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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0到1,語言的進化

我們說語言是在人類與黑猩猩分道揚鑣之後才開始出現的,這個假說有多少合理性呢?菲利普·利伯曼(Philip Lieberman)認為沒有多少。這位科學家堅信,語言的進化只表現為聲道構造和語音控制的逐步改良,而非語法模塊的生成。他說:「達爾文的自然選擇理論告訴我們,進化表現為一種小規模的漸進式積累,以加強某個特定模塊的現有功能,因此從邏輯上說,『新』模塊是不可能進化出來的。」目前看來,這個觀點和事實完全不符。人類是從某種單細胞祖先進化而來的,這個單細胞祖先沒有手、沒有腳、沒有心臟、沒有眼睛,也沒有肝臟。因此從邏輯上說,眼睛和肝臟也是不可能進化出來的。

這個觀點的錯誤在於,雖然自然選擇表現為一種以增強功能為目的的漸進式積累,但這種增強並不一定是針對現有模塊。它也可以以原有生理結構的某個並不明顯的特徵為基礎,緩慢地建立一個新的模塊,或者在現有諸多模塊的角落、夾縫中建立一個新的模塊,生物學家史蒂芬·古爾德(Stephen Jay Gould)和理查德·勒沃汀(Richard Lewontin)將其稱之為「拱肩」(spandrel)現象。這原本是一個建築學術語,指的是兩個拱門之間的空間。眼睛就是一個新模塊的例子,在動物進化史上,它大約重複出現過40多次。它可能始於一個沒有眼睛的生物,這個生物的某塊皮膚上的細胞對光敏感。這塊皮膚可能逐漸凹陷下去,形成一個球形,只在前方留有一個洞口,並長出一層半透明的物質蓋住洞口等,這其中的每一步變化都讓這個生物能夠更好地辨別外界事物。此外還有大象的鼻子,它也是一個原本沒有、後來才逐漸產生的模塊。象鼻是一個全新的器官,但同源性證據表明,它是從蹄兔和大象的某個已經滅絕的共同祖先進化而來的,這種原始動物的鼻孔和上唇的部分肌肉出現了融合,然後再經過一系列極端的變化與改進,最終形成了我們現在所看到的象鼻。

語言也可能是以同樣的方式進化而來的,它將靈長類動物原本沒有用來口頭交流的大腦回路進行翻修改造,並添加了一些新的內容進去。神經解剖學家阿爾·加拉布爾達(Al Galaburda)和泰倫斯·迪肯(Terrence Deacon)在猴子的大腦中發現了某些區域,這些區域在所處位置、神經分佈以及細胞成分方面與人類的語言區域非常接近。例如,這些區域中也包含了類似韋尼克區和布洛卡區的結構,而且有一束纖維將它們連在一起,就和人類一樣。這些區域並不負責猴子的叫聲,也不負責它們的手勢。猴子似乎是使用類似韋尼克區的區域以及相鄰部位來識別聲音序列,並將自己的聲音與其他猴子的叫聲區別開來。類似布洛卡區的區域負責控制臉部、嘴唇、舌頭和喉部的肌肉,而這一類似區域的各個分區則負責接收來自大腦各個部位的信息輸入,包括聽覺、口舌咽喉的觸覺。此外,這些區域也是所有感覺信息的交匯之地。沒有人知道猴子(以及猴子和人類的共同祖先)的大腦為什麼要這樣安排,但是,這種安排卻給了進化提供了一些可供操作的餘地,由此建造出人類的語言回路。或許它正是利用了這些區域的特點——即聲音、聽覺以及其他信號的交匯之地。

這些區域也可能已經形成了全新的回路。神經科學家在利用電極為大腦皮質繪製功能圖時,偶爾會發現一些變異的猴子。相比於一般的猴子,這些猴子的大腦中擁有一個額外的視圖區。所謂視圖區,就是大腦上的一塊郵票大小的區域,它有點兒像一個內置的圖形緩衝區,將外部世界的輪廓和動作記錄在一個扭曲的圖片上。一系列的基因變化複製下大腦的某個圖式或者回路,重新設定它的輸入與輸出,並調整、校正其內部連接,就能製造出一個嶄新的模塊。

只有當控制神經連接的基因發生改變時,大腦才可以重新布線。這就導致了另一個錯誤的論斷,即認為黑猩猩的手勢一定類似於人類的語言。這個論斷以一個發現為基礎的:黑猩猩與人類的DNA有著98%~99%的相似度。這一說法得到了廣泛的傳播,而且被不斷地添油加醋,就像人們認為愛斯基摩人擁有400個與雪有關的單詞一樣,在最近一期連環漫畫《Zippy退魔騷動》中,這個數值上升到99.9%。這種論斷的言下之意就是,我們和黑猩猩一定有著99%的相似之處。

然而,遺傳學家卻被這種推理嚇壞了,他們在公佈這個研究結果的同時,就已經在著手撲滅這種論調。胚胎的構造有著十分怪異的風格,基因上的微小變化都會對生物體的最終成型帶來巨大影響。1%的差異其實並不小,就DNA的信息含量而言,它相當於10兆字節的信息。這足以容納普遍語法,而且還能騰出許多空間裝載將人類和黑猩猩區別開來的其他設備。事實上,1%的DNA差異並不是指1%的人類基因和1%的黑猩猩基因存在不同,從理論上說,它可以指100%的人類基因和100%的黑猩猩基因存在差異,而每個基因的差異為1%。DNA是一套離散組合代碼,因此基因中1%的DNA差異可以被看成是100%的差異,就像改變每個字節中的一個字位,或者改變每個單詞中的一個字母,都會使原有文本發生100%的改變,而非10%或20%的變化一樣。對於DNA來說,即便只是替換某個單一氨基酸,都會極大地改變蛋白質的形狀,從而使它的功能發生徹底的變化。許多致命的遺傳疾病就是這樣產生的。遺傳相似性的數據可以幫助我們正確繪製出進化的譜系圖(例如究竟大猩猩是從人類和黑猩猩的共同祖先中分化出去的,還是人類是從黑猩猩和大猩猩的共同祖先中分化出去的),或許我們也可以通過「分子時鐘」來確定分化的年代。但是,這些數據無法幫助我們瞭解生物體的大腦和身體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相似。

