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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自以為是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

●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

——《聖經·馬太福音》

●易見他人過,自見則為難。揚惡如揚糠,己過則覆匿,如彼狡博者,隱匿其格利。

——佛陀

嘲笑偽君子真的很好玩。近幾年,美國人倒是有不少這類題材可供大家茶餘飯後閒聊。

★★★幸福實驗:

拉什·林博(Rush Limbaugh),這位言論保守的電台節目主持人就是一個活生生的實例。林博有一次在回應黑人毒品犯罪率過高的議題時,誇誇其談地說道,應該把吸食毒品的白人抓起來,直接送到監獄,結果2003年,在佛羅里達官員發現林博非法購買大量的奧施康定(oxycontin,一種俗稱為「土海洛因」的長效止痛藥)時,當場讓林博灰頭土臉。

另一個實例則發生在我的家鄉弗吉尼亞州,弗吉尼亞眾議院議員埃德·施羅克(Ed Schrock)向來直言反對同性戀、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以及同性戀服役。他曾在談到跟同性戀共處的恐怖經驗時說道:「想想看,他們會跟你一起淋浴,在同一個餐廳一起吃飯。」結果2004年,施羅克在某色情互動電話熱線的留言錄音帶被曝光。在錄音帶中,施羅克描述自己喜歡哪一種男性軀體,自己做愛時愛做哪些動作等。當然,這位已婚的國會議員也因此名聲掃地。

主張高道德標準的人一旦在道德上犯了自己指責的錯誤,就總會顯得格外具有諷刺意味,旁人奚落起來也覺得特別有趣。這就跟一些老笑話一樣。有些笑話的效果跟單句笑話一樣,但是大部分笑話都是三段式:這類笑話通常是,有三個傢伙一個接一個走進一家酒吧,或有一位修士,一位牧師,跟一位猶太教祭司在一個救生艇上。頭兩個人定下規定,然後第三個人違規。所謂的「虛偽」就是,偽君子說教在先,虛偽的行為則變成笑柄。

我們之所以喜歡把醜聞當娛樂,是因為醜聞會讓我們心生輕視別人之感,這種道德情緒也會讓我們產生道德優越感。最棒的是,大家可以一起輕視別人。一般人說東道西,最常說的就是誰做了不道德的事,這也是電台談話類節目最主要的談話主題,這種閒聊可以讓大家一起表態確認彼此的道德立場。如果你告訴友人一個挖苦人的可笑事件,說完後兩人都搖頭不以為然地嬉笑一番,當下,兩人的默契就產生了。

○是什麼讓我們虛偽○

現在,不要再嬉笑辱罵了。古今中外最具普世真理的箴言就是:我們每個人都很虛偽,當我們蔑視別人虛偽之時,更顯得自己加倍虛偽。社會心理學家已把這種「對自己眼中的梁木視而不見」的心理機制孤立出來進行研究,但研究結果讓人不大好受。事實上,它挑戰了我們心中對道德最有把握的認知。不過,也讓我們得以從極具毀滅性的道德論及分裂人格的「自以為是」中掙脫出來,解放自己。

重視道德表象勝過道德真相

研究人員在研究人類如何進化出利他及合作行為時,會安排好幾個人(或是以電腦進行模擬)一起進行遊戲。在每一個回合的遊戲中,參與遊戲者會跟另一位參與遊戲者互動,前者可以選擇合作策略(把餅做大,彼此共同分享)或貪心策略(為自己拿下最大好處)。幾回合下來,研究人員會計算出每位參與遊戲者累積的點數,找出從長遠看最具效益的策略。

這些遊戲基本上是簡化版的人生遊戲,在所有策略之中,效益最高的就是「以牙還牙」策略。從長期來看,不管在哪種環境下,樂於與人合作但保持警戒不受騙,絕對都是最優策略。不過,這些遊戲仍有流於「過度簡化」之嫌。每到一個關卡,參與遊戲者都有兩種選擇:是跟對手合作還是背叛對方。每位參與遊戲者都會針對對方在上一回合的作為做出反應。

不過,在真實人生中,我們並不是針對別人的行為來做出反應,而是依據自己心中認為的別人的行為來做出反應,而真實行為及個人認知兩者間的落差就要靠「印象管理」(impression management)的技巧來彌平了。如果生命是「你認為它是什麼,它就是什麼」,那麼何不把時間精力拿來打理自己的外表,讓別人相信自己是個有德行又值得信任的對手呢?

