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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心理能量與自我調節

我們知道,榮格與弗洛伊德決裂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他不同意弗洛伊德把「力比多」看作人的心理活動的唯一能量來源,而且這種能量在性質上是以性為基礎的。儘管榮格並不否認力比多具有一定的性的能量,但他認為:「力比多在更廣泛的意義上應該被定義為一種普遍的生命力量,一種心理過程的強度。」[1]或許正是由於對力比多的這種解釋上的差異引發了榮格和弗洛伊德之間無法彌合的爭執。後來,在和弗洛伊德徹底決裂之後,榮格基本上不再使用力比多一詞,而是用「心理能量」(psychic energy)來取代。他明確指出:「能量可以成為現象世界中各種變化的基礎,在這些變化中能量可以保持不變,而最終導致一種熵,即一種普遍的平衡狀態。」[2]在榮格看來,全部心理活動模式都是由「心理能量」推動的。雖然現代腦神經科學家並沒有在神經生理學上發現它存在的任何證據,但榮格仍堅持「心理能量」的概念,並且假定,通過心理能量的活動和自我的調節作用,人格能朝著健康目標發展。現在,我們就來看看榮格具體是怎樣進行論述的。

1.心理能量

早在榮格之前,就有人使用過「心理能量」一詞,如德國文學家席勒(Schiller)、哲學家格羅(Von Crot)、心理學家李普斯(T.Lipps)等人。榮格比較贊成的是李普斯的觀點,在對心理能量的解釋中,他這樣認為:「心理能量不是客觀地存在於現象本身的一個概念,而是完全存在於特定的經驗基礎之上。換言之,能量在有意識的現實生活中總是表現為運動或力量,而在潛意識的潛在生活中則表現為一種狀態。心理能量在現實生活中表現為心靈的一種特定的動力現象。例如,本能、慾望、意志、感情、注意、工作力量等。」[3]

雖然榮格用這個術語表達的是人的心理活動能量,但這個術語的使用在某種程度上是物理學概念在心理學中的應用。榮格本人也不贊成用自然科學的概念來說明心理現象,但在心身關係的描述方面,榮格仍堅持身體能量和心理能量的相互依存和轉化。在他看來,人的肉體所產生的能量在本原上依賴於心理能量得到再生,從而才有可能使心理能量和肉體能量都得到保存和轉化。但是,每當這些能量被精神所吸收時,它們就轉變為心理能量,而不再是物理或化學能量了。

作為心理能量,它必然會以某種方式推動心理活動的發展,榮格用「等量原則」(principle of equivalence)來表示心理能量的操作。這個原則和物理學中的能量守恆原則有部分的一致性。榮格指出:「為使一定數量的心理能量在產生某種條件時得到擴展或消費,那麼,同等數量或另一種形式的能量將在其他地方表現出來。」[4]實際上,弗洛伊德學派和榮格學派的門徒們所使用的「症狀替代」理論就是以等量原則為依據的。所謂症狀替代,是說當醫生對某一症狀進行治療但又沒有從根本上消除其產生的原因時,病人很可能會產生另一種症狀。或者,即使暫時沒有以另一種症狀的形式表現出來,它也仍然存在於某個地方,或者可能被儲存在潛意識之中。當外部的或內部的條件允許時,就有可能把它從潛意識中喚醒。其中有些能量是可以任意處置的,或者被意識自我所支配;有些能量則被儲存在潛意識之中,只有在適宜的外部或內部刺激的作用下才能重新活躍起來。此外,還有一些心理能量和被壓抑的心理活動內容有密切的聯繫,因此,只有當這些被壓抑的內容釋放出來時,它們才能被意識自由支配。這些可以自由支配的心理能量就是一些哲學家們所津津樂道的「意志」,例如,笛卡爾和叔本華等人所提出的那種「意志」。

(1)心理能量的證明

在榮格看來,心理能量是客觀存在的。那麼,如何證明它的存在呢?作為心理活動的能量,它必然和人的精神世界的價值活動有密切聯繫,而價值活動又是受人的價值觀支配的。從這個意義來說,心理能量經常表現在因時因人而異的價值觀上,這些價值觀是意識的,而有些價值觀則是潛意識的。但是,無論它是否是意識的,它都能有效地控制人的心理活動。那麼,這些以價值觀形式表現出來的心理能量能不能像物理能量那樣進行客觀化地測量呢?榮格認為,這種可能性是部分地存在的。既然心理能量表現為價值觀,而人的價值觀又經常表現在對時間和金錢的花費上。時間和金錢是有限的,也是可以進行選擇和測量的。一個人願意在多大程度上使用他的金錢和時間,便能部分地表明了他的價值觀。如果他的心理能量是受意識自由支配的,或者一旦受到外部刺激就很容易地被激活,那麼,通過對他所從事的這些活動的調查和分析,就可以間接地瞭解他花費在這些事情上的心理能量。

