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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是學習語言的天才

所有的嬰兒都是帶著語言能力降生於世的,我們可以通過精巧的實驗(詳見第2章)來證明這一點。前面說過,實驗人員向嬰兒反覆發送某種信號,直到嬰兒產生厭倦,然後再改變發送的信號,如果嬰兒重新興奮起來,這就說明他能夠發現其中的差別。

The

Instinct

Language

語言認知實驗室

由於耳朵不能像眼球一樣隨意轉動,心理學家彼得·艾瑪斯(Peter Eimas)和彼得·朱斯科(Peter Jusczyk)設計了另一個方法,以考察一個月大的嬰兒的聽覺興趣。他們讓嬰兒吮吸一個特製的奶嘴,奶嘴裡安裝了一個與錄音機相連的開關,因此嬰兒每吸一下奶嘴,錄音機就會播放一個「ba」音。隨著嬰兒的不斷吮吸,錄音機開始機械而單調地發出「ba、ba、ba、ba…」的聲音,嬰兒逐漸變得厭倦起來,吮吸頻率也變得越來越慢。但如果音節忽然換成「pa」,嬰兒的吮吸就會變得更加急促,以便聽到更多的音節。而且,嬰兒動用的是語音知覺這個第六感,而不是僅僅將這些音節理解為純物理的聲音。比如說,兩個不同音質的「ba」並不會改變嬰兒的聽覺興趣。此外,嬰兒也能從聽到的整體音節中還原出不同的音素,比如「ba」中的[b]音。和大人一樣,當一個音出現在短音節中時 ,嬰兒會將它聽成[b]音;但如果出現在長音節中,則會將它聽成[w]音。

嬰兒天生就具備這種能力,而不是從父母那裡學來的。肯尼亞基庫尤族和西班牙的嬰兒能夠區分英語中的「ba」和「pa」,而他們的父母卻不行,因為基庫尤語和西班牙語中並沒有這兩個音。不到6個月的英國嬰兒可以分辨捷克語、印地語和因斯列坎普語(一種美洲土著語言)中的特有音素,但成年英國人即便接受500次的語音訓練或者學習一年多的大學課程,也做不到這一點。如果將音節中的輔音分離出來單獨呈現,成人的耳朵是可以分辨的,但他們無法將其作為音素區分開來。

《太陽報》的報道在細節上語焉不詳,但我們可以推測的是,既然娜奧米的話可以被身邊的人聽懂,那麼她說的一定是意大利語,而非原世界語或者古拉丁語。其他的嬰兒在降臨人間時也攜帶著一定的母語知識。心理學家雅克·梅勒爾(Jacques Mehler)和朱斯科的一個實驗顯示, 4天大的法國嬰兒在聽到法語時比聽到俄語時吮吸得更為有力,而且,當錄音機播放的聲音從俄語轉為法語時,他們的吮吸興趣會得到更大的激發,但如果是從法語轉為俄語,吮吸的興趣則沒有這麼大。不過,這並不能證明輪迴的存在。在懷孕期間,孕婦說話時的音調能夠透過身體傳到子宮。如果對播放的語音進行電子處理,將其中的輔音和元音遮蔽,只保留原有的音調,嬰兒還是更偏愛法語。但是,如果保留語句中的元音和某些輔音,但破壞其原有的音調,嬰兒對法語和俄語的區別態度就不復存在了。這個實驗同樣也不能證明法語的「先天美感」,因為不以法語為母語的嬰兒對法語沒有感覺,而以法語為母語的嬰兒也不能區分意大利語和英語。這些嬰兒一定是在子宮裡或者出生伊始就掌握了一定的法語韻律(即法語的音調、重音和節奏)。

