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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羅伯特?

亨利·馬丁·羅伯特是一位軍人,有次被請去主持一場社區會議,因為他毫無相關的經驗,雖然竭盡全力,可還是把這會主持得一團糟。這場難以忘記的尷尬之後,他立志再也不參加任何會議,直到把會議規則弄明白為止。

不同利益、不同信仰、不同知識經驗的人,是否可以擁有同一本有效率的操作手冊,一套便捷的編碼系統,讓每個人都能順利地交換意見,最終作出一個合理的決議?這是羅伯特的心願。他研究了一些相關的書籍,《庫欣手冊》《維爾森文摘》《國會手冊》等等,發現都不理想。於是,羅伯特決定自己寫一部。

用了十多年的時間,他完成了一本協商會議議事規則袖珍手冊,1876年正式出版,第一版四千冊的裝訂費用,是他自己承擔的。後來,羅伯特不斷地加以修訂補充,這本書慢慢地成為美國民眾開會的標準手冊。

1923年羅伯特將軍去世之後,《羅伯特議事規則》的修訂工作仍在繼續,截止到2000年共發行了十版,總銷量超過了五百萬冊。

《羅伯特議事規則》是迄今為止最完備、最簡明、最實用的一部議事規則,是一份寶貴的財產。正如他本人所說的那樣:「在一個人民做主的國家裡,很少有一門知識能像議事規則這樣,只需稍加學習即可如此顯著地提高效率。」

整本書裡最精華的部分,就隱藏在下面的核心原則裡面——

用了十多年的時間,他完成了一本協商會議議事規則袖珍手冊。

「通用議事規則」在建構時的一個核心原則,就是要謹慎仔細地平衡組織和會議中個人和群體的權利,包括:

意見佔多數者,即「多數方」的權利;

意見佔少數者,即「少數方」的權利;

每個成員的權利;

「缺席者」的權利;

所有上述人群作為一個整體的權利。

「通用議事規則」的實質就是通過適當的措施保護上述各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