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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FIVE 二人世界裡的多人紛爭

愛情中的貪心如同玩火

桃子在年輕的時候被一段感情傷害過,那是她的第一個男人,但是後來她才知道這個男人不過是個騙子,騙了她少女時代的情感和一切。

在這之後,她說自己「再也不渴望真摯的情感了」。

那次傷害所帶來的陰影使她花了整整兩年的時間才得以擺脫,當然,這不僅僅取決於時間的力量,還要歸功於她的第二個男人。

第二個男人叫華,他陪著桃子度過了很多難挨的日子,兩個人是從朋友慢慢變成戀人的。

桃子向他傾訴自己內心的痛苦,事無鉅細都一一地告訴了華,華用心地安慰她,撫平她內心的瘡疤,然後桃子發現自己愛上了他。

用她的話說,「我真的很感動,他在我身邊半年多的那段日子我很開心,漸漸地忘記了上一段感情所遺留的創傷」。

可是現在,華去國外留學了,兩個人不常見面,寂寞難耐的桃子在另外一個男生鮮花巧克力的糖衣炮彈攻勢下,接受了新的戀情。而同時,她也並沒有向遠在大洋彼岸的華提出分手。

桃子對於這種行為,有自己的理由: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他要去國外這麼久,我很多朋友都說他說不定在國外也有戀人了,而且女孩子哪有那麼多的時間去等待呢?

最後桃子甚至開始怨天尤人,把這種結果歸咎於上天的過錯,認為這是上天不希望人太幸福,所以要讓一對情侶在最幸福的時候經受這種折磨人的考驗。

桃子現在身邊的男朋友也對她很好,甚至勝於華。

她覺得和現在身邊的這個男人在一起,心裡會很平靜,因為他不知道桃子那次失敗的感情經歷,不知道她的過去,所以她選擇了隱瞞。

而華對她的過往瞭解太多了,在一起時想起那些事,時常會讓她產生些許擔憂,擔憂他內心對自己的看法,也後悔曾經對他的坦誠。

其實這又談何隱瞞,談何坦誠呢?選擇告訴抑或是不告訴對方,是桃子自己的權利。

既然當初桃子選擇了把一切都告訴華,那麼現在就算自己後悔了,也不能在潛意識裡把自己心中的那種不安全感歸咎到華的身上吧。

擔心華會「翻舊賬」,會揪住她的小辮子,這種所謂的不安全感,純粹都是從桃子自己內心滋長出來的。

她卻不想,曾經那麼踏實地陪伴在自己身邊的華,也許根本不會有這種想法呢?

桃子的這種不安和憂慮在心中悄悄滋長著,越堆越大,導致了她錯誤的做法,她卻還自認為這是一種「自保」,是一種「無奈的」「正確的」做法。

桃子對華隱瞞了自己在國內的狀況,不僅欺騙了他,也欺騙了自己現在的男朋友。

說得嚴重一點,倘若她現在的男朋友對她有認真的打算,那麼桃子就等於欺騙了這個男人的未來。

現在的她,就像一個小偷,偷了別人的東西,還一臉無辜地說:「我好自責啊,我不想這麼做,該怎麼辦才好?」

更為可悲的是,她為之羞愧的並不是偷了別人東西這件事情本身,而是在偷人家東西之時,竟然沒有穿上筆挺的西裝、漂亮的禮服。

她也許並不清楚什麼樣的品格才是讓一個社會人引以為豪的,也並不知道什麼行為才是一個社會人應該為自己感到羞愧的。

她一方面想要順應部分男性的價值觀,用他們的價值觀要求和肯定自己;另一方面,又豁不出去讓自己始終順應男性的價值觀。

談男友不是考大學,既然沒有快刀斬亂麻的果斷能力,還不如往開了想,沒必要鑽牛角尖般地嚴於律己,用他們的價值觀要求和肯定自己。

把自己困在左右為難的境地,又表現出「不得不這樣的」逃避責任的態度,實在難以讓人同情。

男女交往本身就是互相信任、情投意合的事情,既然做不到,還不如趁早分開。

如果要用一種高尚的價值觀來要求自己,那我需要說的是:當兩個人成為戀人,就應該對這段關係負一定的責任。

戀愛雖不是像婚姻一樣需要從一而終的責任,但是在你選擇和別人開始一段新戀情的時候,至少要坦白地結束上一段戀情吧?

你所謂的「前任戀人」應該具有知情權。你沒有權利享受著兩個人的寵愛,卻讓他們都以為你是他們的唯一。

戀愛本身就是在磨合,在選擇。如果你下定決心了斷一段感情,只要原因不背離道德,那麼本身談不上背叛或者罪過,這是自由戀愛賦予你的權利。

但若你選擇了逃避和隱瞞,抱歉,問題不會因為你的鴕鳥態度而自動清零。而且當你的兩位戀人有朝一日短兵相接的時候,沒有人會站出來保護你。

最後再多說一句,桃子對華心態的猜測,我之所以會不認同,是因為他們已經經過了一段時間的交往,一個男人是否介意你的過去,你需要多久才能看出來?

