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耶魯大學公開課:死亡 > 第三章 靈魂存在的論證 >

第三章 靈魂存在的論證

關於人的本質,我已經介紹了兩種基本立場:二元論觀點和物理主義觀點。不管你接受其中的哪一個,這兩種觀點都為我們所熟悉。我們都知道,二元論者接受非物質的靈魂的存在,物理主義者則否認靈魂的存在,堅持認為人只是肉體。我們熟知這兩種立場,但我們要問:應該相信這兩種觀點中的哪一個呢?

很顯然,在這兩種觀點中加以選擇時,關鍵的問題是,我們是否應該相信靈魂的存在。因為雙方都相信肉體的存在,畢竟,二元論者不否認肉體的存在,他只是既相信肉體的存在,也相信靈魂的存在;物理主義者顯然也不否認肉體的存在。所以,肉體的存在是這兩種觀點的共同點。它們的區別在於,除了肉體之外是否還接受靈魂的存在。我們要問: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靈魂的存在嗎?

一個人該如何去證明靈魂的存在呢?也許我們首先應該問,一個人該如何去證明任何東西的存在?比如,我們如何證明椅子、桌子、鳥、樹等尋常事物的存在?

當然,對許多熟悉的日常事物來說,答案很清楚:我們可以用我們的五種感官來證明這些事物的存在。我們看到、聽到、感覺到了它們。我怎麼知道椅子是存在的?唔,我面前有幾把椅子。我睜開眼,就看見了它們。我怎麼知道這桌子是存在的?我能看到它、摸到它、感覺到它。我怎麼知道樹是存在的?我能看見它們(我現在透過窗戶就能看到)。我怎麼知道鳥是存在的?我能看見它們、聽見它們。我怎麼知道蘋果是存在的?我現在沒看見什麼蘋果,但是我以前看見過,我嘗過、摸過。諸如此類,所有普通的日常事物的存在都是如此得到證明。

但是,這種辦法顯然無法證明靈魂的存在!靈魂應該是某種非物質的東西,我們不能看見它,不能品嚐、觸摸、聞到、聽到它。我們不能用我們的五種感官直接觀察到靈魂。

當然,可能有人會堅持說,雖然我們不能用我們的五種外感官觀察到靈魂,但是我們能用內感官觀察到靈魂,就像我能用自己的內感官觀察到我的思想、我的情緒、我左腳的疼痛,或者現在我好像感到些許憂鬱。我不能用我的外感官看到這些東西,但是我可以用內感官直接在我身上觀察到它們。類似地,可能有人會聲稱,我也能用內感官直接觀察到自己的靈魂。

如果有人真的這樣來做出證明,我只能說,在我看來,這種主張好像是錯的。我相信,如果你對它加以思考的話,你會發覺,在你看來它好像也是錯的。你試著內觀一會兒,把你心靈的眼睛轉向內部,然後問問自己,你看到裡面的靈魂了嗎?我認為你看不到。你會像我一樣,觀察到了體內的各種感覺;你也許還觀察到了各種思想和感受,但是你不會看見一個靈魂。

所以我敢打賭,哪怕你相信靈魂,你也會同意我的觀點:靈魂不是某種我們能夠「看見」的東西,不管我們用外感官還是內感官都看不到它。靈魂是觀察不到的。相應地,如果存在靈魂,我們要用其他方式來證明它的存在。

最佳解釋推論(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對於我們看不見(又聽不見、嘗不到,也無法用內感官觀察到)的東西,我們該如何去證明它們的存在呢?最重要的方法也許是這樣的:有時我們合理地設定存在某種我們看不見的東西,以便去解釋我們都認同其存在的其他事情。

比如,我們為什麼相信原子的存在?我肯定看不到單個的原子,那我為什麼有理由相信小到看不見的微粒的存在?因為原子理論能夠解釋事物。假定存在著原子,而且它們具有特定的結構,以及特定的互動、組合和聚集模式,我立刻就能解釋跟物理世界有關的各種事情。所以,設定原子的存在使我能解釋需要解釋的事情,根據這一事實,我推論出原子的存在。

我們一直都在使用這種論證方法。雖然我看不見X光,但為何我相信它是存在的?因為這樣做我就能夠解釋為何會有物體內部的圖像(比如手骨)。為什麼我相信一些太過遙遠、不能用望遠鏡直接觀測到的行星的存在?因為設定它們的存在,我就能夠解釋星光的閃爍。如果設定一些東西的存在,能幫助我們解釋用其他方法無法解釋的事物,我們就推論出這些事物的存在。這種論證模式十分普遍,哲學家稱之為「最佳解釋推論」。

關於最佳解釋推論,在此要強調一下。我們可以合理地相信某事物,不僅是因為我們需要靠它提供某種解釋,而是由於它能提供我們可以得到的最佳解釋。比如,我為什麼有理由相信病毒、細菌等各種我看不見的微生物存在?因為這樣做我就能夠解釋人們為什麼會生病。但是其他事物也解釋得了這一現象,比如魔鬼。我可以相信魔鬼的存在,說:「人為什麼會生病、死掉,是因為惡魔附體。」那麼,我為什麼不能合理地相信魔鬼的存在呢?這當然是一種可能的解釋。但是我們能合理相信的可不是隨便什麼解釋,而是能得到的最佳解釋。

那麼,關於疾病,我們有兩種對立的解釋,微生物理論和魔鬼理論。我們要想想,它們哪個能更好地解釋疾病這一事實?哪個能更好地解釋誰會患上哪種疾病,疾病是如何傳播、治療或治癒的?事實當然是,魔鬼理論無法很好地解釋疾病,而微生物理論解釋得很透徹,是更好的解釋,所以我們有理由相信微生物的存在,而不是相信魔鬼的存在。這就是一個推論,它不只是隨便什麼解釋的結論,而是最佳解釋的。

好了,那麼靈魂的存在呢?我們觀察不到靈魂,但是現在二元論者也許有了一個論證靈魂存在的辦法。二元論者要做的是,指出我們身上一些物理主義者無法解釋或解釋不好的東西。他會指出關於人的一些謎團或困惑,對此物理主義者一籌莫展,而只要我們成為二元論者就能加以解釋。

但是存在這樣的特性(feature)嗎?有什麼需要解釋的東西是只有設定某種高於或超出肉體的、某種非物質的東西,即靈魂,才能夠解釋的嗎?有什麼是要用靈魂的存在來解釋,而且比局限在肉體的分析解釋得更好的嗎?我們不妨把這種特性叫作F特性,那我們可以說:「瞧,雖然我們看不見靈魂,但我們有理由相信靈魂,因為設定靈魂的存在能幫助我們解釋F特性的存在,而這種特性是我們都承認的。」

舉個例子,假定我們無法從物理主義者的視角解釋愛情。我們都知道人們會墜入愛河,但假定物理主義者解釋不了這一點,而設定靈魂的存在我們就能夠解釋它。轟,我們證明了靈魂的存在。這是最佳解釋推論的一個例子。

現在關鍵的問題是,那個相關的F特性是什麼?有沒有這種物理主義者無法解釋,或者只能很蹩腳地加以解釋的特性,以致我們需要訴諸某種超物理的東西去解釋它?有沒有一種訴諸某種非物質對象就能更好地加以解釋的東西?如果我們能找到那個F特性,指出物理主義者無法解釋它,或者解釋得很牽強附會,而二元論者能更合理地加以解釋,我們就有理由相信靈魂。當然,同哲學中的所有論證一樣,這只是一個試探性的論證。如果最後出現一個關於F特性更好的解釋,我們就得放棄對靈魂的信念。但在那之前(當然它可能永遠都不會出現),我們至少有些理由相信靈魂。

所以我要問的是:F特性可能是什麼?存在這樣的特性嗎?關於我們,有什麼是只有訴諸靈魂才能很好地解釋的嗎?

我們將考慮許多可能的不同提議。其中每一個都需要分別加以考察,因為它們都指向一個截然不同的潛在論證。畢竟,最佳解釋推論不是單一的、獨特的靈魂存在論的化名詞;它是某種類型的論證的總稱。根據你用何種F來代入討論,以及你訴諸靈魂要去解釋哪種特徵或事實,你就會得到不同的論證。事實上,此類論證各不相同,有一些值得我們斟酌。

還要補充一點,雖然我認為這多種論證都值得斟酌,但這並不意味著我認為它們都真的成立(work)。實際上,我已經說了,我本人不相信靈魂的存在。因此,在進行這些論證時,我會聲明自己沒有被說服,對此你不用感到驚訝。我認為這些靈魂存在的論證是站不住腳的,並希望你思考過之後,最終會同意我的看法。我希望你得出結論說,這些論證其實是不成立的。

但更重要的是,你至少思考過了所有的論證。這到底是不是令人信服的靈魂存在的論證呢?如果你認為是,對於我將給出的各種反駁,你會做出什麼回應?不然的話,如果你贊同這個或者那個論證不成立,還有沒有你認為更好的靈魂存在的論證呢?

