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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的起訴

在今年的圖書市場上出現兩種署名「周國平」的書,書名分別為《純粹的智慧》和《讀禪有感悟》。現已查明,這兩種書皆出自一個名叫葉舟的書商之手,然後由書商李某和曹某分別聯繫出版社出版。對於書商們出示的同一份湖南農民「周國平」身份證複印件,常德市公安局出具了書面證明,證實該身份證是偽造的。至此,兩種書的偽書性質已確鑿無疑,我遂起訴相關書商,海澱法院預定在9月26日開庭。

然而,此案尚在審理之中,我突然從媒體上獲悉,一個筆名叫李某的人因我對偽書《純粹的智慧》的評論告我侵犯其名譽權。接著,我收到海澱法院送達的起訴狀,讀了起訴狀全文,我只感到荒唐。

今年2月,在發現偽書後,我曾寫《與偽書作鬥爭》一文,其中批評了《純粹的智慧》「內容尤其荒唐不經,惡俗之至」。我把該文發給媒體,多家媒體作了摘要報道,有的全文發表。3月31日,央視三套「文化訪談錄」播出關於偽書的節目,其中有對我的採訪,我指出《純粹的智慧》「完全是一本垃圾書」。

現在,李某以上述評論為由起訴我。我感到荒唐的是以下四點:

第一,我的評論完全是針對一本冒我的名字出版的偽書的,當時根本不知道李某其人以及他的任何著作的存在。起訴狀稱:「該書主要內容經認定出自原告的原創著作《體驗》」。此話可有兩種解釋:一,炮製該書的書商剽竊了他的「原創著作」,如果這是事實,他首先應該起訴書商而不是我;二,他默許甚至夥同書商使用他的「原創著作」來炮製這本冒名偽書,如果這是事實,應該是我起訴他而不是他起訴我。

第二,我的評論顯然是對事不對人的。即使該書不是一本冒我的名字出版的偽書,作為一個讀者,我仍有權對它的內容表達自己的評價。現在,在這個「原創」作者亮相以後,我重讀該書,發現仍不得不堅持我的評價。一個作者不同意讀者對其作品的評價,可以反駁和爭論,怎麼能訴諸法庭來禁止他所不喜歡的評價。正是在一種允許批評和反批評的健康環境中,才能淨化我們的圖書市場,使真正的好書得到傳播,改變垃圾書氾濫的可悲現狀。

第三,我無法理解法院何以受理這一起訴。在受理之前,法院至少應該審查一下原告與被告之間是否存在著關聯。就本案而言,作為名譽侵權案,原告至少應該提供我曾指名道姓侮辱其人格的證據,由於我此前完全不知道李某其人的存在,侮辱其人格之說就根本無從談起。哪怕僅僅審查一下表面證據,此案的濫訴性質也是一目瞭然的,本應該一開始就擋在訴訟門檻之外。

第四,設想法院將如何判決此案,我不免擔心法院會陷於尷尬的境地。偽書《純粹的智慧》是否同時也是一本劣書、垃圾書,法院該如何來對此下判決呢?如果判原告勝訴,是否就意味著它不是劣書,反之,是否就意味著它是劣書?很顯然,對於一本書的評價,涉及學術標準和審美取向,法院無法做出判決,即使做出了判決也不可能具有真正的效力,因而只應排除在受理範圍之外。我不會違背自己作為一個學者的良知,任何人都不可能通過打官司來強迫我把垃圾說成金子。學術是非和趣味優劣自有其內在的化解途徑,司法對此應當尊重而不是干預。

鑒於媒體上已大量流傳這一官司的消息,我只好出來澄清事實,表明態度。我一向喜歡安靜,潛心從事研究和寫作,然而,今年一年中,官司接二連三,不勝其擾。我懇切呼籲建設合理的法律秩序,不要再讓學者備受濫訴的困擾。我自己一方面渴望還我安靜,另一方面不會辜負命運的賜予,將隨時寫下在各個案子中親歷的事實及我的感受和思考,給歷史留下一份真實的記錄。

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