人類語言已有400萬年的進化史

只有在新的回路能夠對知覺與行為產生某種影響的條件下,我們祖先的大腦才有可能進行重新布線。人類的語言是如何邁出第一步的,至今還是個謎。不過,這並沒有阻止19世紀的哲學家做出一些臆想式的推測,例如有人認為語言起源於對動物叫聲的模仿,或者用特定的聲音來模擬它們所代表的物體,語言學家因此輕蔑地將這兩種推測稱為「汪汪說」(bow-wow theory)和「叮咚說」(ding-dong theory)。手語常常被人認為是一種中介形式的語言,但隨後科學家發現它其實和口語一樣複雜。而且,手語似乎也依賴於布洛卡區和韋尼克區,它們分別與大腦皮質的發聲區和聽覺區靠得很近。負責抽像運算的大腦區域通常都位於處理輸入和輸出信息的中心地帶,就此而言,語言似乎是更為基礎的東西。如果一定要讓我找出語言的某種中介形式,我可能會考慮多蘿西·切尼和羅伯特·賽法思研究的草原猴所發出的警報聲。這些警報有著不同的種類:老鷹來了是一種警報,蛇來了是一種警報,豹子來了又是另一種警報。或許像這樣「半指示性」的叫聲是受到大腦皮質的自主控制,並通過組合的方式製造出來,以應對複雜的情況,而且,針對這些組合叫聲的分析能力可以適用於每個叫聲的組成部分。不過我必須承認,這個觀點和「叮咚說」一樣,並沒有多少證據,或者和莉莉·湯普琳認為人類說出的第一個句子是「好一個毛茸茸的背!」(What a hairy back!)一樣,顯得滑稽可笑。

我們同樣不清楚的是,在黑猩猩與人類的共同祖先的世系表中,原始語言是在哪個階段進化出來的,以及它是以怎樣的速度發展為現代的語言本能的。許多考古學家試圖根據一些歷史遺跡來推測我們已經消失的祖先所具有的語言能力,例如他們所用過的石器或住過的洞穴,但這就像一則笑話所說的:一個醉漢在路燈下尋找鑰匙,別人問他原因,他說因為路燈下比較亮。人們普遍認為,精細的工藝反映了複雜的心智,而這必然是得益於複雜的語言,而且,工具製作上的地域差異也是文化傳遞的一個表現,它依賴於一代又一代的溝通交流,而交流的工具或許就是語言。但我對此表示懷疑,因為以人類祖先的歷史遺跡作為調查對象,會嚴重低估語言的產生時間。我們現在還能看到一些以採集狩獵為生的部落,他們擁有複雜的語言和精細的工藝,但他們的籃子、衣服、嬰兒背帶、飛鏢、帳篷、陷阱、弓箭、毒矛都不是用石頭做的。當這些部落消亡後,他們的工具很快就會分解腐爛,未來的考古學家也就無從推測出他們的語言能力。

因此,語言的第一縷痕跡很可能在阿法南方古猿(也就是著名的「露西」化石)身上就已經出現了,這是我們目前所知的人類最早祖先,距今大約400萬年。當然,語言的出現還可能更早一些,只不過我們還沒有找到介於人類與黑猩猩的分離時代(500萬~700萬年前)和阿法南方古猿時代之間的化石。時代越後,我們用來證明語言已經存在的實物證據就越多。生活在200萬~250萬年前的能人在洞穴裡留下了一堆堆石器,這些洞穴很可能是他們集體聚居或屠宰獵物的地方。無論哪種情況,這都表明他們已經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合作意識和工藝技術。值得慶幸的是,能人也為我們留下了他們的頭骨化石,這些頭骨化石可以讓我們看到大腦褶皺在顱內印下的淺痕。科學家發現,能人的布洛卡區所留下的淺痕大而明顯,已經肉眼可及,緣上回和角回的痕跡也是如此(參見結語的大腦語言區域圖)。此外,能人左腦位置的這些區域顯得更大一些。不過,我們不清楚能人是不是利用這些區域來控制語言的。我們上面說過,即便是猴子的大腦中也擁有類似於布洛卡區的區域。直立人大約是在50萬~150萬年前從非洲遷徙到亞歐大陸的(一直抵達中國和印尼), 他們已經懂得用火,而且一路上都在使用造型勻稱、做工精良的石斧。我們可以推測,這種成就一定得益於某種形式的語言,雖然我們還無法確證。

現代智人大約出現於20萬年前,並在10萬年前走出非洲大陸。他們的頭骨已經和我們的非常相似,工具也愈發精緻、複雜,並帶有顯著的地域特徵。我們很難相信他們沒有語言,因為他們的生理構造與我們完全一致,而所有的現代人都擁有語言。這一基本事實顛覆了大多數雜誌文章和課堂教材所給出的數字,它們將語言的起源時間定在3萬年前,即舊石器晚期的克魯馬努人繪製洞穴壁畫、雕刻精美石器的時代。然而,人類的主要分支在此之前就早已分化出去,他們所有的後代都擁有同樣的語言能力。因此,語言本能很可能遠在石器時代晚期之前就已經形成。其實,考古學家大多對心理語言學一竅不通,他們是用錯誤的邏輯來推定語言的起源時間,他們希望在藝術、宗教、裝飾器具和語言中找到某種統一的「符號」能力。但是,你只要看看第1章中的丹妮絲、克裡斯蒂爾等低能的語言天才,以及任何一個智力正常的3歲小孩的表現,就知道這種方法是行不通的。

我們可以為語言起源找到另一個精巧的物證。新生嬰兒的喉頭和其他哺乳動物一樣,位於較高的位置,與鼻腔的後部相連,這可以使空氣直接經由鼻子進入肺部,而不必經過口腔和咽喉。等到3個月大的時候,嬰兒的喉頭會降到咽喉的較低位置,這給了舌頭來回移動的空間,從而可以任意改變兩個諧振腔的形狀,以便發出各種可能的元音。但是,這種變化是要付出代價的。達爾文在《物種起源》一書中指出:「我們吞嚥的每一粒米和每一滴水都必須經過氣管的開口,冒著落入肺部的危險,這不能不說是一件奇怪的事。」在海姆利克氏急救法(Heimlich maneuver)出現之前,食物哽噎一直是美國意外死亡的第六大原因,每年都要奪去6 000人的性命。此外,喉頭位於咽喉深部,雖然可以使舌頭靠後發出各種元音,但卻會給呼吸和咀嚼帶來一定的障礙。可以想見,為了滿足溝通的需要,我們必須付出這些生理上的代價。