日常現象

好的,我們要開始考慮許多不同的F特性的可選項了,記住我們只有相信靈魂才能正確地解釋這個特性。我們可以把這些提議分成兩組。一組關注我們的普通的、熟悉的、日常的事實。比如,我們戀愛、思考、體驗到情緒這些現象,就是我們常見的特性,它們中的一些可能需要用靈魂來加以解釋。我先討論這些。最後,我將回到另一組需要解釋的事物,那些我們可能認為是超常、超自然的事實。說不定存在著超自然的事件,如跟死人交流和瀕死體驗,也需要訴諸靈魂來解釋。這些我們後面再說。我們先從關於我們的普通、日常、平凡的事實說起。雖然我們已習以為常了,但最後仍有可能需要訴諸靈魂才能解釋。

讓我們從一個都熟悉但很重要的現象開始:你的肉體已經死了。畢竟,如果只是一具屍體,那顯然就不是人。它不是一個活物,什麼都做不了,只能躺在那兒。相反,你的肉體,你活著的肉體,是有生命的(animated),就像我的肉體也有生命一樣。我能四處揮舞我的手;我的嘴能開能閉;我能從辦公室的這裡走到那裡,等等。為了解釋是什麼賦予肉體以生命,我們需要訴諸靈魂。

這種想法是這樣的:二元論者解釋說,靈魂和肉體是相互獨立的,靈魂失去了它給肉體下達命令的能力,所以肉體就失去生命了。在這裡,關於有無生命的肉體的差別,我們有一個解釋。它認為,這取決於靈魂是否跟肉體有著對應的聯繫。這當然是一種可能的解釋。二元論者會接著說,相反,物理主義者解釋不了為何有的肉體生氣蓬勃,而有的卻了無生氣。畢竟,即使成了一具屍體,所有的物理部分都還在——至少新鮮的尚未開始腐爛的肉體是這樣的。所以,我們需要訴諸某種額外的東西,需要訴諸靈魂的存在,來解釋你我活著的肉體的生命。

但是,從物理主義者的觀點來看,這樣說還為時過早。還記得這種觀點吧,根據物理主義者的說法,只有肉體能執行P功能,人才成為人。類似地,推而廣之,要有一個生機勃勃的肉體,你就要有正在運作的肉體。只有一個肉體還不夠,它必須能運作。不錯,如果是新鮮的屍體,所有的部件都還在,但是這些部件顯然沒有在正常運作。物理主義者說,這都表明,這些部件垮掉了。

還記得我的立體音響的例子嗎?假如我把揚聲器扔在地上,它掉到了地板上,再也不能工作了:它放不了音樂了。但是所有的部件都還在:CD、電池、CD播放器、按鈕、電線。每樣東西都在那裡,但現在整體壞掉了。也許有一根電線被撕掉了,或者電源按鈕被摔碎了;也許各個部分沒有正確地聯結,現在電流不能從電池經過電線流向CD播放器。我不需要知道細節就能瞭解,一個物理對像會壞掉,這個概念沒有任何神秘之處。我們當然不需要解釋說,之前那裡有某種非物質的東西!雖然我們要提供一個故事,講述各個部件正確聯結和互動時,是什麼使它們能夠運作的,但為了解釋一個能工作的音響和一個摔壞的音響之間的差異,我們並不需要訴諸任何超物理的東西。

物理主義者說,說到肉體,也是如此。我們要認識到,只有各個部件還不夠,它們還要處於能運行的次序,不然肉體就不能正常運行,它就沒有生命了。如果成了屍體,肉體不再處於運行次序,它就變得死氣沉沉了。在這個事例裡,你同樣不需要知道細節,也可以合理地相信我們能在物理術語的範疇內解釋一切。我們不需要訴諸非物質的靈魂。

當然,二元論者會努力去改進這一論證。他可能會說,為了解釋肉體不僅能夠四處走動,而且能有目的地行動這一更為特殊的現象,我們需要訴諸靈魂。一定有某種東西在「扯線」,有某種東西在指揮肉體。二元論者說,這是靈魂在起作用。

作為回應,物理主義者肯定會承認,人體確實不僅僅是隨機地四處走動。我們的確需要某種東西來指揮它。但是物理主義者問,為什麼指揮它的不能只是肉體某個特定部件?為什麼肉體某個部件不能扮演指揮模塊的角色?

假如有一個熱能追蹤導彈,它在跟蹤飛機。當飛機試圖躲避時,導彈能糾正自己的航向。這不只是隨機移動,而是有目的地移動。我們最好有某種東西,能解釋和控制導彈運動。儘管如此,它可以只是導彈的某個特定部分。大膽想像一下,我們可以設想製造一個能完成各種任務的機器人的情況。它不是在隨機移動,其所有任務都受到機器人內部CPU的控制。那麼,類似地,物理主義者說,為了解釋肉體不僅能隨機移動,而更多的是有目的、受控制地移動,我們並不需要訴諸任何像靈魂一樣離經叛道的東西。

你可以想到,二元論者會反駁回來,再博一回。他們可能會指出,在熱能追蹤導彈和機器人的例子中,雖然它們在完成任務,而且是有目的地行動,但它們只是在服從命令。這命令來自某個外在於它們的東西,有程序地控制著機器人和導彈。所以,我們不是也需要某個肉體之外的東西,來給肉體編製程序、下命令或者控制肉體嗎?那可能就是靈魂。

這個新版的論證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一定要由某個肉體之外的東西來控制肉體嗎?假定我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這就說明我們必須有非物質的靈魂嗎?根本不是!為什麼不說人就像機器人一樣,從某種完全在我們之外,而不是我們一部分的東西那裡得到的命令呢?畢竟,根據那種常見的宗教觀點,上帝用塵土造了亞當,亞當不過是某種機器人。上帝把氣吹到亞當體內,這就像開動了機器人,也許人類只是受他之外的上帝指揮的機器人。但是這並不等於說,我們比機器人更高端。我們可能仍是物理事物。

這是一種可能的回應。另一種稍微不同的可能回應是說,那些命令(或者至少最初的命令)可能是內置的,就像機器人的命令也可以是內置的一樣。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們這次不講宗教故事了,反而講起關於進化和生物學的更複雜的故事。我們要說一些關於基因、進化、繁殖之類的事,最後以某種先天心理程序如何傳遞下去的事收尾。細節很複雜,但是基本觀點很簡單:嬰兒出生時就帶有內置的命令,引發各類物理過程,一套先天的心理使我們開始學習和適應——有目的地移動。所以,我們即使(最初)需要某種指導,但所有行為只是某種複雜的物理過程的結果。

這一論證很快就變得非常非常複雜了,篤信靈魂的人毫無疑問會抗議:「聽著,我們可不是機器人!我們不只知道聽從腦中設定的程序行事。我們有自由的意志,機器人可沒有。我們肯定比機器人高端多了,我們不可能只是什麼物理事物。」

這個論證有趣極了,我認為它也是一種新的論證。剛開始時我們的觀點是,為了解釋人體為何有生命,或者為何我們能有目的地、非隨機地移動,你需要訴諸靈魂。顯然,為了做到這點,你不需要訴諸靈魂。我認為,訴諸正常運行的物理肉體,就足以解釋有無生命的肉體的差別,以及我們的肉體為何非隨機地移動了。如果大腦是我們的CPU,那麼我們就會審慎地、有目的地行動,就像機器人一樣。所以,我認為最初的論證不那麼令人信服。

但我們仍有可能會問,這個新的論證怎麼樣?它沒有主張我們需要用靈魂來解釋肉體的生命,但當我們轉到關於F特性新的可選項時,它會怎樣?要是我們主張,為了解釋自由意志,我們需要靈魂呢?

