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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講 小說和電影的審美差異:談兩個《色,戒》

對於《色,戒》,其實是有一個比較傳統、比較通俗意義上的理解的。一個女特務被安排以美人計色誘漢奸,然後好安排殺手殺他,為抗日略盡綿力,但不料女特務和漢奸之間生出了感情,在最後關頭,女特務放走了漢奸,連累相關的抗日學生都遭受極刑。

我說的比較傳統、比較通俗意義上的理解是從時代背景、意識形態來對人物做出價值判斷。譬如我跟朋友說我準備講《色,戒》,我朋友就順口評價了一下王佳芝:不堪大用的地下黨、為情買單的任性女、優柔寡斷的犧牲品。這個朋友原先是公安系統的,當然有他的思維模式,但其實很多人初讀《色,戒》都是這麼個感受,女人太感性,耽誤了家國大事。可是,反過來看,是不是我們對王佳芝的要求太高了?

她不是什麼地下黨,她就是個學生,在張愛玲的原著中,重慶方面從來沒有將他們收編,即便在李安的電影版本中,重慶方面的接頭人老吳這個角色也十分可疑(我們稍後會討論這個問題),這些話加在她頭上是不是過重了?

珍·雅各有本書《美國大都市的生與死》,講反法西斯戰爭勝利後,面對納粹留下來的建築,美國出現了到底要不要拆除的爭論。當時的聲音是,既然是納粹留下來的,就要拆除。但是有一位建築師,也是這本書的作者說了一句話,如果我們出於某種意識形態就把這些建築拆除,那麼我們和納粹沒有區別。

在某種意義上,看待文本也是如此,不要出於意識形態看文本,我尊重王爾德的教導,書沒有道德或不道德,書僅有寫得好與寫得不好的區分,僅此而已。

這是一個重讀《色,戒》的前提。

一、向內的寫作:張愛玲因何寫《色,戒》?

眾所周知,這個故事是有原型的——鄭蘋如和丁默村的故事,引發我興趣的是這個原型故事在多大程度上被小說借用。

當時比較接近歷史真相的版本大致如下:

鄭蘋如與丁默村同車返回,路過靜安寺路的一家皮草店,鄭蘋如給丁默村發了個嗲,要他買一件皮草大衣給自己,兩人便下車進了皮草店。丁默村警惕心很高,他瞥見櫥窗外有幾個形跡可疑的人,便在櫃檯上放下一沓鈔票,要鄭蘋如自己慢慢選,先行回到車裡。等中統特工反應過來,再開槍,車已經開了,子彈只打到車上。

那一天,丁默村已經確定鄭蘋如就是一名特工,但他沒有立即行動,懷著將其「私有化」的慾念又約她來見面,鄭蘋如便以為丁默村已對自己神魂顛倒,於是揣著一把微型手槍赴約,準備將其殺害。但不料與丁默村有嫌隙的李士群早就伺機要給丁默村下套,於是鄭蘋如一踏進76號,便逮捕她,之後將其槍殺。鄭蘋如被槍殺時年僅23歲。

這個版本之後之所以會成為當時滬上小報的花邊新聞,在於鄭蘋如受審時的自我辯護,她堅稱自己不是重慶的人,而是因為丁默村與她相好後又移情別戀,她惱羞成怒,便找人來槍殺他。

這不一定是事實的全部,當時已有張愛玲小說的那個流言版本,而張愛玲顯然應該在當年的報紙上讀到過這個更接近於事實的版本,但她沒有採取。這裡有幾點值得注意的對原型故事的大顛覆。

在原型故事中:

(1)刺殺失敗是丁默村發現外面有形跡可疑的人;

(2)鄭蘋如執著於刺殺行動;

(3)與桃色新聞唯一的關係是,鄭蘋如最後的矢口否認,從報道版本看鄭蘋如的目的是不想事敗連累自己的家人(不承認自己是特務)。

而在張愛玲的小說版本中:

(1)刺殺失敗源於王佳芝叫易先生「快走」;

(2)王佳芝沒有表現出任何後悔或惋惜;

(3)小說中種種暗示王佳芝和易先生之間有感情。

我們再看小說主人公王佳芝這個人,幾乎完全與鄭蘋如不同。

我們都知道鄭蘋如是民國名媛,父親是國民黨元老,母親是日本有名的大家閨秀,鄭蘋如19歲就登上《良友》雜誌封面,在交際場上更是顛倒眾生。

據說日本首相之子近衛文隆一度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甚至被鄭蘋如軟禁,鄭蘋如意欲以此要挾日本方面,後被重慶方面要求將其釋放。也說她有一個做飛行員的未婚夫,十分恩愛。

這樣一個傾國傾城的女子到了《色,戒》裡,變成什麼樣了?