若是華心中真的有想法,敏感的桃子會察覺不到嗎?

所以桃子所謂的擔心是太明顯而且挺傷人的借口。

但是我要說,如果在初期交往的時候桃子心中懷著這樣的擔憂,我是可以理解並且認同的。女人要知道——如果一個男人因為你過去愛過別人、受過感情傷害這件事而不愛你,那麼你應該慶幸,他不是你的Mr.right。

尋找到真命天子本來就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你可以當你的坦白是第一道過濾紙,濾掉那些不值得你浪費時間的人,在知道一切後還接受、還疼惜、還願意執子之手的人,才是你的Mr.right。

愛情中,做個高尚的聰明人——你的從前是什麼樣子沒關係,過去了就過去了,只要不是你的錯,就丟掉心理包袱,翻開新的一頁,他要面對的是新生的你。

分手儀式要不要

我一個女朋友失戀了,她說,那個男人不接她電話,不回她短信,連一句分手都沒說。

我說:「這還好吧,不然再短兵相接,你會看見更加醜陋不堪的真相。」

她傷心欲絕地說:「他只要告訴我一句他已經決定分手,我就可以毫無留戀地走開,他為什麼不願意讓我解脫?」

我對她說:「你這不是自欺欺人嗎?要是說放下就能放下,那還留戀什麼?為什麼非要借助一個儀式來做了斷呢?」

男人不肯出面分手,無非兩種情況:

1.這男人是個膽小鬼窩囊廢,沒有半點擔當。放棄你是他的一種選擇,而他居然連面對選擇的膽量都沒有,這種男人趁早廢了他,跟他分手算走運。

2.抱歉,他是故意的。兩人畢竟親密相處了那麼長時間,他難道不知道這樣的做法會讓你痛苦、不安嗎?他當然知道,而且他的潛意識裡,沒準正是想讓你痛苦和不安的。千萬別以為他不會這麼殘忍,16世紀法國作家蒙田在隨筆裡寫過:人在看到別人受苦的時候,心裡會有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和快感。要不怎麼古來殺頭問斬都有眾多百姓圍觀呢?

兩個人相處,一定有許許多多的小摩擦和不愉快,有些人會不斷積累這種怨懟,到某一個時間突然爆發出來,落到實處,就是讓分手分得痛苦不堪。

我一個研究心理學的朋友對待分手的態度很簡單,但是異常有用:放下,忘記,繼續向前走。

放下,這是指不要對已經破碎的感情報以希望,不抱希望,就永遠不會失望了。

如果還懷著沉甸甸的希望,一定會舉步維艱。最好的做法莫過於關上這扇門,把所有過去的喧嘩都壓成背景音樂。

當然,在你走出來之後,他一定會後悔,不過這種後悔多半遠遠達不到勉強自己來重新追求你的地步就是了。

忘記,就更要做到。心理學家弗洛伊德說:「遺忘是與無意識相關的一種基本防禦本能。」

這句話很容易理解,當對方陷入自我催眠,下意識地逃避你的時候,他們也會忘記很多東西。

在這個時候不斷地回想對方的好或者不好,反覆問一些諸如「為什麼他可以把我們甜蜜的時刻忘得那麼乾淨」「為什麼他什麼都忘掉了」這樣的問題,除了讓你自己更加痛苦之外,沒有任何益處。

關於繼續向前走。如果真是有心,他自然會來跟隨你的腳步。

如果連這點心意也沒有,那咱們更應該走得大步流星一點。

像我這個朋友,很大程度是怕對方再回頭的時候,自己的新平衡又被打破。我想,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就一定要拿定主意,給自己一個deadline,杜絕老是生活在幻想中。

在所有的傳說裡,永遠在死難處徘徊的魂魄是無法往生的,不承認自己已經死去的魂魄也是無法往生的。

要承認自己失敗,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但是一定要承認,才會有力氣放開、有機會恢復,並且重新快樂起來。

甩啦,甩啦,甩了他

葉子是我的一個讀者,在2013年年底通過一個交友網站認識了現在的男友,見面後兩人第一印象都不錯,那個男人叫楓,是東北人,一個人在上海租房住。

之後楓總是叫她去他家吃飯,葉子覺得突然有個人來關心她了,很開心很幸福。

兩個人感情慢慢地升溫,沒多長時間就發生了性關係,這是葉子的第一次。用她的話說:「我以前一直都反對婚前性行為,可這次就連自己也控制不住了。」

當時兩人說好以結婚為目的交往,他的經濟狀況葉子不瞭解,只知道他是自由職業者,做廣告的,他每個月賺多少也從來沒跟她說過。

可葉子覺得,只要真心相愛也沒多大關係,可以一起奮鬥。

之後的事情就不是葉子想像中的那樣了。

葉子經常主動聯繫他,他卻有些愛答不理,葉子說一起出去旅遊,他居然說要AA制。

雖然葉子很難過,但是她的感情經歷不多,也不想再折騰,還是努力經營著這份感情。

就在2014年年底,葉子意外懷孕了。這自然要牽扯到經濟方面的問題。楓並不想承擔太多的經濟壓力,執意想讓葉子家裡多出錢買房,這讓她很失望。

接下來葉子又發現他的手機裡有曖昧短信……楓在葉子諸事不順的時候火速地和另外一個女人好上了。

葉子不知道該怎麼辦,她說她還是放不下楓,但是自己究竟應該怎麼處理這段感情呢?

