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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冬天的夜晚,大雪紛飛。白天,太陽出來了,曬在積雪上,雪融化了。問你:雪融化的原因是什麼?

你一定回答:是因為太陽曬。

可是,你只能看到太陽曬和雪融化這樣兩個不同的事實,而沒有看見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憑什麼推斷前一個事實是後一個事實的原因呢?

你也許會說:我們可以通過溫度計測量出太陽曬導致了雪的溫度升高,又測量出雪的溫度升高到一定程度會融化,這就證明了兩者之間有因果關係。

可是,你這樣做只是插進了更多的無法感知的因果關係。你能看到太陽曬和溫度計的水銀柱升高,水銀柱升高和雪融化,但仍然不能看到其間的因果關係。哪怕你搬出顯微鏡,通過顯微鏡看到水分子在太陽照射下運動加劇,水分子之間的距離增加,以此來證明太陽曬與雪融化之間有因果關係,我也仍然可以反問你:你只是看到了太陽曬、水分子的運動、雪融化這三個事實,可是你看到它們之間的因果關係了嗎?無論運用多麼精密的儀器進行觀察和實驗,你看到的都只能是一個個事實以及它們之間同時或相繼出現的關係,從這種關係永遠不能推斷出因果關係。

我在這裡所說的正是18世紀英國哲學家休謨的看法。他不但否認因果之間有必然聯繫,而且否認任何因果關係的存在。他的觀點可以歸結為兩點:第一,我們的感官只能感知個別的事實,並不能感知事實之間有沒有因果關係。僅僅由於某些事實經常集合在一起先後或同時被我們感知,我們便推斷它們之間有因果關係。所以,所謂因果關係只不過是我們的習慣性聯想,至於實際上是否存在,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第二,所謂因果關係是一事實必然導致另一事實的關係,可是,觀察和實驗總是有限的,不論多少次看到兩個事實同時或相繼出現,我們都不能據此斷定它們永遠如此。即使天天早晨看到太陽升起,你也不能據此斷定明天早晨太陽也一定升起。經驗只能說明過去,不能說明未來,從經驗中不能得出永遠有效的必然判斷。

總會有些原因使我們身不由己

不管休謨的看法是對是錯,有幾分道理,終究對後來的哲學家產生了重大影響。他之後的哲學家對於因果關係往往持比較慎重的態度,他們或者只把它看作或然關係,即一事實很可能(不是必然)導致另一事實,或者只把它看作我們用來整理經驗材料的一種必要的思想方式。那麼,客觀事物之間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呢?很可能存在,不過,如果你不滿足於僅僅抱有這個信念,而是想從理論上證明它,就會發現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迄今為止,還沒有一個哲學家能夠令人信服地做到這一點呢。也許你能,那就不妨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