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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解開犬儒主義的〞文革〞心結

我的《何必憂慮北大辦成哈佛第二》刊出後,有一位網友批評說,你是\"搞『說理』……走火入魔\",\"人家隨便說一句話都能被他拗到說理的邏輯裡。文中暗示葉朗的話是『文革餘毒』,這種玩弄修辭的論辯難道就是說理了?再說,要求一切人在一切時刻都必須牢牢遵守說理的法則,這恐怕更是『文革』時泛政治化的思想專制邏輯的翻版吧。\"為什麼會把\"公共說理\"與\"文革時泛政洽化的思想專制\"這兩件事聯想到一起呢?這二者的觀念聯結可能是什麼呢?我想,大概首先是這二者都包含了某種『『普遍要求\",並在此意義上成為\"規範\"(norms)。其次,凡是\"規範\",又都會引起\"不當強制\"的聯想。然而,強制並不是所有規範的核心內涵,更不是公共說理規範的實質所在,因為說理本身就是要用自由、平等的理性來破除各種強制,包括話語強制:公共說理是一種在文明制度和民主政洽中形成和維持的規範,與在威權制度中由權力規定的規範有著本質的不同。

權力規定的規範

我們應該如何來理解與公共話語有關的\"規範\"呢?規範是對行為的實踐性要求(該怎麼做),而不是一個抽像的觀念(如\"真實\"\"正當\"\"誠實\")。規範所說的\"應該\"不只是包含某種要求、允許或禁止,而旦更是包含著引導某種行為、信念、感覺的理由。規範可以是武斷的,在特殊環境裡靠外力來維持。

\"文革\"高潮時期,人們說話都必須以\"毛主席教導我們\"開始,說上一段語錄,然後才言歸正傳,這是正確的說話規範。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數》一文中寫道:\"古代和近代有兩種方法可以壯我的膽。古代的方法是,文章要從『夫子曰』開始。近代的方法是從『毛主席教導我們說』開始。\"所謂\"壯膽\",也就是必須這麼說才能被別人接受,才不至於出錯,因為這就是\"規範\".

有一篇回憶\"文革\"的《無處不在的毛主席語錄》,裡面有這麼一段:\"那時候,要求人們在講話前,用毛主席語錄開頭。比如,公交車售票員在提示乘客注意安全的時候,要如此表達:『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乘客同志們,汽車要拐彎了,請大家注意抓好扶手。\"』作者回憶道:\"那時候,由於我父母都是老師,所以,我家就住在學校的校園裡。由於整天搞運動,父母白天給學生上課,晚上教研組還要組織政治學習,所以是沒有時間做飯的。因此,就到學校食堂買飯。父母太忙,買飯的任務,就落在我們幾個兄弟身上了。我清晰地記得,當時買飯時的情景。\"下面是當時很典型的買飯對話。

我:\"階級鬥爭!我要一斤饅頭、半斤湯麵。\"

大師傅:\"一抓就靈!沒有饅頭,只有窩頭。\"

我:\"為人民服務!那就一斤窩頭吧。\"

大師傅:\"完全徹底!一共一斤粗糧票、五兩細糧票、二毛五分錢。\"

這就是\"文革\"泛政治化對人與人之間說話方式的\"思想專制\"的規範。今天,我們提倡理性、邏輯、言之有據的公共說理,雖然也是一種話語規範,但卻是與\"文革\"泛政治化完全不同的規範。規範可以分為兩種,一種叫\"道義規範\"(deontic norms),它是以義務、責任的倫理觀念為基礎的。另一種叫\"權力規定的規範(power-conferring norms),是由把持權力的個人或集體規定的。以色列道德和政治哲學教授雷茲(Joseph Raz)在《實踐理性與規範》(Practical Reason and Norm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一書中指出,即使\"權力規定的規範\"也不能完全與\"道義\"無關,權力規定的規範與政治制度有著密切的聯繫。

\"文革\"中那些在我們今天看來荒誕不經的\"規範\"——互相說話時開口閉口\"毛主席說\",必須佩戴毛主席像章,三忠於四無限——都是權力規定的規範,也都有它自己的\"理\"。這些規範與當時中國的\"制度性事實\"(個人崇拜、階級鬥爭、普通人害怕被看成\"不忠\"的恐懼、隨眾心理和行為)有緊密聯繫。支撐那些規範的是天天都在報紙上、廣播裡大講特講的\"革命道理\"。今天許多人把這樣的\"理\"看成是宣傳和洗腦,不再接受或奉行這樣的理,是因為他們有了與之不同的對\"理\"和\"說理\"的認識。

在我們今天的公共話語中,仍然殘存著許多\"文革\"遺留下來的話語毒素,暴力、武斷、虛假不實、對上誰媚討好、對下專橫傲慢。但是,許多人都已經認識到,我們可以用\"說理\"來改變這種狀況。\"說理\"就是用合適的、經得住理性檢驗的論證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和看法,並有教養地、公開地說出來。在公共生活裡,理必須要公開地說出來。少了\"理\"或\"說\",都不能算說理。\"理\"與\"言\"之間有一種特別緊密的關係。中文的\"理\"從\"玉\",強調的是好的質地,也就是正理,不是歪理。希臘語的\"理\"(Dianoia)離不開話語,指的是運用話語思考的能力和結果。它與借助直覺領悟、不言而默會的\"理\"(noesis)是不同的。

