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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處安放的歉意

打車。

女司機開著開著說:「哎呀,糟糕,我又走錯路了。你一會兒少給幾塊錢吧,我剛剛開車一個月,大晚上的,我不太認識路,我這個月都被扣過兩次分了。」

我不太想說話,懶懶地應著:「嗯。」

下車時打表13元,我給了她10塊錢,她居然還找給我4塊,我無意識地順手接過錢就下車了。

等我反應過來,忽然覺得好抱歉,好抱歉。一個新手女司機,不過是繞了一點點路,可是居然只收了我起步價。她一個女人,做夜班司機多不容易啊。

大概是因為我態度冰冷,她擔心我會生氣,會投訴吧?我也沒有留存小票,不記得她的車牌號了。這筆錢,是無法還給她了。唉!

最近常常覺得很多事情「無處道歉」。想起了曾經有個孩子,在埃及旅遊的時候,刻了一個「到此一遊」,道歉之後依然被罵。「如果道歉有用,要警察幹什麼?」——這句話從《流星花園》開始,就紅了。

是啊,道歉有什麼用呢?道歉也挽不回傷害,也無法抹去說出口的話。

可是,道歉真的有用啊。道歉是反躬自省,是彼此放過。正因為道歉有用,我們才需要在自己做錯的時候站出來表示歉意,才需要在別人做錯事的時候要求解釋。

最近,我總在想著道歉。可是如果一句「我錯了,對不起」,換來的是「道歉有個屁用啊」,那我們究竟要如何才能彼此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