這肯定是一個值得認真思考的論證,但是眼下我們暫不考慮,稍後再談。

首先,讓我們瀏覽一下其他可能被訴諸的F特性的可選項。假如有人說:「瞧,為了解釋為何肉體能非隨機地四處移動,我們並不需要訴諸靈魂。但是人有一種純粹肉體沒有的特殊能力,它是物理主義者無法解釋的,這就是思考的能力,這就是推理的能力。人有信念和慾望。根據他們實現其慾望的信念,他們能制訂計劃。他們有策略,他們推斷該做什麼。信念、慾望、理性、策略、計劃,這些跟我們緊密相關的一系列事實都需要訴諸靈魂來解釋。沒有任何純粹的機器能相信,能有慾望,能推理。」

假定無可爭辯的是,我們確實有信念和慾望,我們確實能推理和思考、制訂計劃並加以執行。那麼,問題就是,真的什麼機器都做不到這些嗎?顯而易見,當限於簡單的機器時,你這樣認為是不足為奇的。很顯然,對於許多機器來說,我們好像不能自然地把信念、慾望、目標或思考能力賦予它們。比如,我的割草機並不想去割草。雖然它確實能割草,但它沒有相關的慾望和信念。它不會自己想著:「我該如何割到那些躲避我的草葉子?」所以很明顯地看出,為何我們很容易就說,純粹的機器不能思考、推理,也沒有信念和慾望。

但是現在,這種論證不像三四十年前那麼令人信服了。在電腦裝有十分複雜的程序的時代,我們能更自然地用信念、慾望、推理、計劃等詞語來談論機器,或至少是某些機器。

比如,假如我們有一個會下棋的電腦。我家的電腦就有一個可以人機下棋的程序。我的棋藝很差,這個程序閉著眼就能打敗我。假如我走象,我的電腦走它的後,對這台電腦我們會怎麼說?為什麼這台電腦會走它的後(或者虛擬的後)?我認為很自然的說法是:它擔心它的王暴露了,它在通過拿住我的象來努力阻擋我。我們將這麼來說會下棋的電腦。

想想我們在幹什麼,我們把慾望賦予了這台電腦。我們在說,它有著贏棋的終極慾望。它還有各種次級慾望,比如保護它的王,抓獲我的象;另一種次級慾望是持續地保護各種其他棋子。它還有如何去做的信念——通過阻擋特定的路線或吃掉我的其他棋子。它還有如何實現其目標的信念,然後它把這些信念和慾望化成行動,對我的走棋做出合理的反應,步步為營。

所以,我們會說下棋的電腦確實有信念,這看起來好像很順其自然。它確實有慾望,它確實有目標,它確實能思考。當然,它的理性是有限的,它只會下棋。但是,我們很容易設想自己的電腦或一台更強大的電腦,可以同時運行許多其他程序,這就擴大了其思考和推理的範圍。用電腦擁有信念、慾望、思考、策略等詞語來描述,看上去很自然。然而,我們用嚴格的物理術語就能解釋這一切。我們不會很容易就說,這台電腦有一個非物質的部分!所以,即使是在解釋思考、推理和計劃時,好像我們也並不需要訴諸靈魂。

當然,作為一位二元論者,你完全可以這樣回應:「雖然我們把電腦人格化了,也就是把它當成好像擁有信念、慾望之類的東西,但它其實並不真的具有相關的信念和慾望,因為它任何信念和慾望都沒有,因為任何物理對象都沒有信念和慾望。」

對此我只想說,這只是一種偏見吧?確定無疑的是,如果我們堅持說物理對像沒有信念和慾望等的話,那結果就是,當我們不禁把信念和慾望賦予我那台會下棋的電腦時,就陷入了一種幻覺。一旦我們假設純粹物理的對象沒有信念和慾望,結果就是這樣的。但有什麼理由說它沒有任何信念和慾望?拒絕把信念和慾望賦予那台電腦有何依據?這一點兒也不清楚。

至少在典型的情況中,有這樣一種可能,慾望好像跟情緒緊密相連。比如下棋中,在有望抓住我的後或擊敗我時,你會很興奮;當你的棋子受到威脅時,你會很擔心。類似地,當你的女朋友或男朋友說愛你時,你也會變得興奮,心臟怦怦地跳;當你考試成績很差或者工作的估值很低時,你的胃裡會感到那種下沉的感覺。

也許我們應該說,慾望有兩個側面、兩個方面。應當承認,慾望有一方面是純粹行為的(behavioral)。普遍來說,我們的精神生活(mental life)一方面以純粹行為的角度呈現出來。有目的地移動棋子就與這個部分有關,準確地再現世界並理性地做出反應也與這個部分有關。或許,機器也能這樣做。但是我們精神生活的另一方面,即情緒(emotional)方面,跟我們的慾望尤其相關,這個部分機器沒有,但顯然我們有。

所以,如果我們想說機器不能思考,不能擁有精神生活,也許我們真正的意思是,機器不能感覺到任何情緒性的東西。因此,我們要區分一下。我們不妨先承認,可以合理地談論行為學術語能夠詮釋的信念、慾望和推理。這基本上就是準確再現一個人的環境,然後對此種再現合理地做出反應的問題,或許電腦和機器人也能做到這點。但是,我們的精神生活顯然還有一個方面——情緒方面,對此我們有理由懷疑電腦是否能感覺到任何東西。機器人能戀愛嗎?它會感到害怕嗎?

要記住,我們的問題是:關於我們,是否存在某種只有訴諸靈魂才能解釋的東西?物理主義者說不存在,二元論者說存在。但我們現在看到,如果我們問的特性是我們的精神生活中能按行為主義術語詮釋的方面,而這個方面連下棋的機器人可能都有(在有限的程度上),那麼我們就無法非常令人信服地證明二元論。物理主義者可以堅持說,對於我們精神生活的行為方面,確實可以從物理主義的角度來加以解釋。

但是,我們可以加深或者修訂一下這個論證,說清楚我們真正想弄明白的是我們精神生活的情緒方面。一個純粹物理的東西能不能墜入愛河?它會感到害怕嗎?它能希望什麼東西嗎?機器人真的能感受到情緒嗎?也許不能。

現在我們是這麼論證的:人能感覺到情緒。我們能愛,我們會害怕,我們會擔心,我們會興高采烈,我們會變得抑鬱。如果你想一想的話,顯然機器人做不了這些。物理的事物感覺不到情緒,所以我們必然不只是擁有物理的東西。

實際上,我認為現在可以提出,跟電腦下棋的例子不同,目前沒有任何機器能夠擁有感受。但問題不在於我們是否有這樣的機器,問題是:我們是否可能擁有這樣的機器?會不會有一種可以感覺到某種東西、擁有情緒等的機器?

讓我們看看科學幻想,想一想科幻電影裡展示的或科幻小說中描寫的器人和電腦。我小時候有一個電視劇叫《迷失太空》(Lost in space),說是一群人跟他們會說話的機器人一起,逃到了另一個星球。因為這是一個電劇,所以每一集中都會出現某種新的激動人心的危險。機器人會嗖嗖嗡嗡地起來,喊道:「危險,威爾·羅賓遜!危險,威爾·羅賓遜!」好像機器人到了擔心。

還有一個更新的例子。你也許讀過道格拉斯·亞當斯的書,《銀河系漫遊指南》(The Hitchhiker』s Guide to the Galaxy)及其續集。書中有個機器人叫馬文,它很憂鬱。馬文很聰明,它思考宇宙,認為活著沒有意義,表現得極為沮喪。有一次,它跟另一個機器人交談,還使那個機器人也沮喪了起來。(實際上,那個機器人沮喪得自殺了!)在想到這個例子時,好像把「沮喪」一詞用在馬文這個機器人身上是很自然的事情。它的表現確實如此。

我最喜歡的例子是《2001:太空漫遊》(2001:A Space Odyssey)中的電腦哈爾。(如果你沒看過這部電影,我要提醒你:我會透露核心情節。所以,請謹慎閱讀。)

《2001:太空漫遊》給了我們一個暗示,其他星球上有生命。剛剛在月球上發現的一個神秘的黑色物體向木星發出了一個無法破譯的無線電信號,所以人類向木星派了一艘宇宙飛船去調查。在飛船上,有一個叫哈爾的電腦程序,協助運行飛船。大部分人類宇航員在漫長的飛行中冬眠著。哈爾的目標是確保成功完成任務,但是哈爾自己尋思——我認為這很合理——人類經常把事情搞砸,既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任務,哈爾決定殺死人類,以確保他們別把事情搞砸了。有一位叫戴夫的宇航員發現了這一陰謀,他試圖去阻止哈爾。他採取了他唯一能夠抵禦哈爾的措施,即關閉程序,有效地殺掉哈爾(如果可以這麼說的話)。同時,在這一切發生的時候,哈爾跟戴夫相互交談。哈爾意識到了正在發生的事情,竭力阻止戴夫,但沒有成功。當戴夫開始關閉哈爾的電路時,哈爾對他說:「我很害怕。我很害怕,戴夫。」