再說一遍,我從來不提倡女孩子追求男孩子。女孩子需要的最多是一個媚眼,害羞地笑一笑,剩下的事情,請全部交給男孩子來做。

男孩子的體力比女孩子好那麼多,幹嗎用的?就是用來追女孩子的。

他主動而熱烈地追求你,付出代價良多,日後倘若反悔,必然念及之前重大的沉沒成本,未必肯再勞神傷筋動骨;還有一個隱含的念頭是:當年熱烈追求你,而今又拋棄你,恰恰證明自己沒有眼光、沒有預見性,著實是自己抽自己一個大嘴巴,很少有人會願意做這樣的傻事。

而被追求,或者像朋友一樣的開始,便有很多不同。

到了男孩子首先提出分手的時候,就怕他會說:「當年是她追的我,我是不忍心傷害她才接受的。」

《慾望都市》的編劇葛瑞哥·貝倫特出了一本書,叫《甩啦,甩啦,甩了他》,裡面有句話十分精闢。我看完整本書就記住了這一句,而且這句話也特別適合葉子——「除非他整個是你的,否則他還是別人的。」

當你覺得一個男人想與你分開的時候,最好的辦法就是整個丟掉,或許你還有撿回整個或者另一個整個的機會。你越用力去抓,越主動聯繫他,他便會跑得越快。

鑒於葉子的這種處境,我很難幾句話說得明白,不如送兩段名家的話吧:

1.懷才不遇的窮書生,不是你心甘情願跟他挨生挨死,他就會越加疼你愛你的。男人一不得志的那口鳥氣,噴到妻子的臉上去,比屁還臭,可以叫你委屈得寧願速死。

——梁鳳儀《花幟》

2.別以為小趙這種人容易應付,他一樣有七情六慾,在公司受了氣會對家人發洩,升了一級半級會覺得伴侶配不起他,看見更年輕漂亮的女子立刻目不轉睛,一般需九牛二虎之力來應付。況且,女子收入還得用來貼補家用,還有,公公婆婆動輒發難。

——亦舒《黑羊》

希望葉子會更清楚自己該找什麼樣的朋友,不該找什麼樣的朋友。只要並非心甘情願,麻煩你不要輕易開始,並不是你以為他珍惜,他就會珍惜的。

從小養個兒子也未見得事事如你所願,更何況與一個之前人生20年和你完全不相干的男人在一起。

愛一個人,當然需要付出代價,只不過有的人付出的代價低,有的人付出的代價高。

但是當對方不愛你的時候,你還繼續緊跟不放,那麼你不可避免地就會繼續付出更昂貴而且純屬多餘的代價。

閨密的支持並不是你的救生艇

和閨密討論愛情和生活,這是女孩子解決問題的標準形式。

特別是在遇到和男友有矛盾的時候,女孩子第一個想到的,多半是自己的閨密。

當然,平時能夠相互抱怨、發洩心中鬱悶、交換信息、嘮叨嘮叨,關鍵時刻還能衝在最前面掌摑負心漢的人選,只有閨密。

只是,在愛情的問題上,我覺得女孩子在向閨密抱怨男友之前,一定要先想一想。

一般來說,閨密都是年齡相近、生活習性相近的人,你很難想像一個空姐和一個清潔工無話不談。

年齡相近、生活習性相近的直接結果,就是你們對問題的看法是相似的,很難截然相反。

難道一個平時和你眼界水平差不多的人,遠觀一個她並不熟悉、只能間接由你帶來信息的男人的水平,會比你高嗎?當然不會。

閨密也是人,她的感受一定帶著強烈的個人生活的烙印。

比如你今天因為和男友吵架亂丟東西,被一向溫和的男友打了一巴掌,找閨密哭訴,而她正好聽說了一個婚後家庭暴力打死老婆的案例,當然就會勸你趕快和男友分手。

倘若她正好聽說了一個女孩子和男友經常打打鬧鬧,但是感情很好,尤其是生完小孩後,兩人的感情更深了,當然就會勸你忍一忍。

這樣帶有強烈隨機性的勸告方式,並不見得適合所有個例。

是的,閨密的話當然聽了舒服順心,那是因為閨密對你講的話,永遠都是站在你一個人的立場上考慮的,你的另一半的任何理由,都不在她們眼中。

話說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你閨密的信息來源渠道是單一的。

另外,她們聽到的負面消息永遠比正面的多,這就是閨密往往又被稱為愛情終結者的緣故。因為她們做的任何事、想的任何事,其實都和男人沒有太大關係,只是基於你的發言總結出來的東西。