但是,如果心理能量被儲存在潛意識之中,他要做出行動的選擇就必然會引起焦慮或產生壓抑。例如,一個學生即將面臨考試,但他又對看足球比賽非常狂熱,在這種情況下他可能表現出多種行為方式,每一種行為方式都要依賴於現存的心理能量的方式。如果這種能量是受意識自由支配的,這個學生就會花費足夠的時間來複習功課以應付考試,而利用餘暇看足球比賽或電視轉播;如果這種能量很容易受到外部刺激的激發,那麼,面對日漸逼近的考試,這個學生就可能強迫自己不看足球比賽,而專心於複習考試;反之,如果這個學生考試經常不及格,或者說他有一種被壓抑的考試失敗的潛意識,或者他把足球看得比考試更重要,那麼,他就會把時間花費在看足球比賽上,或者處於一種焦慮或壓抑的心理狀態之中。在心理學上,我們把這種現象稱為心理衝突。這種幾乎人人都有的經驗就是對心理能量的主觀性說明。從這個意義來說,心理能量是可以量化的。例如,人的感情和情緒可以部分地反映人的心理活動的能量,因此,通過一個皮膚電裝置,可以測量一個人的脈搏、呼吸和皮膚電阻等,經過對這些物理數值的分析,就可以瞭解一個人在當時情況下的心理能量的大小。

人類學研究也為心理能量的存在提供了證據。人類學家們發現,在有些原始部落中,可以通過儀式活動而有意識地產生某種心理能量,例如,在即將收割莊稼或要出去打仗之前,這些原始部落的人們都要舉行儀式,使部落成員把心理能量集中起來,全力應對即將來臨的重大任務。對這些活動的熱烈氣氛的考察和分析,同樣可以瞭解心理能量的大小。

當然,這種測量和分析都是不完全準確的,因為人畢竟不同於其他動物或機器。人的心理活動的複雜性決定了人的心理能量的複雜性和難以測定性。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科學的證據能夠說明,人的心理活動能量是完全可以用數量化的數據來測量和說明的。

(2)能量的轉化

有些心理能量雖然隱藏在潛意識之中,但它們是永遠也不會消失的。在條件適宜的情況下,它有時會通過某種能量轉換過程而被釋放出來。榮格把這種從一種心理內容到另一種心理內容的價值強度的轉化稱為「力比多的運河開通」。這個觀點和物理學中的能量轉換是一致的,其過程類似於蒸汽機的能量轉換過程,即蒸汽機中的熱量被轉換為氣壓,這種氣壓由於勢差的作用而從高能點向低能點流動,這就被轉換為動能,當動能向火車頭施加壓力時,火車頭就開始運動了,從而牽動機車。

在心理活動方面也存在這樣一種能量轉換過程。在榮格看來,心理能量是從情結中釋放出來,然後進入到解決問題的活動中的。情結運用能量進行壓抑,因而在能量從情結中被釋放出來之前,問題一直處於未解決的靜止狀態。例如,一個年輕人期望自己做任何事情都能盡善盡美,我們可以認為這個年輕人有一種盡善盡美的情結。如果在一次考試中,他很順利地做完了試卷,在他看來他能盡善盡美地回答所有的問題。一想到就要交上考試試卷,他就會激動地發狂。如果他沒有答好試卷,那麼,在他所期望的盡善盡美的試卷和實際的試卷之間就會發生衝突。他可能採取不交試卷或遲交試卷的行為。這樣,即使他得分較低,他也可以把這種低分數歸因於遲交試卷,而不是歸因於自己學習上的不足,因為他害怕自己確實是無能的。在心理治療中,治療者要努力把這種至善論者的心理能量從被壓抑的情結中釋放出來,使他認識到他給自己提出的這種做任何事情都要盡善盡美的要求是不適當的。這時就會激起一種強烈的情感,從而改變他對這個問題的看法。這樣,他才能從做任何事情都要盡善盡美的情結中解脫出來。那些被儲存在情結中的心理能量就被釋放出來,重新用於回答試卷或干其他事情。這個例子可以很好地說明心理能量的轉換,由此也可以看出,榮格早在認識弗洛伊德之前就通過他的字詞聯想測驗探討了情結問題,並且通過對情結的探討,開始關注促進心理活動發展變化的心理能量的轉換。

