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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然

什麼叫「率然」?率然不是任性,而是讓嚴密組織起來的文章有一種諸般元素自然呼應的活性。

我在《大唐李白》的故事裡說過一個現象。就是唐代寺院宣教,常常刻意不立文字,而借助於歌唱。歸根結柢,是由於當時傳教者有一個普遍的想法:人們即使能透過文字的記錄獲取知識、傳遞信息,卻不一定由於對於文字的理解而產生出宗教的情感。

若要問:如何才能讓善男信女產生禮佛的虔敬之心呢?恐怕是要經由佛曲的傳唱也就是音樂美感的召喚反而更為迷人。這是一個相當幽微深刻的道理,在此暫不細論。要之在於傳唱佛曲跟我們今天唱流行歌有些相似。受眾為旋律所吸引,反覆諷誦,熟悉其曲調,追隨其節拍,有些時候未必一一辨識字句,已經起了情感的波動。所謂「樂以道和」者是。

說起寫作文,回顧一下中小學時代我們在課堂上受到的訓練,總是先分辨:今天要寫敘事文、今天要寫議論文、今天要寫抒情文。所謂「文體」的認識,讓我們為「寫什麼」所制約。在這個認知基礎上,老師當然須要解釋概念,說明作法,以俾學子下筆時有其張本,就像逐字逐句講解佛經上的義理一樣。由於先有了概念(我要寫的是哪一類的文章),這個概念還可以引申成更繁複的概念(這一類的文章該這麼寫,那一類的文章該那麼寫),通常還會教導學生彼此殊異,勿相雜廁。這個作法會讓學生從小就是在條條框框的格式裡作文章,也很難真正辨別各個作家、作品風格上細膩的差異。

由於身在條條框框裡,作起文來,往往順絲就理,很難活潑。而活潑之文必須擺脫掉「我這是在寫哪一種文章」的「就軌」之念。這就要先解釋一下以下所展示的例文了。這是我幾年前寫的一系列與「遺忘」有關的小文章之一。命意之初,是兩個常見的成語:「得志毋相忘」、「得意忘形」。得志和得意在此處是相近的意思,可是一個要人莫忘前恩,一個卻指責人忘了本體,說的原不是一回事。兩句話、兩個理,能不能綁在一起說?天下無不可羅織之文,當然可以——問題是怎麼調度。

首先,要把一個說起來可能嫌長的故事(姑且把這故事命名為《湧金門前賣字》)打斷成兩截,中間隔離出一個能夠讓讀者暫時忘記這故事的空間,裝上幾則相關的漫談,這樣會使文章豐富起來。

之後,才繞回來繼續說《湧金門前賣字》,讀者會發現他幾乎已經忘了前面還說過這個故事。這是在走文的形式上運用「遺忘」的作用,當讀者再想起來故事還沒說完的時候,已然得到「重拾」情節的快感。這就是為什麼傳統的說書人常常硬鍛硬接地說 「此處按下不表」、「前文說到」,就是強行阻斷記憶以及召回記憶的手段。一件事從頭到尾、從前到後,嚴絲合縫地說,固然合理,不過,容我們想一想孫子用兵的一個譬喻。《孫子·九地》篇上說:

故善用兵者,譬如率然;率然者,常山之蛇也。擊其首,則尾至;擊其尾,則首至;擊其中,則首尾俱至。

「率然」,只是一個形容詞。將用兵之語用在作文上,其法亦同。它一方面是要靈活地讓敵人(讀者)捉摸不到眼前以外的兵陣部署,一方面更不會忘了自己(作者)原先在哪裡埋伏著可以調度的部隊。

文章中的大道理是隱藏著的,是不動彈的,想像一下佛經上那些發人深省的字句, 它是一直在那兒等待讀者走眼而過的時候,會心一見,若有所得,這就是孫子所謂的「擊」了。讀者一擊,文章乃應。

回頭再想想:一首優美的歌曲,往往透過它曼妙的音樂讓我們記憶、感受,獲得歡愉;有時不一定要逐字解悟,辨旨訓詁,一樣心領神會。告訴你個秘密:我很喜歡聽「西蒙和加芬克爾」(Simon & Garfunkel)的《Scarborough Fair》這首歌,可是我唱這首歌唱了四十多年,到現在為止,還經常搞混,在parsley、sage、rosemary、thyme裡,究竟哪一個是荷蘭芹、哪一個是鼠尾草、哪一個又是迷迭香或百里香。然而當這四種香草出現的時候,並不是借助於語詞的意義打動我,而是熟悉的、重複地敲打著記憶的旋律。

