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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旦有了具價值的、屬於自己的思想,那就要盡快把它們記錄下來。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我們經歷過的事情也不時被我們忘記,那我們所想過的東西失之遺忘就更是家常便飯了。思想不會聽從我們的意願呼之即來,而是選擇在它們願意的一刻降臨。但我們最好不要記錄下從外在現成就可以獲得的、我們只是學來的或者盡可以翻書重新找到的東西。也就是說,不要只做文學、科學著作的摘錄,因為把東西抄寫下來也就等於把它們付諸遺忘。對待我們的記憶力,我們應該苛刻、嚴厲一點,這樣,記憶力才不至於學會忘記服從我們。例如,我們在無法回想起某一事實、某一詩句或者某一字詞的時候,不要翻書把它們找出來,而應該把回憶的任務交給記憶力完成;在長達一周的時間裡,定期催促它,直至它完成任務為止。我們為回憶這些東西所花的時間越長,那這些回憶起來的東西在以後就越牢固地黏附在我們的記憶裡。我們花費如此精力才從記憶深處找回的東西會在以後需要的時候更容易聽候我們的吩咐,而借用某一技巧方法死記東西的記憶術,其產生歸根到底在於人們信賴自己的聰明更甚於記憶力,所以,我們就把後者必須履行的職責交由前者完成。換句話說,我們必須把難以記憶的東西改換成容易回想起來的東西;這樣,在以後的某個時間,我們就可以再度把後者變換成前者。但是,記憶術較之於自然的記憶力就猶如假肢與真肢之比,並且就像其他所有事物一樣,為拿破侖的這一句話作出了詮釋:「非天然的東西都是有欠完美的。」在開始的時候,借助於記憶術記住新學來的字詞或者事實,直到它們融入我們天然、直接的記憶中去,是不錯的辦法。這就像我們有時不得不暫時借用拐棍一樣。我們的記憶到底是怎樣從經常是琳琅滿目、五花八門的儲存庫裡馬上找到我們每次所需之物;這一時而是漫長、盲目的搜索在這之後究竟如何自動展開;為何需要回憶起來的東西在開始時遍尋不獲——在很多情況下,雖然我們已經發現了相關的某一細小線索——但卻在數小時或者幾天以後自動、沒有來由地在某一瞬間出現,就像有人悄悄地告訴了我們——所有這些對於我們這些當事人來說都是一個神秘之謎。不過,這一點在我看來似乎是毋庸置疑的:要記住和處理如此大量、種類如此繁多的記憶素材,記憶力那神秘莫測和精緻細微的運作過程是永遠不可以被人為的、有意識的運用類比技巧所取代。在借助這些人為的記憶技巧時,天然的記憶力必須始終是記憶過程的原動力;這樣,我們的記憶力就必須記下兩樣東西,亦即記號和記號所代表之物,而不只是一樣東西。無論如何,記憶術這種人為的記憶只能幫助記下相對很小的一部分東西。總的來說,事物是以兩種方式印在我們的記憶裡:1通過我們刻意的死記硬背;如果要記住的只是一些字詞或者數字,那我們不妨暫時運用記憶術的技巧;2由於事物對我們造成了印象,我們用不著做出任何努力就自然而然記住了它們,這些事情的確就可以被稱為「讓人難忘」。正如創傷只是在稍後,而不是在當下讓我們感到痛楚,同樣,許多事情或者許多聽過、讀過的思想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這種深刻程度我們在當時並沒有馬上有所意識。但在這之後,這些東西一次次地重現腦海。結果就是對這些事情或思想我們已經無法忘懷;它們已經融入我們的思想體系之中,並能適時出現。這些東西顯而易見是在某一方面引起了我們的興趣。但要出現這種情形,我們的心靈必須對客觀的東西懷有強烈的興趣,對見解和知識抱有渴望。許多學究之所以對自己本行的學問暴露出令人詫異的無知,歸根到底是因為他們缺乏對這些學問和事物的客觀興趣;這樣,與這些學問、事物相關的發現、洞察和解釋就不會給他們帶來生動、強烈的印象;他們當然也就無法記住這些東西了。這是因為,大致而言,這些人對其學習的東西不曾懷有摯愛,他們只是強迫性地從事這些工作。如果一個人強烈和客觀感到興趣的事情越多,那自發留在記憶中的事情也就越多。因此,在年輕的時候,事物的新奇感提高了人們對這些事物的興趣,年輕人記住的事情也是最多的。記憶的第二種方式比第一種方式更加可靠紮實,並且它會自動為我們挑選重要的事情,雖然這些重要的東西對於一個冥頑不靈的人來說,只是局限於個人的俗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