哈爾怕的是什麼呢?它怕死,好像我們可以很自然地把害怕賦予哈爾。哈爾的做法完全是一個人感到害怕時所做的。哈爾有理由感到害怕,它做出了相應的行動。它對我們說,它感到害怕。我們好像可以順其自然地說:哈爾很害怕。

你可以繼續舉出類似的例子。當然,這些都是科幻小說,但是我們能毫無困難地理解這些例子,想像它們。我們不會攤開手說:「哈爾感到害怕,這是什麼意思?馬文很沮喪,這是什麼意思?《迷失太空》中的機器人很擔心,這是什麼意思?」我們可以堅持認為,機器人和電腦不能有情緒;但是這些例子好像說明了:它們有。

但顯然,我們沒有什麼特別的理由,認為這些例子中涉及了什麼非物理的情況。這裡只有一塊塊的金屬、電線和電路,它們都只是物理對象。於是,我們好像應該說:「為了解釋情緒和感受,我們不需要去訴諸靈魂。純粹的物理對象也有情緒和感受。所以,我們仍然沒有理由去設定靈魂的存在。」

對此二元論者會如何回應呢?我想最佳反應是區分感受(feeling)的兩個不同方面,也就是情緒的兩個方面。首先,又是行為方面。以害怕為例,害怕的行為方面是:當你意識到環境中的某個東西對你形成危險時——它可能會傷害你或殺死你——就會做出相應的反應,採取行動來反抗威脅。你試著去消除、化解危險。簡單來說,這只是一個擁有相關的信念、目標、反應和計劃的問題,而我們已經看到,下棋電腦也能做這些事情。這是情緒的行為方面。我們好像可以合理地認為,機器人也能做到,物理對象都能做到。

但是,二元論者的回應關鍵之處是,情緒和感受還有另外一個方面,即感(sensation):它感覺如何。畢竟,這才是我們稱之為感受的原因。除了發生一些行為之外,我們還有內心感覺。

比如,當你感到害怕時,你有一種很熟悉的冰冷黏濕的感覺。你的心臟在狂跳,你的血流在加速。我無法很好地描述它,但我所說的你一定並不陌生。在感到害怕時,你會有一種感受。在戀愛、擔心、沮喪時也一樣,跟情緒相伴的還有感受。我們可以這樣說:在擁有任何既定的情緒時,還伴隨著特定的體驗(experience)。(但「體驗」一詞很含混。有時我們用它指引起內在體驗的外在環境。但在這裡,我用它指產生的內在精神狀態。)

與每一種情緒同時發生的還有一種體驗,就是當你害怕以及擔心、沮喪、高興、戀愛時所感覺到的東西。這種極有影響力的想法是,即使機器人做出了相應的行動,即使它們有著情緒的行為方面,但它們並沒有感受方面、體驗方面。

但是,要注意,一旦你開始用這樣的術語來思考,就不需要把自己局限在關注情緒上了。在各種平凡事例中,都有同樣值得上心的。現在我正在看著我牛仔褲的腿部,它們是灰藍色。找找藍色的東西,看著它。現在思考它,想想看見藍色是怎樣的情形,擁有看見藍色的感覺是什麼樣的;想想它跟看到紅色的感受或沒有任何感受有何差別。

在這裡,我們還要區分看見紅色或藍色的行為方面,以及看見紅色或藍色的體驗方面。畢竟,我們很容易就能造出一個可以分辨紅色和藍色的機器,只要檢查物體反射光的頻率就行了。比如,我們可以造一台可以區分紅色球和藍色球的機器。實際上,我兒子就有一個能這樣做的小機器人。

但你想想,這台機器「內部」發生了什麼?這台機器看著紅色的球時有何感受?它有看見紅色的感知嗎?它究竟有沒有看見了顏色的體驗?假設你與所見略同,說:沒有,它一點感覺也沒有。這台機器根據光的頻率來進行區分,但是它沒有看見了紅色的體驗。實際上,它沒有任何體驗我。

我們這裡想說的意思非常晦澀不明,但是你應該很熟悉這種觀點了。當你問「如果有人天生就失明了,他能知道看見紅色是什麼樣的嗎」時,你問的就是這個。這位失明者可能是一位科學家,知道光是如何運作的,以及不同物體會是什麼顏色。你遞給他一隻蘋果,他會說:「哦,它肯定是紅色的。」也許他會把他的光探測器對準蘋果,探測器宣告:「哦,這是一個很紅的蘋果,比那邊的西紅柿紅得多。」但是即使如此,我們知道,他不僅沒有看見紅色,他甚至想像(imagine)不出看見紅色是何情形,他永遠都不會有這樣的體驗。一旦你開始從這個角度來看待事物,就會意識到,我們的生活中充滿了物體的這一方面。物體有顏色,物體有聲音,物體有氣味,我們都會體驗到這些。這是我們的體驗的定性(qualitative)方面。當我們問「看見紅色是什麼樣的」「聞到咖啡或品嚐菠蘿是什麼樣的」時,我們努力去獲取的就是體驗的這一方面。我們的體驗有定性的性質。實際上,正因為這個原因,哲學家們在關注體驗的定性方面時,有時會使用「質」(qualia)這一術語。

就像盲人可能會好奇看見紅色是何情形一樣,你可能會好奇,有偏頭痛是何種感覺(「那種特定的痛是何感覺?」);或者你可能會好奇,發癢是何感覺。回到我們的起點,似乎我們的情緒也有其質的方面:恐懼、高興和沮喪都有特定的感知。

我們的精神生活充滿了體驗的定性方面。很自然的一個想法是:純粹物理的對象沒有這個方面。純粹的機器不能感到痛,不能看見紅色,不能感到快樂。機器能做行為方面的事情,但是純粹的物理對像不能擁有體驗的定性方面。但是我們有,所以我們不只是物理對象,我們不只是機器。

這個論證如上所述。我認為它是一個很棒的論證,肯定是二元論目前擁有的最佳論證。所以我們要問:物理主義者要說些什麼來回應呢?現在物理主義者的最佳回應是:「我是這麼做的,可以造一台能在這種意義上擁有體驗的機器。」就像我們能用物理主義的術語解釋如何造一台擁有慾望和信念的機器一樣,一台機器能搞定所有行為方面的事。如果我們能夠為體驗的定性方面提供一個物理主義的描述,那就太好了。物理主義者如果能勾勒一下這類故事,情況就可觀了。

但問題就在這裡。我們一點兒也不知道該如何講述這樣的故事。假如我們用意識(consciousness)一詞來指我們精神生活的定性方面,那我們就得承認,從物理主義者的角度來說,意識仍是一個巨大的謎,我們確實不知道如何用物理主義的術語解釋它。因為這一事實,如果二元論者說,為了解釋意識,必須相信靈魂的存在,我們就不能輕視他們。

我們不該輕視二元論者,但這不等於說我們應該信服他們的觀點。這是因為,說我們還不知道該如何用物理主義的術語解釋意識是一回事,說我們永遠都不能用物理術語解釋意識則是另一回事。我完全同意,如果我們確定物理對象都不能看到紅色、嘗到甜味、感到疼痛,那就可以得出結論說,我們不只是物理對象,因為我們能看到、嘗到和感覺到。但是我認為,目前我們還不知道這一點。一個簡單的事實是,我們對於意識的瞭解還不足以讓我們知道,是否能用物理術語來解釋它。

當我思考這種情況時,我總會想到一個類比。試想我們如果處在14世紀,正在試圖理解生命,比如植物的生命。我們自問:「能不能用物質術語來解釋生命?」對我們來說,這好像是天方夜譚。那怎麼可能?畢竟,想想在14世紀我們能夠得到的機器。一個14世紀的人,當考慮植物可能是機器這一可能性時,他會怎麼想?當我用這樣的術語來思考時,腦海中的圖景是,植物由齒輪和滑輪組成。齒輪開始轉動,植物的芽張開了,或者花朵轉向了太陽。這個人顯然會說:「天吶!這台機器肯定不是活的!」實際上,按這個套路下去,機器顯然都不可能是活的。所有純粹物質的對象都不可能是活的。那麼,為了解釋生命,我們就要訴諸某種不只是物質的東西。生命需要某種非物質的東西——某種高於或超脫物質的東西——來加以解釋。

