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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詞的記憶過程

現在讓我們探討一下單詞記憶的過程。每個單詞都是一個典型的符號,它的力量來自這樣一個事實:使用這種語言的社會成員都不約而同地用它來進行交流與溝通。如果你使用了某個單詞,只要這個單詞不是太晦澀,我就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也可以在另一個人面前使用這個單詞,而且他也會理解我所表達的意思,就像我能夠理解你的意思一樣。我無須再將這個詞反用於你,以觀察你的反應;或者將它用到其他人身上,看看他們的反應;又或者觀望你如何在另一個人面前使用這個單詞。這其實是一件耐人尋味的事情。畢竟,假如我看到一隻熊在發動攻擊之前會發出怒吼,我並不會也用這種吼聲來嚇唬蚊子;假設我用敲打盆的方式嚇跑了一隻熊,我也不會指望這只熊會用同樣的方法嚇跑獵人。即便在我們人類之間,單詞的學習過程也不僅僅是一種對他人行為的模仿。行為總是涉及特定的實施者和實施目的,這與單詞並不一樣。假如一個女孩從她姐姐那裡學會了調情,她顯然不會和自己的姐姐或者父母調情,而是根據自己的觀察所得,將它用到那些樂於接受調情的特定對像上。單詞則恰恰相反,它就像一種通用貨幣。僅僅通過傾聽他人言談,嬰兒就能學會使用單詞,這個事實說明:嬰兒能夠暗自認定單詞並不是某個人用來影響另一個人的特殊行為,而是一個為人們所共享的雙向符號。通過這種符號,說話者可以將自己的意思轉化為聲音,而聽者則可以將這些聲音轉化為意思,他們依據的是相同的代碼。

由於單詞是一種純粹的符號,因此它的讀音和意思之間沒有一絲必然的聯繫。正如莎士比亞極其精練地說道:

名稱有什麼要緊的呢?

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

正是由於音義關係的任意性,我們無法指望能通過某種巧妙的記憶方法來減輕記憶的負擔,至少對於那些單純詞來說是如此。嬰兒不能(也顯然不會)指望「cattle」(牛)與「battle」(戰鬥)之間有什麼意思上的關聯性,或者說「singing」(唱歌)與「stinging」(刺痛)之間、「coats」(大衣)與「goats」(山羊)之間有什麼相同之處。人們還發現,即便是擬聲詞也不例外,因為它的讀音幾乎和其他單詞一樣,都是約定俗成的結果。豬在英語中是「吭吭」(oink)地叫,在日語中卻是「噗噗」(boo-boo)地叫。即便在手語中,用手來模擬意思的方法也被人們所拋棄,手勢和意思完全是一種任意的配對。當然,在手勢和意思之間還殘留著一些相通之處,可供我們識別、推斷,但它們和擬聲詞一樣,不同的人完全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對於單詞的學習並沒有什麼幫助。例如,在美國手語中,「樹」的手勢是把手擺來擺去,就像在風中搖擺的枝葉。而在中國手語中,「樹」的手勢則是比畫樹幹的形狀。

心理學家勞拉·佩蒂妥(Laura Ann Petitto)曾經有一個驚人的發現,它揭示出符號與意思之間的任意關係深深地扎根於兒童的頭腦之中。在差不多快到兩歲的時候,以英語為母語的小孩開始懂得使用代詞「你」和「我」。但他們經常將這兩個詞弄反,用「你」來代稱自己。這是情有可原的,因為「你」和「我」都是指示(deictic)代詞,說話者不同,它所指的對象也不同。當我說「你」時,「你」指的是你;但你說「你」時,指的卻是「我」。因此,孩子們可能需要一點時間來消化它。畢竟,當一個名叫傑西卡的女孩聽到她母親稱她為「你」的時候,她怎麼不會認為「你」就是「傑西卡」的意思呢?