那,難道她有點愛上了老易?她不信,但是也無法斬釘截鐵地說不是,因為沒戀愛過,不知道怎麼樣就算是愛上了。

張愛玲斬釘截鐵地說她沒戀愛過。雖然之後有辯解說,她十五六歲就被人追,忙著抵擋攻勢,很難墜入愛河,但仍然可疑,到底是誰沒有戀愛過?

如果大家讀過《小團圓》的話,這個答案不難揭曉,是張愛玲自己,她在遇見胡蘭成之前沒有戀愛過。

至此,這個文本提供給我們一個入口,與其說這是寫鄭蘋如與丁默村的故事,不如說是寫張愛玲對胡蘭成的態度。

郜元寶老師在其大作《都是辯解——〈色,戒〉和〈我在霞村的時候〉》中,提出張愛玲寫《色,戒》意在了斷與胡蘭成的關係,我非常贊同,他說得太精彩了,茲摘錄如下:

《色,戒》1978年在台灣發表,但據說1953年即已執筆,一改再改,如果不是其時胡蘭成在台灣出醜而牽連到她,使她不得不以一種適當的方式予以撇清,也許還不會這麼早就拿出來吧?中間多少機關算盡,外人無從知曉,但她想借此對過去做一個總辯解的心,讀者還是不難感受到。

張愛玲寫《色,戒》的困難在於既要有所「化妝」(否則就不是小說,也太顯得急於辯解了),又要將她和胡蘭成的事擺進去(否則失去發表的目的),但更重要的,還是要在這中間形成必要的反諷,讓自己取得一個進退自如的地位。

「化妝」的地方大致有: (1)王佳芝是「嶺南大學」而非「香港大學」的學生,這就和張愛玲20世紀40年代初在香港大學就讀的經歷撇清; (2)王佳芝是廣東人而並非上海人,小說特別指出她和鄺裕民通電話時用的是「鄉音」(粵語),這就和張愛玲自己的上海籍劃清界限; (3)易先生的原型是丁默村,標準的特務,而胡蘭成是搞宣傳的,王、易的關係在外殼上脫胎於1939年鄭蘋如誘殺丁默村的「本事」,這就又與張胡戀撇清了。 (4)張英文極好,而小說中王佳芝和講英語的珠寶店老闆之間竟然「言語不太通」,在上海話/廣東話之外,作者再次借用語言的識別標誌將自己與王佳芝區別開來。

但更多的還是直陳事實。 (1)易先生家裡掛著「土黃厚呢窗簾——周佛海家裡有,所以他們也有」。張愛玲結識胡蘭成之前,曾陪蘇青一道拜訪過周佛海,為當時不滿受冷遇而倡言「弭兵」因此被汪偽政府羈押的胡蘭成說項——或許她真的在周家見過那種窗簾。 (2)小說中周佛海和易先生芥蒂頗深,胡蘭成屬於追隨汪精衛的「公館派」,也與周佛海不甚相得。 (3)易先在香港發跡,胡也是先在香港寫政論而為汪精衛所欣賞,加意栽培,並引入南京偽政府的;張愛玲在香港讀書的時間不與胡重疊,但他們1944年至1945年熱戀時必然談過這一層空間的因緣。(4)胡、易都頻繁往來於南京/上海之間。 (5)易是武夫,卻「紳士派」,這只有理解為胡的影子才合理。(6)胡、易都有本事在危急頹敗之際攻取芳心。 (7)王佳芝在珠寶店放跑易,仍不放心,直到確認「地下工作者」沒有開槍,才「定了神」,這種牽掛,符合張在胡潛伏浙閩兩地而又幾乎恩斷情絕時仍然多方接濟的事實。 (8)易和胡一樣都風流自賞,可一旦女人沒有利用價值或有所妨礙,也都能毫不留情,或棄或殺。