在14世紀,這是一個可以理解的結論,但它是錯的。那時我們不知道如何用物質的術語來解釋生命,但這不等於說我們就做不到。

我傾向於認為,對意識來說,我們現在也是如此。我知道有一些關於意識的理論,但是我最能接受的觀點是,我們還處於黑暗之中,就像14世紀時我們關於生命的看法一樣。關於如何著手用物理術語解釋意識,我們還沒有任何線索。這不是說我們還沒有弄清細節,而是我們連粗略的線條也畫不出來。

沒有看出某件事的可能性,並不等於認為它是不可能的。如果二元論者說:「你看不出純粹物理對像遠遠沒有可能擁有體驗和感受性,甚至連可以想像的可能性都沒有?」我要說:「不,我並不認為那是不可能的。我承認我不知該怎麼做,但是我不認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不覺得我需要被迫去設定靈魂的存在。

篤信靈魂的人肯定會反駁說:「這不公平。我們二元論者不必主張說,不可能給出意識的物理主義解釋;我們只需要主張說,我們有一個更好的解釋。讓我們來比較一下。現在,至少你們物理主義者無法給出關於意識的任何解釋!但是我們二元論者已經給出了。為何有意識?很簡單:我們有靈魂。靈魂是異於物理對象的東西,所以靈魂有意識。既然二元論就意識給出了更好的解釋,現在至少有理由更相信二元論而非物理主義。」

但我認為,重要的是,不能為時過早就同意二元論者的主張,認為他真的能夠解釋意識。對我來說,這一點兒也不顯而易見。二元論者說:「哦,我能解釋意識。意識處於靈魂而非肉體內。」這是什麼解釋?假如我問二元論者:靈魂怎麼能有意識?二元論者會如何回答?「唔,嗯……呃……啊……它就是能。」顯然,這根本不是什麼解釋!哪怕我成了一位二元論者,我也不覺得關於意識的原理,自己得到了任何說明。

當然,如果二元論者開始給出一種詳盡的意識理論,那就不一樣了。「唔,存在各種不同的靈魂結構,這類結構創造了這種感知,那類結構創造了那些感知。」諸如此類,這才叫理論。如果二元論者這樣做,我會認真地把二元論當作一種解釋。但是,如果所有的靈魂理論家說的只是:「喵,喵,你們物理主義者無法解釋意識,但是我能,因為非物質的靈魂能夠有意識。」我想說,這沒好到哪兒去。這根本不是解釋。

現在,好像我在使用雙重標準,給物理主義者辯護:「別怪我們。物理主義可能是對的,雖然我們還不知道如何用物理主義的術語解釋意識。」那為什麼我不允許二元論者也這樣說?為什麼二元論者無權說,「不要怪我們。二元論可能是對的,雖然我們還不知道如何用靈魂的術語來解釋意識」?這是對我觀點的誤解。我沒有放過這一方,同時譴責另一方未能解釋意識。我的觀點是,這是一個平局。物理主義者不能很好地解釋意識;但二元論者也一樣。就我看到的來說,誰都不能很好地解釋意識的原理。對雙方來說,這都是一個謎。

但是要注意,如果他們打了一個平手,就沒有給出我們在找的答案。畢竟,我們在找一個相信靈魂的理由。如果二元論者的最佳回答是:「我解釋不了意識,你也解釋不了。」那麼就沒有理由相信靈魂。

要記住,我們已經相信存在著肉體。我們已經知道,肉體能做一些驚人的事情。我們在問的是,是否有理由給已存在事物的清單中加上幾項。尤其是,是否有理由加上靈魂?如果靈魂論者的最佳回答是:「沒準我們需要用它來解釋意識,因為我看不出你們物理主義者能怎樣解釋它。沒準拿靈魂來說事會有些幫助,雖然我不知有何幫助。」這麼說吧,這並不是一個令人信服的論證。

所以我認為,關於意識尚無定論。假如我們繼續竭盡全力,用物理術語去解釋意識,也許最後,我們的結論是這辦不到,或者辦不好,沒準我們會開始想出用非物質的存在來解釋事物的其他意識理論。最後,我們得出結論,如果要解釋意識,或者獲得意識的最佳解釋,我們需要相信靈魂。也許吧。但現在,不管怎麼說,證據並不支持這一結論。

我們仍有其他可能的F特性可選項。比如創造力(creativity)。我們能構建一種新的論證,這個論證仍訴諸最佳解釋推論,不過這次需要用靈魂來解釋的特性是創造力。這個論證說:人有創造力。我們寫出新的音樂作品,我們寫詩,我們證明數學中那些以前從未被證明的,或者我們找到了證明舊定理的新方法,我們畫出以前從未看過的畫,我們構想出新的發明。我們以無數方式在創造,但是純粹的機器沒有任何創造性,所以我們肯定不只是純粹的機器。

但如果這是一個新的論證,我們下一個問題就是,純粹的物理對像真的不可能有創造力嗎?姑且這麼說吧,我認為答案是,特定種類的物理對象也可以有創造力。實際上,我們已經提到過關於這種機器的一個有趣的例子:會下棋的電腦。說到下棋,電腦實際上能夠極具創造力。

也許就我家裡電腦運行的下棋程序來說,這有些言過其實。但是最好的下棋電腦,當今甚至能擊敗人類最佳棋手的那種電腦,是有創造力的。這些電腦有時會走出出人不意的一步,以人們無法預料的棋路出棋,連設計這些程序的人都無法料想。當這個頂尖程序與大師或世界冠軍對弈時,它可能會以沒人那樣下過的棋路出招。簡而言之,下棋電腦可以很有創造性,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的。

電腦還能做其他這類事情。比如,有能夠證明數學定理的程序。現在,有些程序能證明一些超出我理解範圍的數學問題。讓我們看一個簡單的例子吧,比如畢達哥拉斯定理[直角三角形斜邊的平方等於兩個直角邊的平方和(即我們所稱的勾股定理——編者注)]。在讀書時,你也許學過如何證明畢達哥拉斯定理:先用歐幾里得幾何學的各種公理,得出各種次級結論,一個接一個,直到最後,證得畢達哥拉斯定理。

事實上,現在畢達哥拉斯定理有許多種不同的證明方法,每個方法都有它從公理到結論的獨特路數。有趣的是:電腦程序能想出以前從未出現過的證據。如果不是出於偏見,我們為什麼不說電腦程序很有創造力?

在其他領域也能看到類似的創造力。比如,有能寫歌的電腦程序。我所說的寫歌不只是隨機扔出一些音符的組合,而是說有的程序能譜出我們所謂的音樂,有旋律結構、主題發展以及轉為和音的部分。而且,這是沒人聽過的音樂作品。所以,我們是不是該說,能寫出這樣的樂曲的電腦是有創造力的?除了偏見,還有什麼在阻止我們這麼說?

簡而言之,如果二元論論證說,為了解釋創造力,我們需要設定靈魂的存在,我只能說,這樣的論證是錯的。

訴諸創造力的論證也許不成立,但它馬上提起了一個也許更有說服力的論證。即使我們能造出一個有創造力的電腦或者在未來造出一個機器人,它能做一些以前沒人想過的東西,但這個電腦或機器人所做的只是機械地遵循它的程序,也就是用代碼寫的一系列命令。所以,即使將來我們足夠聰明,造出了通過機械地遵循程序並做出我們沒想到過的事情的機器人,然而,它們所做的仍然只是機械地(必然地、自動地)遵守程序的指導。在這件事上,它沒有任何選擇。它沒有自由意志(free will)。

但是我們有自由意志。所以,這裡有了一個關於靈魂存在的新論證。人有自由意志;但純粹的物質對象,機器人或電腦,沒有自由意志。所以,既然我們有自由意志,我們肯定不只是純粹的物理對象,必定存在一種額外的非物質的東西——靈魂。這也許就是我們要相信靈魂的原因:為了解釋自由意志。

許多人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令人信服的論證,所以我們需要更認真地思考它。不幸的是,自由意志是一個非常非常複雜的問題。關於它,人們寫過許多很厚、很艱深的著作,而現在我要用幾頁的篇幅來討論它。所以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我當然不會告訴你關於自由意志你需要知道的一切。相反,關於這個問題,我只想點到為止,幫助我們弄清,為何我認為訴諸自由意志並不能有力地證明靈魂的存在。