俗話說,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聽到被你描述的男人竟然如此十惡不赦,閨密往往會拍案而起,這也就是一段愛情破裂的開始。

當然,如果你的所有朋友都嫌惡你的男友,大概有兩種可能:一是他確實不好、不值得交流;或者大概是因為你沒有在眾人面前給他樹立起一個良好形象的緣故。

世界上哪有那麼多惡貫滿盈的人呢!學會寬容一個人的缺點,特別是你最愛的人的缺點,或承受或爆發,這是你自己應該做的選擇。

抱怨和嘮叨的那些話,閨密聽久了也是會厭煩的,只是因為心疼你,才會願意忍耐,幫你出主意罷了,我們不過度使用閨密的耐性也是對她的一種尊重。

總而言之,女孩子在向閨密訴說之前,一定要好好想想再開口。這樣的訴說除了能讓你解氣之外,真的能夠解決問題嗎?

你的訴說一定是貼合事實,包含上下文,能夠提供足夠的細節讓對方參考的嗎?

她一定能夠公正公平,不摻雜個人私心,很穩重中立地告訴你應該怎麼做才正確嗎?

如果你真的有這樣一個閨密,我實在是要恭喜你。

但是我相信,大多數人沒有那麼幸運。

被閨密搶男友的帖子層出不窮,實際上,閨密們多半也不能想像會發生這樣的事——在事情發生之前。

我每次都會提醒抱怨老公的閨密們注意,我對他這個人沒你熟悉,也沒有你瞭解,無法形成直觀認識。

我所瞭解到的他,都是你給我建立的印象。他其實遠不像你說的那麼壞,即使他真有那麼壞,也必定有比這麼「龐大」的壞更「龐大」的好來抵消。

否則,為什麼你不離開?莫非你就是傳說中斯德哥爾摩綜合征11 患者?

戀愛結婚這些問題,是比你的工作更複雜的終身大事,挪一挪就傷筋動骨,自己的鞋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

任何好男人都有壞的一面,任何壞男人也有好的一面,能夠感受到最多的,是你自己。

所以,不要讓閨密成為決定你愛情走向的路標。

可以聽,甚至是一定要聽,但是首先得學會獨立思考。權衡利弊這件事,不能交給旁觀者來決定。

一個好的閨密,會給你做參考,幫你解氣,但是關鍵時候,她會提醒你,不會慫恿你下判斷。

但我也想建議你,在最甜蜜的時候,應該要保持有一個以上反感你男友的閨密,這樣可以時刻提醒你,不要得意忘形;而在最困難的時候,要有一個能夠鼓勵你積極進取、願意主動牽線的閨密,這樣可以讓你不至於自怨自艾、了無生趣。

一個真正好的閨密就像那枚涵蓋人類所有智慧的、獻給所羅門王的可以解決一切問題的戒指,上面刻著的字是:這也會過去。

總是戒不掉他

一個叫燦燦的女孩在大四實習那年,認識了一個同樣的實習生李哲。

燦燦是個很浪漫的女孩,雖然她對李哲的第一印象並不是十分有感覺,但是她認為和李哲就是很有緣分,於是兩個人在一起了。

經過兩個月的熱戀期,突然在一次約會前,李哲給燦燦打電話說今後不要再見面了。

燦燦不明白到底發生了什麼,很鬱悶,但還是給李哲打了電話,兩個人約好了見面談。

見面之後,李哲說想分開的原因是覺得他們倆不合適,可是談到最後,李哲又答應和好了。

結果,第二天李哲又當什麼事也沒發生過一樣和燦燦在一起,說前一天的想法只不過是一時衝動。燦燦也就沒再多問。沒多久,李哲又故技重演,結果又像上次一樣「圓滿」收場。到現在為止,他已經這樣反覆搞過四次。

