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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存在就是被感知嗎?

「存在就是被感知」——這是貝克萊提出的一個很有名的命題。為了弄清這個命題的意思,現在假定這位哲學家還活著,讓他來和我們進行一場對話。

貝克萊:此刻你面前有一隻蘋果,你看得見它,摸得著它。這只蘋果存在嗎?

答:存在。

貝克萊:你憑什麼說它存在呢?

答:因為我明明看見了它,摸到了它。

貝克萊:這就是說,它被你感知到了。好,現在你閉上眼睛,把手插進衣服口袋裡,看不見也摸不著這只蘋果了。我再問你,它現在存在嗎?

答:存在。

貝克萊:現在你並沒有看見它,摸到它,憑什麼還說它存在呢?

答:因為我剛才看見過它,摸到過它,我相信只要我睜開眼睛,伸出手,現在我仍然能看見它,摸到它。

貝克萊:這就是說,你之所以相信它仍然存在,是因為它剛才曾經被你感知到,這使你相信,只要你願意,現在它仍然可以被你感知到。現在假定在離你很遠的一個地方有一隻蘋果,你永遠不會看見它,摸到它,它存在嗎?

答:存在,因為那個地方的人能看見它,摸到它。

貝克萊:如果那是一片沒有人煙的原始森林,那只蘋果是一隻野生蘋果,在它腐爛之前不會有任何人見到它呢?

答:但是,我們可以想像如果那裡有人,就一定能見到它。

貝克萊:好了,現在我們可以總結一下了。我們說某個東西存在,無非是說它被我們感知到。即使當我們設想存在某個我們從未感知到的東西時,事實上也是在設想它以某種方式被我們感知到。我們無法把存在與被感知分離開來,離開被感知去設想存在。由此可見,存在和被感知是一回事,存在就是被感知。

談話進行到這裡,缺乏經驗的讀者也許被繞糊塗了,而有經驗的讀者很可能會提出一個反駁:儘管我們無法離開被感知去設想存在,但這不能證明存在與被感知是一回事。一個東西首先必須存在,然後才能被感知。例如,一隻蘋果的存在是因,它的被感知是果,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不過,針對這個反駁,貝克萊會追問你所說的「存在」究竟是什麼意思,當你談論這只蘋果的「存在」時,豈不正是說,你的心靈中出現了這只蘋果的形狀、顏色、香味等,所謂它的「存在」無非是指它的這些可被感知的性質在你的心靈中的呈現,因而也就是指它的被感知?那麼,它的「存在」和它的被感知就是一回事,哪裡有原因和結果的分別?

用最可靠的方式去感知蘋果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