這個論證訴諸的一個觀點是,純粹的物理對像沒有自由意志。但為何這是不言自明的?這一關鍵主張的論證是怎樣的?我懷疑,這一觀點大概是這樣的:比如,當一台電腦執行其操作時,它只是在遵循物理法則。而物理法則屬於決定論(deterministic)。(用哲學的行話來說,電腦是一個決定論系統。)這是什麼意思呢?大致說來,如果電腦最初處於一個給定的狀態,那麼鑒於物理法則以及電腦編程的方式、硬件的特性等,這個或那個電路必然將打開或關閉,直到不可避免地,電腦進入下一個狀態。接著,鑒於它處於這個新狀態(以及鑒於物理法則等),它必將走向第三步狀態。諸如此類。這個電腦在這件事上完全沒有任何選擇。

繼而,推而廣之,鑒於決定論的物理法則,對於每一個發生的物理事件,都存在著引起後發事件的更早的物理事件。於是,一旦給定上一個事件(因),下一個事件(果)必定會隨之發生。有了這個圖景,就好理解決定論的物理系統了。

下面有另一種方式來思考這點。假設你以某種特定的方式,設定了一個遵循決定論法則的系統,給定了初始設置,都會有相應的結果。關鍵之處在於:自然法則決定了這個結果必然隨著那個原因發生。如果你把磁帶倒回到開頭,倒到最初的狀態,按下播放鍵,又會以因果上的必然性,一個接一個地出現相同的結果。結果永遠是一樣的。每次你以完全一樣的方式設定之後,就會看到其引起什麼樣的結果,你必然會經過同樣的變化和轉換,以同樣的結果告終。這就是決定論。

這樣的話,我們很自然就會認為,「自由」和「被決定」之間存在著某種不相容。你不可能既擁有自由意志,又受制於決定論。畢竟,自由意志的內涵是,在我做出一個決定時,我本來能夠做出不同的選擇。哪怕我又處於同一點上,面臨同樣的狀況,面對同樣的選擇,我也可以做出不同的選擇。所以,我不是被決定了要做出那樣的選擇。簡而言之,如果我真的有自由意志,那我就不可能受制於決定論法則。換句話說,受制於決定論法則的東西不可能擁有自由意志。這兩者是不相容的。[出於明顯的原因,這種觀點有時被稱為「不相容論」(incompatibilism)。]

所以二元論者認為,訴諸自由意志說明,我們肯定不是純粹的物理對象。畢竟,從物理主義者的觀點來看,我們只是一種機器人。誠然,我們能夠做各種科幻電影中大部分機器人做不了的事情,但嚴格地說,我們不過是被優化了的機器人。這種反駁意見接著說,機器人就必須遵循它們程序的指示。普遍來說,機器人受制於決定論法則,因為它們只是物理對象,而物理法則是一種決定論。但是自由意志和決定論是不相容的:如果你是一個決定論系統,你就不可能擁有自由意志。因此,既然我們確實擁有自由意志,我們就不可能只是機器人。普遍來說,我們就不可能只是物理對象,我們一定有某種超越純粹物理性的東西。

簡而言之,如果試著釐清支持二元論的這種論證,最後它是這樣的:

(1)我們擁有自由意志;

(2)遵循決定論的東西不可能擁有自由意志;

但是:(3)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遵循決定論;

所以:(4)我們不是純粹的物理系統。

我們剛才考慮的就是這一論證,它的核心步驟濃縮出來就如上所述。前提一斷言我們擁有自由意志。前提二告訴我們,遵循決定論的東西都沒有自由意志。一和二這兩個前提加在一起,結論就是我們並不遵循決定論。假如再加上前提三,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要遵循決定論,那麼結論就是,我們不是純粹的物理系統。第四個命題就是這一論證的結論,告訴我們:我們不是純粹的物理系統。

現在這個根據自由意志做出的論證肯定是說得通的。按哲學術語來說,給定前提之後,肯定就能推出結論。所以就出現了一個有趣的問題:這三個前提真的都是真實的?注意,重要的是,為了得出結論,它們全都得是真的。比如,如果我放棄前提一,關於我們擁有自由意志的主張,那麼就不能得出結論說我們擁有任何非物理的東西。畢竟,即使某種擁有自由意志的東西必定不純粹只是物理的,也無法得出結論說我們不只是物理對象。這個論證確實需要前提一。對這三個前提中的每一個而言,都是這樣的。放棄三個中的任何一個,都不能得出最後的結論。

有趣的是,對這三個前提中的每一個都有可能提出質疑。但不幸的是,在這裡我沒時間詳細地討論它們的潛在質疑(我已經說過,自由意志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所以我將止於僅做一些簡短的評論。

首先,我已經解釋過,根據自由意志做出的這個論證需要前提一。如果訴諸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事實,就能證明我們擁有靈魂,那麼最好是我們真的擁有自由意志。

這個假定雖然可能不言而喻、廣為接受,但是仍能對它提出質疑。有哲學家說過,雖然我們無疑以為我們擁有自由意志,但那只是一種錯覺。他們為何這樣認為呢?上面這個論證的其餘前提指出了原因!這些哲學家往往提出,既然我們是物理對象,就要遵循決定論。既然決定論和擁有自由意志是不相容的,我們其實就沒有自由意志!他們當然認識到,我們以為我們擁有自由意志;但是他們認為,這種信念只是一個錯誤。實際上,我們受到了「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錯覺的蒙蔽。

這不是什麼愚蠢的立場。畢竟,你又看不見自由意志!你不能窺視你的心靈內部,看到你有自由意志。沒錯,我們確實感覺我們能夠以不同的方式行動,但那也許只是一個錯覺。無論如何,這是一些哲學家的立場。我們已經看到了,沒有「我們真的擁有自由意志」這一假定,就不能有理有據地證明靈魂的存在。但我要說,雖然這確實是反駁自由意志論證的一個辦法,但我本人並不喜歡這個反擊。我認為自由意志的信念並不只是一種錯覺。

這個論證中還有其他兩個前提。再想想前提三: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要遵循決定論。為了讓這個論證成立,我們也需要這個前提。即使我們接受了不相容論,並認同我們不能既擁有自由意志又遵循決定論法則,還認同我們擁有自由意志,情況仍有可能是:一旦並非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要遵循決定論,我們仍有可能只是物理對象。因此,如果訴諸自由意志來確立二元論的真實性,我們就需要斷定,物理法則是決定性法則。我們需要前提三。

現在前提三看起來很妥當。畢竟,難道基本的物理法則不是決定論的嗎?答案有些令人吃驚:它們是否是決定性的並不明瞭!也就是說,前提三也可以加以質疑。

前提三顯然是一個關於實證科學(empirical science)的主張。我們想知道的是,關於自然法則,我們最經典的理論說了什麼?它們是不是決定論的?我要提醒你:我是一位哲學家,不是科學家,對於這類實證問題,我沒有任何權威。關於經典的基礎物理理論量子力學,我尤其沒有一點兒權威(請相信我!)。但我被告知:根據對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論,儘管許多人不這麼認為,但物理學的基本法則實際上不是決定性的。

這是什麼意思?假如我們有一些放射性原子,它們有衰變的幾率。比如,在接下來24小時中,有80%的分裂幾率。這意味著,這些原子的80%在24小時內會分裂。量子力學只能告訴我們這麼多。如果你有這樣一個原子,在接下來24小時內,它分裂的幾率是80%,不會分裂的幾率是20%。

假如它真的分裂。我們能解釋是為什麼嗎?當然,我們可以說,畢竟它分裂的幾率是80%。或者拿一個24小時之後沒有分裂的原子來說,我們能解釋它為何沒有分裂嗎?當然能,它不會分裂的幾率是20%。但我們能解釋為何分裂的分裂了,而未分裂的未分裂嗎?不能,我們做不到。我們只能說,它分裂的幾率是80%,不會分裂的幾率是20%;所以大部分的分裂了,有的沒有分裂。對此我們只能解釋到這一步了,沒有更多理由了。

當我們採納了決定論之後,自認為:「必然有某種深層的因果解釋,分裂的原子具有某些特性,這解釋了它們為何分裂,而沒分裂的原子缺乏這一特性,因此解釋了它們為何沒有分裂。一旦你以同樣的方式設定了原子,它們永遠都會發生同樣的變化。」但是,我說了,我們只是假定決定論一定是真實的。而根據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論,它們並不是這樣運行的。理論只能說:有些原子會分裂,有些不會。

