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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關係

我們在關係中尋求安全,希望能通過關係活在一種安全的狀態、滿足的狀態、無知的狀態中。

問: 你常常談到關係。對你來說,關係意味著什麼?

克: 首先,並沒有「孤立」這回事。存在即進入關係,沒有關係就沒有生活。我們所謂的關係是什麼意思?它是兩個人之間相互的挑戰和回應。你和我之間,你發出挑戰,我接受或作出回應;同樣我也對你發出挑戰。兩個人的關係製造了社會;社會不是獨立於你我存在的;大眾不是一個孤立存在的實體,而是你和我在我們的關係中製造了大眾、集體和社會。關係就是對兩個人的交互聯結的覺察。通常這種關係基於什麼?它基於所謂的相互依賴、相互幫助嗎?至少,我們說是相互幫助、相互協助等,但實際上拋開語言、拋開我們互相設置的感情屏障,它基於什麼?基於相互的滿足,不是嗎?如果我不取悅你,你就會拋棄我;如果我取悅你,你就接納我為你的妻子、鄰居或朋友。事實就是如此。

你稱之為家庭的東西是什麼?顯然,那是一種親密、共享的關係。在你的家庭中,在你與妻子或丈夫的關係中,存在共享嗎?顯然那就是我們所指的關係,不是嗎?關係意味著沒有恐懼的共享,意味著互相瞭解的自由,意味著直截了當的交流。顯然關係意味著——與他人共享。你是這樣的嗎?你與妻子共享嗎?也許你們共享物質,但那並不是關係。你和你的妻子生活在一道孤立之牆的兩邊,不是嗎?你有你的追求、你的野心,她有她的。你生活在牆後,偶爾眺望另一邊——而那就是你所謂的關係。事實就是如此,不是嗎?也許你會擴大它、柔化它,引用一套新的詞彙去描述它。但事實就是如此——即你和另一個人彼此孤立,而你把那種孤立的生活稱之為關係。

如果兩個人之間有真正的關係,即彼此之間存在共享,那關係就寓意非凡。那時,就不會有孤立;那時,就會有愛,而不是責任或義務。只有那些孤立於高牆之後的人,才會談論責任和義務。一個在愛的人,不會談論責任——他只是愛。因此,他與另一半分享他的歡樂、他的悲傷、他的錢財。你們的家庭是這樣的嗎?你與妻子、與孩子之間存在直接的共享嗎?顯然沒有。因此,家庭只是延續你的姓氏或傳統的借口,只是為了滿足你的需要——性的需要或心理上的需要。所以,家庭成了傳宗接代、延續香火的途徑。那是另一種不朽,另一種永恆。家庭也成了滿足自我的途徑。我在商界、政界或社會上無情地剝削他人;而在家裡,我卻試圖表現得仁慈慷慨。這多麼荒謬!或者,因為世界太殘酷,我想要安寧,於是我就回到家裡。我在外界受苦,於是就回家尋求安慰。所以我利用關係滿足自己,也就是說我不想被我的關係所打擾。

我們尋覓可以相互滿足、相互慰藉的關係,如果找不到那種滿足,我們就變換關係。要麼離婚,要麼繼續在一起,但在別處尋求滿足;或者從一個關係換到另一個關係,直至找到你想要的——即滿足、滿意以及一種安全感、舒適感。說到底,那就是我們在此世的關係,實際上就是那樣的。我們在關係中尋求安全,希望能通過關係活在一種安全的狀態、滿足的狀態、無知的狀態中——這一切總是引起衝突,不是嗎?如果你滿足不了我,而我在尋求的就是滿足,自然就會有衝突。因為我們都在彼此身上尋求安全,當那安全變得不穩固,你就變得嫉妒、暴力、充滿佔有慾等。所以,我們的關係總是導致佔有、譴責,總是一意孤行地要求安全、舒適、滿足。那當中自然沒有愛。

我們談論愛,談論責任、義務,但實際上並沒有愛;我們的關係基於滿足,那樣的關係會帶來怎樣的影響,我們在當代文明中都已經看到了。我們對待自己的妻子、孩子、鄰居、朋友的方式,表明在我們的關係中實際上完全沒有愛,只是互相尋求滿足罷了。既然是這樣,那麼關係的目的何在?它的終極意義何在?如果觀察你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你難道沒有發現,關係是一個自我披露的過程嗎?我與你的交往,不正揭示了我的存在狀態嗎?如果我覺察到,如果我足夠警覺,能夠意識到我在關係中的反應的話?關係真的是一個披露自我的過程,即認識自我的過程。在這個披露的過程中,會有許多令人不悅的東西,許多令人不安、不舒服的思想和活動。因為不喜歡所發現的東西,我就從一段不舒服的關係逃到一段舒服的關係中。所以,如果我們只是尋求互相滿足,關係的意義就微乎其微,但如果關係成為一個自我披露、自我認識的途徑,它就變得意義非凡。

說到底,愛當中並沒有關係,不是嗎?只有當你愛著什麼並期待有所回報時,關係才形成。當你愛時,也就是說,當你把自己完全獻給某個事物時,關係並不存在。

如果你真的在愛,如果有這樣的愛,那真是件了不起的事。在那樣的愛中,沒有摩擦,沒有此與彼,而是完全的合一。那是合而為一的狀態,一個整體的存在。當存在完全的愛、完全的融合時,就會有這樣的時刻,難得的、快樂的、喜悅的時刻。通常的情況是,愛並非是那個重要的東西,重要的是其他,是那個愛的對象;被給予愛的那個東西變得重要,而不是愛本身。於是,因為各種原因,因為生物學、語言上的原因,因為渴求滿足、舒適等,愛的對象變得重要,而愛就退居其後了。於是佔有、嫉妒、需求製造出衝突,愛則一退再退;愛退得越遠,關係當中的問題就越加失去其意義、價值和重要性。因此,愛是最難理解的事物之一。它不會因為理智上的急切需求而出現,也無法通過各種方法、途徑、規範製造出來。它是自我活動停止時的存在狀態;但如果你只是壓抑、逃避或規訓,自我活動是不會停止的。你必須去瞭解不同意識層面上的所有的自我活動。我們有過真愛時刻,那一刻沒有思想、沒有動機,但那樣的時刻少之又少。因其罕有,我們銘記不忘,因而在鮮活的真相和日常的活動之間豎起了一道屏障。

要瞭解關係,重要的是瞭解實情,瞭解生活中實際發生的各種事情,瞭解事情所有細微不同的形式,也瞭解關係真正的含義。關係是自我披露。因為不想披露自己,我們躲進舒適中,關係於是就失去了它非凡的深度、意義和美。有愛,才有真正的關係,但愛並不是尋求滿足。只有忘記自我,完全合一,不是融合一個人或兩個人,而是融合最高的存在,才會有愛;只有忘卻自我,這一切才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