有了這一前提,郜元寶老師也梳理了其中「隱含作者」對易先生的態度,或影射張對胡,茲摘錄其中兩例:

(1) 「他的側影迎著檯燈,目光下視,歇落在瘦瘦的面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 ( 《色,戒》)

問題就出在「在她看來」,這是一種有意的撇清,王佳芝以為易先生愛她,但「隱含作者」顯然是抽離的。

(2) 「他們那夥人裡只有一個重慶特務,給他逃走了,是此役唯一的缺憾」,言下之意,捕殺王佳芝並非易的「缺憾」。 (郜元寶)

這兩段易先生的心理也頗能令人聯繫起胡蘭成的腔調:

她臨終一定恨他。不過「無毒不丈夫」。不是這樣的男子漢,她也不會愛他。

… …他覺得她的影子會永遠依傍他,安慰他。雖然她恨他,她最後對他的感情強烈到是什麼感情都不相干了,只是有感情。他們是原始的獵人與獵物的關係,虎與倀的關係,最終極的佔有。她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這其中充斥著一個男人的自戀、自大、自私,即便王佳芝死了,也擺脫不了被其佔有的事實。

可以再看看胡蘭成做了什麼。

1972年,胡蘭成隨華僑團訪台,系其戰後首次赴台;1974年,赴台,任「文化學院」教授;1976年7月, 《今生今世》刪節版在台灣出版。

這其中和之後胡蘭成一直藉著當年與上海名作家張愛玲的戀愛往事為自己增色,甚至消費這段私事,以致張愛玲後來呼其為「無賴人」。

在這個胡蘭成頻頻造訪台灣並頻頻以張愛玲標榜自己的時段, 《色,戒》1978年發表在台灣《中國時報》副刊上這一行為也就不難理解,是張愛玲對這段孽緣的了斷,她寫的不過是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薄情寡義,自私虛偽。

二、向外的改編:李安緣何改《色,戒》?

在正式分析李安改編的電影版本前,可以先窺探李安對這個小說文本的理解,他是將其理解為鄭蘋如和丁默村的歷史事件版本呢,還是看到了張愛玲對胡蘭成的決絕態度?

答案很顯然是後者。

方才引述的郜元寶評論文中張愛玲的幾處「化妝」被李安有心地改回去了,比如他讓王佳芝開口講上海話,王佳芝是從上海去香港的(與張愛玲的經歷相似),又比如原文中王佳芝英語不好,因而與珠寶店老闆的溝通不暢也沒有了,她英語沒有問題,一如張愛玲。

再者,李安在台灣金馬獎論壇接受聞天祥的採訪中提到了《色,戒》原文中的一個細節,張愛玲寫易先生「鼠相」「主貴」。而胡蘭成國字臉,相貌堂堂,絕對沒有「鼠相」,表面上看是一種撇清,但李安這麼解讀——他覺得這是張愛玲在譏諷胡蘭成「膽小如鼠」,可見李安目光之犀利。

言歸正傳,張愛玲的原文不長,我們來看李安對哪些部分進行了充實和強化。

(1)賴秀金

這個角色在小說中只做了兩件事:一是告訴王佳芝,這些男同學中只有梁潤生有性經驗;二是在行刺那天,她和另一個殺手一起假扮情侶看櫥窗裡的衣服。

但這個角色到電影中發生過一些重要轉變,最重要的轉變是,她從電影一開始就表現出對鄺裕民的愛慕,甚至已經認定將來要嫁給後者(她第一次和王佳芝談到鄺裕民時,說「只是想到將來什麼都要聽他的」)。這一改動,使得她的很多話都顯得話裡有話。

電影開始不久,有這樣一個場景:抗日部隊高唱軍歌奔赴前線,賴秀金和王佳芝作為一同赴港避難的女大學生坐在卡車上,賴秀金對抗日戰士們大喊道: 「打勝仗回來就嫁給你! 」

她的同學說,她不該這麼說,賴秀金則回應: 「我又沒說是我。」

這裡出現了兩個很重要的關鍵詞:一是欺騙,二是不擔責。如聯繫之後賴秀金哄騙王佳芝接受梁潤生的性啟蒙,表面上是為了以美人計殺漢奸,其實不過是為斬斷鄺裕民愛上王佳芝的後路,以保證自己能夠嫁給鄺裕民。