根據對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論,基礎物理法則是或然性的(probabilistic)。在基礎物理學層面,決定論是不真實的。我就是這樣被告知的。請相信我,我沒有資格這麼說,但是我就是這樣被告知的。當然了,如果這是真的,那前提三就是錯的,並非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遵循決定論。所以,即使我們確實不能既擁有自由意志又遵循決定論,這也並沒有排除我們只是純粹的物理對象的可能性,因為並非所有純粹的物理系統都遵循決定論。如果在基礎層面來說,決定論在我們身上是行不通的,那麼,即使我們不能既遵循決定論又擁有自由意志,我們仍然可以擁有自由意志,而且仍然只是純粹的物理系統。

在忙著指出訴諸自由意志的論證並不成功時,我還想提一下,前提二也受到了批評。回想一下前提二,不相容論的主張:遵循決定論的不會有自由意志。你無法把自由意志和決定論融合在一起,它們是不相容的。現在,我要說,不相容論也許是常識,它有可能就是你本人相信的觀點,但是我們也可以對它提出挑戰。有些哲學家認為,自由意志實際上跟決定論並非不相容。我是他們其中之一。即使決定論在我們身上行得通,這並沒有排除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可能。儘管表面看來並非如此,但你可以既遵循決定論,又有自由意志,它們是相容的。這種觀點毫不意外地被稱為相容論(compatibilism)。

如果我現在轉而向你解釋這一立場,說明為何一旦得到合理的理解,自由意志實際上跟決定論是相容的,這當然會很有幫助。不幸的是,我現在無法這樣做,那要花很多篇幅。我說過,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我只想指出,雖然看起來令人驚訝,但相容論是一個存在著的可能性,也是一個有份量的哲學立場。

如果我們接受了相容論,就可以說:即使對物理系統來說決定論是真的,即使我們真的擁有自由意志,我們仍可以是純粹的物理對象,因為決定論和自由意志是相容的。

這樣來想吧。假如對量子力學的正統理解是錯的,而決定論是真的;或者,決定論在原子層面是錯的,而到了宏觀層面它就不起作用了,所以對於中等的對象,比如人體來說,決定論是真實的。即便如此,也沒有關係。如果相容論是真實的,如果某種東西可以既遵循決定論法則,又擁有自由意志,那麼即使我們遵循決定論,仍可以擁有自由意志,而且我們不只是純粹的物理對象。所以,一旦相容論是真實的,二元論的這一論證又將再次陷入麻煩。

我沒有試圖讓你去相信相容論的真實性,接下來我也不會這樣去做。我的意思只是說,我們不該那麼快就認為,為了解釋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一事實,只能相信靈魂的存在。為了得出靈魂存在的結論,需要具備所有這些前提,但是對每一個前提我們都可以提出質疑。我們有合理的哲學或科學依據來懷疑所有這些前提。這當然沒有證明訴諸自由意志的論證不成立,但這意味著如果你要用這個路線來論證靈魂的存在,你要對你的工作加以改進。

超自然現象

好了,讓我們概括一下。我們一直在考慮關於靈魂存在的各種論證,其中每一個都訴諸了我們的某個特性——我們的創造力、我們的感受能力、我們的經驗具有定性方面這一事實、我們的推理能力——用關於我們的一些事實來尋求解釋。二元論者的主張是,不訴諸靈魂,我們就不能解釋那些給定的特性。我跟你們分享了一些自己的理由,認為這些論證不像我們起初以為的那樣令人信服。

但是要注意,我們可能會認為,迄今我指出的這些考慮是一些我們很習以為常、很司空見慣的特性。我們能夠思考、推理和感受,我們有創造力,或者我們擁有自由意志,這些都是很日常的事情。

也許我們如果不聚焦於日常現象,而是聚焦於不尋常的、超常的現象,就能夠找到關於靈魂的更好論證。我們仍能提供使用最佳解釋推論的論證,但當二元論者提出我們要用靈魂去解釋各種超常現象時,他們也許就更站得住腳了。比如,也許為了解釋鬼魂,我們需要假定靈魂的存在;也許為了解釋ESP(超感知覺),我們需要假定靈魂的存在;也許為了解釋瀕死體驗、降神會或者通靈,我們需要假定靈魂的存在。對於這些現象中的每一個(不管是哪個,它們出現了),我們都想得到二元論者會論證說:「瞧,我們需要解釋這件事,而最好的解釋就是訴諸靈魂。」

現在,我要加快討論這個新的論證類型,但是我至少想給出這幾個評論。讓我們從瀕死體驗開始。基本的觀點大家也許都很熟悉,接下來的事情時而會發生在人身上。有人也許心臟病發作,或者死在了手術台上,但幾分鐘後,他們又起「死」回生了。至少在有的時候,若我們事後問這些人,他們說死時有了一種非常驚人的體驗。(他們真的死了嗎?這很難說,但往往看上去是這樣的。)

這些事情令人吃驚的一個地方是,人與人之間、文化與文化之間的這種現象都極為類似。人們經常報告說體驗到了自己離開肉體。也許他們從上方,就像他們飄浮其上,開始觀看自己位於手術台上的肉體。也許最後,他們體驗到了快樂和欣喜。他們可能體驗到了穿過一條隧道,看到了隧道盡頭的白光。也許在隧道的盡頭,他們看見了某個以前死去的深愛之人,並跟他交談;或者看到了其宗教傳統中的某個著名人物。他們感覺發生的事情是,他們已經死了,上了天堂;接著突然間他們又被拉了回來,在病房裡醒來。他們獲得了我們所說的瀕死體驗(也許更好的說法是他們獲得了死亡體驗,但後來又被帶回了人間)。

好了。當你去調查人群時,你會發現,許多人都有過這種體驗。所以我們要問問自己:如何解釋這些現象?這裡有一個非常簡單明瞭且顯而易見的解釋:這些人死了。他們死了,去了另一個世界。他們去了天堂,但是後來又被拉了回來。在這期間,他們的肉體還躺在手術台上;他們的肉體並不在天堂裡。所以,某種非肉體的東西去了天堂。這種解釋是這麼說的。這是對所發生的事情一個不言而喻、簡單明瞭的解釋。二元論者說,因此我們需要假定靈魂的存在。我們需要假定在肉體死掉後,某種非物質的東西存活了下來,它能夠離開肉體,飛向天堂。在瀕死體驗中,肉體和靈魂之間的紐帶當然沒有永遠地、徹底地斷裂。靈魂又被拉回來了(某種程度上),跟肉體重新聯結了起來,這個人又醒了過來。

做一個類比的話,就好像有兩個房間。這個世界或此生是其中一個房間。瀕死體驗的情況是,你的靈魂離開了這個房間,進入了另一個房間,即另一個世界或來世的房間。但由於各種原因,它不被允許停留在下一個房間。它又被拽回這個房間了。

這是一個可能的解釋。但是等一等,我要問這是不是最佳的可能的解釋。在轉向這個問題之前,首先要考慮一個對這一整套看待事物的方式的反駁。(這個反駁跟在本書開始時我們考慮的那個關於死後存活的反駁類似:「沒有生命之後還有生命嗎?咄!當然沒有!」)

按照這種反駁,兩個房間的觀念肯定是錯的。這種反駁說,瀕死體驗中發生的事情不可能是人們在報告死後的樣子,因為他們根本沒有真正死掉!畢竟,二十分鐘後(或者無論多久),他們仍在那裡,躺在病床上,顯然還活著,所以他們從未真正死過。或者,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可以說,也許他們死了,但是既然他們明顯沒有永久地死掉(畢竟,他們又起「死」回生了),又怎麼能告訴我們永久地死掉是什麼樣的?我們怎麼能認為他們的體驗就是關於往生的真實報道?我們想知道的是永久死掉是什麼樣的,而這些人從未永久地死掉,所以不管他們的經歷有多麼不尋常,他們講述的都不是往生。

現在,我自己的觀點是,這實際上不是一個我們應該認真對待的反駁。假設我們同意,嚴格來說,這些人沒有死,至少沒有永久死掉,就能推論說他們的體驗不能證明往生的樣子嗎?我認為這是一個有誤導性的反駁。

