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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的方式來做,否則就要受到懲罰:夫妻之間對協同一致的追求

如上所述,當關係中的一方因為差異而感到焦慮時,他通常會竭力促使對方發生改變。貝塔試圖讓史蒂芬變得像她一樣,成為一個健談的人;史蒂芬則希望貝塔變成他那樣的孤僻者。這樣一來,夫妻之間就會存在一種求同的壓力。但是要改變他人絕非易事,可能努力50年都不一定能夠取得成功。在一般情況下,被要求(或命令)做出改變的一方會用以下四種方式中的一種做出回應:

(1)順從

(2)反叛

(3)攻擊

(4)斷絕關係

下面,我們將詳細討論這四種方式。也許你會發現,你的家庭中正好有人在使用這樣的一種或幾種應對方式。甚至你也許會發現自己曾經使用過這些模式。根據環境和條件的不同,我們大多數人都曾經在不同時候使用過所有這些方式,但我們每人都有一種最喜歡的應對模式。

無論是你要求對方做出改變,還是對方要你做出改變,重要的是一定要認識到:當一方要求另外一方做出相應變化時,上述的四種策略都是我們常用的應對方式。它們並不是孤立單獨發生的,也不能說一方是好人,另一方是壞人。我們這樣做只不過是試圖消除對差異的焦慮,或消滅家庭中對「親密」和「疏遠」關係的威脅罷了。討論這四種策略的時候,我們會把重點會放在夫妻關係上,但是其他關係(無論是親密還是疏遠的關係)都會發生同樣的狀況。

◎「親愛的,我只要你想要的」:順從的人

在夫妻關係中,那些「順從」的人為了達到「一致」的效果,常常裝作差異根本就不存在。我們常常可以看見一對夫妻團結起來一致對外,就是這種情況。甚至孩子也不明白自己父母內心的真情實感。這樣的夫妻會盡量避免家庭衝突,因為衝突意味著雙方存在差異和不同。團結一致才是他們想要達到的理想狀態。這些人也許能或多或少意識到自己需要獨立和不同,但是他們會認為這種需要是錯誤的,還會破壞夫妻關係,於是選擇將其忽視。這樣的夫妻表面上看起來關係十分融洽,因為他們從來不會因為發生衝突而打架。但是「順從者」也會用其他方式宣示自己的獨立和個性。例如,有些「順從」的妻子會在上床睡覺時假裝自己頭疼,以此為借口不與丈夫發生性關係。這樣一來,她就可以避免夫妻雙方發生矛盾和衝突,同時又假借生病來維護自己的獨立性。

│示例│

阿曼達和亞伯帶著他們16歲的女兒波莉去看心理醫生。他們說波莉有些「性濫交」,並且否認自己的婚姻有問題,自稱關係十分融洽。醫生問他們如何跟波莉談論性問題,他們回答說除了一些性禁忌之外,基本沒有跟波莉談過有關性的話題。醫生又問他們夫妻之間如何談論性愛問題,他們說夫妻之間也沒有談過與性愛有關的話題,還承認夫妻二人很久都沒有發生過性關係了。阿曼達說自己從來都不喜歡性愛。亞伯則說他明白妻子的心意,所以就不再向妻子求歡,甚至不跟妻子談論關於性愛的話題。於是丈夫亞伯「順從」了妻子阿曼達,但是這無法消除夫妻之間關於性愛問題的差異。這種差異產生的焦慮被移置到了他們的女兒身上,而女兒心理疾病的根源明確指向了父母的婚姻。

在「順從模式」下,無論具體形式如何,順從者的基本要求都是「不惜一切代價維持和平」。他們害怕發生衝突,尤其是衝突可能導致關係的破裂。從表面上看,似乎僅僅是一方在努力避免衝突,但是實際上雙方都有問題,雙方都在無意識地、不知不覺地用這種模式來避免焦慮。雙方都沒有充分考慮過對方的信仰、原則、思想和感受。相反,他們否認差異的存在,也從來沒有認真地去瞭解對方和認識自己。因此,他們不知道夫妻之間的差異可以給他們帶來好處,還可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請記住:「順從者」並不一定是夫妻關係中沒有力量的弱勢一方。那些看似「軟弱無力」的「弱者」卻有著極大的能量。他們常常擺出一副為了成全對方而甘願犧牲自己的樣子。他們會說:「別管我,去做你喜歡的事情吧。」這樣一來,他們反而在夫妻關係中取得了很大的力量和優勢。