(2)重慶方面的頭目:老吳

這個角色也在電影中被大大充實,有這樣幾件事是原文中沒有的:

第一,當鄺裕民重新找到王佳芝,帶她到老吳這裡繼續之前沒有完成的任務,王佳芝沒有異議,只向老吳提了兩個要求:一是拿出一封信,托他看完寄給王佳芝在英國的父親;二是希望任務完成後,能夠幫助她離開這裡。但是王佳芝前腳一走,老吳後腳就把信燒燬了。

第二,王佳芝後來在與易先生的感情中越陷越深,精神幾近崩潰,她希望老吳盡快完成任務,但老吳卻因為之前的特工線索中斷,要求王佳芝為他套取情報。王佳芝袒露自己已承受不住,說了好些露骨的話,老吳無法應付,索性一走了之。

此處我們得到一個很重要的暗示,這個老吳和賴秀金欺騙抗日戰士「打勝仗回來就嫁給你」一樣,開了空頭支票,承諾說會送王佳芝去英國,實際上他根本從未想過兌現諾言,而且電影的最後,老吳成功地逃脫了,從另一個角度看,他沒有為此事、為死去的愛國學生承擔責任。

(3)鄺裕民

這個人物不用多說,他的幼稚、天真、道貌岸然其實每個觀眾都看得非常清楚。之前的愛國話劇和之後的暗殺行動,他都是「總導演」,他也對王佳芝做出承諾,說自己不會讓她受傷害,但事實上,所有一切都源於他的一腔熱血,但他無法擔負任何責任。

(4)王佳芝的父親和舅媽

這是李安的一個加法,他給王佳芝添加了一段身世,說王佳芝的父親帶著弟弟去英國了,她的父親在她母親過世時說要帶她去英國,但後來打仗就沒有再提。事實上,我們看到兩個事件都表明她父親不會兌現承諾:一是王佳芝收到她父親再婚的信件,家裡有了後母,連她弟弟的地位都難以保證,更何況她?二是之後父親寫信,說無法負擔她去英國的費用。

還有舅媽,戲份不多,但那句台詞很重要,她把王佳芝父親留給女兒的房子賣了,所以她說: 「我答應,讓她把書念完,我是講信用的人。」

這句話很有幾分上海人的精明和反諷,這裡的「講信用」有著很濃重的「反諷」意味,表面上自我標榜是「好人」,但實際是為惡行找到了體面的借口。無論舅媽是否真的要兌現這個承諾,之後王佳芝從這個擺明希望她離開的「家」裡搬出去了,而且最終也沒有「把書念完」。

另外再提一句,這裡也似乎有李安在把張愛玲的「化妝」卸掉的意味,離開父親和弟弟的家,父親再婚,電影裡雖然有個舅母,但因為金錢,已經使那本來就淡薄的親緣幾乎斷絕,這容易使人聯想到實際生活中張愛玲逃到母親和姑姑的家後,因為她的學業和母親關係緊張,她說,金錢一點一點地毀掉了她和母親之間的愛。

於是,整部電影裡,王佳芝孤苦無依(她在上海的舅母賣掉她父親留給她的房子;在她為民族大義和梁潤生發生關係後,那些學生疏遠她,甚至對她產生敵意),可以說,整部影片中,在王佳芝的眼裡,唯一一個對她懷有真感情的其實就是易先生。

這裡首先就有了對所謂意識形態的顛覆性,也就是說,我們似乎看到李安個人對這段抗日刺殺過程的解讀:那些嘴上掛著抗日口號的「愛國人士」,實際上才是最冠冕堂皇的騙子,他們聯手欺騙了一個女大學生(王佳芝)的純潔和生命。

我們再來看王佳芝眼中唯一動了真情的人——易先生。李安對他的改動不多,但改動效果著實驚人。有這樣幾個場景值得拿出來探討:

(1)日本會館那一段,王佳芝臥倒在易先生懷裡,說易想讓她做他的妓女。易突然動情地說: 「其實,我比你更懂得如何做娼妓! 」於是王佳芝便給他唱了一曲《天涯歌女》,使他流了淚。