假如有人同我們講,他們在法國待過二十年,現在又回到了美國,他們想告訴我們在法國是怎樣的。現在想像一下有人反駁說:「你知道,你沒有真正永久性移居法國。所以你在法國的體驗,不管是怎樣的,再怎麼有趣,都不能讓人瞭解永久性移居法國是什麼樣子。」我們會認為,這是一個荒謬的反駁!第一個人沒有永久移居到法國,但他當然對法國有一些體驗,實際上二十年中會有許多體驗。他能讓我們充分瞭解在法國生活是什麼樣子,即使他在餘生中沒有搬去那裡,再未回來過。當然,如果你在回來之前,只在法國生活了幾天,你就講不出那麼多,但你仍然能夠說些相關的內容。

假如你從未去過法國;假如你只是站在邊界上,看向法國,跟身在法國的人交談。他們在邊境的法國一側,你在另一側,但是你跟他們聊了一會兒。你從未進入法國境內。即使如此,關於在法國是怎樣的,你也能說出一些有幫助的內容來。

如果關於法國的例子,這麼說是正確的,那關於瀕死體驗的例子,為何不能這麼說呢?即使這些人沒有在第二個房間裡待過,他們沒有保持死亡狀態(stay dead),但他們對死亡也有一些體驗。這難道跟死後是怎樣的無關嗎?即使我們更願意認為,嚴格來說,這些人根本沒有死,他們只是待在另一個世界的邊界上,探望了過去,這又怎樣?他們在邊界上看了過去!要說這樣的體驗是跟死亡無關的證據,就好像是說,我講不出現在走廊上發生著什麼有趣的事,因為我現在畢竟不在走廊裡,我在我的辦公室裡。那又怎樣?雖然我現在在辦公室裡,我可以看到走廊裡的情況,告訴你那裡發生著什麼。

所以我認為,試圖以所謂的「哲學」立場來駁斥瀕死體驗是誤入歧途,但這並不等於說我們應該根據瀕死體驗來接受關於靈魂存在的論證。因為問題仍然存在,什麼是對瀕死體驗中發生的事情的最佳解釋?如上所述,有一種可能,我們可以稱之為「兩個房間的解釋」:有此生的房間,還有來生的房間,有過瀕死體驗的人要麼短暫地在第二個房間待過,要麼至少往裡面瞥過。這是一種可能的解釋。但是,還有其他的解釋:一個房間的解釋。這個世界上的生命就如一個房間,當你無上接近這一個房間的牆壁時,事物看上去、感覺上去跟在房中間時很不一樣。

無疑,一個房間這個比喻並不完美,因為它馬上帶來一個問題:牆的另一面是什麼?物理主義者會提出,牆的另一面什麼也沒有。所以也許更好的說法應該是:生命是一個生物過程。對於這個過程,我們熟悉的只是它的中期。但在它的末期,會出現一些異常的生理過程(異常的意義是它們通常不會發生於生命的中期;但顯然,它們在生命的終點很常見)。在一些罕見但並非聞所未聞的案例中,有些人開始經歷這些異常的生物過程,但接著又回到了正常的生物過程,所以他們能夠談論在這個異常的生物過程中發生了什麼。這一切只是說,我們要對瀕死體驗中發生的事情提供一個生物/物理學的解釋。

當然,這還不是一個物理學解釋;這只是一張「期票」。但至少我們現在有了兩個對立解釋的輪廓:二元論者的解釋,那個人進入了另一個世界;以及物理主義者用生物過程所做的解釋(或者「期票」)。要承認的是,在對瀕死體驗的各個方面進行科學描述之前,比如白光和欣喜感,從遠處看見你的肉體等,我們還不算做了什麼物理學解釋。但這實際上是科學家的研究領域,我們可能只有一個初步的生理解釋。比如,當肉體承受壓力,好比說在走向生命的生物過程終點時,會釋放出某種荷爾蒙,這也許就解釋了欣快感。類似地,當肉體受到壓力時,大腦負責視覺的部分受到異常的激發,這也許就解釋了白光或者在隧道中壓抑的感覺。

我不是什麼科學家,所以我沒有資格說:「瞧,這是這一解釋的細節。」但是我說了,科學家們已經開始用生物學術語來解釋瀕死體驗,所以你要憑自己的判斷力做出決定:用肉體和大腦在臨近死亡時受到的創傷性壓力來解釋這些體驗,是不是更合理?或者更合理的解釋是,那時靈魂部分脫離它跟肉體的正常聯結?我認為初步的科學解釋夠有說服力了。所以我認為,「為了解釋瀕死體驗需要設定靈魂的存在」並不是一個有說服力的主張。

當然,我們還有其他各種可以訴諸的「超自然」現象。至此,我只討論了瀕死體驗。降神會又該怎麼說呢?我們如何解釋一些人好像能夠跟死人通靈這一事實?我們如何解釋搞降神會的人,知道只有你死去的叔叔才知道的你的過去?

二元論者也許能夠通過訴諸靈魂而解釋這些現象。你往生的叔叔的靈魂在跟那個搞降神會的人溝通,所以他知道只有你和你叔叔知道的事情。

物理主義者如何解釋這些事情呢?簡單來說,我不知道。我不是靠用物理主義者、科學術語解釋這些事情為生的人,但是確實有人從事這個,他們往往熱心於給出解釋。不要問我搞降神會的人是怎樣做出如此令人驚奇的事情來的,問我就是在浪費時間。你該去問魔術師,他們的職業是欺騙人,讓自己看上去像是能做出神奇之事!現在確實有職業魔術師專門從事揭穿那些聲稱能跟死人通靈的人。他們經常解釋各種標準的魔術師詭計是如何「解讀心靈」的,就像是在跟死人通靈。

當然,這並沒有證明二元論者是錯的。有可能真的存在降神會,有可能真的能跟死人通靈。跟以往一樣,你要自己來做決定,你覺得哪個是更好的解釋:是超自然的、二元論者的解釋更有可能,還是物理主義者的解釋更有可能?

假如你夢見你過世的母親又回來跟你說話。一個可能的解釋來自二元論者,說是你母親的鬼魂,她非物質的靈魂,在你睡著時跟你溝通。但還有第二種可能的解釋,物理主義者解釋道:那只是一個夢。你當然夢到了你母親——你愛她!你要問:哪個是更好的解釋?

我無法花時間考察每一種傳說中的超自然現象,但在原則上,我們應該那樣做。我們應該考察每一類事件的情況,評論關於所發生的事情的各種科學解釋。(有時,光是事實就存在爭議,需要做出解釋。)在這裡我無法花時間這麼做。但從我個人的觀點來說,當我在評論證據時,最後我總是認為沒有理由超出物理主義去加以解釋。

所以我們再次概括一下。一群人要論證靈魂的存在,說為了解釋某種東西,不管是日常的、司空見慣的,還是某種超自然的現象,我們都需要設定靈魂的存在。在有些情形中,我想承認,靈魂的存在也許是一切可能的解釋的開端。但問題從來不是:「那是不是可能的解釋?」而是:「那是不是最佳解釋?」當我評論各種論證時,我最後認為物理主義者擁有更好的解釋。

注意,我不想否認,對於一些事物,物理主義者還沒有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我已經承認,尤其是關於意識的本質、體驗的定性方面,比如聞到咖啡、品嚐菠蘿、看見紅色是什麼樣子,還存在著難解之謎,很難用物理主義的術語來解釋。對此我們可以說,這仍然懸而未決。但我認為,我們不應該說更好的解釋在二元論者那裡。因為在我看來,只是設定靈魂的存在並不能真的提供解釋,它只是給出了一個解釋的許諾。所以,雙方最多打了個平手,我們並沒有不可抗拒的理由去接受靈魂的存在。

如果我們看到,對於這個或者那個事實,可以想到的物理主義解釋都不成立,那就不一樣了。但是,我認為情況並非如此。實際上,關於意識以及其他事物,我們還沒有看出該如何去解釋。但是,還沒有看出如何用物理主義的術語去解釋,不等於看出那不可能用物理主義的術語加以解釋。

類似地,如果我們已經有了一個二元論者的解釋——不管是對意識還是其他的謎——這個解釋的一些細節確實行得通,也許我們就可以說,二元論提供了更好的解釋。但是對我來說,對於真正的難題,二元論與其說提供了什麼解釋,不如說它只是在斷言設定非物質的東西之後,解釋起來情況就好多了。而我認為這個論證並不能說服人。

我的結論就是,我們考察的各種二元論的論證都不成立,至少從它們目前的立場來看。當然,也許某一天會發生變化,也許某一天我們將決定真的需要訴諸靈魂來解釋(或給出最佳解釋)某種需要解釋的東西。但是現在,無論怎麼說,至少在我看來,訴諸最佳解釋推論沒有給出設定靈魂存在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