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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的魯迅

博爾赫斯曾說過:一個民族精神的代表人物,往往是與這個民族大多數的精神狀況背道而馳的。

魯迅也正是以他獨立的人格抗拒整個國民劣根性而成為了「民族魂」,而這也就注定了魯迅的孤獨,這不僅表現在沒有多少人理解他,還表現在什麼人都認為自己可以大談一通魯迅。他自己歷來認為:自己的書被後人高度評價並不是一件好事,這只說明國家、民族的不幸,也說明自己白費了力氣。魯迅是孤獨的,大眾無法和他打交道(於是冷落他),他也無法與大眾打交道(於是抬高他),魯迅只和孤獨的清醒者打交道。

魯迅一個最大的特點,是他思想中那種深深的懺悔精神,那種極為敏銳的自我批判精神,他說:「我的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我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我覺得古人寫在書上的可惡思想,我的心裡也常有----我常常詛咒我這思想,也希望不再見於後來的青年」(寫在《墳》後面),「四千年來時時吃人的地方,今天我知道,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有了四千年吃人履歷的我,當初雖然不明白,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狂人日記》。人類心靈永遠有個待認識的謎,一個人從出生之日起就已帶有「原罪」,只是尚未自知罷了,惟有通過深深的懺悔、反省和自我否定,才能走上救贖之路。《傷逝》中的懺悔精神則更加明顯和強烈,而且是對自己原以為的「真誠」進行的懺悔。在《墓碣文》中,魯迅說:「於浩歌狂熱之際中寒,與天上看見深淵,於一切眼中看見無所有,於無希望中得救」。國人中,從來沒有人像魯迅這樣對自己作如此陰鬱的反思,這樣使自己「抉心而食」、置之死地而後生。他並沒有解決什麼問題,但他發現了自身的矛盾,這就是魯迅所謂「人道主義和個人主義」的矛盾,它導致魯迅對人類愛恨交加的複雜感情。魯迅的個性和人格就體現在他的不斷自我蠶食、毀掉內心一切堂皇的人生支柱,而向更深處尋求生命的意義,但表現出來則是向人類的病根開刀,是不向任何庸眾的「溫情」妥協,這就形成了他的「摩羅」(即梵語「魔鬼」)性格。

魯迅推崇魔性,是著眼於其獨立個性及叛逆精神,要「張個性而排眾性」,在這方面,尼采、拜倫、雪萊、彌爾頓等是其楷模。魯迅嚮往「叛逆的猛士出於人間;他屹立著,洞見一切已改和現有的廢墟和荒墳,記得一切深廣和久遠的苦痛,正視一切重疊淤積的凝血,深知一切已死、方生、將生和未生。他看透了造化的把戲,他要起來使人類蘇生,或者使人類滅盡,這些造物主的良民們」----《淡淡的血痕中》,相信「絕望之為虛妄,正是希望相同」,認為只有這樣,人類或許可以得救,當然也可能滅亡,但卻保持著人的尊嚴。人心的火焰不應當成為供人玩賞的玲瓏剔透的小擺設,與其不死不活地凍僵在那裡,還不如盡其火焰的本性而「燒完」----《死火》,這就譬如在一間封閉的鐵屋子裡,人們都睡得好好的,就是被悶死也是「安樂死」,你卻要去喚醒他們,使他們經歷「死亡」的痛苦----見《吶喊·自序》,你勝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失敗卻幾乎是必然的。但你偏要給這「太平世道」添上一點不平和煩惱,使那些安心享樂的人們不痛快,揭開他們坦然自得、問心無愧後面的虛偽和腐朽。這就是毛在坐穩江山後為什麼會說:魯迅如果活到現在,要麼「識大體」閉嘴,要麼蹲在大牢裡繼續寫一類話的真正原由。但這卻是魯迅「愛人類」的一種方式,尼采拒絕同情和憐憫,而要教人類以「超人」,亦即對人類抽鞭子;耶穌「愛人類」則採用了兩種方式,一是在日常生活中,創造出各種「愛」和「善」的奇跡,對人們一片溫情的開導和教誨,一是每進神廟前,都要拿起鞭子,對褻瀆神靈的神廟門前的牛販子、錢商和屠戶們進行驅趕,即辟邪的方式。可見愛人類的方式,要看是怎樣的對象而定。如果說蘇格拉底是雅典以至古希臘的「馬虻」(也稱「牛虻」),那麼魯迅就是中國的「牛虻」。魯迅似乎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決非洩私憤,而是要這些人站起來,進行自我反省,成為有自我意識和獨立意識的人。他在對自己深深的懺悔中揭示了整個民族普遍的病根,見到那些不知懺悔的人,就忍不住要刺他一下,使他自覺,要他站起來打破自我感覺良好的自欺,這似乎成立魯迅一項欲罷不能的使命。但無人能反省到魯迅的這個層次,這最明顯地表現在人們對待《阿Q正傳》的態度上,首先認為是在批判自己,即使認為是批判「國民性」也要怪魯迅「以偏概全」。