(3)心理能量的兩極對立和熵原則

榮格的心理能量概念的本質是能量的兩極對立和熵原則(又叫均衡原則)。所謂熵原則是用熱力學中的第二定律來說明物理能量流動的方向。按照這一原則,物理能量的流動是由於兩極之間的勢差造成的。例如兩個溫度不同的物體在相互接觸的過程中,熱能從較熱的物體轉移到較冷的物體,直到這兩個物體的溫度完全相等。榮格用這個物理學原理來說明心理能量的流動過程,他說:「沒有一種預先存在的兩極對立……就不可能有能量。必須一直存在著高與低、熱與冷,等等,這樣,平衡的過程,即能量,才能夠產生。」[5]在這裡,榮格所謂的平衡過程就是能量流動的對立面,即「熵」。榮格用這個術語來表示一種靜止狀態,在這種狀態中不存在任何勢差,因此,也就不存在心理能量的流動。在人的整個心理活動系統中,能量的分配就是趨向於在各種心理結構之間保持某種平衡。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產生了某種心理需要,他的心理活動系統就會失衡,為了使心理系統保持平衡,心理能量就會從較強的地方流向較弱的地方,這個人就會努力通過自己的活動來滿足這種需要,從而使心理系統保持平衡。由於人總是會產生各種不同的需要,舊的需要滿足了,新的需要又會出現,因此,心理系統永遠不可能保持絕對平衡,而只能在一定時期內保持暫時的心理平衡。榮格把這種暫時的心理平衡稱為精神的死亡狀態。榮格曾在某些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緊張症中看到過這種精神死亡狀態。這時,患者的心理活動的兩極保持一種絕對平衡狀態,以至於根本沒有心理能量的流動。患者靜悄悄地坐著或躺著,一動也不動,就像身體或心理已經死了一樣。因此,榮格認為健康而成熟的人格總是在發展變化的過程中形成的,而不是存在於完美無缺的平衡狀態之中。

把這個原則運用於兒童教育,我們就會發現,在當今中國社會,一些父母過分溺愛自己的孩子,總是千方百計地滿足他(或她)的需要,力求使他(或她)的心理能量保持平衡。但這樣做的結果只能適得其反,因為兒童的心理需要總是通過父母或某種外部力量的幫助而得到滿足,兒童自己真正的需要得不到展示和滿足。一旦兒童獨自走上社會,他的心理需要只能靠他自己來滿足,而由於過去兒童自己不善於獨立地滿足自己的需要,其心理能量的流動就會很不順暢。如果得不到及時的外部幫助,這個被父母慣壞了的孩子就會患上心理疾病。所以,父母應從小培養孩子處理人格發展中的各種衝突的能力。既然衝突或心理緊張總是不斷地存在,兒童只有不斷地使用自己的心理能量,才能鍛煉成為一個性格堅強、人格健全的人。

美國精神病專家奧爾伯特·羅森伯格(Albert Rothenberg)曾得出一個類似的結論。在他對54名有創造性的個體所做的細緻研究中發現,他們的許多創造性成就開始於對立面之間的一種緊張狀態,這種緊張狀態驅使他們不斷地把自己的心理能量轉向這些活動,從而創造出不同凡響的偉大業績。

(4)心理能量的前行與退行

心理能量的「前行」(progression)和「退行」(regression)是榮格用來說明一個人的適應能力的兩個重要概念。前行的能量指向於滿足人的社會環境需要,它和外部世界的要求是一致的。但是,前行和心理發展不同,心理發展要求心理能量要有分化,就是說,要能夠決定什麼時候一個人是為了適應環境,什麼時候是為了適應自己的內心需要。而前行則把心理能量積聚起來,即把一切經驗和能量都盡可能地吸收到自己身上,專門用於對付外部世界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