在降生的第一年裡,嬰兒繼續進行著母語語音的學習。到6個月時,他們開始將母語中認定為一個音素的不同的音合為一類,同時將母語中認定為不同音素的音區分開來。到10個月時,他們不再是普世主義的「音韻學家」,而是變得和父母一樣,只有捷克或因斯列坎普的嬰兒才能分辨捷克語或因斯列坎普語的音素。嬰兒的這種轉變發生在他們說出或者理解第一個單詞之前,因此他們的學習並非是依靠語音和語義的關聯。也就是說,嬰兒之所以能夠區分「bit」和「beet」這兩個音,不可能是因為他明白二者代表不同的意思,因為他還不懂得任何單詞。嬰兒一定是對聲音進行了直接分類,通過校正自己的語音分析模塊來對應母語中的音素,而這個模塊正是單詞和語法系統的學習端口。

在出生的第一年裡,嬰兒也開始啟動自身的言語生成系統。首先,根據生物學上的胚胎重演律,生物在個體發育過程中會重演其祖先在進化過程中的各個發育階段,因此新生兒的聲道看上去更像哺乳動物的聲道,而與人類不同。他們的喉頭位置較高,就像潛望鏡一樣向上延伸,與鼻腔通道相連,這使得嬰兒在吞嚥食物時可以通過鼻子呼吸。3個月後,喉頭下降到咽喉的位置,舌頭後部的空腔(即咽部)因此增大,這使得舌頭可以向前、向後自由移動,從而可以像成人一樣製造出各式各樣的元音。

在嬰兒出生的頭兩個月,沒有什麼值得語言學家關注的事情發生。這個時期的嬰兒在呼吸、進食或者煩躁的時候會發出哭聲、咕噥聲、出氣聲或者吧嗒吧嗒的聲響。即便長到3個月大,這種情況也沒有太大改觀,只是多了一些咯咯的笑聲。到5~7個月的時候,嬰兒開始以發出各種聲音為樂,而不僅僅用它們來表達自己身體或情緒上的狀態。他們逐漸發出各種吸氣音、蜂音、滑音、顫音、絲音和爆破音,聽起來就像元音和輔音。等到7~8個月時,嬰兒突然開始發出真正的音節,例如「ba-ba-ba」「neh-neh-neh」「dee-dee-dee」。這些聲音在所有語言中都是一樣的,而且構成這些聲音的音素和音節模式也都一樣。到1歲的時候,嬰兒已經可以進行音節的變換,例如「neh-nee」「da-dee」「meh-neh」,並且能夠咿咿呀呀地亂說一氣,聽起來就像真正的句子。

近年來,兒科醫生通過氣管插管的方法救活了許多呼吸異常的嬰兒(這些兒科醫生通常是在貓身上做試驗,因為貓的氣管與人類非常相似),他們也會通過手術的方法在嬰兒喉頭之下的氣管部位打開一個口子。結果,這些接受治療的嬰兒在牙牙學語階段無法發出濁音。等到第二年氣管恢復正常之後,這些孩子在語言發展上會落後很多,不過他們最終會趕上同伴,不會留下終身缺陷。失聰兒童的牙牙學語階段開始得更晚,也更為簡單。不過,如果他們的父母使用的是手語,他們便會「牙牙學手」,而開始的時間和正常兒童沒有兩樣。

為什麼牙牙學語是如此重要呢?嬰兒學習說話,就像是一個成年人面對著一台複雜精密的音頻設備,上面滿是沒有標明功能的旋鈕和開關,而且又沒有使用說明書。在這種情況下,這個人只能使用黑客所謂的「frob」手段,即漫無目的地上下移動按鈕,看看會發生什麼。嬰兒天生就擁有一套給定的神經指令,可以前後左右地移動發音器官,以製造千差萬別的聲音效果。通過聆聽自己的咿呀之聲,嬰兒實際上是在為自己撰寫發音說明書。他們必須掌握的是,如果要產生語音上的某種變化,應該移動哪一塊肌肉,應該怎樣移動這塊肌肉,以及應該移動多大的距離。這是他們模仿父母語言的先決條件。受到嬰兒的啟發,不少計算機科學家認為,一台合格的機器人應該懂得觀察自己的咿呀亂語所引起的效果,從而瞭解自身發音組件的內部軟件模型。

