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跋 作決定的一個根據

假定讀者在認真考慮了我們現代西方世界上爭取人們接受的各種可供選擇的人生理想之後,對這些價值他要委身於哪一種還是拿不準。那麼,有沒有什麼無懈可擊的辦法進行選擇呢?讀者當會回憶起我們在最後一章談到的圖爾閔和黑厄的意見:誰提出任何一個道德原理總是先對該原理所從屬的那種整個生活方式作詳細說明,以之作為最後一道防線。不過,他們並不認為在選擇生活方式上有什麼原理可循。他們無疑要鼓勵我們去考慮愛因·蘭德、休·黑弗納、卡爾·馬克思、索倫·克爾凱戈爾、弗裡德裡希·尼采、讓-保羅·薩特、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埃裡希·弗羅姆、約瑟夫·弗雷徹以及我們討論過的其他著作家們所提出的各種可供選擇的理想。但是,我們怎樣才能合理地在這些理想中作出選擇呢?分析哲學家告訴我們,我們可以用想像去探索這些生活方式的各種含義,並以之與我們現在所遵循的多少是無意識地選定的生活方式作對比。但是,歸根結底,他們幫助我們在各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中作何選擇的忠告,其範圍也還是同意薩特的意見,即每個人必須自己作出選擇,並且自己對之承擔全部責任。我們可以因為某一種特定行為受某一特定規律的支配而就認為它是正當的,我們也可以轉而以某一特定規律和一種比較普遍的原理相協調一致而就說它是正當的。但我們怎樣才能證實我們的根本原理是正當的呢?我們的各種根本理想確實是和我們的興趣爰好有關係嗎?說到底,它們是任意作出的嗎?我認為不是。

如果一位讀者總是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理想生活的概念進行了認真的思考之後,才做出決定委身於一種生活方式,那他絕不會是在作一個任意的決定。假如他說他可能對之委身的一切生活方式在所有的根本理想方面都是一致的,因而他遵循哪一種都沒有關係,這時他倒是可能真的會作出一個任意的選擇的。但是,他這樣作也是一個愚蠢的選擇,因為它是以一種錯誤的前提為依據的。如果讀者看了本書以後有什麼收穫的話,那他應當清楚地認識到:我們所研究過的道德家們對人類應當追求的理想目標並不全都意見一致。委身於馬克思主義意味著為爭取一個沒有階級的社會而奮鬥。這種委身和愛因·蘭德頌揚的對自由企業的社會獻身根本不同。這兩個目標又沒有一個是和R.M.黑厄對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的委身相一致的。誠然,我們討論過的各種人生哲學並不全都像這樣根本不同,但是,這決不是說它們基本上是一致的。確實,如果它們對於什麼是人類最好的生活方式意見基本一致的話,那麼,我們就不會面臨各種理想的衝突了。然而,我們看到,關於一個人應該成為什麼樣的人,有許多可供選擇的理想。沒有什麼科學方法來證明一種理想是對的,而其他各種都是錯誤的。確實,既然各種理想所談的都是應該是什麼的問題,而不是談實際是什麼的問題,那麼,科學知識和邏輯二者還不能用來自行產生一個根本的價值委身。我們不能迴避這樣的事實,即每一個人都面臨著選擇他自己的生活方式的問題。但是,一個人在探索了各種可供選擇的理想是什麼之後作出的決定,也並不是任意的選擇,而是以他能找到的最好的證據為根據所作出的。黑厄自己把這一點表達得很好:

如果你把這些最後的決定描寫成任意的決定,因為能用以證明它們是有理由的一切先前的假設已經被包括在該決定之內了;這無異於是在說,對宇宙進行完整的據述是根本沒有根據的,因為沒有進一步的事實能用來證明它。我們並不是這樣用「任意的」和「沒有根據的」這兩個詞。這樣的一個決定,決不是任意的,而是各種決定中最有根據的一個,因為它是建立在對可能作為根據的每一件事都作了考慮這一基礎上的。

如果一個人想要對一種生活方式作自行承擔責任的道德委身,那麼,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作深謀遠慮的思考將是一個極為有用的起點。不過,我們應當十分明白,這樣一種研究,它本身並不規定一個人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我們已經多次強調過,一個人的基本價值委身在很大程度上是受他的關於人性的理論的影響。人是什麼?他能變成什麼樣?確實,有一種全人類共有的根本的人性嗎?在回答這些問題時,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的一些發現是極端重要的,因為,任何一個根本價值委身如果要求人辦他不可能辦到的事,那麼它就無法滿足我們對妥當性與正確性的基本要求。

善於思考的讀者現在已經到了必須選擇自己的根本價值委身的時候了。某些理想由於不適合讀者所持的關於人性的信念,可以被排除掉,但仍有許多其他理想繼續爭取他接受。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必須老老實實地承認,每個人務必作出他自己的選擇。如果他對各種理想對於他自己行為的重要性是敏感的話,他將盡可能地用負責的合理的方法作出這個選擇。

一個人決定了他自己的根本價值委身之後,他就有責任身體力行。如果他發現自己所選擇的理想還不能對付他所面臨的那些特定道德問題,那他就應該重新考慮他的決定。在我們這個不斷變化的世界上,十分可能,我們大多數人將多次重新審查我們的各種終極委身問題。只要我們活著,對生活方式的探求就將繼續進行下去,因為正如柏拉圖所體會的,「這個問題決不是偶然的瑣事,而是我們該如何生活的問題。」

如果讀者期望我們提出一個所有的人都同意委身的理想的價值體系的話,我們肯定會使他大失所望。不過,我們所能做的,或許是更有意義的。我們想強調指出,關於價值問題的根本決定應該這樣來作:要研究各種科學所提供給我們的關於人的各種事實,還要對爭取我們接受的可供選擇的各種生活方式作深思熟慮。這樣作,可為我們提供一個在道德原理方面作出自我決定的可靠的基礎。

  1. R.M.黑厄:《道德語言》,牛津,克拉倫頓出版社1952年版。 ​​​​​​​​​

  2. 柏拉圖:《共和國》,W.H.D.勞斯譯,見埃裡克·H.沃明頓和腓裡普·G.勞斯主編的《柏拉圖的偉大對話》,紐約,新美國世界文學文庫1956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