利伯曼和他的同事試圖以頭骨化石為基礎,推測喉頭和相關肌肉的分佈位置,以此復原人類祖先的聲道構造。他們認為,現代智人之前的所有人種,包括尼安德特人在內,擁有的都是類似一般哺乳動物的呼吸道,它們空間狹小,無法發出太多的元音。利伯曼表示,在現代智人出現之前,語言一定是無比幼稚的。但是,許多學者認為尼安德特人已經擁有比較複雜的語言,因此利伯曼的觀點依然存在爭議。而且,一種只擁有少量元音的語言也能很好地表達意思,[10]因此我們不能妄下結論,認為發不出太多元音的人類祖先一定缺乏語言。

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討論了語言本能的進化時間和進化方式,但還沒有談及背後的原因。在《物種起源》中,達爾文花費了整整一章的篇幅,來證明他的自然選擇理論不但可以解釋身體的進化,也同樣可以解釋本能的進化。面對世界上各種複雜的生物特性,自然選擇是唯一科學合理的解釋。因此,如果語言和其他本能一樣,那麼它的進化就很可能是自然選擇的結果。

你也許會認為,如果將帶有爭議的「語言器官理論」移植到進化論的堅實土壤之上,這對喬姆斯基來說將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事情。的確,他在某些文章中也暗示了這種關聯。但是,面對達爾文的進化論,喬姆斯基更多的時候是持懷疑態度的:

把先天的心智結構發展歸結為「自然選擇」一點兒都不會錯,只要我們認識到這一說法並沒有實質內容,無非是相信對這些現象自有自然主義的解釋……在研究大腦心智進化時,我們無法猜測:一個符合人類特有的物質肌體條件的生物,除了產生生成語法以外,還有沒有可能產生什麼別的東西。可以認為根本沒有,或者極少可能,在這種情況下談論語言能力的進化是毫無意義的。

這個問題(語言進化)今天能不能獲得解決呢?事實上,我們對這些事物的瞭解還微乎其微。進化論在許多問題上都非常有發言權,但在這類性質的問題上也說不上話。尋找答案的地方也許不是在自然選擇理論而是在分子生物學中,在對地球上生物條件下什麼種類的物質系統,最終由於物理原理的緣故,能夠發展及其原因的研究中。肯定不能認定每種特性都是明確選擇的。拿語言這樣的系統來說,要想想像出生產它們的選擇過程還真不容易。

喬姆斯基到底是什麼意思?難道語言器官擁有的是另一種進化方式,而這種方式與我們已知的適應於其他器官的進化方式完全不同?許多心理學家對這種無法自圓其說的觀點不以為然,他們對喬姆斯基的這些論斷大加撻伐,並譏諷他是一個「隱秘的創造論者」。這些人顯然錯了,不過我認為喬姆斯基也錯了。

要理解這一點,我們必須首先瞭解達爾文自然選擇理論的內在邏輯。進化和自然選擇並不是一回事,進化指的是物種種群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變化的原因就是達爾文所說的「有飾變的代傳」(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這種觀點早在達爾文所處的時代就已經深入人心,只不過當時的人們對進化的方式有著不同的解釋,而這些解釋現在都被證明是不可靠的。例如,拉馬克(Lamarck)認為,生物體後天所獲得的性狀變化可以遺傳給後代,而某些內在的衝動和慾望會迫使生物體朝著日趨複雜的方向發展,直至人類的產生。相對於前人而言,達爾文和阿爾弗雷德·華萊士(Alfred Wallace)的貢獻在於發現了進化的獨特原因:自然選擇。自然選擇擁有三大特點——繁殖、變異和遺傳,它們可以解釋任何生物的進化過程。繁殖是指某個物體可以自我複製,而它的複製品也能自我複製。變異是指這種複製並不完美,時常會出現一些錯誤。這些錯誤會讓這個物體出現某些性狀,導致它的複製速度快於或者慢於其他物體。遺傳是指由錯誤而產生的性狀會在此後的複製過程中重複出現,因此這一性狀會在世系的傳承中一直保存下來。從數學上看,自然選擇的一個必然結果是,任何可以增進複製的性狀都會在世代的延續中更為廣泛地傳播開來。因此,這一物體的各種性狀看上去似乎都是為了有效繁殖而產生出來的,包括一些確實是由此而生的性狀,例如從外界環境中收集能源和物質,並保護它們不被競爭者奪去的能力。這種能夠自我複製的物體就是我們所說的「生物」,它們以這種方式逐步積累的可以增進複製的性狀被稱為「適應」(adaptation)。

看到這裡,許多人都會為自己發現了進化論的致命漏洞而沾沾自喜。「瞧!這是一種循環論證。它的邏輯是:因為有些性狀可以導致有效的複製,所以這些性狀導致了有效的複製。自然選擇就是『適者生存』,而所謂的『適者』就是『生存者』。」 事實絕非如此!自然選擇的理論意義在於,它聯結的是兩個相互獨立、截然不同的概念。第一個概念是「外觀設計」,它指的是,面對某種裝置,一位工程師能夠觀察並推測出它的部件結構,以及這種部件結構所能實現的特定功能。例如,讓一位光學工程師觀察某種未知物種的眼球,這位工程師可以立即告訴你,這個眼球是專為攝取外界圖像而設計的。它的結構就像一台照相機,擁有透明的鏡頭、可收縮的快門等多個部件。而且,這台成像裝置並不是一個用來裝點門面的古董擺設,而是尋找食物、尋求配偶以及逃避敵人的有效工具。確立了第一個概念之後,自然選擇理論再用第二個概念解釋這種設計的成因:生物體祖先的繁殖成功率。讓我們梳理一下這兩個概念:

(1)生物體的某個器官看上去是為了提高繁殖成功率而設計出來的。

(2)和它的競爭者比起來,這種生物體的祖先在繁殖上顯得更為成功。

請注意,概念(1)和概念(2)在邏輯上是相互獨立的,它們涉及的是不同的問題:一個是工程設計,一個是出生與死亡率。它們所談的也是不同的對象:一個是你所關注的生物體,一個是它的祖先。你可以說一個生物體擁有的良好視力能夠幫助它有效地繁殖(1),但卻並不知道這種生物體(或其他生物體)的實際繁殖情況(2),因為「設計」僅僅意味著有效繁殖的可能性。某個生物體或許擁有一套精良的視覺設計,但它可能根本就沒有繁殖的機會,比如說不幸被雷電擊斃;相反,它的某個視力低下的親戚卻可能子孫滿堂,例如同樣一道閃電將這位「近視眼」的捕食者給劈死了。而自然選擇理論是說:概念(2)是概念(1)的原因,即生物體祖先的「出生與死亡率」是解釋生物體「工程設計」的原因,因此它並不是循環論證。

這表明,喬姆斯基對自然選擇的排斥顯得過於草率。他將自然選擇視為一個空洞的理論,認為它只不過是從自然主義的角度對生物性狀所做的某種解釋。事實上,要證明某個性狀是選擇的結果並非易事。這個性狀必須具有遺傳性,它必須提高生物體在類似其祖先所處的環境下的繁殖成功率(相對於缺乏這種性狀的生物體而言)。此外,這種生物體的世系傳承還必須足夠長久。自然選擇是一種 「短視」的行為,因此一個器官在它進化的每個階段都必須給它的主人提供一定的繁殖優勢。

達爾文強調,他的理論具有很強的預測性,而且很容易用反證法進行證明,只要我們能夠發現某種性狀,這種性狀表現出某種設計特徵,但卻出現在世系傳承的其他階段,而非最末端,從而無法用它來幫助繁殖。其中一個例子就是找出某種純粹「為美麗而美麗」的性狀,比如說一隻鼴鼠進化出像孔雀一樣美麗但卻笨拙不堪的尾巴,但它的潛在配偶幾乎都是瞎子,根本不會對漂亮尾巴產生興趣。另一個例子是找到某種部分成形、卻尚無用處的複雜器官,比如長到一半的翅膀,只有等它發展到現有的大小形狀之後,才具有實際的用處。第三個例子是找出某種並非由複製產生的生物體,比如某些昆蟲像水晶一樣,可以在岩石中自發生成。第四個例子是發現某種對自我有害、但對其他生物體有利的性狀,比如說讓一匹馬進化出馬鞍。漫畫家艾爾·凱普(Al Capp)在《萊爾·阿布納》(Li』l Abner)中描繪了一種大公無私的動物名叫「什穆」(shmoos)。這些動物下出的不是蛋,而是巧克力蛋糕,它們也非常樂意燒烤自己,這樣人們就可以吃到香酥無骨的烤肉了。一旦我們發現了一隻真實的什穆,達爾文的理論就會立刻土崩瓦解。

自然選擇不是語言出現的唯一解釋

雖然喬姆斯基對自然選擇的拒絕顯得過於草率,但他的做法也揭示了一個實際問題:除了自然選擇外,我們是否還能找到其他解釋呢?自達爾文以後,思慮嚴謹的進化學家一直認為,並不是每一種有利性狀都可以用自然選擇來解釋。當一條飛魚躍出水面後,它最適應的行為就是重回水中,但我們不需要用自然選擇來解釋這一現象,只要用地心引力就足以把它解釋清楚。而其他一些性狀也可以用自然選擇之外的原因來解釋。有時,某些性狀的出現並非其自身適應的結果,而是其他一些適應行為的連帶後果。比如,我們的骨骼都是白色的,但這並不表示白色比綠色就有更多好處。不過,堅硬卻是骨骼的一種優勢,而讓骨骼堅硬起來的方法之一就是用鈣來建造,而鈣恰好是白色的。有些時候,性狀也受到它的發展歷史的制約,例如我們的S形脊柱,它就是我們四肢著地的祖先所留下的遺產。

許多性狀之所以無法出現,只不過是因為身體構造的限制,以及基因在構建身體時所採用的方式的限制。生物學家J. B. S.霍爾丹(J. B. S. Haldane)曾說,有兩個原因使得人類不能成為天使:一個是道德的缺陷,一個是身體的構造,我們的身體無法同時容納雙手和翅膀。有時候,某些性狀的產生完全是出於運氣。如果某個較小的種群能夠延續足夠長的時間,那麼所有的偶然性特徵都可能被保存下來,這一過程被稱為「基因漂變」(genetic drift)。例如,假設在某個時代,所有無條紋的生物體都被雷電擊斃,沒有留下後代。如此一來,有條紋的生物體就會統治地球,無論這種條紋是否對繁殖有利。

古爾德和勒沃汀曾指責生物學家對這些因素視而不見,一味強調自然選擇的重要性。他們嘲笑這類解釋就像是英國作家吉卜林所寫的《原來如此的故事》(Just-so Stories),用奇幻的方式講述各種動物的身體部位是如何形成的。雖然許多人認為古爾德和勒沃汀的批評有失公允,但他們的文章對認知科學產生了相當重要的影響,而喬姆斯基之所以懷疑自然選擇無法解釋人類語言的起源,也是以他們的批評為切入點的。

但是,古爾德和勒沃汀的抨擊文章並沒有給我們提供一個有效的模式,用以解釋複雜性狀的進化原因。他們抨擊進化論的目的之一,是為了抨擊那些在他們看來具有右翼色彩的人類行為理論。此外,這些批評也反映出他們日常關注的專業問題。古爾德是一位古生物學家,古生物學家研究的都是已經淪為化石的生物。他們關注的是更為宏大的生命歷史,而非某個廢棄已久的器官所具有的功能。比如說,當他們發現恐龍滅絕的原因是小行星撞擊地球所產生的塵霧時,那些在個體繁殖上所表現出的微弱優勢就變得無關緊要了。而勒沃汀是一位遺傳學家,遺傳學家的著眼點是基因的原代碼,以及它們在某個種群中的統計變化,而非這些基因所構造的複雜器官。對他們來說,「適應」只不過是一個次要因素,這就像讓一個人檢查某個計算機程序的機器語言,如果他不知道這個程序的具體功能,就很可能會認為這些1和0的組合完全是雜亂無章的。真正能夠代表當代進化生物學主流的是喬治·威廉姆斯(George Williams)、約翰·史密斯(John Maynard Smith)以及恩斯特·梅耶(Ernst Mayr)等生物學家,這些人關注的是生物體的整體構造。他們有這樣一個共識:自然選擇在進化過程中具有十分特殊的地位,雖然理論上還存在著其他一些替代性的解釋,但這並不代表解釋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對生物性狀做出任意的解釋。