1歲,理解並說出單詞

在快到一歲的時候,嬰兒開始理解單詞。大概在滿一歲的時候,他們開始說出單詞。這些單詞通常都是一個一個孤立地說出的,這種「獨詞句階段」(the one-word stage)大概會持續兩個月到一年的時間。近一個世紀以來,世界各地的科學家都在記錄嬰兒說出的第一個單詞。他們記錄的結果都大同小異,其中一半的單詞都與物體有關:包括食物(果汁、餅乾)、身體部位(眼睛、鼻子)、衣物(尿布、襪子)、交通工具(汽車、船)、玩具(娃娃、積木)、家庭用品(瓶子、電燈)、動物(狗、貓)、人物(爸爸、寶寶,以及我侄子說出的第一個單詞「蝙蝠俠」)。此外還有一些表示行為動作以及日常起居的單詞,比如「up」(起來)、「off」(走開)、「open」(打開)、「peekaboo」(躲貓貓)、「eat」(吃)和「go」(走),以及一些修飾語,比如「hot」(熱)、「cold」(冷)、「dirty」(髒)、「more」(更多)、「allgone」(都沒了)。最後是社會交往中的常用詞,比如「yes」(是的)、「no」(不是)、「want」(想要)、「bye-bye」(再見)和「hi」(嗨)。其中有少數口語雖然是由好幾個單詞組成,但卻是以「句素」(記憶模塊)的形式出現的,例如「look at that」(看那個)、「what is that」(那是什麼),而不是像成人一樣將它們理解為詞法規則的產物或者句法構造的元素。在獨詞句階段,有些孩子最先說出的是物體的名稱,有些孩子最先說出的是社會交往用語,其中有很大的差異。心理學家耗費了許多精力來探究這些差異背後的原因,他們將性別、年齡、出生次序、社會經濟地位等因素都納入調查範圍。但我認為,最為合理的解釋是嬰兒也是人,雖然他們才一點點大,但是總有一些人對物體感興趣,而另一些人則喜歡社交。

雖然不存在物理意義上的界限,但嬰兒可以準確地區分出一個個單詞,這不能不說是一件神奇的事情。嬰兒的表現就像漫畫家加裡·拉森(Gary Larson)筆下那條被人訓斥的狗:

我們的訓斥:「好了,阿黃!我受夠了!你離垃圾遠點兒!明白嗎,阿黃?離垃圾遠點兒,要不然讓你好看!」

狗的理解:「吧啦 吧啦,阿黃,吧啦吧啦 吧啦吧啦吧啦 吧啦 吧啦 吧啦,阿黃,吧啦吧啦 吧啦吧啦吧啦。」

孩子很可能是記下了父母單獨使用的一些單詞,或者句子尾部的重音部分,比如「Look-at-the BOTTLE」(看這個瓶子)。在聽到一段較長的話語時,他們會搜尋與這些單詞相匹配的音,然後再過濾掉這些匹配部分,以便提煉出其他單詞。有時他們會弄巧成拙,給家庭生活增添許多笑料。例如:

I don』t want to go to your ami.(將「Miami」聽成「my ami」)

I am heyv!(將「Behave」聽成「Be have」)

Daddy, when you go tinkle you』re an eight, and when I go tinkle I』m an eight, right?(將「urinate」聽成「you』re an eight」)

I know I sound like Larry, but who』s Gitis?(將「laryngitis」聽成「Larry Gitis」)

Daddy, why do you call your character Sam Alone?(將「Sam Malone」聽成「Sam Alone」。)

The ants are my friends, they』re blowing in the wind.(將「The answer,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聽成「The ants, my friend is blowing in the wind」)

但是,這些錯誤少得出奇,而且即便是成年人也會犯這種錯誤,比如我們在第5章提到的「Pullet Surprise」(Pulitzer Prize)和「doggy-dog」(dog-eat-dog)。在電視劇《希爾街的布魯斯》(Hill Street Blues)裡,警探JD ·拉魯(JD Larue)準備和一位漂亮的女高中生調情,他的搭檔尼爾·華盛頓(Neal Washington)說道:「JD,對你我只想說三個詞——Statue(雕塑)、Tory(保守黨)、Rape(強姦)。」[1]