現在讓我們對比一下美國手語。在美國手語中,「我」的手勢是指向自己的胸前,「你」則是指向對方。這算是最簡單易懂的手勢了吧?人們不免認為,在美國手語中,學會「你」和「我」的手勢肯定易如反掌,這只不過是動動指頭的事,所有的嬰兒,無論他的聽力正不正常,在一歲之前就會用手指來指去了。但是對於佩蒂妥所研究的失聰兒童來說,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他們在差不多兩歲的時候仍會錯誤地將手指向自己的談話對象,以表示「我」的意思,就像同齡的正常孩子在口語中用「你」來指代自己一樣。可見,失聰兒童是將這一手勢看成一個純粹的語言符號,它的實際指向和它所代表的意思並沒有必然聯繫。這也是手語學習的一個正確法門。在美國手語中,手指的指向就像沒有實際意思的輔音或元音一樣,可以成為其他手勢(比如說「糖果」「醜陋」)的組成部分。

還有一個原因足以讓我們對單詞學習這個簡單的行為充滿敬畏。邏輯學家W. V. O. 奎因(W. V. O. Quine)曾經設想了這樣一個場景:一位語言學家正在研究一個新發現的部落,突然一隻兔子飛奔而過,一位土著人大聲喊道:「Gavagai!」這個「gavagai」是什麼意思呢?從邏輯上說,它不一定是「兔子」的意思。它可能是特指那只飛奔而過的兔子,就像《彼得兔的故事》(The Tale of Peter Rabbit)一書中那只名叫「耷拉」的兔子一樣。它也可以指任何毛茸之物、任何哺乳動物、兔子家族中的任何一個種類(比如「穴兔」)或者品種(比如「青紫藍兔」)。它的意思可能是「飛奔的兔子」「飛奔的物體」「兔子和它飛奔過的地面」,或者單指「飛奔」。它還可能是指「留下腳印的動物」「兔蚤的宿主」「兔子的上半身」「跑動著的兔肉」或者「兔腳的擁有者」。它既可以指一隻兔子,也可以指一輛別克汽車。它可能是指「兔子各個部分的集合」,也可能是說「瞧!又一隻兔子」,或者說「兔子來了」就像說「下雨了」一樣。

如果將孩子看成語言學家,將父母看成土著人,問題也是一樣的。然而不知何故,嬰兒總是能夠排除不計其數的、在邏輯上同樣成立的其他選項,直覺般地瞭解一個單詞的正確含義。這一現象例證了奎因所說的「歸納法的恥辱」(the scandal of induction)。它既適用於科學家,也適用於兒童:他們能夠通過觀察數量有限的某類事件,成功地對未來所有同類事件做出正確的概括,同時將與最初觀察結果並不矛盾的無數錯誤概括排除在外。這是為什麼呢?

我們都能成功地用歸納法來解決問題,因為我們不是樂於接受無限可能的蘇格拉底,而是沒有太多想法的快樂「小豬」。面對世間萬物的種種謎團,我們天生就傾向於做出某些特定的猜測,而這些猜測往往都能切中要害。我們可以假設牙牙學語的嬰兒的大腦能夠把世界切分成無數個獨立、有限且內聚性強的物體,以及這些物體表現出的運動方式,並且能夠將同類的物體合併在一起,形成一個個心理範疇。我們也可以假設嬰兒本能地認為語言中包括兩類單詞,一類單詞表示不同類型的物體,另一類單詞表示不同類型的運動,也即名詞和動詞之別。因此,嬰兒也就不會將「gavagai」一詞理解為「兔子的各組成部分」「兔子踐踏過的地面」「兔子每時每刻的狀態」或者其他精確的場景描述,這不能不說是件幸事。

但是,孩子和父母之間是否真的存在這種「心靈感應」?許多思想家,無論是思維跳躍的神秘主義者,還是思路清晰的邏輯學家,都不約而同地對這一常識發起了猛烈攻擊。他們宣稱,物體和運動的分離現象並不存在於客觀世界,甚至也不存在於我們的心智之中,而是由人類語言對名詞和動詞的劃分造成的結果。因此,如果真的是單詞區分出了物體和運動,那麼顯然不是物體和運動的概念讓我們理解了這些單詞。

然而,我認為,這一次的贏家是常識。非常重要的一點是,這個世界上的確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物體和運動,我們的心智天生就是為了發現它們,並用單詞來一一標記的。這是達爾文學說的要義所在。這就像在一個叢林世界裡,能夠對下一步的情形進行成功預測的有機體能夠養育更多的後代,並將這一優勢遺傳給他們一樣。鑒於整個世界的構成狀態,將時空切分成不同的物體和運動是一種非常高明的預測手段。它將世上種種具有固定形態的物質設想為一個個物體,換句話說,就是用一個總的名稱來概括這些物質的所有組成部分。據此我們就可以預測這些組成部分將持續佔據一定的空間區域,並以整體的方式進行運動。對世界上的大部分物體而言,這個預測是正確的。即使我們把目光移開,兔子仍然存在。如果我們抓住兔子的頸背把它拎起來,它的四肢和耳朵也會一併上升。

