也沒想過跨年。綁架案裡有一個「黃金72小時原則」,大概意思是說,拖久了事情就不好辦了。所以陳懇打電話過去,不是早就放棄了,就是已經找到了。兩者對陳懇來說都是噩夢。放棄的人被他這麼一問,突然掀起一陣感情波瀾,以為狗找到了,或者有了希望。後來一聽說只是想幫忙找,一般都會罵上一句神經病,這說明他們心理上早已放棄治療了。後者就更慘了。如果狗已經找到了,卻接到陳懇的電話,第一句就問人家「您家的狗是不是丟了」,對方基本上不是態度冷若冰霜,就是開口便罵,總之都覺得他是騙子。

一年下來,陳懇備受打擊,一條狗也沒找到,連丟狗的事都很少遇見。用北京人的說法來形容,他此時已經魔怔了,不找到一隻走失的寵物狗,就睡不好覺,吃不下飯,整個人都縮小了一圈。從後面看,跟狗差不多了。恰逢此時,命運又對其施以無情的痛打——公司搬家了。從北四環,搬到東六環開外的宋莊畫家村,老員工走了一半,來了幾個生瓜蛋子撐場面,公司看上去支撐不了多久了。最主要的問題是,這裡是農村,遍地都是狗,家家都養狗,但沒有一條尋狗啟事,因為他們對於丟狗這件事習以為常。村裡倒是有一些藝術家和企業家,他們養了些好狗,但不怎麼丟。

陳懇蹲在路邊看各種各樣的狗時,心裡一陣一陣翻湧著情感的波濤,眼前一層一層疊放著自己編排的畫面:狗群之中忽有一條與自己正在找的狗相似,衝過去揪住耳朵,對著手裡的尋狗啟事一看,唉,真是嘿!遂拿出手機呼叫狗主人。俄頃,主人來了,抱住愛犬涕淚交流,陳懇就跟著一起哭。哭罷起身,主人照例拿出酬金,陳懇照例推辭,因為他要的不是錢。

他要的是一種像毒品一樣有成癮性的特定場面。

秋天裡,公司來了個客人,長髮飄逸,須撒前胸,十分有仙風道骨,看樣子就知道是個畫家。這人開了輛破桑塔納,車裡坐著條怪狗,一開始陳懇看見那狗,沒看明白它怎麼待著呢。因為公司到處堆放著畫布,不讓帶狗進去,畫家下了車,把狗留在了車裡,窗戶留了一道縫給它換氣。

畫家走了以後,陳懇湊近了車窗,透過玻璃看那條怪狗。

天哪,這是一條無可名狀的狗。這竟然是一條哈士奇和臘腸的串兒。

這條狗的體型很像長二捆火箭。這麼說還是不夠形象,但陳懇自己也想不出別的詞兒來形容它了。它的腦袋是小一號的哈士奇腦袋,三火藍眼,褐色鼻子粉舌頭。身上短毛如鼠,光滑似錦,末梢一條欠揍的小尾巴,跟豬尾巴有幾分相似,搖來搖去。陳懇看傻了。

「這他媽的,」他歎道,「真是藝術家的傑作。」

他趴在車窗上跟狗說話,一邊說,一邊想像著那位仙風道骨的畫家是怎樣精心培育出這麼一條怪胎,並全身心地愛著它的。其場面大概是:畫家一手持試管,一手持燒瓶,將一些粉紅色黏稠液體混合後,搖一搖,倒進一個咕嘟咕嘟冒著泡的瀝青鍋裡,很快就有一條狗低吼著從裡面掛著滿身的黏液爬出來了。

陳懇轉而又想到他最常想的場面上去——這狗如果丟了,藝術家得多著急!接著,本偵探一個箭步趕上前去,拍拍他的肩,瀟灑地說道:「不要慌,狗我已經幫你找到了。」然後再附上一句「辮子很帥」。想著想著,陳懇覺得這些事情好像已經發生了,又好像沒有發生。他進入了一種精神遊離狀態。

在這種狀態的支配下,他用一把鋼尺打開了車門鎖,抱起怪狗放在自行車筐裡,回家了。

講到這裡,我們可以認為,陳懇已經完成了一次從普通人向神經病的飛躍。他最初偶然遇到一隻狗,並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幫助它回到了主人身邊。接著他又偶然遇到了一張尋狗啟事,再次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幫助狗回到了主人身邊。嚴格來說,他真正目睹的那種熱淚盈眶的重逢場面,只有這兩次,其他的九千九百九十八次,都是他想像出來的。然而在這種不斷地做白日夢、自我洗腦的過程中,他蛻變成了一個神經病,最後幹出這種荒唐事來。

他竟然偷了一條狗,在自己的公司門口,從公司的客戶車裡。

有關這件事我們還需要補充一點,就是從講故事的技術層面來看,這個故事裡的很多內容都超出了我的敘述視角。這是因為陳懇自己把這一切都講了一遍,但不是給我,而是給我的一個朋友講的。我的那個朋友後來自然又給我講了,我如獲至寶,逢人便講,沒想到陰差陽錯竟然漏掉了黃士奇老師,枉費她的名字跟這個故事這麼有淵源。