1歲半,語言能力飛躍

當嬰兒長到18個月左右時,語言能力開始突飛猛進。他們的詞語量獲得快速增長,平均每兩個小時就學習一個新的單詞,而且這種速度一直保持到青春期。同時,他們也開始了語法的學習,將兩個單詞進行組合,構成最簡單的句子。下面是一些例子:

世界上不同語言、不同文化的兒童說出的雙詞句在意義上都十分相似,就彷彿是彼此互譯的結果。他們會描述物體的出現、消失和移動,指明物體的特性和所有者,講出誰在做什麼、誰看到了什麼。他們會對某些事物提出要求或者表示拒絕。他們還會提出各種問題,比如誰、幹什麼、在哪裡。這些微型句子的出現,反映出兒童已經掌握了語言。在所有的雙詞句中,詞序正確的句子達到了95%。

此外,孩子們頭腦中的語言要比他們說出的語言豐富得多。在說出雙詞句之前,他們就已經能夠利用句法來理解句子。例如在一個實驗中,研究人員讓還處於獨詞句階段的嬰兒面對兩個電視屏幕,每個屏幕裡出現的都是兒童劇《芝麻街》(Sesame Street)中的兩個角色:餅乾怪獸和大鳥,其中一個播放的是餅乾怪獸給大鳥撓癢,另一個播放的是大鳥給餅乾怪獸撓癢。同時,一個畫外音說道:「快看,大鳥正在給餅乾怪獸撓癢!快找找看,大鳥正在給餅乾怪獸撓癢的畫面!」(或者顛倒過來)。結果顯示,孩子們能夠理解主謂賓排列順序的意義,因為他們大都會去看與畫外音相符的畫面。

然而,當兒童將單詞組合成句子時,這些單詞在輸出階段似乎遇到了一個瓶頸。孩子們說出的雙詞句或者三詞句聽起來就像是某個潛在長句的濃縮版本,而這個長句表達的意思則更為完整、複雜。例如,心理學家羅傑·布朗注意到,雖然他研究的兒童說不出「Mother gave John lunch in the kitchen」(媽媽在廚房裡給約翰做午飯)這樣複雜的句子,但在他們說出的話語中已經涵蓋了這句話中的所有部件,而且詞序正確。

3~4歲,應用自如

如果我們將語言發展粗略地劃分成不同的階段,比如音節階段、咿呀亂語階段、獨詞句階段、雙詞句階段等,那麼接下來這個階段就是「滔滔不絕」階段。在2歲末至3歲半之間,兒童突然可以講出合乎語法的流利語言,這個轉變如此之快,讓每個研究者都驚歎不已。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能夠洞悉其中的奧秘。孩子們說出的句子越來越長,再加上語法的離散組合特點,他們用到的句法類型開始呈幾何級增長,平均每個月增加一倍,在3週歲前就可以達到上千個。你可以從一個化名亞當的男孩一年之內的口語變化中感受到這種爆炸式的發展。這一變化從2歲3個月的單詞組合階段開始。

2歲3個月:Play checkers.玩跳棋。Big drum.大鼓。I got horn.我有喇叭。 A bunny-rabbit walk.小兔子走路。

2歲4個月:See marching bear go?看見行走的熊走嗎? Screw part machine.擰動零件機器。That busy bulldozer truck.那輛很忙的推土機卡車。

2歲5個月:Now put boots on.現在把鞋子穿上。Where wrench go?扳手去哪了? Mommy talking about lady.媽媽談到女士。What that paper clip doing?那個回形針在做什麼?