這樣的「弱者」會在別人心中造成一種愧疚感,而他們也很會利用這一點。通常情況下,「弱者」會得到一定的「補償」。他們會無意識地這樣想:「我可以在這個、這個和這個問題上面做出讓步,但是你最好今後在那個問題上向我妥協。」如果對方在那個問題上沒有向「弱者」低頭妥協,那麼「弱者」就會不惜發生衝突:「我為你做了這個、這個和這個,但是你居然不願意為我做那個!」即使第一次要挾不成功,這樣的「弱者」也會加重你的愧疚感。

當「順從者」感到婚姻關係缺乏親密感時,他們的應對策略之一是積極參與婚姻關係之外的某些活動。他們可能會積極參加教堂活動或社區服務,也可能會悉心照料年老的父母,培養某種興趣愛好,或者認真參加某項工作。很多「順從」的母親則變得過於干涉子女的生活——這對母親和子女都是有害的。有些孩子的父母常常相互「順從」,這會讓孩子以後很難學會自己獨立承擔責任,因為過度關心的父母會為他們準備好一切。一些父母把過多的精力投到子女身上,是為了掩蓋夫妻之間的差異,並無視自己對「親密」或「疏遠」關係的需求。

「順從者」還常常是精神或者肉體上不太健康的人。他們與差異的鬥爭往往會以各種疾病的形式表現出來,比如頻發的頭疼或背疼、輕度抑鬱、酗酒、頻繁失業、甚至癌症、心臟病、嚴重的精神失常,乃至需要被送進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示例│

羅伯特曾經酗酒長達八年。神志清醒的時候,他在婚姻關係中表現得十分怯懦,不敢伸張自己的權利。他對妻子極其順從,就像小時候他對專治的母親那樣順從。但是,他一旦喝醉了就會變得截然相反。他會暴跳如雷,還會對家人胡言亂語——有些話在他清醒的時候是不可能說出來的,而他的本意也並非如此。後來,他學會在婚姻關係中挺直腰板兒,變得越來越堅強自信,結果酗酒的次數也大大減少。

問題

1.在你的原生家庭中,誰扮演著「順從者」的角色?他在哪些隱秘方面具有巨大的力量?他會獲得哪些補償?

2.現在,你會在什麼時候寧願選擇「順從」,而不願承認你與他人的差異?

當然,也許現在你也猜到了,「順從者」有時候「生病」可以解決其自身及他人的焦慮。夫妻關係中的另外一方也有相同程度的焦慮;「順從者」的「生病」可以給家庭提供一個焦點,吸引夫妻雙方的注意力,從而讓雙方都忽略掉關於差異的焦慮。這樣一來,「順從者」就可以保持家庭關係的平衡。如果「順從者」痊癒了,夫妻雙方就要想出別的辦法來避免直面二人之間的差異。

◎「我按自己的方式行事」:反叛的人

那些「反叛者」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想要更多的距離和獨立性。但是,一個人真正完全獨立於社會之外的狀態也是十分可怕的。因此,「反叛者」們不得不跟社會中的其他人保持較近的距離,但同時行為上又具有一定的反叛性。例如,當甲要求「反叛者」乙去做某事時,乙卻去做另外一件事,即使有時候乙聽從甲的建議會更好,結果也會如此。

「反叛者」喜歡與眾不同,但是當他們真正做到與眾不同時,卻感到自己缺乏安全感。「反叛者」癡迷於叛逆的行為,拒絕按照別人的要求去做,但是他們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做什麼。「反叛者」總是忙著抵制別人設定的生活目標,卻無法給自己設定一個目標。對於「反叛者」來說,「獨立」意味著做與別人相反的事情。但是這樣一來,「反叛者」還是受到了他人制約。其他人仍然限制著「反叛者」的自由,而「反叛者」只不過是按照與別人相反的方式來行動罷了。