那麼物體的種類,或者說範疇又是真實存在的嗎?不是說這個世界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人嗎?的確如此,但是這些範疇也並非物體的隨意集合。比如說,一個物體長著毛茸茸的長耳朵、絨球一樣的尾巴,喜歡吃胡蘿蔔,喜歡躲進洞裡,而且繁殖力超強,這不就是兔子嗎?將諸多物體歸於一個範疇,並在心語中給它們貼上分類標籤,可以幫助人們在審視某個物體時,對一些無法直接觀察到的特性做出判斷。如果「耷拉」長著毛茸茸的長耳朵,它就是一隻「兔子」,而如果它是一隻兔子,它就能夠迅速地鑽入洞裡,並生養出更多的兔子。

此外,我們還需要給同一個物體貼上多個標籤,以標明範疇的大小,例如「棉尾灰兔」「兔」「哺乳動物」「動物」和「生物」。在對不同範疇進行選擇時,我們會有一個權衡的過程。例如,確定「彼得」是一種動物要比確定它是一隻棉尾灰兔要容易得多(只要看到它的一些動物行為,我們就能斷定它是一種動物,而不必知道它是不是一隻棉尾灰兔)。然而,相對於「動物」標籤而言,如果我們知道彼得是一隻棉尾灰兔,就可以對它有更多的瞭解。如果它是一隻棉尾灰兔,它就會偏愛胡蘿蔔,以空曠的野外或者森林空地為棲息地;但如果它只是一種動物,那我們就無法知道它具體吃些什麼東西,或者喜歡怎樣的棲息地。相對而言,「兔子」這個不大不小的基本範疇是一個兩全之策,它既不像「棉尾灰兔」標籤那樣難以張貼,又不至於像「動物」標籤那樣過於空泛。

最後,為什麼要將「兔子」的概念與「奔跑」分離開來呢?這或許是因為無論一隻兔子是在奔跑、進食還是睡覺,只要一聲巨響,它就會疾速地鑽進洞裡去,這是我們可以預料的結果。然而,如果是一隻獅子,無論它是在奔跑、進食還是睡覺,當它聽到一聲巨響時,顯然會有不同的反應。這種不同正是兔子和獅子的區別所在。同樣,無論是誰在奔跑,都會產生一些特定的後果,無論奔跑者是一隻兔子還是一隻獅子,它都不會在某個地點停留太久。同樣,睡覺也一樣,無論是兔子還是獅子,只要它睡著了,都會趴在原地一動不動。因此,一個聰明的預測者應該對物體和動作貼上不同的心理標籤,如此一來,他就不需要再分別學習兔子奔跑是怎麼回事,獅子奔跑又是怎麼回事;或者兔子睡覺是怎麼回事,獅子睡覺又是怎麼回事;乃至奔跑、熟睡的羚羊又是怎麼回事,等等。他只要瞭解「兔子」「獅子」和「羚羊」的一般概念,再瞭解「奔跑」「睡覺」的一般概念即可。假設世界上存在M種物體和N種行為,認知者不必學習M×N個概念,他只要輕鬆地掌握M+N個概念就行了。

因此,即便是那些目不識丁之人,也可以將連續不斷的經驗切分為各種物體、種類和運動,更不用說地點、路徑、事件、狀態、材質以及其他類型的概念了。嬰兒認知實驗證明,正如我們所認為的那樣,嬰兒在學會物體的各種名稱之前就已經有了對物體的概念。早在嬰兒未滿週歲,還沒有接觸任何單詞之前,他們似乎就已經意識到一些我們稱之為物體的東西了。當他們看到一個物體的組成部分突然脫離物體、擅自行動時,會流露出驚訝的表情。同樣,如果某個物體神秘地出現或消失,或者徑直穿過另一個固體,又或是不依靠任何支撐懸浮在空中,都會讓他們倍感驚訝。