2歲6個月:Write a piece a paper.寫一張紙。What that egg doing?那個蛋在做什麼? I lost a shoe.我丟了一隻鞋。No, I don』t want to sit seat.不,我不想坐座位。

2歲7個月:Where piece a paper go?一張紙到哪裡去了?Ursula has a boot on.厄休拉穿了一隻靴子。Going to see kitten.去看小貓。Put the cigarette down.把香煙放下。Dropped a rubber band.掉了橡皮筋。Shadow has hat just like that.影子有和那一樣的帽子。Rintintin don』t fly, Mommy.神犬不飛了,媽媽。

2歲8個月:Let me get down with the boots on.讓我穿著靴子下來。Don』t be afraid a horses.不要怕馬。How tiger be so healthy and fly like kite?老虎怎麼能這麼強壯,而且像風箏一樣飛? Joshua throw like a penguin.約書亞扔球的樣子像只企鵝。

2歲9個月:Where Mommy keep her pocket book?媽媽把她的筆記本放在哪兒? Show you something funny.給你看一些好玩的東西。Just like turtle make mud pie.就像烏龜用泥團做的。

2歲10個月:Look at that train Ursula brought.看看厄休拉帶來的那輛火車。I simply don』t want put in chair.我只是不想放在椅子上。You don』t have paper.你沒有紙。Do you want little bit, Cromer?你想要一點點嗎,克羅默? I can』t wear it tomorrow.我明天無法穿它。

2歲11個月:Do want some pie on your face?想把蛋糕塗在你臉上嗎? Why you mixing baby chocolate?你為什麼把寶貝巧克力混在一起? I finish drinking all up down my throat.我把所有的都喝到我喉嚨下面了。I said why not you coming in?我說為什麼你不進來? Look at that piece a paper and tell it.看著那張紙,把它說出來。Do you want me tie that round?你想讓我打個圓結? We going turn light on so you can』t see.我們打算開燈,這樣你就看不見。

3歲:I going come in fourteen minutes.我打算14分鐘後來。I going wear that to wedding.我打算穿著那個結婚。I see what happens.我看見發生了什麼。I have to save them now.我現在必須救他們。Those are not strong mens.那些人不是男子漢們。They are going sleep in wintertime.他們在冬天會睡覺。You dress me up like a baby elephant.你把我打扮得像個像寶寶。

3歲1個月:I like to play with something else.我想玩別的東西。You know how to put it back together.你知道怎麼把它裝回去。I gon』 make it like a rocket to blast off with.我準備把它做成像火箭一樣飛上天。I put another one on the floor.我放了另一個在地板上。You went to Boston University?你去了波士頓大學? You want to give me some carrots and some beans?你想給我一些胡蘿蔔和豆子嗎?Press the button and catch it, sir.按這個按鈕並抓住它,先生。I want some other peanuts.我想要另一些花生。Why you put the pacifier in his mouth?你為什麼把奶嘴放到他的嘴裡? Doggies like to climb up.狗狗喜歡爬上去。

3歲2個月:So it can』t be cleaned?所以它弄不乾淨?I broke my racing car.我弄壞了我的賽車。Do you know the light wents off?你知道這個燈壞掉了嗎?What happened to the bridge?這個大橋怎麼了?When it』s got a flat tire it』s need a go to the station.當它的輪胎漏氣了就需要去維修站。I dream sometimes.我有時做夢。I』m going to mail this so the letter can』t come off.我要去把它寄了,這樣這封信就不會漏掉了。I want to have some espresso.我想要一些濃縮咖啡。The sun is not too bright.太陽不太亮。Can I have some sugar?我能要些糖嗎?Can I put my head in the mailbox so the mailman can know where I are and put me in the mailbox?我能把頭放到郵箱去嗎?這樣郵遞員就能知道我在那,就可以把我放進郵箱。Can I keep the screwdriver just like a carpenter keep the screwdriver?我能擁有這把螺絲刀嗎,就像木匠擁有這把螺絲刀一樣?

正常兒童在語言發展的進度上可能會相差一年以上,但無論進度快慢,他們經歷的階段都大體相同。我之所以拿亞當作例子,是因為相對於布朗研究的其他孩子來說,他的語言發展是相對較慢的。布朗的另一個化名夏娃的研究對像在2歲之前就說出了下面這些句子:

I got peanut butter on the paddle.

我把花生醬弄到了鏟子上。

I sit in my high chair yesterday.

我昨天坐在我的高椅子上。

Fraser, the doll』s not in your briefcase.

弗雷澤,娃娃不在你的公文包裡。

Fix it with the scissor.