當然,要做一個成功的「反叛者」,你首先需要有一個反抗的對象。大多數「反叛者」都能輕而易舉地找到一個喜歡對他們發號施令的「權威人物」。這個「權威人物」的觀點總是正確的。他總是對「反叛者」說:「如果那樣做,你會後悔、會受傷、會不及格、會被解雇,或者會發生事故。」當預期的壞事發生之後,這個「權威人物」會說:「我告訴過你,你本來應該聽我的話(或者像我這麼做)。」但是這個「權威人物」接下來會跳出來,替「反叛者」收拾殘局,承擔起「反叛者」造成的損失和責任。因此,「反叛者」很少要為自己的行為後果負責,總有人站出來幫他們擺脫困境。

在很多時候,家裡的「反叛者」往往是第二個兒子,或第二個女兒。在這樣的家庭中,二兒子或者二女兒常常費盡心思,努力表現得跟長子或者長女不同,希望家庭能夠接納他們的獨特性。通常情況下,其他兄弟姐妹則更加「循規蹈矩」。這些「反叛」的子女常常會與另外一個家庭中的長子或長女結婚。這樣一來,在組建的新家庭中,這些「反叛」的子女可以繼續反抗其配偶的「權威」。而他們的配偶過去曾經在自己的原生家庭中負責管理年幼的弟妹,現在則很願意在新的家庭中管理「反叛」的愛人。

這樣的關係也許可以持續很久:夫妻中的一方扮演著「權威人物」的角色,總是試圖證明自己是對的;另外一方則扮演著「反叛者」的角色,從來都不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示例│

蘇琳在其原生家庭中是第二個女兒。她嫁給了尼古拉斯,他是另外一個家庭中的長子。夫妻二人在很多方面都很和諧,因為蘇琳習慣於依賴他人,而尼古拉斯喜歡指揮別人。但是蘇琳不喜歡做別人的「依附者」。於是她成了一個「女權主義者」,常常說男人「耽誤」了女人。但她不願意採取實際行動來改變自己的命運。雖然常常抱怨尼古拉斯總是替她做決定,她卻喜歡聽從尼古拉斯的安排。後來,尼古拉斯得心臟病去世了,蘇琳一時之間竟不知該如何生活。蘇琳內心深處實際害怕成為獨立自主的個體,而尼古拉斯恰好為她提供了屏障和掩護。因此,她的「反叛」其實只是表面上的。

問題

1.在你的原生家庭中,誰扮演著「反叛者」的角色?他對家庭中的其他成員有何影響?

2.在你現在的生活中,情況又如何呢?在你現在的家庭中,你是「權威人物」還是反抗「權威人物」的「反叛者」?如果沒有「權威人物」和「反叛者」的對抗,你的生活將是怎樣的?

◎「我才是一家之主」:攻擊的人

家庭中的「攻擊者」也會因夫妻差異產生焦慮,但是他們認為這種焦慮和其他一些不好的東西都是別人造成的。他們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麼,如果得不到的話,就會感到沮喪和挫折。他們認為夫妻關係中的另外一方造成了其挫折感。他們常常恬不知恥地說:「要是你更好一點兒(或更體貼一點兒、更善解人意一點兒、更關心一點兒等),我就不會這麼難過了。」婚姻關係中的「攻擊者」往往把另外一方看成是麻煩和障礙,不惜採取一切可能的方法改變對方。

如果夫妻雙方都是「攻擊者」,那麼這個家庭必然衝突不斷。他們總是一方開始「攻擊」,另外一方進行「反擊」,如此往復循環、持久不絕。他們都想在所有方面佔上風,或者至少與對方平起平坐。無論雙方爭執的焦點是什麼(即使簡單到去看什麼電影),除非一方認同另外一方的觀點,否則必有一方感到十分失望。這樣一來,夫妻雙方都要把大量精力浪費在讓對方聽話和認輸上。