中國唯一出現的一次機會,或許就是晚清到民國期間,如若真能順應世界發展趨勢,無論是建立君主立憲制還是其他民主制,只要能確立憲政體制,就應該發生根本性的政治變革,但歷史的特殊性和文化傳統的頑固性,使這憲政理想化為烏有。19世紀後期到整個20世紀,中國最激進、最銳利的武器莫過於以嚴復為代表的啟蒙國人思想的進化論,即使後來對馬#克思主義、共#產#主義的理解也摻進了強烈的自然和生物進化論色彩,反而選擇性地丟棄了其原有的一點點人道主義,走上了批判和破壞一切社會之中。魯迅與其他進化論者有一點不同,即他對現實的全盤否定態度,把進化的希望留給了未來。他早就看出現實生活中並不一定能遵守人類進化原則(與自然進化不同甚至相反),人類社會的優勝劣汰只不過是有待實現的理想。因此他寄希望於將來「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許還有?救救孩子!」 ----《狂人日記》,對他所生活的現實世界,他毋寧抱有一種「原罪」觀,而把進化原則作為一種理想推到了未來,使之成為一種類似宗教的信念。但現實最終教育了他,一代一代的青年無可奈何地走上了舊的軌道,一切都是老樣子,甚至在邪惡和原罪的帶領下,「進化」變成了優(文明、和平)汰劣(野蠻、暴力)勝。這樣,魯迅的思想就從進化論的藩籬超越出來,更多地帶上了存在主義的色彩。魯迅對傳統文化的批判不僅是最激烈的,也是最實在、最致命的,他把文化傳統歸結為「吃人」二字,並勸青年不要讀太多的中國書、要多讀外國書,要先接觸外國人的眼光和方法,才具有抗拒傳統毒素的免疫力,他認為他對青年建議,「乃是用許多苦痛換來的真話,決不是聊且快意,或什麼玩笑,激憤之詞」 (寫在《墳》後面)。

魯迅把整個中國五千年文明史概括為兩個交替循環的時代:一是暫時坐穩了奴隸的時代,二是想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燈下漫筆》。他對傳統文人的評價是:不敢正視各方面,用「瞞和騙」造出奇妙的逃路來,而自以為正路----《論睜了眼看》,他的原則是:「要我們保存國粹,也須國粹能保存我們。」針對今天的國學熱和保守主義思潮,魯迅所批駁的當時「愛國論」五大論點至今還流行著,他們是:一、中國地大物博,開化最早,道德天下第一;二、外國物質文明,中國精神文明;三、外國的好東西,中國古已有之;四、外國也有叫花子和臭蟲等;五、中國就是原始的和野蠻的好。魯迅指出,前面幾條都不值得一駁,惟有最後一條最令人「寒心」,因為它說得更「實在」,承認事實的同時卻仍然說「好」,這是《水滸》中牛二的態度。國人至今仍無是非心,於今尤甚。

看來,魯迅是注定還要孤獨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