故事當然還沒完,之所以補充上面這一點,是因為接下來要講到我的那個朋友,即把陳懇的故事講給我的那個人。這人是個獸醫,兼渾蛋,作惡多端,幹過很多突破底線的事情。比方說下面這件事。

這天傍晚,秋風送爽,銀杏鋪路,我的這位朋友在村頭的鐵道邊散步。他家就住在附近,家裡養了數量驚人的狗,品種各異,大小俱全,全是他從自己開的動物診所裡收養的遺棄狗。他沿著鐵道邊走邊遛狗,走著走著,看見一個瘦小的身影蹲在地上,跟一條狗說話,手裡拿著一根火腿腸。那條狗半臥半坐,舉著一隻爪子,呼哧呼哧喘氣。

我這個朋友於是就走過去了。他人雖然渾,但卻是一個罕見的傳奇獸醫,尤其擅長看狗。他從遠處一看,就發現這狗身上有兩個疑點。第一個疑點是,狗一直舉著一隻爪子。他走到近前,蹲下身來捏起狗爪子看了看,把陳懇嚇了一跳。他扭頭向陳懇笑了笑,笑得爽朗寬厚,打消了陳懇的疑慮。陳懇說:

「它剛才突然從自行車筐裡跳出來了,一落地,這條腿就不好使了。」

我那朋友便說:「骨折了,好使就見鬼了。」

陳懇問:「那咋整?」

朋友說:「看情況。這是你的狗?」

陳懇眼神一飄,馬上被我這個機智的朋友發現了。當然他發現的還有別的。例如,疑點二:這條狗酷似他醫院裡來過的一條病狗,也是哈士奇臘腸串,由一位畫家帶來,開了刀。這是因為它偷吃了畫家的一枚顏料,囫圇生吞的。所以他一看見這條狗,心裡就起了疑。

他站起來,夕陽把他巨大的影子壓在陳懇身上。我這個朋友生得十分高大威武,很會打架。

「我問你呢,」他壓著嗓子說,「這是你的狗嗎?」

陳懇也站了起來,把火腿腸一扔,在褲子上蹭了蹭手心的汗,有點慌,沒說出話來。

「這狗我認識。」獸醫說,「這是我們村一個畫家的狗。我給它做過手術,肚子上還有刀口。」

說著他蹲下身,沖狗肚子一推,狗應聲而倒,四腳朝天,露出肚皮來。上面果然有一道很長的刀疤。

陳懇一看,頹然坐倒。此刻,他已經忘了什麼狗和主人重逢的畫面了。他想起的是另一組畫面,裡面有個偵探,還有幾個笨警察,在偵探的幫助下,經過縝密的推理,剛剛識破了兇手,那個兇手就是自己。兇手坐倒在地,低下頭,開始一段煩人的自白。這段自白通常以「十年前」開頭,以「所以,我就殺了他」結束。具體到陳懇的場合,內容自然有些不同。比如,他會說:

「所以,只有經歷過那種重逢的人,才能體會到那是一種多麼觸動靈魂的場面!啊,只要經過一次就會上癮的,所有人都會的。現在我帶走了他的狗,養上幾天就會還給他。他正急得冒煙哩!狗突然就被送回來了。肯定高興壞了!一定會跟狗抱頭痛哭的。末了,還要好好謝我一番。只要我不說,誰也不知道狗是我帶走的。

「客觀上講,這對於那個畫家來說,難道不是莫大的快樂嗎?而他最終實際上沒有任何損失。至於爪子骨折的事情,我可以講,也可以不講。這是個意外。

「你有沒有在電影裡看到過那種家族式的血腥屠殺,或是火災、地震一樣的大災難後,一家人中倖存的幾個人重逢時喜極而泣的畫面?你能說他們不高興嗎?當然不能!但你又不能說屠殺和災難是好的。人們不會為了屠殺和災難高興,但卻能為倖存和重逢感到無比地幸福,這種幸福,不經歷災難,是永遠體會不到的。多麼寶貴啊!而我,卻可以帶給他們這種幸福,並且沒有任何損害和風險。這樣做有什麼錯!」

這裡面的邏輯十分混亂,道理講得也似是而非,但如果對象是個粗線條的渾人,還是有可能上當的。可是我這位朋友是粗線條的極致。陳懇剛剛開了個頭:「十年前啊……」他就豎起手掌,搖了搖,說道:「停!不想聽。」說完抱起傷狗,一手插著兜轉身走了。

陳懇被晾在那兒,走又走不得,因為從四面八方,漸漸圍攏上很多狗來,把他擠在垓心。這些狗全都繫著黑領巾,像黑社會團伙一樣,看起來很不好惹。陳懇急了,大叫道:「媽呀,這些狗是幹嗎的啊!」

獸醫也不回頭,抽出兜裡的手擺了擺,說道:

「是你的新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