雖然燦燦心裡明白,李哲已經不是那麼喜歡自己了,可是她就是不捨得放手。

現在,李哲提出讓燦燦搬出來和他一起租房子住,這樣兩人可以天天見面,可是燦燦害怕這個反覆無常的男人又會像以前一樣。

她開始猶豫,但是她對李哲的愛讓她甘願處在「奴隸」的位置上,想離離不開,想戒戒不掉。

我很堅定地說,李哲吃定燦燦了。他根本從心底裡就不珍惜燦燦,不在意她。至於愛,呵呵,男女之間,沒有珍惜和在意還說愛?簡直太滑稽了。

不要問為什麼他的態度反覆無常,所有他對待燦燦的方式,都是燦燦教會他的。

這樣死心塌地什麼都不計較的傻姑娘哪裡去找,兩人沒有結婚又不用負責任,即便不喜歡也可以相處看看嘛,反正不滿意可以隨時甩掉,到時候她還會哭著回來接受更多不平等條約。

換了我是他,我也會提出同居的要求,你不同意,正好分手;你要是同意,便宜不佔白不佔。

從一開始,燦燦就只有兩種選擇,分手VS不分手。不肯分手的話,當然就是把分手權交到了對方手裡。

她就好比一個看著股市在跌卻捨不得割肉的人,當然會面對更進一步的衝擊,沒有你們墊底,哪有贏家狂喜。

你和一個並不適合你、並不與你般配、並不愛你的配偶在一起,只會讓你的身價大跌,同時還要面臨被分手的痛苦。一個男人,如果並不堅定他是否愛你,你不如給他留個永遠的念想,何必和他交往甚至同居,使自己身價大跌呢?

燦燦就是一個沒有大局觀的女生,且沒有控制局面的能力,遇到大跌還不肯脫身,甚至要繼續追加本錢,試圖翻本。對於她,我無話可說。既然燦燦愛他,那就繼續忍受煎熬吧,直到燦燦忍受不了,痛下決心把這個大惡瘡割掉為止,不過,就怕那時候毒素已經擴散到全身了。

他的前女友回來了

這兩天有一個小妹妹一直在微信上跟我聊她的感情問題。

從2014年開始,她和一個男孩純情地談起了戀愛,那個人提議帶她去見見自己的父母,她由於矜持沒有去,其實是想多瞭解瞭解之後再定。

我問她:「你們倆感情怎麼樣?」

她說:「他沒說過喜歡我的話,也很少有承諾,我有時候不確定這感情的深度,但一直都沒有追問。」

我聽了這話,心裡立即明白了。

果然,她接著說:「一周前,他開始不接我電話,發短信和我說要靜一靜。我答應了,兩天後他留言說他前女友回來了,他放不下她,要跟我分開。我捨不得放棄,每天給他發短信,表明我的堅持和期待,後來他告訴我他們倆曾同居半年,感情比較深。而對我,他明顯還沒有陷入一個深的狀態。我不知道,這段感情我該如何面對。」

我歎了一口氣,告訴她:「你應該要感謝他,能夠對你說實話,讓你死心。在這一點上,他真的做得不錯。換了別的壞男人,一般都做出一副無奈或無賴狀,像莫文蔚那首《兩個女孩》一樣,告訴你兩個都愛。」

你的感情是真的,她的感情也是真的,但是——兩個真的裡面必定有一個不是正主,不是你不好,不是你感情不夠真摯,不是因為你有任何的不對。

你是一個不錯的女孩子,問題是在他眼裡還有更好的。決定權在他手上,你做什麼都是徒勞的。

現在,既然這個男人已經做了理性的抉擇,甚至用不聯繫來割斷情絲,姿態已經如此決絕,你還有什麼話可說呢?

他已經對你判了死刑,連緩刑期都沒有,你能怎麼辦?

當然,你每天給他發短信這一點也無可厚非,但我要給你更進一步的建議是別在短信裡表現急躁和哀怨,另外自己也要試著走出來,不要老是陷在這一段感情裡。畢竟人家倆人朝夕相處耳鬢廝磨,當然會比你每天一條短信來得更為親密。

在感情裡,相見時難別亦難,放棄一段感情的時候,正確的做法就是從此揮別萬水千山,再也不要聯繫,要開始則完全從零開始。

他沒有做好,這大概是因為性格原因,或者歷史原因。

你沒有在一個正確的時間認識正確的人,這不是你的錯,只能說你們沒有緣分。

下一次遇到合適的,麻煩抓緊些、熱情些,讓你的感情和你的行動同步,多給對方和自己一點肯定。

俗話說,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

他選擇她,不一定是因為「利」更重,也就是說並不一定因為他們更相愛,很可能只是因為「害」更輕——和你再培養感情到他們之前那麼深厚,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承擔更多麻煩,那還不如和她重修舊好呢。

所謂的「感情比較深」其實也不外乎是兩個人交集的程度比較深、被眾人接受的程度更大而已。

倘若當時你見過他父母和親朋好友,兩人已經有進一步的打算的話,他放棄你就需要付出很高的代價,不僅需要向眾人交代,需要特別多的煩瑣的手續,還需要向自己的良心做一個交代。