權謀大師馬基雅維利(Nicclo Machiavelli)在500年前寫道:「大部分人都非常滿足於外表建構的假象,樂於把假象當成真實,事物的表象比事物的真相更具影響力。」跟政治一樣,物競天擇也是以適者生存的方式運作,許多研究人員都主張,人類經過不斷進化,學會以「馬基雅維利式」的權謀手段來玩人生遊戲。所謂的「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就是,不管真相為何,重點就是要竭盡所能,為自己博得可靠又謹慎的名聲。

要為自己博得處事公平的好名聲,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以公平公正的態度處世,但在真實的人生及心理學實驗中,有時候我們會被迫在表象及真實之間做選擇。

★★★幸福實驗:

心理學家丹·巴特森(Dan Batson)巧妙地設計了一項實驗來研究人如何選擇,其研究結果看起來不大美妙。巴特森先讓學生被試認為他是在研究不公平的回饋如何影響團隊合作,然後他把被試單獨帶進自己的實驗室,之後他向學生解釋實驗的流程:兩人一組,其中一人如果答對問題,就能得到一張高額獎金的獎券,但另一個人什麼都沒有。他還告訴學生,這個實驗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研究「控制權」的效應:你可以決定你們兩個人誰能得獎券,誰不能得獎券。你那一組的另一位夥伴已經來了,就在另一個房間,不過你們倆不會碰面,你會告訴你的夥伴誰能得獎純粹靠運氣。你可以依照自己喜歡的方式來決定誰可以得獎。結果,大部分的被試都認為丟硬幣是做出公平決定的好方法。

之後,被試就被單獨留下來做決定,大約有一半的被試用到了硬幣。巴特森之所以能知道有一半的被試用到了硬幣,是因為他事先用塑料袋將這些硬幣包了起來,最後發現有一半的塑料袋都被打開了。在沒有丟硬幣做決定的被試中,有90%的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決定。在用丟硬幣的方法做決定的被試中,還是有90%的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決定,也就是說,概率在這裡發揮不了作用。

在進行本項實驗之前幾個星期,巴特森就已針對道德領域的議題給這些被試做過不同的問卷調查(這些被試都是來學心理學的學生),所以他可以對比出學生的道德性格與其實際行為之間的差距。巴特森的研究結果如下:在問卷調查中表示自己很關心別人的權益及社會責任者,確實更可能用丟硬幣的方式做決定,但這並不表示他們就更會做出對別人有利的決定。也就是說,自認道德感特別強的人確實更可能「做出正確決定」去丟硬幣,但是如果丟硬幣的結果不如意,他們就會當做沒這回事,做出對自己有利的決定。巴特森把這種重視道德表象勝過道德真相的做法稱做「道德虛偽」。

在實驗中用丟硬幣的方法的被試(在問卷調查中)表示,自己已做出符合道德標準的決定。第一次實驗結束後,巴特森認為或許這些被試會故意含糊不清地欺騙自己,故意不先清楚地確定到底是丟出正面還是反面才算對自己有利(正面,嗯,就是我可以拿獎券)。因此,後來巴特森就在硬幣的正反兩面都做出清楚的標示,但結果還是一樣。只有在被試正前面擺一面大鏡子,並一再對被試強調公平的重要性後,才會影響到被試的決定。人們只有在被迫思考何謂公平,且發現自己正在作弊的情況下,才會放棄自利的行為。正如耶穌及佛陀在本章一開頭所言,當我們向外看時,很容易就能發現騙子,但自我內省時,卻很難發現自己欺瞞的行為。