毋相忘

相傳雍正還是皇子的時候,有「任俠微行」的活動。某年游杭州,將泛西湖,出湧金門,見一書生賣字,筆畫頗為精到,遂命書一聯,中有「秋」字,可這書生好賣弄, 將左禾右火的秋字寫成左火右禾。胤禛指著那怪字問道:「這個字,沒寫錯麼?」書生當下例舉某帖某碑為證,說這是個古寫的秋字。胤禛隨即道:「你這麼有學問,怎麼不應個舉業,討個功名出身?」書生答曰:「不瞞您說,學是進了的、舉也是中了的,無奈家貧候不著職缺,連妻兒都養不活;還是賣字維生、得過且過,哪裡敢奢望什麼富貴呢?」胤禛聞言,立刻從囊中取出幾錠馬蹄金,慨然道:「我作生意賺了些,不如資助你求個功名——他年得志,毋相忘耳!」

這裡且打住,先說「得志毋相忘」。在中國民間的敘事傳統裡,「得志相忘」是個老題目。蔡伯喈與趙五娘、陳世美與秦香蓮、莫稽與金玉奴、洪鈞與李藹如,可想而知:只要有微時結褵的故事,便少不得「他年得志,幸君慎毋相忘耳」的叮嚀,且這叮嚀通常是無效的。故事裡固然有薄悻男對癡情女的性別問題,也有忘得多和忘得少的差別待遇,但是,說「得志」似乎總是會「相忘」則大體成立。

多年前曾有基隆某男中了樂透、獨得彩金三億三千萬,又不想被糟糠之妻瓜分,竟至鬧到訴請離婚的地步,可知此君之涼薄,竟也頗合於古。在《孔子家語·賢君篇》裡就曾經記載,魯哀公拿一則新聞問孔老夫子:「寡人聽說,有人忘性大到搬了家、竟然把妻子忘在老宅子裡了。」孔老夫子當然要借題發揮一下,話鋒一轉,指責起夏桀「忘祖」、「壞法」、「廢其世祀」、「荒於淫樂」;老夫子可能一時忘了他自己半途而廢的婚姻,因此沒有想到,魯哀公對這一則忘妻的故事之所以情有獨鍾、引為笑談,必定有他自己不足為外人道的羨慕之意。

《今古奇觀》第五卷的《杜十娘怒沉百寶箱》就是這麼一個儆醒人什麼該忘、什麼不該忘的故事。其中有一個段子,是老鴇斥罵十娘:

我們行戶人家,吃客穿客,前門送舊,後門迎新,門庭鬧如火,錢帛堆成垛。自從那李甲在此,混帳一年有餘,莫說新客,連舊主顧都斷了,分明接了個鐘馗老,連小鬼也沒得上門,弄得老娘一家人家,有氣無煙,成什麼模樣!

這老鴇堪稱專業,知道煙花行戶有個「相忘」的本質在,送往迎來、前出後進,一旦流連顧盼,必有晦氣麻煩。故事的後半截兒李甲還沒來得及「得志」,便要把十娘轉賣給個鹽商,可見他才該吃十娘這「行戶人家」的飯。

同樣是「前門送舊、後門迎新」,可是煙花這行戶和官場仍有不同;其不同者唯在於後者是不容「得志相忘」的——這就要把話說回來了。話說湧金門前賣字的書生拿了胤禛的馬蹄金,「即上公車,連捷翰林」,推其經歷,當有個一兩年的光景。

這個時候胤禛已經踐祚,是為雍正。一日,皇上看見翰林裡頭有這麼個名字,想起湧金門前舊事,遂召見,交發了一張寫了個「和」字的紙片給書生——只這左禾右口的和字,卻寫成了左口右禾,雍正還問了句:「這,是個什麼字啊?」書生立刻奏答:「這是個錯寫的『和』字。」雍正笑而不語,讓書生退下去了。第二天一早,書生奉詔前往浙江向巡撫衙門報到。巡撫啟視上諭,雍正批的是:「命此書生仍向湧金門前賣字三年,再來供職。」書生這才想起來:他實在是忘了不該忘的人、以及不該忘的事。

得意而不宜忘者不只是恩情,還有本分。世傳另一個故事也歸之於雍正,可就慘烈得多。某日宮中獻演雜劇,有搬繡襦院本《鄭儋打子》,扮演劇中常州刺史鄭儋的是個曲伎俱佳的伶人,雍正對此伶十分稱賞,有「賜食」的恩典,未料這伶人一時得意忘形,順口問了聲:「如今常州府知府是誰啊?」雍正卻出人意料地勃然作色——可見他老子康熙在他還是個孩子的時候就曾經說他「喜怒不定」,真是識慮深遠了。話說雍正當下斥責那伶人道:「你不過是個唱戲的,居然敢擅問官守?」天子之怒,非比尋常,這伶工當場就給亂杖打死了。

這個故事聽過就忘了罷,不好到處傳誦;一旦聽的人多了,大家總十分容易聯想起當今檯面上得志忘形的官兒,那得預備下多少棍棒伺候?照忘形的德行打遍了,恐怕要滿朝為之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