最後送給這位小MM一句話:即便他因為另一個女孩辜負了你,也希望你不要因為他而辜負其他人。

分手的決定權掌握在另一方手裡的時候,我們沒有別的可做,除了問心無愧。

學會給感情翻頁

對於愛情,在一般人的回憶裡,80%是幸福,20%才是痛苦,因為我們大腦的遺忘機制唯有如此運作,才能讓我們更加堅強地活下去。

但這並不表示痛苦真的就只有20%,實際上,人生的痛苦遠遠大於快樂,被記憶美化的戀情和戀人,再度生活在你身邊的話,你們之間的美好會更短暫,痛苦會更不堪。

一個健康的人,需要嘗試著活在當下,不要生活在被記憶美化的過去和充滿不確定性的未來裡。

要不,怎麼有句老話叫作「不如憐取眼前人」呢。

我認識一個叫喬其的姑娘,她是個情緒很不穩定的人,從小敏感多疑,對什麼事情都顧慮重重。

她的初戀男友因為覺得跟她在一起太累,所以以性格不合為借口跟她分手了。喬其心裡很愛他,但一廂情願畢竟沒有好結果,她不願別人可憐自己,更不願糾纏不休,只好放手。

她反省過自己的性格,試圖改正自己情緒善變的壞習慣,但事實上很多因素,包括父母的長期不和,促成了她這種極度沒有安全感、喜怒無常的心理。

改掉它,談何容易。

喬其現在身邊有一個追求者,是房東的兒子亮子。

通常是亮子的媽媽來收喬其的房租,卻不想有一次他「冒名頂替」,像從天而降的大兵一樣,出現在喬其面前,正巧她那會兒不小心在做菜時切傷了手,亮子見了立刻送她去醫院縫針包紮、跑前跑後,把收房租的事情都給忘了。

這麼一來,喬其對他的第一印象非常不錯,甚至有點淡淡的好感。

另外,喬其喜歡亮子的原因可能還有一層,那就是他和自己的前男友一樣又高又瘦。在她內心裡,始終有個揮之不去的影子。

自那之後。亮子徹底接替了他媽媽的工作,按期跟喬其會面,交涉房子的事項。

喬其感覺出他的一絲愛慕之情,不過也沒想太多。

可是亮子媽媽的態度也與以前有很大不同,間或會打個電話過來噓寒問暖,儼然不再是過去那個冷冰冰的女房東形象。

亮子加緊了追求的步伐,喬其一直很猶豫,一方面他比自己大七歲,另一方面自己對他過去的戀情也不瞭解,喬其很怕再被傷害。

搖擺不定間,亮子又做了一件讓她感動的事情——有次她情緒跌入了低谷,深更半夜苦悶地給幾個親密的朋友打電話,發現他們都沒開機,無奈之下,胡亂發了條短信給亮子,沒想到幾分鐘後他就打來了電話。

他跟喬其聊了好長時間,聽她傾訴,還說之所以不關機,就是幻想著說不定她會有突發事情找他,他相信奇跡。喬其也相信奇跡,一下子感到兩人心靈相通了。

那一刻,亮子的可愛和溫存在喬其面前加倍地放射出光和熱,成了喬其的救星。

她慢慢地發現了亮子的優點——包容心很強,這對喬其的情緒不穩定是一劑良藥。

喬其想,這一點恐怕是他最適合自己的地方。跟他在一起,她會很輕鬆。但是,他們的職業、年齡、家庭背景都差得比較遠,有時候亮子對她的思想也不夠理解,總覺得她太要強,內心又脆弱,把生活搞得太累。喬其也很矛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價值觀和亮子不一樣。

一次同學聚會,喬其碰到了前男友,他很熱情地跟她打招呼,還約她私下裡聊了一會兒。跟前男友見面後,喬其心裡很亂,莫名其妙地傷心,夢裡經常回憶起往事,而且會偷偷地哭。

假若一切都像從前一樣該多好,她忍不住幻想、假設,甚至做白日夢。

亮子發現她的情緒很反常,問她原因,她不敢說,怕他傷心,也覺得自己有些忘恩負義,太容易動搖。

沒想到,喬其的前男友竟然開始跟她頻繁地聯繫起來,先是發短信,後是約吃飯。

喬其沒有拒絕他,他似乎還在吸引她,或者,是有關他們的回憶還在吸引著她。

前男友說他還是單身,他想重新開始,讓感情重生。喬其記得自己在分手的時候,是那麼生氣、那麼傷心,發誓無論如何都不理他了。

現在呢,卻又心軟了。

可是亮子對她很好,發現她最近不開心,就擔心她工作壓力大,於是一到週末就帶她出去玩,想幫助她放鬆心情。她覺得自己沒有理由背叛亮子,但又有一些天真地想與前男友和好,她想或許前男友是已過盡千帆才回來找她。

經濟學裡面有個詞叫「沉沒成本」,是指無法回收的成本支出。

沉沒成本是一種歷史成本,對現有決策而言是不可控成本,從這個意義上說,在投資決策時應排除沉沒成本的干擾。

這段話的意思,舉例而言是這樣的:喬其和前男友的一切其實早都已經過去了,需要考慮的是,倘若她今天才認識前男友,之間沒有以前那段往事,她還會願意背棄現在的男友,和前男友在一起嗎?