用剪刀修理它。

Sue making more coffee for Fraser.

蘇給弗雷澤做了更多的咖啡。

夏娃的語言發展在短短幾個月內就完成了。

在這段爆炸期內,發生了許多神奇的事情。孩子們說出的句子不僅越來越長,而且也越來越複雜。句子的樹形圖變得盤根錯節、枝繁葉茂,因為他們已經可以將一個成分嵌入另一個成分之中。雖然他們之前已經能夠說出擁有三個分枝的動詞短語「Give doggie paper」(給狗狗紙)和擁有兩個分枝的名詞短語「Big doggie(大狗狗),但現在他們卻能將兩個分枝的名詞短語嵌入三個分枝的動詞短語中,說出「Give big doggie paper」(給大狗狗紙)這樣的句子。他們早先說出的句子就像是在發電報,缺少「of」「the」「on」「does」等弱讀虛詞,也沒有「-ed」「-ing」「-s」等詞形變化。到3歲時,兒童開始更多地使用這些虛詞,而且不會忽略它們,在需要虛詞的句子中,90%以上的句子都加上了虛詞。所有的句式都開始出現,包括含有「who」「what」和「where」的問句、關係從句、比較句、否定句、補足語、連句和被動句。

雖然3歲的孩子說出的句子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問題,但我們不應該輕易地否定他們,因為一個單句中容易犯錯的地方實在是太多了。當研究者選取某條語法規則作為調查對象,以統計孩子們遵循或違反這條規則的次數時,結果是令人吃驚的:無論你選取哪條規則,3歲的孩子在大多數時候都能正確運用。正如前文所說,孩子們很少弄錯詞序。到3歲的時候,他們會在絕大多數需要的句子中使用詞形變化和虛詞。雖然在聽到「mens」「wents」「Can you broke those?」「What he can ride in?」「That』s a furniture」「Button me the rest」「Going to see kitten」等詞句時我們會發現其中的錯誤,但他們的錯誤率只有0.1%~8%。在超過90%的情況下,孩子說出的都是正確的句子。心理學家卡琳·斯特朗斯沃爾德(Karin Stromswold)對13名學齡前兒童所說的含有助動詞的句子進行了分析。英語的助動詞系統錯綜複雜(包括「can」「should」「must」「be」「have」和「do」),飽受語法學家詬病。從邏輯上說,英語的助動詞有240萬億種組合方式(例如「He have might eat」「He did be eating」),而其中只有100種組合是合乎語法的(例如「He might have eaten」「He has been eating」)。斯特朗斯沃爾德想知道的是,孩子們是否會犯下幾十種極具迷惑性的錯誤,而這些錯誤都可以從父母所說的句子中很自然地推導出來:

結果,她在66 000個可能犯錯的句子中沒有發現一例錯誤。

3歲兒童對語言的正確運用不僅表現在數量上,也表現在質量上。在前面的章節裡,我們瞭解到兒童依據結構依存性原則來移動句中的單詞(例如「Ask Jabba if the boy who is unhappy is watching Mickey Mouse」),以及按照「詞根-詞干-詞形變化」的層級來構造單詞(例如「This monster likes to eat rats; what do you call him?」)。其他國家的孩子似乎對自己面臨的巴別塔式的語言環境也有充分的準備。他們能夠迅速地掌握自由詞序、「主賓動」和「動主賓」結構、豐富的格和一致性原則、成串的黏著後綴、作格標記以及母語中的其他任何規則,一點兒也不遜色於以英語為母語的同齡人。在貝立茲語言學校的學生眼中,像法語、德語這樣講究「性別」的語言簡直就是噩夢一場。馬克·吐溫曾在《可怕的德語》(The Horrors of the German Language)一文中說:「樹是公的,樹芽是母的,樹葉是中性的;馬是中性的,狗是公的,貓是母的,當然公貓也是母的。」他還將某本德語教材中的一段對話翻譯成了英文:

Gretchen: 「Wilhelm, where is the turnip?」

格蕾琴:「威廉,蘿蔔在哪兒?」

Wilhelm: 「She has gone to the kitchen.」

威廉:「她在廚房呢。」

Gretchen: 「Where is the accomplished and beautiful English maiden?」

格蕾琴:「那位才華橫溢、美麗大方的英國女子在哪兒?」

Wilhelm: 「It has gone to the opera.」

威廉:「它去聽歌劇了。」

但是,兒童在學習德語(或其他「性別」語言)時並不會感到害怕,他們能迅速掌握性屬標記,很少犯錯,而且從來不會被日常生活中的性別特徵所誤導。可以肯定地說,除了只有在書中才會出現的一些冷僻的語法結構,或者連成人都難以讀懂的複雜句型(例如「The horse that the elephant tickled kissed the pig」),所有兒童在4歲之前都已經能夠自如地運用所學的語言。

當然,孩子的確會犯下一些語法錯誤,但它們很少是無厘頭的錯誤。這些錯誤往往都是依據語法邏輯推導而來,這種推導看上去十分合理,因此讓我們感到奇怪的不是孩子們為什麼會犯這些錯誤,而是成人為什麼會把它們當作錯誤。以下是我曾經詳細研究過的兩個例子。

在兒童所犯的錯誤中,最為常見的或許就是「過度概化」(overgeneralize),孩子們會給不規則名詞和動詞添加規則後綴「-s」或「-ed」,以表示複數或過去時態,他們的口中常常會出現「tooths」「mouses」這樣的名詞複數,也會出現下面這些動詞過去式:

My teacher holded the baby rabbits and we patted them.

我的老師抱著兔寶寶,我們輕輕地拍它們。

Hey, Horton heared a Who.

嗨,霍頓聽說了一個無名氏。

I finded Renee.

我找到了勒妮。

I love cut-upped egg.

我喜歡吃剁碎的雞蛋。

Once upon a time a alligator was eating a dinosaur and the dinosaur was eating the alligator and the dinosaur was eaten by the alligator and the alligator goed kerplunk.

從前,有一隻鱷魚在吃一隻恐龍,而這只恐龍也正在吃這條鱷魚,最後這只恐龍被這只鱷魚吃掉了,這只鱷魚於是拉粑粑去了。

我們知道這些過去式是不對的,因為英語中包含了大約180個不規則動詞,例如「held」 「heard」「cut」和「went」,其中大多數都是原始印歐語留下的遺產。這些動詞的過去式不能依據規則變化推導出來,必須死記硬背。根據詞法原則,如果一個動詞在心理詞典中擁有一個特殊的過去式,那麼通用的「-ed」規則就不再適用於它。「goed」之所以不合語法,就是因為「went」的存在。而在其他情況下,「-ed」規則是可以自由運用的。

那麼,兒童為什麼會犯這種錯誤呢?一個簡單的解釋是,不規則形式依靠死記硬背,而記憶總是容易犯錯。當孩子們要在包含不規則動詞的句子中使用過去時態,但又想不起這個動詞的過去式時,通用規則就會被用來救急。例如,如果一個孩子要用到「hold」的過去式,但卻想不起「held」,通用規則就會將其默認為「holded」。之所以說記憶問題是導致犯錯的原因,是因為孩子們最容易弄錯的不規則形式,都是家長很少在他們面前用到的,比如說「drank」和「knew」。至於那些常見的不規則動詞,孩子們在大部分情況下都能正確運用。這種情況對成人也一樣。對現代美國人來說,一些冷僻的,或者不太好記的不規則形式顯得過於古怪,比如「trod」「strove」 「dwelt」 「rent」 「slew」 「smote」,它們正逐漸被「treaded」 「strived」 「dwelled」「rended」「slayed」和「smited」所取代。然而,由於是我們成年人自己忘記了這些不規則形式,所以我們乾脆宣佈這些「-ed」形式並沒有錯。的確,在過去的幾百年間,有許多不規則動詞就這樣永遠地變成了規則動詞。古英語和中古英語裡的不規則動詞是現代英語的兩倍多,如果喬叟活到今天,他會告訴你「chide」「geld」「abide」「cleave」的過去式分別是「chid」「gelt」「abode」和「clove」。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動詞會逐漸變得生僻起來。我們不難想像有這樣一天:隨著「geld」(閹割)一詞逐漸退出人們的生活,大部分成年人很少見過它的過去式「gelt」,因此在必須用到這個詞的過去式時,他們很可能會選擇「gelded」。於是,這個動詞在他們手裡就變成了規則動詞,而且被他們的後代一直沿用。這個心理過程就像一個小孩在他短暫的生命裡很少聽到「build」的過去式「built」,於是生造出「builded」一樣。二者唯一的區別是:這個小孩身邊的大人仍然在用「built」。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小孩聽到了越來越多的「built」,在他的心理詞典中,詞條「built」而變得越來越清晰,因而也更容易浮現於他的腦海中,而「-ed」規則就不會再越俎代庖。