│示例│

唐娜和傑夫的生活品位不同,這導致他們總是不斷發生衝突。例如,唐娜喜歡古典音樂和比較知性的書籍,傑夫喜歡搖滾和傳奇故事。他們總是因此相互攻擊。傑夫說唐娜「太勢利」「太裝腔作勢」,唐娜則說傑夫「太愚蠢」「太庸俗」。當然,他們雙方都對彼此的差異感到焦慮,因為他們都害怕自己被對方否定和拒絕。因此,他們二人費盡心思,想向對方證明自己的愛好才是「正確的」。

在接受治療和咨詢的過程中,治療師首先讓這對夫妻對各自的價值觀建立自信,消除他們對各自價值觀的焦慮和恐慌。這讓他們認識到沒有必要強迫對方與自己的價值觀保持一致。最後他們終於承認:彼此只不過是不同罷了,沒有什麼誰對誰錯的問題。一旦接受了對方的差異,他們就開始變得更善於妥協和協商了。例如,他們開車出去時,會輪流決定聽哪個電台,而不是相互爭奪和指責。他們不再相互進行無謂的人身攻擊,因而能夠更快地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而且彼此相安無事、和平共處。

陷入「家庭權力爭奪戰」的夫妻常常會想:「在我做出改變之前,你首先要改變。」於是,他們陷入了相互敵視的怪圈,即每個人的「不良行為」都被看作是由另一方的「不良行為」引起的。例如,丈夫對妻子說:「如果不是你整天嘮叨,我才不會喝那麼多酒。」然而妻子說:「如果不是你喝那麼多酒,我才不會整天嘮叨。」這樣一來,總要有人首先停下來,才能終止這種惡性循環。

家庭關係中的「攻擊者」身上常常有一個潛在的問題,那就是他們大多缺乏自信。無論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夫妻雙方都覺得自己不夠好。每個人都想讓對方與自己保持一致,從而讓自己的自我感覺更好一些。當然,受到攻擊的一方不會心甘情願做出改變,於是這種做法從根本上來說是失敗的。

│示例│

貝蒂和亞森在婚姻生活中常常因為各種問題相互指責。他們都認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是「正確的」,而對方的行為是「錯誤的」。無論他們爭論的問題是什麼,也不管問題大小,譬如開車去奶奶家走哪條路、去什麼地方度假、誰花的錢最多等——都能引起分歧乃至爭吵。這些問題都會讓他們把對方的「缺點」仔細羅列一遍。

於是,他們決定去找婚姻關係咨詢師,但仍然覺得是對方出了問題,希望咨詢師能夠糾正對方的錯誤。

咨詢師首先詢問了他們各自原生家庭的背景和以前的生活經歷。一開始,他們都以為這些問題是無關的,甚至根本不需要問,因為他們都認為自己的家庭背景不會對婚姻關係造成什麼影響。但是雙方都認為對方的家庭背景「有問題」,並且不厭其煩地分析對方家庭的「古怪之處」。當貝蒂和亞森仔細分析了自己在原生家庭中的經歷和感受之後發現:現在的婚姻關係模式源於他們早先的原生家庭背景。他們認識到:兩人的自信和自尊都十分脆弱,對別人的批評和指責都極度敏感。於是他們開始學會對自己的情感負責,不再過多地苛求對方。這樣一來,「家庭權力爭奪戰」就慢慢消失了。現在,他們不再要求對方做出改變,反而爭相做出更多的改變。

問題

1.在你的原生家庭中,誰曾經參加過公開的「家庭權力爭奪戰」?這是如何開始的?又是如何結束的?

2.現在,在你自己的家庭中,你是否也會加入「家庭權力爭奪戰」?除了攻擊別人和對別人做出反擊之外,你還可以採取什麼別的手段?是什麼讓你陷入這樣的家庭爭端?