公共說理的\"理\"應該同時包括\"質地\"和\"言說\"這兩個方面。經常有人深諳某種道理,卻口不能言,有意表述,卻說得一團糟,最後能把自己都說糊塗了。辨別和明述道理是特別的能力、是需要學習、運用才能掌握的。只有這樣才能把理說出來。說理包括你自己說,也讓別人說和聽別人說。說理是自由、理性、平和地交換意見,如果能由此說服對方,當然最好,如果不能,那也沒有關係。說理使得雙方相互有所理解,並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識或妥協,這就是說理的收穫。

文革聯想\"的犬儒主義

公共說理是最貼近民主核心的那一部分,杜威在1927年就寫道,公共生活的復興首先要求\"改善辯論、討論以及勸導的方式與狀這正是公共問題\"。哈貝馬斯也持類似的看法,他說:\"在每次對話中,一個個私密性的個體會合併成一個公共團體,一部分公共領域便由此產生。\"對話便被賦予了非常重要的政治作用。民主是通過討論而實現的治理,或者更準確地說,是\"通過在法律上平等的公民之間進行自由的公共討論而實現的治理\"。

當代美國傳媒學家邁克爾·舒德森在《為什麼民主需要不可愛的新聞界》(已有中文譯本)中提到杜威和哈貝馬斯對公眾交談的政治見解,他還特別補充說,一般人際間的社交交談並不能自動產生民主規範。他認為,更多的情況是民主創造民主對話,而不是對話自然產生民主。他同意美國政治學家喬治·卡提卜(George Kateb)的分析:民主培養了某種自我,雖然難以察覺而且並不完善,卻仍然效果顯著。民主培養的那種\"自我\"有公共說理的意願和能力,有用交談來參與公共政治的要求,在國家和公民社會裡,說理是公民身份的一種體現,也是行使公民責任的一種方式。因此,提倡和實踐公共說理可以成為推動當今中國政治和社會改革的積極動力。

這樣看待說理,就不會再接受\"文革\"時的大字報、大辯論、大批判的那種專制話語規範,也不會把說理當作必須是你死我活、克敵制勝的對立、對抗的\"戰鬥行動\"。但是,不幸的是,有的人也因為厭惡\"文革\"的規範,把他們心目中的\"文革規範\"(\"泛政治化\")與\"規範\"本身等同起來,把任何規範都視為專制。更危險的是,他們因為拒絕泛政治化而不加分辨地懷疑和否定任何普遍規範的必要。他們討厭\"文革\",但是,這樣的告別\"文革\"並不能給我們今天的公共生活帶來積極、正面的改造力量,甚至還會造成進一步的障礙,因為它會使我們在規範問題上陷入一種無所適從、無助無力的虛無主義和犬儒主義。

\"文革\"問題上的犬儒主義遠不止把公共話語規範看成\"文革\"式的\"政治化思想制\",在許多政治、社會生活的現象和事件上都有類似的犬儒主義表現。人們幾乎可以把自己不喜歡的任何事情都說成是\"文革翻版\"或\"文革再現\",反而忽視了那些真的在維護文革、為文革辯護,或讓文革借屍還魂的事情。例如,民眾上街抗議不公正的事情,會被稱為是\"文革式的群眾運動\"或\"大民主\",言辭尖銳一些的批評文章會被指責為\"文革式大批判\",提倡每個人把政治當作自己的公民副業則被攻擊為\"文革\"式的\"人人捲進政治\"。誰對某些言論、觀點做深入一些的分析或提出原則性的問題,就會被扣上\"文革上綱上線\"的帽子。在普通問題爭論時互相指責是\"文革餘孽\"的更是相當常見。

\"文革\"問題上的犬儒主義者經常一面疑心別人的話裡是否在\"暗示文革\",一方面自己卻又在拿\"文革\"攻擊別人,這兩個方面都是因為習慣性的\"文革\"聯想所致。他們對\"文革\"這麼敏感,但卻似乎從來沒有對生活中真正存在的那些\"文革\"現象或問題發表過有份量的意見。這些現象和問題包括有人公然讚美、懷念\"文革\"、模仿和美化\"文革\"的紅衛兵飯店、紅衛兵扮相畢業照、重慶式的\"唱紅\"和個人崇拜、裝模作樣的\"文革道歉\"等。

把公共說理當作『『文革式的思想專制\",不只是把公共說理妖魔化,而且更是有意無意在為\"文革式的思想專制\"進行洗刷和漂白。如果文革的專制洗腦與民主、理性的公共說理沒有本質的區別,那麼,我們還能用什麼善惡對照的理由去反對\"文革\"的思想專制呢?犬儒主義的特徵就是不加分辨地懷疑,一股腦兒地否定。就像我們可以區別不同的行禮(如握手和希特勒敬禮的區別)一樣,我們也完全可以區分不同的\"理\"和\"說理\"。就公共交流的形式和規範而言,德國人沒有因為有過\"希特勒問候\"的歷史,就放棄所有的人際問候和行禮。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有過\"文革\"泛政治化的專制,就放棄建立合理、公正的公共生活規範,包括公共人物言論的基本說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