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古今文學網 > 心靈法醫(法醫研究所) > 第二十八案 鬼嬰 >

第二十八案 鬼嬰

  我在廣西馬山縣的法醫生涯有11個年頭,從1986年到1997年初,「聽」過的屍體有上千具。在被調去柳州任職前,我在馬山縣的最後一個案子是「鬼嬰」案,當時鬧得滿城風雨,差點不可收拾了。

  記得,那天是1997年2月20日,鄧小平同志剛去世不久,電視新聞滾動播出這個令全國上下悲痛的消息。我那時是主任科員,不需要坐班,本來在家裡看電視,下午就接到了一通電話,說是馬山縣下面的一個農村有人死了,群眾情緒激動,叫我跟著民警過去一趟。

  掛了電話,我就跟民警會合,驅車趕往那個村子。在路上,民警告訴我,報警的人是村支書,根據他的說法,死者有些古怪,村民都說鬧鬼了。這種說法對我而言,早就不新鮮了,幾乎每件案子都有類似的流言。只不過,那一次的案子確實很特殊,我頭一次也是唯一一次遇到的怪現象。

  是不是我誇大其詞呢?當然不是了。

  當時,我們還沒進村子,遠遠地就聽到哭天喊地的聲音,天也陰沉沉的,氣氛怪嚇人的。下車後,民警才從村支書那裡瞭解到,死者叫劉玉,去年跟一個叫阿強的男人結婚了。劉玉是當地人,在縣城的服裝店打工,阿強則在家務農。我聽了大致情況,心想這案子應該沒什麼問題吧,肯定是村民太迷信了,被鬧鬼的傳言唬住了。

  誰知道,當我跟著民警去看屍體時,人就愣住了。

  一進劉家的小院,我們就看見院子一旁的豬圈外面跪著一個人,民警好心地想去勸那人站起來,村支書卻說那就是死者劉玉了。人死了,肯定要放平,讓其躺著,誰會那麼狠心,讓死者跪著呢。何況,人一死就失去了神經支配,肌肉鬆弛,很難維持跪姿,時間一長,屍體還會出現屍僵的現象,除非有人一開始就固定住屍體,否則很難讓死屍一直保持住跪地的姿態。

  我和民警勘查現場時,發現死者已經出現屍斑了,且屍斑集中在屍體四肢(受地面壓迫的部位則無屍斑)。這說明什麼呢?說明屍體沒有移動過。如果死者死了一段時間才被移動,那麼早先形成的屍斑就固定了,屍體被移動後,原來的屍斑雖然會淡化,但不可能完全消失,屍斑也很難轉移。

  我在現場簡單地查看過,死者也沒有明顯的外傷,要不是皮膚已經皮革樣化(類似暗褐色的皮革樣),她就像睡著了一樣。接著,我蹲下一看,死者的褲子有大小便滲出,這也說明死者沒有被移動過。因為人一死,肌肉鬆弛是馬上形成的,這時人的肛門括約肌也鬆弛了,大小便就會失禁。

  根據屍斑及大小便的情況,我在現場就能基本斷定劉玉死時的姿態就是跪地了,可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呢?

  屍體運回縣城後,我就做了屍檢,結果就發現死者劉玉生前墮過胎。在這裡,我要先說一點,我國的人工流產是受法律保護的,不論懷孕的情況如何,人工流產都有充分的自由。人工流產是在醫院裡由醫護人員進行的,而有些人是由於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導致懷孕,當事人害怕真相曝光,自己採取措施或私自委託他人進行墮胎,在那樣的情況下,妊婦常會因措施不當而死亡。

  根據民警從劉玉父母那裡瞭解到的情況,他們不知道劉玉懷孕了,村民就更不知情了。劉玉的丈夫阿強也矢口否認,堅稱自己不知情,就算知情也不會讓妻子去墮胎。這情況讓劉家鬧了起來,老人們認為阿強可能帶劉玉去檢查過,當得知胎兒是女性時,阿強就逼迫劉玉去墮胎了。

  在農村,有的地方重男輕女,這很常見,可有的村子富裕,能生就生,不怕養不起,他們是很避諱墮胎這種事情的。若是誰幹了那樣的事,那家人就得去村外住幾年,不能再回來,否則成了鬼的嬰兒會回來鬧事的。

  鬼嬰報仇?哪有這種事!我自然是不相信的。

  劉玉生前懷孕,沒人知道,這說明她還處於妊娠初期,而在妊娠初期墮胎者,一般很難發現墮胎的痕跡,不像妊娠末期的跡像那麼明顯。我在屍檢中發現,死者的內褲有血液,當時就有些懷疑,於是取走了尿液樣本,做了尿液試驗妊娠反應,結果呈陽性,這就肯定劉玉確實懷孕過。這項試驗在墮胎數日後仍是有效的。