但是,當一個人不能再滿足社會環境的需要時,退行就成為一種必要的心理活動。所謂「退行」是指一個人的能量向後或向下運行,並且激活那些被意識排除在外的潛意識內容,使之成為一種新的心理內容。在榮格看來,這些被排除在外的潛意識內容要麼是由於不能與意識相協調,要麼是由於它們是非理性的或不道德的,因而被排除在意識之外。但這些潛意識內容卻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它們包含著「新生命的胚芽以及未來生命力的可能性」[6],有時候這些潛意識內容和意識太不協調,因而完全不能被意識所接受,而被排除在意識之外。結果這些心理活動的能量受到壓抑,就有可能導致神經症。

榮格曾舉例說明這種心理退行的情境。一位婦女雄心勃勃地想要實現某一心理目標,例如獲得一份職位很高的工作,但卻遭到了拒絕。這位遭受挫折的婦女最初感到心情非常壓抑,甚至一度不能在外界進行正常工作。經過心理治療,她開始把自己的心理能量向後退行,即重新審視和估價自己的生活目標,並且努力探索新的實現途徑,例如,重新尋找一份新的工作,恢復過去的人際關係並努力開闢新的人際關係渠道,甚至培養了諸如書法或繪畫之類的業餘愛好。這時,她發現生活又重新煥發了生機、情趣和活力,而且新的內部資源也得到了開發。這樣,通過心理退行,這位婦女的個性化過程得到了新的發展。顯然,前行使人把心理能量積聚起來,用於對付外部環境中的各種事件。在前行受挫的情況下,採取心理退行的方法,使潛意識的心理活動內容得到激活,使人重新適應自己的內部心理世界,開發新的潛能,同樣能夠促進人格的健康成長。從這個意義來說,一個人明智而適時地做出前行或退行的選擇,對促進其人格的繼續成長是十分必要的。

(5)心理能量的流動與情緒反應

在榮格的著作中,關於情緒的論述很少。他只是在談到諸如情結、投射以及原型之類的心理現象時,才偶爾提到情緒。但是,在心理治療中,榮格發現,心理能量在流動時往往在人的情緒中表現出來,換句話說,心理能量的流動在主觀上往往被體驗為情緒。因此,雖然榮格很少提到情緒這個術語,但情緒在榮格心理學中的地位卻是非常重要的。榮格明確地把情緒描述為「煉金術之火。火光的溫度足以使一切事物得以生存,而且它的熱量也因此把所有多餘物燃為灰燼……但另一方面,情緒又可以使鋼和燧石相碰撞,產生火花四濺的一瞬間。因為情緒是意識的主要源泉。如果沒有情緒,就不會有明暗交替和動靜變化」[7]。

顯然,榮格把情緒看作意識的來源,並與意識自我有一定的聯繫。因此,榮格在早期關於字詞聯想測驗和情結的研究,就是試圖通過對情緒活動的分析,找到患者患病的原因。例如,他曾檢測了在不同情緒狀態下人的脈搏變化、呼吸波動,以及由於情緒性出汗而使皮膚電發生改變的一些生理指標。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他對情緒的認識也有了新的發展,即情緒雖然是意識的主要來源,但情緒本身卻來源於潛意識。因為它通常不在自我的控制之下,而且它總是試圖以偽裝的面目來擾亂自我的意象性活動。因此,榮格認為,情緒是「通過它們的最初爆發來擾亂意識的理性秩序」[8]。

此外,情緒還承擔著疏導心理能量的作用。從這個意義來說,情緒並非完全不受自我的控制。因為自我雖然不能直接指揮情緒,但卻能指導它們所攜帶的心理能量。在自我比較弱小的時候,它疏導心理能量的能力較小,因此,對情緒的控制作用也較小。隨著自我的日漸強大,它疏導心理能量和控制自我的能力都會相應地增強。這樣,榮格便通過對情緒及其作用的描述,把意識和潛意識聯結在人格發展的整體心理活動之中了。

在心理類型的描述中,榮格把情感(feeling)視為四種基本功能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對事物做出評價和判斷。因此,情緒雖然和情感有聯繫,但兩者之間存在著很大的差異,而且情感和與情緒有關的其他功能之間也可能存在著差異。在榮格看來,情感比較容易轉變為感情(affect)或情緒,而價值觀似乎比觀念之類的東西更容易激發激情等的情緒。關於情緒在心理活動中的動力作用,我們將在下一節進行細述。