生物學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在《盲眼鐘錶匠》(The Blind Watchmaker)一書中清楚地說明了這個道理。道金斯指出,對「複雜設計」做出解釋,是生物學的基本問題。這個問題早在達爾文之前就已備受關注,例如神學家威廉·佩利(William Paley)曾寫道:

在穿過一片荒野時,假如我的腳碰到一塊石頭,有人問我,這石頭從何而來。我也許會說,就我所知,它一直就在那兒。要想證明這個回答是荒謬的,可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但是,假如我在地上發現一塊手錶,有人問我,這塊手錶從何而來。我顯然不會做出剛才那種回答,據我所知,這塊表一直就在那兒。

佩利強調,手錶是一種精密的設計,由許多微小的齒輪和彈簧構成,這些零件相互配合,由此實現計時的功能。然而,石頭並不會自動地提煉出金屬,金屬也不會自動地變成齒輪和彈簧,然後相互搭配,構成某種可以記錄時間的裝置。因此我們不得不推斷說,手錶的背後一定存在某位鐘錶匠,他在設計鐘錶的時候就是以計時為目的的。相比而言,像眼睛這樣的器官又比手錶更加複雜,目的也更為明確。眼睛擁有一層防護性的透明角膜,一個可以聚焦的晶狀體,在晶狀體的焦面上有一層感光性的視網膜,眼睛還擁有一層根據光亮程度而直徑變化的虹膜,一組協調雙眼運動的肌肉,以及一套識別輪廓、顏色、運動和縱深的神經回路。假如不去探究眼睛的設計目的,我們就無法真正理解它的構造方式,這也是為什麼眼睛和照相機看上去如此相似的原因所在。如果手錶背後有一個鐘錶匠,照相機背後有一個製作照相機的人,那麼眼睛背後也應該有一個設計者,那就是上帝。現代生物學家對佩利的論證過程沒有意見,他們不同意的只是最後的結論,而達爾文之所以成為彪炳史冊的生物學家,就是因為他回答了這個問題:那些「極其完美和複雜的器官」是如何通過單純的自然選擇進化而來。

這是至關重要的一點,自然選擇不僅僅是創造論的一個科學替代品,它是除創造論之外,唯一可以解釋像眼睛這樣複雜的器官是如何進化而來的理論。為什麼這是一個非此即彼的選擇呢?要麼是自然選擇,要麼是上帝?這是因為,對於任何一種具有視覺功能的裝置(例如眼睛)而言,它的組合成型都是一個低概率事件。如果我們將某些東西隨意組合在一起,即便這些東西是一些身體部件,也不可能產生出一個能夠聚集圖像、調節光線、識別輪廓和縱深邊界的裝置。構成眼睛的各個部件似乎是依據某種明確目的而組合成型的,這個目的就是「觀看」。但是,如果不是上帝的話,這個目的又來自於誰呢?除上帝之外,還有誰能為讓人擁有良好的視覺而設計出精密的眼睛呢?自然選擇的強大之處,就在於它能夠解決這個矛盾。我們之所以擁有視力良好的眼睛,是因為我們一代代的祖先都比他們的競爭對手看得更清楚一些,這使得他們能夠更為有效地繁殖。這些隨機的改良被一點點地保存下來,並經過無數代的組合、提煉,使得我們的眼睛變得越來越好用。無數代的祖先在視力上的微小優勢最終進化出了擁有絕佳視力的現代生物。

換句話說,自然選擇是唯一能夠對生物體的世代傳遞進行正確引導的進化方式,它可以確保一個沒有眼睛的機體經過無比漫長的中間階段,最終演變成視力清晰的機體。相比之下,自然選擇之外的其他方式則只能採取隨機的手段。然而,由於基因漂變而導致特定的基因恰巧組建出一雙銳眼的概率是極其微小的。雖然地心引力可以讓飛魚落入寬廣無垠的大海,但僅靠地心引力是無法讓飛魚胚胎的相關部件落入正確的位置以構建一個眼睛的。當某個器官開始進化時,一些相連的組織或者夾縫部位會順道搭個便車,例如S形的彎曲就是脊柱直立發展的副產品。但是我敢打賭,這些夾縫部位絕不可能碰巧形成一個擁有晶狀體、虹膜和視網膜的完美眼睛,這無異於一陣颶風刮過垃圾場,結果掀起的垃圾正好組裝成了一架波音747。出於這些原因,道金斯認為,自然選擇不僅是關於地球生命形態的正確解釋,也必定是對宇宙間我們願意稱之為「生命」的任何一種存在形式的正確解釋。

此外,正是由於適應的複雜性,導致複雜器官的進化過程顯得異常緩慢,使其表現為一種漸進式的發展。這並不是說大規模的突變和快速的變化違背了進化的法則,而是因為複雜的工程需要各個精細部件之間的嚴密配合,如果這個工程是由隨機的變化積累而成的,那麼這些變化最好是小規模的改變。複雜器官必須以漸進的方式一點一點地進化出來,就像鐘錶匠不會用大鐵錘來裝配手錶、外科醫生不會用菜刀來實施手術一樣。

人類語言能力是自然選擇的結果

現在我們知道了哪些生物性狀是自然選擇的結果,哪些性狀是其他進化過程的產物,那麼語言是屬於哪一種情況呢?在我看來,答案非常明顯,因為本書論及的所有問題都在說明語言本能的適應複雜性。語言本能由多個零件構成:一套名為句法的離散組合系統,專門負責構建短語;一套名為詞法的離散組合系統,用以創建單詞;一部海量的心理詞典;一個經過改良的聲道;一系列音位規則和結構;語音知覺、剖析算法和學習機制。在這些零件之下,是一個個結構精密的神經回路,而它們又是由一系列控時精準的基因事件鋪設而成的。這些神經回路讓我們擁有了一種非凡的天賦:我們可以通過調節呼出的氣流,將無數清晰完整的想法從自己的腦中傳送到他人腦中。這種天賦顯然對繁殖十分有利,我們只要想一想小漢斯和小弗裡茨的不同遭遇就能明白這一點了:大人叫他們不要在火邊玩,也不要去惹劍齒虎,結果聽話的小漢斯活了下來,而不聽話的小弗裡茨卻命喪虎口。如果我們只是隨機地將神經網絡連在一起,或者胡亂地構建一個聲道,我們絕不可能得到一個具備眾多功能的系統。和眼睛一樣,語言本能也是一個足以引起我們讚歎的、擁有如此完善的構造和相互適應性的器官,因此也被深深地打上了大自然的設計者——自然選擇的烙印。