當然,給這些概念冠以名稱,可以讓我們將自己來之不易的發現與理解分享給那些經歷有限或者不善觀察的人。「gavagai難題」涉及的其實就是單詞和意思的配對問題。如果嬰兒一開始就明白這些概念與語言中的各種意思的類型有對應關係,那麼這個難題就算得到了部分解決。實驗證明,幼兒能夠假設某些概念能夠成為單詞的表述對象,而其他一些概念則不能用單詞來形容。發展心理學家埃倫·馬克曼(Ellen Markman)和珍妮·哈欽森(Jeanne Hutchinson)給2~3歲的小孩觀看一組圖片,並要求他們「尋找與這張圖片類似的另一張圖片」。孩子對存在互動關係的物體十分感興趣,在接受命令之後,他們傾向於選擇可以形成角色關係的圖片,比如說一隻冠藍鴉和一個鳥巢,或者一條狗和一根骨頭。但是,當馬克曼和哈欽森要求他們「尋找與這個『dax』相同的另一個『dax』」時,孩子的選擇標準就會發生改變。他們似乎認為,一個單詞肯定是代表一類事物,因此他們會將一隻鳥和另一隻其他種類的鳥、一條狗和另一條其他種類的狗放在一起。對孩子來說,「dax」不可能指的是「一條狗或它的骨頭」,雖然這個組合對他們來說更加有趣。

一個事物可以用不同的單詞來代表。棉尾灰兔「彼得」不僅是隻兔子,它也是一隻動物,更是一隻棉尾灰兔。孩子們偏向於將名詞理解為像「兔子」這樣的中級範疇,但他們也必須克服這種偏好,學習像「動物」這樣不同範疇的單詞。孩子似乎是借助語言的一個顯著特徵做到這一點的。雖然大多數常見單詞都擁有很多個意思,但每個意思往往只有一個單詞來代表。換句話說,同形異義的單詞比比皆是,而同義異形的單詞卻極其罕見。幾乎所有被認為是同義的單詞都有著意思上的差別,儘管差別很小。比如說「skinny」(乾瘦)和「slim」(苗條),一個具有貶義,一個具有褒義;而「policeman」(警察)和「cop」(警察的俚語)則一個是正式用語,一個是非正式用語。誰也無法解釋為什麼語言對單詞如此「小氣」,對意思卻如此「大方」。不過,孩子們卻似乎預料到了這一點(也許正是這種預料導致了這一現象的產生),這幫助他們進一步解決了「gavagai難題」。如果一個孩子已經知道某個單詞是代表某個事物,那麼當另一個單詞被用來指代這個事物時,他就不會簡單地將它看成上一個單詞的同義詞;相反,他會試著將它理解為其他一些可能的概念。例如馬克曼發現,如果你給某個孩子一個錫做的V型夾,並把它稱作「biff」,孩子就會將「biff」理解為夾子的一般概念,這顯示出他對中級範疇的偏愛。因此,當你要求他找出更多「biffs」時,他會挑選出一個塑料做的V型夾。但是,如果你給孩子一個錫杯,並把它稱作「biff」,孩子就不會將這個「biff」理解為「杯子」的意思,因為多數孩子已經知道有一個單詞的詞義是「杯子」,即「cup」。出於對同義詞的反感,孩子會認為「biff」一詞一定表示其他的意思,而這個杯子的材質是最為現成的對象。因此,當要求他找出更多的「biffs」時,他會選擇一個錫做的勺子或者夾子。

The

Instinct

Language

語言認知實驗室

還有許多精巧的研究揭示出兒童是如何鎖定各類單詞的正確意思的。一旦兒童掌握了一些句法知識,他們就能夠用它來釐清各類不同的意思。例如,心理學家羅傑·布朗給一些孩子觀看一張圖片,圖片中是一雙手正在揉搓一堆擱在碗裡的小方塊。如果他問「Can you see any sibbing」(你們看到有什麼東西在「sibbing」嗎),孩子們會指向圖片中的那雙手。但如果他問道「Can you see a sib」(你們看到了一個「sib」嗎),孩子們則會指向那個碗。如果他再問「Can you see any sib」(你們看到了一些「sib」嗎),他們又會指向碗裡的小方塊。其他實驗也揭示了兒童能夠極其深刻地理解不同詞類在句子結構中的身份地位,以及它們與概念和種類之間的關係。

因此,名稱到底有什麼意義呢?正如我們所看到的,它的意義非比尋常。從詞法意義上說,一個名稱就是一個複雜的結構,它由一套套規則精美地組裝而成,即便有時看上去異常古怪,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從句素的意義上說,一個名稱就是一個純粹的符號,它是成千上萬個同類中的一員,我們能夠迅速地瞭解它的含義,是因為它與孩子的心智、成人的頭腦以及現實的本質相契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