2.自我調節

榮格分析心理學理論中的一個重要前提是,人的精神世界是自我調節的。就是說,人是有自主性的,但這種自主性是意識和潛意識相互作用的產物,其中潛意識起著更大的作用。在某種意義上說,自我調節是平衡機制的同義詞。生理上的平衡是靠體內平衡機制來保持的,例如,當身體太熱時就會出汗,出汗使汗水蒸發,身體才稍感涼快些。而心理上的平衡則靠自我調節來保持,例如,當心理失去平衡時,它就會通過潛意識的補償作用(例如,通過做夢)使意識活動中的片面性得到糾正。

為了更深入地理解榮格的自我調節理論,我們不妨先把自我調節和體內平衡概念做一比較。生理學上的體內平衡概念是沃爾特。B.坎農(Walter B.Cannon)提出來的。這一概念的提出不僅解釋了許多生理上的自然現象,而且被心理學家們用來解釋人的心理活動。例如,行為主義心理學家弗雷曼(G.L.Freeman)指出,人的所有行為都是為了通過促進體內平衡的恢復來保持有機體的統一的一種努力。現代科學的控制論也把體內平衡概念引用進來,用以說明人的反饋機制,意思是說,體內平衡是「把有關機器輸出的數據提供給一個自動控制的裝置,以便用來修改差錯」[9]。這樣,體內平衡的生物學機制就被運用到人所創造的機器中去了,機器的反饋裝置就是這種自我調節機制的又一種稱呼。根據榮格的觀點,心理反饋就是通過諸如失誤、做夢,以及情緒創傷之類的經驗而進行自我調節,從而保持心理平衡的。

自我調節雖然力圖使人的心理保持平衡,但在榮格看來,它不僅不會使心理處於靜止狀態,反而會產生一種新的不平衡。這種觀點類似於黑格爾提出的「綜合——分析——再綜合」的哲學思維公式。意思是說,人的心理活動的發展是永無止境的,人格也是永遠不會達到完全統一的。通過心理補償,雖然使心理得到了暫時平衡,但新的不平衡又會出現,新的自我調節又會重新開始,從而導致人的心理不斷地處於平衡——失衡——平衡的發展過程中,這就是人的心理發展的辯證法。正如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家奧爾波特(G.W.Allport)所說:「人格的完全統一是永遠也不會達到的。在榮格的方式提出之後,我認為,達到統一的捷徑在於對統一永遠也不會實現的追求。」[10]

(1)精神系統的相對封閉

人的精神世界是一個完整的系統,但是這個系統究竟是封閉的還是開放的,卻是榮格和其他研究體內平衡的心理學家們之間的一個重要的分歧所在。大部分心理學家主張心理是一個開放的系統。例如,查爾德(C.M.Child)認為,有機體「不是一個自立於世界的其他方面之外的『封閉系統』,而是一個在每一點上都開放的,並且與環境保持著不斷的和必要聯繫的系統」[11]。但榮格卻堅持認為,精神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集體潛意識提供夢和其他心理內容,以便修正和補充「我們的意識生活的片面性」。榮格所謂「相對封閉的系統」是指精神世界相對地封閉的一個自身之內的完整系統,它是一個相對獨立自足的系統。但這並不意味著榮格否認人的心理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精神也要從外部世界,包括通過肉體獲得必需的能量,但這些能量一旦轉化為精神能量,就不再屬於物質世界的物理能量或化學能量了。榮格在許多文章中也都清楚地表明,他承認人的心理與環境之間的折中交互作用,而且有時候他還非常強調這種相互作用,只不過這是就心理能量的來源而講的。而這些來自外界的能量一旦進入精神系統,就被永久地保存在人的精神系統之內,成為人的精神世界的一部分。