我們可以看這曲《天涯歌女》的唱詞:

天涯呀海角

覓呀覓知音

小妹妹唱歌郎奏琴

郎呀咱們倆是一條心

哎呀哎哎呀

郎呀咱們倆是一條心

家山呀北望

淚呀淚沾襟

小妹妹想郎直到今

郎呀患難之交恩愛深

哎呀哎哎呀

郎呀患難之交恩愛深

人生呀誰不

惜呀惜青春

小妹似線郎似針

郎呀穿在一起不離分

哎呀哎哎呀

郎呀穿在一起不離分

電影中,李安讓王佳芝唱足了三段,而且每一段終了都推一個鏡頭聚焦易先生的反應。每一段其實都有對這段情的推進。第一段裡是「知音」,也就是說兩人並非純粹情慾上的關係。第二段易先生的表情動容了,因為很少有人對他這種人提「家山」二字。我們知道易先生身邊的情人很多,也知道老吳還在他身邊安插過兩個受過專業特工訓練的女特務,都被他發現了,可以推想,那兩個女人或許不可能對易先生提「家山」,就算提了也不可能不流露出對他這種漢奸身份的憎惡,這是專業特工訓練反覆給她們灌輸「忠誠」信念的必然後果,也可以說是對於「家山」的正統思想讓她們願意付出生命來接受這一任務。但王佳芝不同,她是個平凡的小女人,我們有理由相信,她的愛更多源於個人而非民族大業。譬如她最初加入愛國話劇和刺殺事件是基於她對鄺裕民的好感,而她二度接受刺殺任務很有可能是為了能夠在任務結束後去英國,因為她知道在舅媽的家待不下去。這裡的唱詞也沒有所謂的「家國情懷」,而是一個小女子想到因為戰爭不能和愛人安穩過日子的悲傷,是這種凡人的愛裡帶有的感情感動了易先生(因為他身邊儘是看到他的「政治身份」或巴結他或算計他或憎惡他的人,他很難有機會被視為一個普通的男人)。第三段唱詞,則是既然因為時局動盪,就更渴望朝朝暮暮。

因此,我們看到兩人的相互理解,易先生渴望被人知曉他的身不由己,王佳芝唱出歌女的身不由己,回應了他的那句「我比你更懂得如何做一個娼妓」。 (這是一種顛覆,突破了從民族大義角度出發對漢奸固有的非黑即白的傳統認識。這種顛覆已經在黑幫電影中為我們所接受,譬如《教父》三部曲,用美國價值觀對教父的重新塑造讓我們對黑手黨改變了看法,但這種重塑是否能在漢奸身上實現,可能我們中的大多數人尚無法接受。)王佳芝懂他,所以這一幕之後易先生徹底不把她看成是一個純粹的發洩肉慾的對象。

(2)李安對「快走」這句話出口之前的處理:

王佳芝戴上戒指,然後想摘下來,易先生說「戴著」;

王佳芝又說「不想戴這麼貴重的東西在街上走」,易先生說的是「你和我在一起」。

顯然,從這兩句話中,王佳芝得到了一個訊息,這個男人對她是有真感情的,所以她回應了,她不要他死。

(3)結尾的處理也有心思,有這樣幾點:

其一,王佳芝坐上黃包車,黃包車伕問她要去哪裡,她回答說是「福開森路」,我們知道這是她和易先生的愛巢,封鎖期間,她取出縫在領口的毒藥,看了一眼,但沒有服食。黃包車伕還問她,是回家嗎?她說是的。

這個改動被郜元寶斥為「全無常識」,但我不這麼看。我們聯繫下一個細節就能明白李安的用意了。

其二,王佳芝臨刑前把戒指還給易先生,易先生說了句「這不是我的」,而後易先生枯坐在床頭,熱淚盈眶。

這兩個橋段從兩人的角度可以分別得出不同的結論。王佳芝那方面,她用歸還戒指的行為表明她是愛易先生的,易的秘書對易說那句「您的戒指」很可能基於王佳芝受審訊時說「這個戒指是易先生的」。易先生有那麼多女人,別的女人和他在一起,都是圖他的錢,而王佳芝表明,她不要他的錢(公寓是家而非房子,戒指還給你,我不要),也就是說,她愛他這個人,而非貪圖他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