當然,喬其不知道前男友會不會對自己特別好,也不知道會不會在新男友這裡受傷害,這兩者都說不準,但是別忘記了,前男友是一個有前科的人。

在任何情況下,有前科的人可都是被重點懷疑的。

無論什麼理由和借口,他拋棄了對他付出那麼多的女友就是鐵證。

既然可以沒有愧疚地拋棄她一次,就一定可以更沒有愧疚地拋棄她第二次,他連找都不用找新的借口,直接把第一次分手的理由拿來用就成。

想想,是不是這個理?

那麼喬其就需要思考了,如果再受一次傷害,還能遇到亮子這樣性格不錯的人嗎?還能再度恢復良好的世界觀和戀愛觀嗎?

如果答案有任何猶豫,還是趕快放棄與前男友和好的念頭吧。

專家告訴我們,對於任何沉沒成本,最明智的選擇就是應該徹底將它放棄,直至忘記。我們不再需要去考慮它的存在,因為那都已經過去了。

我覺得喬其的前男友不會有那麼好,更不會好到超過了她身邊的其他男性,不會好到明知道他可能會二次傷害一個女孩,還硬要湊上去,更不惜傷害另外一個人。

其實,喬其把痛苦和困擾告訴亮子也無妨,告訴他自己更願意和他在一起,最好也把這個選擇告訴前男友,把自己的後路斷掉,不然,喬其很可能得來一個悲慘的結果。

當初發過的誓言、許下的咒怨,倘若違背了,多半會重蹈覆轍。

所有傷心和痛苦,還會再度重演。

在同一個地方跌倒一次,值得同情;但跌倒兩次,那又有什麼必要呢?

對於任何人來說,翻一頁重新開始,好過在一張斑駁的舊紙上亂畫。我衷心希望喬其能瀟灑地說一聲farewell。

分手時,做性價比最高的選擇

朋友同我說了一個愛情故事,對於故事中的女主角萬萬她十分不滿,並稱她「沒出息」。

萬萬跟男友分手已經五個月了,是男孩提的分手,只給她發了一條短信就算作通知她了,原因是他愛上別人了。然後男孩玩起了失蹤,不再和萬萬有任何聯繫。

幾經周折,萬萬才找到這個男孩,把他約出來談,沒想到他清楚地跟她說:「我不愛你了,我早就煩透了跟你在一起,我愛上別人了,我們分手吧,以後不要再找我了。」

萬萬說到這兒,眼中都是淚水:「我知道你可能要罵我了,罵我『賤』,罵我『沒出息』,自己送上門去讓別人羞辱。可是,我跟他在一起三年了呀,三年的感情不能僅憑幾句話就分手了呀,我無論如何不能接受這個結果。」

後來萬萬還是忍不住給前男友打了電話,沒想到是個女人接的,原來他們倆已經住到一起去了。萬萬激動地大罵了那個女人一通,同樣沒想到的是,那個女人語氣平靜地告訴她:「他已經跟你分手了,他不愛你了,我們現在在一起,希望你不要再打擾我們。」這個女人被萬萬稱為「一聽口氣就是那種不好對付的人」。自這天之後,萬萬故意不停地給前男友打電話,直到有一天發現這個號碼已經停機了。

她知道一定是他換了新號碼故意讓自己找不到他。

於是萬萬開始不停地去前男友的博客上面留言,把過去兩人相愛三年的點點滴滴都寫出來,她甚至通過前男友的博客找到了那個女人的博客鏈接,每天去那裡發表留言罵她。

「我知道這樣做不好。」萬萬說,「但是誰讓她搶別人的男朋友呢。」

萬萬說她現在每天都在想著怎麼找到他,也並不想再跟他和好,就是不想讓他過得舒服。

她還總在想:「你說分就分了嗎?沒那麼容易,我的三年就這樣白白被你浪費了!」

首先,我一點也不覺得萬萬這個女孩「沒出息」,兩個人打架後被拉開,一定是那個吃虧吃得更多的在叫罵。從這一點上來說,我覺得她很可憐,做得也沒有什麼錯。換了是我,也一定會狠狠罵他一頓,讓他不好過。但是,罵過一頓之後,我的氣肯定就消了。

一個人要是長久地怨恨,大概是因為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就覺得吃虧,因此有太多的委屈和積怨,怨恨這個男人的同時又離不開這個男人,最後被甩了,不甘心上升到200%的緣故。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在戀愛裡,你怎麼折騰都無所謂,但是分手了,你們的關係就由戀人還原為普通的社會關係。

要報復他,有很多渠道,而展示自己的傷口和叫賣回憶,是最不理智的方式。

倘若你還要把第三方拖進這個事件裡來,甚至引來更多的圍觀者,把它變成一種公眾行為的話,你就更需要考慮你的公眾形象問題。

無論他負了你多少,欠了你多少,外人並不知道,如果你死纏爛打下去,甚至傷及無辜,必然淪為魯迅筆下的祥林嫂。

好了,我知道你委屈,但是並不代表大家都知道,也不代表大家都理解,更不代表大家都同情。

甲乙打架,乙被多打了幾拳,當然在被硬拉開之後還忍不住要叫罵,或者向大眾展示自己流血的傷口,以此博取同情。

傷口對你來說很大、很深,但是對旁觀者而言不過是千百個展現在世人面前的傷口之一,會有人真正可以替代你痛嗎?

