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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義與福利經濟學

現在回過頭來看經濟學,尤其是福利經濟學(從學術或者政策的角度研究人的福利)中對於幸福的討論。功利主義者,如邊沁、埃奇沃思、馬歇爾或者庇古,都將社會選擇簡單地視為個人福利的加總。他們用個人「效用」來代表個人福利,將效用等同於幸福,並傾向於忽視不同人之間福利和效用的分配不平等。因此他們依據各種狀態和政策下幸福的總和,對各種可能的狀態和可能的政策作出判斷。

福利經濟學的命題在20世紀30年代曾受到猛烈抨擊。萊昂內爾·羅賓斯(Lionel Robbins)等人(受「邏輯實證主義」(logical positivist)哲學的影響)指出,不能隨意在人與人之間進行效用比較,因為這缺乏科學依據。而這對當時的經濟學家產生了很大影響。他們認為,不能以任何方式將一個人的幸福與另一個人的幸福作比較。羅賓斯引用威廉·傑文斯(W.S.Jevons)的話說,「每一個人的思想對另一個人來說都是難以獲悉的」,「而且共同的感覺是不可能的」。[1]

這種悲觀的看法存在很大的問題,因為可以通過多種方法對人生的快樂和痛苦作出比較和評價。即使對此存有懷疑和爭論,我們還是不難看到,對於某些人際比較還是很容易達成共識的,因此也就產生了一個部分排序(對於這個問題我已在其他地方作過討論)。[2]這種共識可以從我們在描述不同人的幸福時所用的語言中得到反映。這些語言並未將人置於相互隔絕的孤立島嶼上。[3]如果不能進行人際比較,那麼李爾王的悲劇將很難上演。

然而自從經濟學家確信——以很快的速度——進行人際效用比較在方法論上存在錯誤之後,這種更徹底的功利主義傳統很快就在20世紀四五十年代被單純依賴效用和幸福的狹義功利主義所取代。後者被稱為「新福利經濟學」(new welfare economics)。其在形式上繼續以效用作為唯一的依據(這被稱為「福利主義」),但完全摒棄了人際比較。不僅福利經濟學的「信息基礎」(informational basis)被狹義地限制在效用的範圍內,而且人際效用比較也遭到禁止。事實上,以沒有人際比較的福利作為社會判斷的基礎,其信息量是非常有限的。我們可以對一個人在某種狀態下是否比另一種狀態下更加幸福進行討論,卻被告知不能將一個人的幸福與另一個人的幸福作比較。

[1] Lionel Robbins,『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 of Utility:A Comment』,Economic Journal,48(1938).

[2](See Collective Choice and Social Welfare(San Francisco,CA:HoldenDay,1970;republished,Amsterdam:NorthHolland,1979).該書贊成在社會選擇理論中以部分排序的方式系統地採用福利的人際比較。也可見我的論文「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 of Welfare」,in Choice,Welfare and Measurement(Oxford:Balckwell,1982;republished,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7)。還可見Donald Davidson,「Judging Interpersonal Interests」,in Jon Elster and Aanund Hylland(eds),Foundations of Social Choice Theo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6)和Alland Gibbard,「Interpersonal Comparisons:Preference,Good,and the Intrinsic Reward of aLife」,in Elster and Hylland(eds),Foundations of Social Choice Theory(1986)。關於相關問題,見Hilary Putnam,The Collapse of the Fact/Value Dichotomy and Other Essays(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2)。

[3]關於語言在反映客觀世界某個方面的作用,在第1章「理智與客觀」和第5章「中立與客觀」中已有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