  那麼,劉玉的是死因是什麼呢?跟鬼嬰有關嗎?可以說有,也可以說沒有。

  在舊時代,民間的墮胎方法不外乎全身性暴力和使用藥物。全身性暴力是指在妊娠初期依靠暴力運動,如乘馬、騎車、跳舞、跳躍,或者過重勞動等等,但這類方法對沒有流產傾向的婦女通常是無效的。至於使用藥物,群眾對此的認知一直有誤區,其實使用藥物墮胎,要不傷害母體,還要達到目的,那是十分困難的。

  在妊娠3個月左右,使用收縮子宮的藥物,可因為胎兒浮在羊水中且宮口閉鎖,雖然宮壁收緊,但也不能娩出,必須先開大宮口才行。因此,這期間雖使用收縮子宮的藥物,但也不能引起流產,還要輔以暴力。而使用硫酸鎂、蘆薈等峻瀉藥在刺激腸管的同時,可引起子宮流血,或者作用於血管運動神經引起胎膜、胎盤充血出血,藉以引起流產。

  在這裡,我要強調一點,使用藥物墮胎的方法其實是中毒現象,那常常會給母體造成嚴重的傷害,如我在第16案中提到的斑蝥藥材,民間有些婦女會用此藥材墮胎,這樣做能達到目的就是母體已經中毒了,嚴重的會造成母體死亡。在我國,民間使用斑蝥、奎寧墮胎致死的案例就有很多,濫用的墮胎藥還有番木鱉、烏頭、芥子、巴豆、胡椒、砷劑、煙鹼(煙草煎汁)等等。

  在我做屍檢的過程中,死者的**有砷劑、汞劑的痕跡,還有大面積的腐蝕現象,胃腸中也有墮胎藥烏頭。顯然,死者進行了不當的墮胎,引發了中毒,在墮胎後不久就毒發身亡了。

  案子講到這裡,劉玉的死因已經明確了,民警也根據線索,查找到了非法墮胎的黑診所。可是,劉玉死後,為什麼會呈現跪地姿態呢?查明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村民都認為劉玉跪地而死是鬼影作怪。為了讓大家不被迷信蠱惑,我就對村民做了解釋,沒錯,事實上一開始我就知道死屍跪地的原因了,只是當時還沒做屍檢,我不好做無事實依據的推測。

  在法醫學上,某些屍體或屍體的某一部分肌肉,死後很快會出現較強的僵硬,這稱之為強硬性屍僵或屍體痙攣。屍體痙攣是一種特殊的屍僵現象,發生在死前,是以僵硬狀態保持著死亡一瞬間的姿態和表現。屍體痙攣一般不經過肌肉弛緩階段而一直持續到正常屍僵的出現。這是因為人體死前的劇烈運動或某一部分肌肉劇烈收縮而使atp迅速消耗所引起的。

  這樣說或許太抽像,那麼大家可能聽說過,有些戰場上的戰士犧牲後,持槍而跪,或者有的母親在火災、溺水中一直維持著托舉小孩的姿態,這些都是屍體痙攣的現象。劉玉當晚餵豬,剛端了很重的潲水,又因墮胎時,一些特殊的藥物作用於她身體,因此在死亡時產生了屍體痙攣,一跌下就維持了跪地的姿態。

  解釋了屍體痙攣的現象,這案子就算完結了,村民也表示信服,因為村子曾有人在河中救人而溺水,當屍體被打撈上來後,確實呈現著屍體痙攣的現象,很多人都親眼目睹過。

  可是,案情真相大白後,劉家兩老卻不願意把女兒送去安葬,還堅持不去管女兒的後事了。究其原因,那是阿強覺得自己被冤枉了,一氣之下去醫院開了證明,原來他輸精管堵塞,不可能致人懷孕。阿強自知有缺陷,在他家鄉討老婆困難,這才願意當上門女婿,跟劉玉到馬山縣生活。

  這消息一爆出,大家就明白了,劉玉跟其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因此偷偷去墮胎,丟了性命。劉家兩老覺得丟人,便不去管女兒的後事了,阿強也走了,屍體就一直存放在醫院的停屍房中。事情越傳越廣,縣城的人幾乎都知道了,有一天劉家兩老就趁夜去了外地,沒有再回來。

  屍體不能一直放在停屍房,這就成了我頭疼的大事,也因此很心酸。我不是贊成劉玉的行為,而是一個人死後,不管生前犯過什麼錯,都該好好安葬他們。等了一個禮拜,我看劉家真沒人處理劉玉的後事了,於是就自己掏了腰包,給劉玉火化,送她去了另外一個世界。

  在殯儀館,劉玉的骨灰盒交到我手上時,我似乎聽到了一個人念起了古希臘悲劇作家歐裡庇得斯的一句話::我知道我將犯下的罪行是多麼可怕,但比之更甚的是我的憤怒,我的憤怒已經戰勝了我的理智。

  我想,劉玉在決定墮胎時,想法與那句話差不多,她現在可能真是很憤怒吧,但人生是一場對與錯的抉擇,誰都沒有輸贏。

  (鬼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