喬姆斯基認為語法是一種複雜的設計,但卻對產生這種設計的自然選擇表示懷疑,那麼他心中的選項究竟是什麼呢?喬姆斯基反覆提到物理規律的作用:就像飛魚不得不落入水中、由鈣構成的骨骼必然是白色一樣,人類的大腦也是被迫裝有負責普遍語法的神經回路的。他寫道:

這些技能(比如說學習語法)很可能是大腦結構特性的副產品,而這些特性乃是因為其他原因而發展出來的。這些被進化選中的特性也許包括:較大的體積、更多的皮質面積、大腦半球的功能特化,以及其他一些可以想見的特性。在進化過程中,大腦也完全可能擁有其他各式各樣的特性,但最終卻未被選中。這並非一個奇跡,而只是進化的正常工作。我們目前還不知道,在人類進化的特定條件下,當多達10億的神經細胞被放入一個籃球大小的空間裡時,物理規律是如何起作用的。

我們的確不知道物理規律是如何作用於大腦的進化的,就像我們不知道當颶風刮過垃圾場時,物理規律會發揮怎樣的作用一樣。但是,如果說是物理規律導致人類大腦擁有特定的大小和形狀,並使之以某種未知的方式發展出負責普遍語法的神經回路,這種可能性卻近乎為零,其中的原因有很多。

從微觀層面看,有哪一種物理規律能夠使得數以百萬計的表面分子相互合作,通過引導各自的軸突沿著錯綜複雜的膠質細胞生長牽連,最終形成一個能夠處理語法規則、滿足人類語言交際功能的神經回路呢?絕大多數由此形成的大型神經網絡只能產生出一些其他的東西,例如蝙蝠的聲吶系統、鳥類的築巢行為、動物的求愛舞蹈,而且更有可能的是一些亂七八糟的神經噪聲。

我們再從大腦的層面來說明這個問題。的確,在有關人類進化的文章中(特別是古人類學家所撰寫的文章),我們常常可以看到這樣一種說法:進化選擇了較大的大腦。依據這個前提,人們會很自然地得出結論,認為人類的各種計算能力都是大腦發展的副產品。但是,只要你細想一下,就會立刻發現這個說法其實是因果倒置。為什麼進化要選擇一個大大的腦袋呢?它不但臃腫累贅,而且耗費巨大。一個大頭生物終身都要承受大頭給他帶來的所有弊端,就像在笤帚竿上頂一個西瓜,或者像穿著羽絨服原地跑步那樣難以保持平衡。而且對女性來說,她還必須面對分娩大頭嬰兒的痛苦。如果能自己選擇,任何人都願意挑一個小腦袋。所以說,對強大計算能力(包括語言、認知、推理等)的選擇導致我們順帶擁有了一個大頭,而不是相反。

但是,即便我們擁有一個大頭,語言能力也不會像飛魚落水那樣從天而降。侏儒症患者就擁有語言能力,雖然他們的腦袋比籃球要小得多。腦積水患者也擁有語言能力,儘管他們的大腦被擠壓成各種形狀,有時就像一層薄薄的椰子肉,貼在腦殼的內側,但他們的智力和語言能力卻與常人無異。與此相反,那些特定型語言障礙患者的大腦在大小、形狀上都十分正常,而且擁有正常的思維能力(就像高普尼克研究的那個小孩,他在數學和計算機方面均表現優異)。所有證據都表明,語言的產生取決於大腦內部微型電路的精確布線,而與大腦的體積、形狀以及神經元的堆積方式無關。冷酷無情的物理規律不可能幫我們搭建起這個回路,使我們能夠用語言相互交流。

順帶一提的是,雖然我們將語言本能的基本設計歸因於自然選擇,但這並不表示自然選擇就是一道神符,可以用來「解釋」所有性狀。在《扔石頭的瑪利亞》(The Throwing Madonna)一書中,神經學家威廉·卡爾文(William Calvin)對左腦控制右手,並由此控制語言的特徵進行了解釋。他認為,雌性原始人常常將嬰兒抱在左邊,因為母親的心跳聲會讓嬰兒安靜下來,但這也迫使母親必須用右手投擲石塊,捕殺小獵物。長此以往,人類就變成了一種「右手-左腦」型的生物。然而,這個解釋完全是一種憑空想像。在所有的狩獵社會中,打獵都是男人的事,與女人無關。而且,根據我兒時的經驗,要用石塊打中一隻獵物並不容易。卡爾文筆下的這位「瑪利亞」根本無法打到獵物,這就像讓棒球明星羅傑·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一手抱著扭來扭去的嬰兒,一手投出快球一樣。在那本書的第二版中,卡爾文向讀者解釋說他只是為了開個玩笑。他試圖表明,這個故事與適應主義者的其他更為嚴肅的解釋沒有本質差別。但是,無論這種說法是善意的嘲諷還是嚴肅的解釋,都沒有抓住問題的實質。「扔石頭的瑪利亞」與適應主義者的正統解釋有著本質的不同,因為它不但可以被日常經驗和工程理論所證偽,而且在理論上也有一個致命的缺陷:自然選擇是對必然現象的解釋。即便大腦的確存在偏側化特徵,它偏向左側的事實也並非是一個必然現象,因為它還有50%的概率偏向右側。我們無須繞一個大彎,用自然選擇理論說明左腦的功能特徵。只要從概率的角度出發,就可以圓滿地解釋這一現象。這個例子完美地揭示了自然選擇的邏輯是如何將正統的選擇理論與那些「想當然的故事」區分開來的。