「精神系統是相對封閉」的這種論斷,是榮格對心理能量的目的性的一種推論。在榮格看來,心理能量來源於外部刺激,其目的是為了使精神得到必要的營養,就像我們的身體需要食物營養一樣。新的心理能量的進入,打破了精神系統內部原有的暫時平衡狀態,使精神系統內的能量不斷地進行重新調整和分配,或者通過引入另外的心理能量,使精神系統重新獲得平衡。因此,精神系統的封閉性只是相對的,在吸收外部能量方面,它是開放的,但這種開放又不是無條件的,而是因人、因事、因地、因時而異的。例如,幾年前我曾在報紙上讀到過一篇文章,一位中學教師用非常悔恨的話語講述了她的一句不經意的話給學生心理造成的巨大傷害。這位教師在課餘時間給一位學習較差的學生補習功課,這時電話鈴突然響起,是她的一位朋友打來的,想邀她出去一趟。在她回電話時,不經意地說了一句:「我正在給一位差生補課。」放下電話後,她發現那位學生的臉色很不好看。儘管後來她做了很大的努力,但這個學生認為,老師在課堂上講的「沒有差生,只有差老師」的話是一種欺騙。過了不久,這個學生轉到其他學校去了。這個事例看似簡單,但它有力地證明,有時一個看似非常輕微的外部刺激也會對人的精神世界的心理平衡造成極大的破壞。因為這種來自外界的刺激會使原有的心理能量的總量增加,原來的心理平衡被打破,再加上每個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看似輕微的刺激有時會使人產生很強烈的情緒反應。這個學生轉到其他學校,目的就是想通過接受新學校的外部刺激來獲得新的心理平衡。

心理能量的目的性觀點不同於弗洛伊德的因果性觀點。在弗洛伊德那裡,因果性的含義是,外部力量決定著一個人的反應,而榮格則認為,同樣的原因不一定得出同樣的結果,因為對心理能量的接受是有目的的,這種目的來源於每個人的內心世界。由於個別差異的存在,他們對外部刺激的反應也會表現出很大的不同。否則,如果同樣的外部刺激必然引起同樣的心理反應,那麼,人就和機器毫無差異了。

由此可見,心理能量的目的性觀點是有其積極意義的,它是保持心理平衡所必不可少的。由於外部環境是不斷變化的,人的心理活動的穩定性也會不斷地受到衝擊。每一次衝擊都會使自我調節機制發揮作用,使心理能量重新分配和調整,以達到心理平衡的目的。正因為如此,榮格才竭力主張,一個人不要老是接受外部刺激的影響,必要時要退回到自己的內心世界,進行深刻的精神反思,以此來保持精神的平衡。在當今社會,外部世界的變化是非常驚人的,物質的誘惑經常會衝擊人們脆弱的心靈。一個人如果不能正確地認識自己,認為別人能夠得到的自己也一定要得到,那麼他的精神世界就會嚴重失衡。如果他能通過自己合法的努力,來達到心理的暫時平衡尚且說得過去;但如果通過非法手段,甚至不惜通過犯罪來滿足自己的私慾,求得心理的暫時平衡,那就相當危險了。在這一點上,榮格讓人們在必要時退回到自己的內心世界來保持心理平衡,不失為一種積極的心理調節。這也是榮格所謂精神系統相對封閉性的一個重要方面。

(2)補償作用

自我調節藉以發揮作用的心理機制就是補償作用(compen-sation)。我們知道,弗洛伊德曾提出過心理補償這個概念,但其含義是指性本能的滿足。另外阿德勒更重視心理補償的作用,但他的心理補償是指一個人在面臨自卑和有不安全感時為自身提供的消除疑慮的過程。相反,榮格把心理補償界定為朝向整體性的一種內驅力裝置。心理補償利用的是集體潛意識的內容,即那些和意識內容相聯繫的意象、情感、態度及行為,其目的是盡可能地達到人格的完整。在這裡我們主要講述這個概念的理論內涵,關於它在實踐活動,尤其是在夢中的各種表達方式,我將在後文做進一步詳述。

首先,心理補償概念不同於補足(complementation),後者來源於拉丁語complere,意思是「增補或完成」。用榮格的話來說,補足是指「兩個事物之間機械地相互補充的關係」。例如,閾限下的知覺就是對進入意識的知覺的補足,而且補足的內容對於個體的心理發展來說,可能具有極少的意義或者完全沒有意義,因為它是沒有目的性的。

而補償則來源於拉丁語compensare,意思是指「使……相等」。根據榮格的觀點,補償是通過潛意識活動,「對不同的數據或觀點進行平衡和比較,以便產生某種調整或修正」,這種潛意識活動對於糾正意識心靈中的片面性是必不可少的。換句話說,心理補償是以一種有目的的活動方式來修正意識活動的不足。