每個人都要忙自己的事,哪有時間給予你那麼多同情,最多不過看你可憐,口頭安慰你兩句而已,你要「全職失戀」,人家需要全職做上班族或好太太。

再說,在旁觀者的眼裡,難道甲就不可憐嗎?說難聽點,見到乙凶悍地叫罵,只怕同情甲的人要比同情乙的多得多,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對,我知道萬萬不甘心,一開始就不甘心,現在更不甘心。

問題是,不甘心能起到什麼作用?不甘心又殺不死他,說不定他見到萬萬不甘心的模樣還在暗爽自己的魅力大呢。

很多被男人背叛的女人也和萬萬的心態一樣,在不斷自我折磨的同時,也折磨著對方。

一開始對方還有歉疚,後來則變成習慣,到最後則變成厭惡。而萬萬的男友本來就不欠萬萬多少,所以則直接略過歉疚和習慣,變成厭惡,這是很自然的現象。

換了萬萬自己,我認為她大概也不會和一個不斷折磨自己的人在一起吧。

所以,請萬萬放下吧,分手之後,對拋棄自己的男人冷漠以對,才是最好的報復。

還有,記得下一次一開始就找一個自己不嫌惡的人,覺得和他在一起每一分鐘都值得的人。否則,這段愛情本身就不值得開始。

9級地震的情感危機

那天在微信上,我的一個女朋友突然問我:「有沒有試過用不同的身份去試探一個人。」

我說:「沒有。」

她說:「我試了,結局很可怕。」

她用一個叫Vivian的虛擬賬號,在網上不斷試探挑逗自己的新男友。

起初男友拒絕了她的示好,表示自己已經有女朋友了,但是被挑逗的次數多了,他也漸漸有了發展想法,回復的言辭明顯曖昧起來。

這一下子,朋友鬱悶了。

她六神無主地來找我,說:「我怎麼感覺他好可怕,我們這段感情怎麼這麼靠不住呢?該怎麼辦呢?要不要離開他呢?還是裝作什麼事都沒發生過?」

於是我給她講了一個故事。

唐太宗剛剛即位的時候,一直在想方設法整治作奸犯科的官吏。

某次聽說朝中有很多官員受賄,於是暗中派人給主事官員行賄,打定主意倘若官吏接受了,就去找他麻煩。

結果在這種誘惑下,某個官員接受了絹帛一匹,唐太宗非常憤怒,下令要殺掉他。

這時有人進諫說:「這個人接受賄賂,確實應該嚴懲。可是,是您用東西引誘人家在先,所以,即使對他處以極刑,在性質上也還是屬於誘導人家犯罪,這恐怕不是倡導德行、合乎禮儀的行為。」

這就是所謂的——「陷人以罪」。

世界上,最可怕的莫過於陷人以罪。

就連耶穌都要求信徒「不可試探你的主」,更何況你男朋友乃區區凡人,怎麼禁得起誘惑?

網上曾經有過一個非常火的帖子,叫作《不要試探你的愛人》。這個女生的老公非常堅定地抵制了不明的誘惑,但是在發現了女生的不信任之後,非常憤怒,想要和她分手。

帖子說,試探愛情,假如你測出他是忠貞的,你心滿意足了,但這份滿足是建立在對他的不信任與褻瀆上的;假如你不幸測出了他的不忠,你痛哭流涕,可沒人同情你,因為是你親手製造了悲劇。

總之,不要庸人自擾,弄巧成拙。自以為聰明的人,往往很傻。

女性情感作家葉傾城講過這樣一個故事。一個女孩,男友是她的同事,平時對她非常體貼。然某日在上班時突然地震,一辦公室的人連同她男友一起跑個精光,她倉皇失措地看著男友逃出了她的視線,卻沒有考慮到和她共患難。所以在之後的日子,她對他失去了所有的愛意,兩人也越走越遠,再也沒有交集。

每次想到這個故事我都不禁要琢磨——如果沒有那場地震,這對戀人會不會就這樣天長地久地走下去了?很可能會。

危及生命的考驗無論如何都太過沉重了,而男友本能之下的表現雖然讓女孩失望透頂,卻也是人之常情。

就像我的朋友試探、挑逗自己的男朋友一樣,第一次第二次已經被拒絕了,你偏要使出渾身解數玩上第三次。我很懷疑,如果她的男友不就範,她會不會把這個遊戲就一直這樣玩下去?

拜託,好男人也是人,面對人的本性,他沒有義務創造奇跡。

人家故事中的小兩口趕上地震震碎了感情,這是沒辦法的事情,你們這兒太太平平地過日子,幹嗎也非要在自己和他之間折騰出一場9級地震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