出於公平起見,我們也必須承認,雖然我們認定語言能力是依靠自然選擇而進化出來的,但在論證這一過程中,我們也碰到了不少問題。不過,我和心理學家保羅·布盧姆認為這些問題是可以解決的。正如P. B.梅達沃所說,語言的最初形式絕不可能像麥考利勳爵(Lord Macaulay)說出的第一句話那樣典雅精練。據說麥考利還是幼兒的時候,有一次被茶水燙傷,結果他對照顧他的人說道:「感謝您,夫人,痛苦已經大為減輕。」如果語言是緩慢進化而成的,那麼它必然存在一系列的中介形式,而且每種形式都應具有使用價值,但這也引出了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如果語言必須要有另一個人的參與才能實現交流,那麼第一位語法突變者到哪裡去尋找聊天對象呢?一個可能的答案是:由於遺傳的作用,在這個人的兄弟姐妹和子女中,有50%的人都擁有這個新的基因。不過,我們還能找到一個更為合理的答案:即便缺少新興的語言回路,他的鄰居也可以依靠自己的綜合智商,理解這位突變者所說的部分意思。雖然我們無法對「打滑撞車醫院」這樣的字串進行語法剖析,但卻可以大體猜出其所要表達的意思。同樣,憑借相似的單詞和一定的背景知識,說英語的人也能基本讀懂意大利語報紙上所刊載的新聞。如果某位語法突變者表現得過於傑出,別人就算絞盡腦汁也未必能理解他的意思,這就會對別人形成壓力,迫使他們進化出一套相應的系統。這套系統可以對語法進行自動剖析,從而縮小與語法突變者之間的差距。正如第7章所言,自然選擇會將一些經由後天習得的技能強行植入大腦。在每一代人中,那些能言善辯者和善解人言者總是能獲得更多好處,而自然選擇也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逐步提升人類的語言能力的。

第二個問題是,中介形式的語法會是什麼樣子呢?貝茨寫道:

我們是否可以想像出某條語法規則的原始形態,比如關於在內嵌分句中提取名詞短語的相關規定呢?如果我們說某個生物擁有半個符號,或者3/4個規則,這究竟意味著什麼呢?……單一符號、絕對規則和模塊化系統必須以整體的方式來獲得,要麼全有,要麼全無——這個過程只能用創造論來解釋。

這個問題問得十分奇怪,因為它完全是從字面意思出發,認為達爾文的說法是一個器官必須由小到大,一部分一部分地(例如1/2、3/4等)進化成型。貝茨的反問就像是問一個擁有半個腦袋或者3/4個手肘的生物會是什麼樣子。事實上,達爾文的觀點是,器官的進化是由簡趨繁,最終產生出更為複雜的結構。而且,一種處於中介階段的語法形式也是不難想像的,它擁有的符號或許不多,規則的運用或許不太可靠,模塊的規則也可能非常有限。德裡克·畢克頓在最近出版的一本書中對貝茨的問題做了更為具體的回答。他將黑猩猩的手勢、皮欽語、兒童的雙詞句,以及吉妮和其他錯過語言關鍵期的狼孩所說的零星、破碎的語言統稱為「原始語」(protolanguage)。畢克頓認為,直立人所說的就是這種原始語。顯然,這種相對粗糙的語言與現代人的語言本能還存在巨大的鴻溝,畢克頓由此做出一個驚人的推斷:在某位原始女性(即非洲夏娃)身上曾經發生過一次基因突變,這個突變啟動了語法回路,改變了頭骨的大小、形狀,並重塑了人類的聲道。不過,我們只需在意畢克頓的前一個觀點,而不必理睬他的後一個假設(這個假設就像是說一陣颶風刮出了一架波音747)。無論是牙牙學語的幼兒、皮欽語的使用者,還是新移民、觀光客、失語症患者,以及電報和新聞標題,他(它)們的語言形式都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世界上存在著諸多可供使用的語言形式,這些形式在有效性和表現力上有高有低,從而構成了一個連續統一、不斷發展的龐大體系,而這正符合自然選擇理論的要求。

第三個問題是,語言本能進化的每個階段(從頭到尾)都必須增強我們的適應性嗎?普瑞馬克寫道:

我將為讀者重現原始人的生活情景,以說明語言的遞歸性特點並不符合「適者生存」的原則。據推測,語言大概是在人類(或類人猿)圍獵乳齒象的時代開始出現的……假設我們的某位祖先蹲坐在篝火旁,對他的同伴說出了下面這段話:「當心那只被鮑勃打傷了前腿的小獵物,當時鮑勃把自己的長矛忘在了營地,因此他向傑克借了一根不太鋒利的長矛,然後從側面擊中了它。」這種長篇大論的能力是否會給他帶來極大的好處?

從進化論的角度看,人類語言是一種尷尬的現象,因為它異常強大,完全超出了適應的必要。在討論獵捕乳齒象等問題時,一個擁有簡單映射規則的語義語言,例如黑猩猩的手語,似乎就已具備所有優勢。對這類討論而言,句法類別序列、結構依存性原則,以及遞歸性等特點都是過於強大的武器,這未免過於荒謬了。

這段話讓我想起猶太人的一句話:「怎麼了?新娘太漂亮了嗎?」這種反對就像是在說明獵豹不必跑那麼快,老鷹的眼力不必那麼好,或者大象的鼻子實在是大材小用。不過,我們還是有必要解釋這個疑問。

首先,我們必須記住,自然選擇不需要太大的優勢。只要時間足夠漫長,即便是微小的優勢也能帶來極大的好處。假設一隻老鼠面臨著增長個頭的選擇壓力,這種壓力並不算大,它的後代只要增大1%,就能獲得1%的繁殖優勢。簡單的計算表明,只需經過數千代的繁衍,這隻老鼠的後代就會長得和大象一樣大,而這在進化看來不過是轉瞬之間的事情。

其次,如果現代的狩獵部落可以作為參照,那麼我們的祖先就不是只會咿呀亂語的穴居人,他們討論的問題也不只限於有哪一隻乳齒象需要躲避。這些狩獵者是出色的工匠和優秀的業餘生物學家,他們對生活週期、自然生態以及賴以生存的動植物瞭如指掌。對於這樣一種生活模式,語言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我們當然可以想像出一個智力超群的物種,這個物種的成員個個獨來獨往,完全自力更生,無須與他人交流,但這實在是太浪費了!如果能與親朋好友交換來之不易的生活經驗,這必將帶來不可估量的好處,而語言正是實現這一目的的主要手段。