下面是兒童語法邏輯的另一個可愛的證據,它的發現者是心理學家梅麗莎·鮑爾曼(Melissa Bowerman):

Go me to the bathroom before you go to bed.

你在睡覺之前帶我上廁所。

The tiger will come and eat David and then he will be died and I won』t have a little brother any more.

老虎會來吃掉大衛,他就會死掉,我就再也沒有小弟弟了。

I want you to take me a camel ride over your shoulders into my room.

我想騎著你的肩膀去我的房間。

Be a hand up your nose.

把一隻手舉過你的鼻子。

Don』t giggle me!

不要取笑我!

Yawny Baby—you can push her mouth open to drink her.

愛打哈欠的寶寶——你可以打開她的嘴巴餵她喝水。

這些例子源自英語和其他許多語言中的「使役規則」,它可以將表示「做什麼」的不及物動詞轉變為及物動詞,表示「使……做什麼」。

The butter melted. → Sally melted the butter.

黃油融化了。→薩莉融化了黃油。

The ball bounced. → Hiram bounced the ball.

球彈起來了。→ 海勒姆拍球。

The horse raced past the barn. → The jockey raced the horse past the barn.

馬跑過了穀倉。→騎師騎馬跑過了穀倉。

使役規則只適用於部分動詞,但孩子們有時卻會將它無限擴大。但是,為什麼皮球既能「bounce」也能被「bounced」,馬既能「race」也能被「raced」,而兄弟卻只能「die」而不能被「died」,女孩只能「giggle」而不能被「giggled」,即便是語言學家也很難解釋這一點。在英語中,只有少數幾類動詞可以套用這個規則:一是表示物理狀態的變化,例如「melt」(融化)和「break」(打破);二是描述某種運動方式,例如「bounce」(彈跳)和「slide」(滑落);三是一些需要和對方配合的運動,例如「race」(賽馬)和「dance」(跳舞)。而其他動詞,比如「go」(走)和「die」(死亡),在英語中是不能變成使役動詞的。此外,幾乎在所有語言中,涉及某種自願行為的動詞都不能變成使役動詞(兒童也很少犯這類錯誤),例如「cook」(做飯)和「play」(玩)。事實上,說英語的孩子所犯的錯誤在其他語言中大多都屬於合法的表達,而以英語為母語的成年人有時也會濫用這條規則,就像小孩一樣。

In 1976 the Parti Quebecois began to deteriorate the health care system.

1976年,魁北克人黨開始惡化醫療衛生制度。

Sparkle your table with Cape Cod classic glass-ware.

請用科德角半島古典玻璃器皿閃亮你的桌子。

Well, that decided me.

嗯,這使我做出了決定。

This new golf ball could obsolete many golf courses.

這個新的高爾夫球可能會讓許多高爾夫球場顯得陳舊過時。

If she subscribes us up, she』ll get a bonus.

如果她簽字支持我們,她將會得到一筆獎金。

Sunbeam whips out the holes where staling air can hide.

陽光頓時照亮了充滿渾濁空氣的洞穴。

可見,兒童和成人都會對語言進行一些改造,以表達事件的因果關係,只不過成人在動詞的選擇上稍微謹慎一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