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生活的藝術家 > 4.14 「我要的顏色」 >

4.14 「我要的顏色」

我和幾個中國朋友聊天時,當我提到阿奎那時,我首先引述了這樣一句話:「把顏料從桶裡拿出來,你可以將這個房間塗成任何顏色,任何你想要的顏色。」

我認為這句話不是他說的,但是下面的話很可能是他對這句話的理解:如果一個人願意接收一種哲學體系裡的第一個前提,那麼剩下的前提他也必須被接受。

這樣我們也必須接受阿奎那和他的《神學大全》(Summa Thelogica)的第三篇文章,這是一篇討論上帝存在的文章。

上帝存在的五個證據:

·「一件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同一方向上既被推動,又是推動者。那樣它就要推動自己……因此一定有一個不受其他事物推動的第一推動者,而這第一推動者,也就是人人都知道的上帝。」

·「必有一個最初的動力因,此最初的動力因就是上帝。」

·「我們不能不承認有某一東西:它自身就具有自己的必然性,而不是有賴於其他事物得到必然性,不但如此,它還使其他事物得到它們的必然性。這某一東西,一切人都說它是上帝。」

· (等級,或從多到少。)「世界上必然有一種東西作為世界上一切事物得以存在、具有良好以及其他完美性的原因。我們稱這種原因為上帝。」

· (沒有智慧,就沒有機遇和目的)「必定有一個有智慧的存在者,一切自然的事物都靠它指向它們的目的。這個存在者,我們稱為上帝。」

以上關於上帝存在的論證都基於第一個前提,或是所謂的「證據」。因此,如果移除「阿奎那運動論」的第一個前提,那就會陷入「最初動力因」的第二個證明,如此我們會繼續陷入第三個、第四個,或第五個前提。

這些論證令人感到不安(儘管我早年在中國香港讀書期間,接受了羅馬天主教的牧師教誨),儘管它們說理充分,事實清楚,容不得半點猶疑,我要麼接受他們,要麼拒絕他們。

例如,經歷痛苦,並不一定意味著理解它,接受它,或乾脆否定它的存在:它是。但是並不是說所有人都會這樣理解痛苦,會得出這樣的結論。所有人必須要做的就是,盡力去治療痛苦。

但是,當我說痛苦「是在那兒」,它暗示著我正在經歷某些事情,但是將這些事情和除了我自己以外的其他人聯繫起來才是困難所在。我認為,這不可能僅僅是語意上的困難。從語意上來說,我們可以對一個具體的想法、概念或詞語,用大致同樣的方法作出回應。也就是說,如果這個想法、概念或詞語在我們的本土語言中有對應的說法。

但是,當一個西方人推理起來,他可能會區分一些事物,而中國人對此無法作出區分。事實上,中國人在思維的過程中,可能都不會有「區分」的概念。中國人習慣把事情看作完整的整體,或是一個不可分的整體的兩個共存體。這兩個共存體的意思(不管是任何事情)都源自「彼此」,且彼此相輔相成。因此,「彼此」不但不相互排斥,還會相互依靠,相輔相成。

在漢語中,事物都是被當作整體看待的,因此,試圖創建某種直接的因果關係是不可能的。例如,「good」的漢字是好,「bad」是壞。結合在一起,就是一個新詞彙「好壞」,意思就是「品質」。構成「好壞」這個詞,就需要把「好」和「壞」加在一起。而「lorg」的漢字是長,「short」的漢字是短,結合在一起就是事物的長度。「buy」的漢字是買,「sell」的漢字是賣,而合在一起則形成了「交易」這個新詞。

事物不是相對,而是相互補充,且互補的部分能夠共存。它們不是被看做因果,而是像聲音和回聲,光和影一樣成雙成對,如影隨形。所以,騎自行車的人要前行,就要一隻腳蹬踏,另一隻腳放鬆,這種一踏一鬆構成了不斷互動的整體。

當阿奎那開始為他的理論辯護時,預先假設了存在或存在物,因為要談論「動」的方式,首先就得暗示事物的存在。也就是說,事物在運動。而阿奎那在第三篇文章中所問的,就是為了讓我接受他的說法中的「那桶油漆」,也就是接受上帝的絕對存在。

我更情願把阿奎那的教條看作是一種信念,而不是「理智」。當理智山窮水盡之時,我不能,也不會「嘲笑」信念。中國人認識到,最高真理是無法用語言表達的,它不需要去努力證實,作出假設,分離自我。中國人放棄對真理的理性追尋,絕聖棄智,停止所有的心理活動,緊緊抓住自我意識,以獲得精神上的收穫。人就是簡簡單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