◎「再見!」:斷絕關係的人

對於一些人來說,處理人際爭端的唯一方法就是離開,或斷絕關係。當爭端發展到一定程度,讓他們感到難以忍受的時候,他們就會抽身而去,或者至少在情感和精神上貌合神離。這可以表現為換一個新話題,打開電視機以停止交談,離家出走,乃至離開一個城市或國家。很多住在同一所房子裡的人在精神和心靈上卻相距十萬八千里。

「斷絕關係」的一種情況是:一名男子仍然和他的妻子生活在一起,而且表面上看起來對妻子非常「順從」,但是在情感和精神上早已經「同床異夢」。另外一種情況是:年輕人剛成年就從自己的原生家庭中搬出來,只有在無法避免的情況下才回家看看。我們一開始提到的蘇就是這種情況,她從家裡搬出來是為了避開喜歡吵架的父親。當然,她也是完全有能力照顧自己的成年人。

很多人與家庭斷絕關係是因為感到自己在家中十分無力。他們認為自己的配偶掌握了家中所有的權力。與這樣一個強勢配偶在一起生活,他們無法保持自己的個性,沒有辦法「做自己」。他們因此感到十分不自信,開始孤立自己,認為自己不需要別人的陪伴。這些人往往看起來十分獨立,但是就像前面提到的「反叛者」一樣,這只是一種假象。他們的「獨立」常常建立在「拒人千里之外」的基礎上。當他們在感情上向別人靠近時,就會感到非常焦慮。他們在社交和工作上往往表現得很正常,甚至十分優秀,但是一牽扯到感情,就會一塌糊塗。他們在原生家庭中尚未解除的依賴性越大,就越有可能在感情上與別人斷絕關係。那些被他們拋棄和斷交的人往往會感到十分無力,而主動斷絕關係的人似乎掌握了這段人際關係中的所有權力。在一段親密關係中,被拋棄和被斷交的人往往無法在那些主動斷絕關係的人面前保持自己真正的個性。

│示例│

艾維塔跟赫爾南多結婚20年了。他們之間的衝突和矛盾越來越多,大多是由艾維塔的變化引起的。在他們婚姻的前17年,赫爾南多一直是家裡的「管事人」。他總是做出一副「獨斷專行」的樣子,切斷自己跟艾維塔感情上的親密聯繫。他也曾經這樣切斷自己與原生家庭的聯繫,以避免來自原生家庭的批評。雖然他看起來頤指氣使、獨斷專行,跟艾維塔比起來更是如此,但是在內心之中非常依賴別人。只要與艾維塔保持一定距離,並且處於支配地位,他就不會產生焦慮。只要艾維塔對他順從,夫妻關係就會和諧。但是艾維塔後來變得不那麼順從,並且揚言要離開他。於是赫爾南多開始恐嚇艾維塔,卻根本沒什麼效果。這樣一來,他徹底崩潰了,開始向艾維塔乞求,說她是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人,離了艾維塔,他就不能活了。

從上面的事例可見:赫爾南多在原生家庭中沒有學會如何處理自己的依賴性。於是在他結婚之後,這就成了一個很大的遺留問題。

人們在情感上與自己的原生家庭斷絕關係是很常見的現象。我們常常認為,一旦與原生家庭劃清了界限,就會擺脫原生家庭的控制,不再受其影響。這樣一來,我們所有的問題就都解決了。但是,在原生家庭中沒有解決好的問題還會隨我們進入新組建的家庭關係中。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有些人不斷結婚和離婚,不停地更換新伴侶,卻總是無法成功地建立起令人滿意的伴侶關係,而且他們總會認為這是新伴侶的「錯誤」。

問題

1.在你的原生家庭中,誰曾經與其他成員「斷絕關係」?你的父母是否曾經與整個家庭,或者家庭的部分成員「斷絕關係」?這是如何引起的?家庭中的其他成員有何反應?這樣的事情對你的身心發展造成何種影響?

2.現在,你與家庭中的部分成員「斷絕關係」了嗎?你認為這種行為有何幫助?或者有何阻礙?

當家庭成員之間自然形成的差異變得令人不安時,總有一個或幾個成員站出來,要求大家協同一致。除非某個家庭成員的自我意識足夠強烈,否則他們往往會用以上四種方式中的一種做出反應。相反,一個健康的、運行良好的家庭應該能夠容忍家庭成員之間的許多差異。良好、健康的家庭會認為成員之間的差異是有趣的、正面的,還會利用這些差異進行相互激勵、共同成長,而不是害怕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