儘管榮格對心理補償和補足做了一些區分,但他並沒有舉出足夠的例證來說明什麼是補足,也沒有結論性地證明這兩個概念之間的本質區別。他對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主要依據是自己的主觀性猜測,或者充其量是根據做夢者對在閾限下感受到的某人或某事的個人聯想。他論述最多的是補償的心理作用。例如,他經常提到,補償的一種極端形式就是事物的對映異構(enantiodromia)原則,這個原則來源於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根據這一原則,任何事物都具有轉變成為它的對立面的傾向,也就是現代哲學中所謂事物的對立統一原則的一種早期表達方式。榮格借用了這個概念,認為當一個人的態度表現為一種極端的形式時,例如一個始終比較刻板地遵循著正當的行為原則的人,當他做出某種完全相反的行動,如殺人時,就表明他心理上的這種對映異構原則開始發揮作用了。在榮格看來,這種現象在每個人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就像在男性身上存在著阿妮瑪原型,在女性身上存在著阿尼姆斯原型。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榮格的思想中所具有的一定的辯證法思想。

當然,榮格本人除了用夢中的例證來說明這種補償作用之外,並沒有舉出多少實際的例證。但榮格之後的其他心理學家卻在心理學實驗中發現了補償作用的一些例證。例如,德國心理學家拜什(K.W.Bash)曾利用羅夏墨跡測驗檢驗過心理補償是否存在。他選擇了20名被試,其中5名是內傾性格,12名是外傾性格,3名是中間性格的人。他對每一個人都進行了正常的羅夏墨跡測驗。幾天之後,他把這些被試逐一叫到一個黑暗的屋子裡。他以每5秒鐘一次的速度向被試連續呈現羅夏墨跡測驗中的第9張插圖達200次。我們知道,在正常的羅夏墨跡測驗中,向被試每呈現一張插圖之後,就要求被試說出他看到了什麼,以及他認為他看到的圖畫像什麼。拜什的測驗和通常測驗是一樣的,只不過速度較快,次數更多,而且他還要求被試注意可能出現的圖畫的重複。結果,有些被試在測驗中陷入到拜什所描述的「昏昏欲睡的」狀態中,做出了類似於夢的特點的反應。這些被試常常把他們的反應和夢進行比較。在事後進行的數據分析中,拜什發現,在43個類似夢的反應中,有25個表現出與被試自己的性格類型(內傾或外傾)相反的反應,7個沒有什麼變化,還有幾個模糊不定的。拜什把他所做的實驗結果看作是對榮格關於「潛意識是對意識的補償」這一觀點的實驗論證。[12]

還有人用實驗檢驗了榮格的這種假設,處於壓力之下的人更有可能產生與這個人的優勢態度類型相反的非優勢態度類型,後者通常是處在潛意識之中的。被試是43個男女大學生、夜校學生和研究生。用梅-布類型指標測驗、格雷-威爾賴特測驗和明尼蘇達多項人格測驗對他們進行測試後,區分出強烈的內傾型、外傾型和中間型,然後使他們處於人為的壓力情境中,例如,告知他們很快就要進行電擊,這是他們在實驗中無法逃避的,以測驗他們的態度類型發生變化的情況。結果發現,在人為壓力情況下,被試的態度類型雖然略有變化,但沒有顯著性意義。與此同時,有兩名被試被安置在真實的壓力情境下,例如,很快就要對他們實施外科手術。結果發現,這兩名被試的態度類型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即在經受真實壓力的情境下,被試更有可能體驗到對映異構現象。儘管這項研究並不是最終結論性的,但它從一個側面表明,補償是在潛意識中進行的,它是對意識活動的一種潛意識的自我調節。由於人的心理活動的複雜性,處在真實壓力下和人為壓力下的心理補償也必然表現出很大的個別差異。有關這方面的實驗研究仍在進一步探討之中。


【註釋】

[1]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6卷,第458頁。

[2] 車文博著,《弗洛伊德主義論評》,吉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673頁。

[3] 同上書,第674頁。

[4]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8卷,第34頁。

[5]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7卷,第115頁。

[6]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8卷,第63頁。

[7] 《榮格全集》英文版,第9卷,第1分冊,第179頁。

[8] 同上書,第497頁。

[9] 《蘭登書屋英語詞典》,1967年英文版。

[10] G.W.Allport,Letters from Jenny.New York:Harcourt Brace Jo-vanovich,1965,p.3.

[11] M.A.Mattoon,Jungian Psychology in Perspective,New York:The Free Press,1985,p.112.

[12] K.W.Bash,The soul image:Anima and animus as projected in the Rorschach Test.Journal of Personality Assessment,1972,36(4),pp.34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