可見,為了準確交流信息(例如時間、地點、對像以及誰對誰做了什麼)而設計的語法裝置並非是在「高射炮打蚊子」。尤其是遞歸性,它的用處十分明顯,完全不像普瑞馬克說的那樣僅限於製造囉唆的短語。如果沒有遞歸性,你就無法說出「the man』s hat」(男人的帽子)或者「I think he left」(我認為他離開了)這樣的語句。記得前文說過,所謂的「遞歸性」,就是一種能夠在一個名詞短語中嵌入另一個名詞短語,或者在一個從句中嵌入另一個從句的能力。它的規則極其簡單,例如「NP → det N PP」和「PP→P NP」。有了這種能力,每個說話者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準確地描繪出所談的內容。這種能力會對語義產生極大的影響,它能讓你明白你是該走「大樹前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is in front of the large tree),還是該走「大樹後面的小道」(the trail that the large tree is in front of),才能到達某個遙遠的地方。它也能讓你明白那個地方是有「你可以吃的動物」(animals that you can eat),還是有「可以吃你的動物」(animals that can eat you)。它還能讓你瞭解那個地方的水果是「熟了」(fruit that is ripe)、「熟透了」(fruit that was ripe),還是「要熟了」(fruit that will be ripe),以及你是需要「走三天才能到那裡」(you can get there if you walk for three days),還是你「到那裡之後還要走三天」(whether you can get there and walk for three days)。

再次,無論在世界的哪個角落,人們都必須依靠合作互助來謀求生存,並通過交流信息、互換承諾來形成聯盟,這也使複雜的語法有了用武之地。它可以讓你明白我的意思是「如果你給我一些水果,我就給你一些肉」,還是「你應該給我一些水果,因為我給過你一些肉」,還是「如果你不給我水果,我就要討回我給你的肉」。同樣,遞歸性也並非一個強大到不可理喻的工具,正是在它的幫助下,像「她認為他是在和瑪麗調情」這樣的閒言碎語才會漫天飛,這可是人類的通病。

但是,信息交流真的能夠催生出精緻煩瑣的複雜語法嗎?或許可以。當各位死敵為了生存而展開「軍備競賽」時,進化往往會創造出令人驚歎的能力,例如獵豹和瞪羚之間的競爭。一些人類學家認為,推動人類大腦不斷進化的因素主要是與社交對手所展開的智力較量,而不是技術的發展或環境的改善。畢竟,投擲一塊石頭或者採摘一顆草莓並不需要多少腦力,可是當面對一個與自己智力相當、但卻充滿敵意的生物時,要猜透他的心思並以智取勝就不太容易了。這迫切要求我們不斷提升自己的認知能力,而認知能力的比拚顯然會促進語言能力的發展。在所有文化中,社會交往都是依靠勸說和爭論來實現的。一個句子的措辭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人們的選擇結果。因此,如果一個人具有較高的語言能力,可以憑借三寸不爛之舌,讓對手欣然接受自己提出的條件,或者能夠識破他人的花言巧語,並採取巧妙的對策來說服對方,他無疑就會受到進化的青睞。

最後,人類學家指出了一個現象,部族中的首領往往都是天才的演說家,而且也大多妻妾成群,這對於任何一個懷疑語言能力與達爾文學說無關的人來說,都是一個絕好的提醒。我猜想,在史前人類的世界中,語言一定是與政治、經濟、科技、家庭、性和友誼等對個體繁殖極為重要的因素交織在一起的。他們和我們一樣,無法忍受像「我泰山,你珍妮」這樣的粗糙語法。

語言獨特性所引起的各種紛擾其實是很可笑的。比如,有人為了抬高動物的地位而強迫它們學習人類的交流方式。又比如,有人一方面極力主張語言具有先天性、複雜性和實用性等特徵,但另一方面卻否認它是自然選擇的產物。為什麼語言被我們看得如此重要呢?儘管它使得散佈於世界各地的人類肆意地改變著地球的面貌,但是,與堆積起巨大島嶼的珊瑚蟲、改變了地球整體土質的蚯蚓,或者在遠古時代第一次向大氣層釋放氧氣的細菌比起來,人類的這種能力難道就更加了不起嗎?為什麼懂得說話的人類就一定比大象、企鵝、海狸、駱駝、響尾蛇、蜂鳥、電鰻、枯葉蟲、巨杉、捕蠅草、蝙蝠、深海燈籠魚更加特別?在這些物種中,有些具有非常獨特的性狀,有些則沒有,而這僅僅取決於它們的近親是否已經滅絕。達爾文強調了所有生物在譜繫上的關聯,但進化是一種有飾變的代傳,自然選擇不斷地對身體和大腦進行加工改造,使它們能夠適應無數不同的環境。對達爾文來說,這正是「生命景觀的壯麗之處」:「在這個行星按照萬有引力的既定法則循環往復運行的同時,無數最美麗、最奇特的類型從一個如此簡單的開端進化而來,而且現在還在繼續進化。」


[1]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美國黑人薩克斯演奏家,擅長在複雜的旋律中加入即興的成分,綽號「大鳥」(Bird)。——譯者注

[2] 藉以嘲笑語言學家諾姆·喬姆斯基(Noam Chomsky)。——譯者注

[3] 露西(Lucy),1974年在埃塞俄比亞發現的一具阿法南方古猿的化石。露西生活的年代是320萬年之前,是目前所知人類的最早祖先。——譯者注

[4] 爪哇人(Java Man),1890—1892年在中爪哇梭羅河邊相繼發現的晚期猿人化石,是最早發現的直立人化石。——譯者注

[5] 弗雷德·菲林斯通(Fred Flintstone),美國動畫片《摩登原始人》(The Flintstones)中的男主人公。

[6] 艾利·歐歐普(Alley Oop),科幻小說《戈勃林禁區》(The Goblin Reservation)中的角色,是一個被帶到未來的「現在」的尼安德特人。——譯者注

[7] 馬吉拉大猩猩(Magilla Gorilla),美國同名經典動畫片中的主人公。——譯者注

[8] 邦朱(Bonzo),電影《君子紅顏》(Bedtime for Bonzo)中的一隻黑猩猩。——譯者注

[9] 洛·史都華(Rod Stewart),英國著名搖滾歌手,以獨特的形象與嗓音聞名樂壇。——譯者注

[10] 該句的原文為「e lengeege weth e smell nember ef vewels cen remeen quete expresseve」,即將「a language with a small number of vowels can remain quite expressive」中的所有元音字母都替換為「e」。——譯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