我們看得到別人身上的7個缺點,卻看不到自己身上有10個缺點。

(日本俗諺)

公羊不知自己臭。(尼日利亞俗諺)

人性本自私,或只要知道自己不會被發現,人有時候就是會騙人。在所有研究中比較隱蔽的是,我們並不認為自己做錯事了,再真實的人生也是如此。不管是在高速公路上超車的飆車族,還是設置集中營來殺人的納粹,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是好人,且自己的所作所為都是出於善良動機。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之所以風靡世界,前提在於大家都只重外在、不求真實,例如,明明惡事做盡,卻又對外宣稱自己做了多少好事。一如羅伯特·賴特(Robert Wright)在其傑作《道德的動物》(The Moral Animal)一書中所言:「人類這種動物一講到道德就頭頭是道,但可悲的是人自己總是誤用道德,最慘的是,誤用道德後還渾然不知。」

如果賴特所言為真——人類對自己的虛偽渾然不知,那麼古聖先賢一再告誡我們不要取笑別人的敗德行徑,不然就跟勸心情沮喪的人不要再坐困愁城一樣了,這根本沒有意義。單靠意志力,我們根本無法改變內心的「心理過濾器」,我們必須借助冥想或認知療法重新訓練我們心中的大象。心情沮喪的人起碼還會承認自己心情沮喪,但要對付人的虛偽可是難上加難,因為我們自己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問題。在這個馬基雅維利式的權謀世界裡,我們可是全副武裝,是隨時為維護自己名聲而戰鬥的戰士,但我們最重要的武器卻是——自認自己並非戰士。你覺得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掙脫虛偽的束縛嗎?

先做判斷,再編造說辭

還記得第1章裡的茱莉跟馬克這對亂倫兄妹嗎?雖然他們的行為並未傷害任何人,但大部分人還是蔑視他們的行為,而且還會編造各種理由,甚至是惡毒的理由來強化自己的立場。在研究道德判斷這個議題時,我發現人很會為自己的直接反應找理由:騎像人就像是大家找來幫自己在輿論法庭為自己辯護的律師。

大家之所以會看不起律師,有一個理由就是,律師只為客戶的利益辯護,不管事實真相為何。好的律師通常就是高明的騙子。很多律師不會直接說謊,但他們會把不利於客戶的事實掩蓋起來,巧妙地編出一套可信的說辭來取信法官及陪審團,而這套說辭有時候連律師自己都知道是虛構的。我們自己內心的辯護律師也是如此,不同的是,我們真的相信這套說辭。一定要當場捉個正著,我們才會瞭解自己內心的辯護律師如何思考運作,而且壓力不同,其反應也會有所不同。

我們有時候會問我們的律師某項做法合不合法,我們會這麼說:你不要覺得有壓力,只要照實告訴我這麼做合不合法即可。這時,律師就會查閱相關法律及判例,然後直接回復:可以,有一條法律及判例對此有明確規範。他也可能會說:以律師的身份,我建議你不要這麼做。好的律師會周全地考慮所有問題點,仔細推敲所有可能的情況,最後再建議客戶採取另一種替代方案,但周詳與否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客戶的態度——客戶是真的想聽取律師的意見,還是他只想知道律師贊不贊成他這麼做。

有關人們日常思考推理的研究指出,我們心中的大象並不是好奇的客戶。每當人們要思考難題時,比如,你認為政府是否應調升最低工資,人們通常會先做出贊成或反對的決定,然後再來思考可支持自己立場的理由。例如,有人本能地認為政府應該調升最低工資標準,採取這個立場之後,再來找支持自己立論的證據。這時她心裡想的是:她的阿姨只拿最低工資,阿姨單靠最低工資沒辦法支付一家人的開支,所以沒錯,政府應該調升最低工資標準,就是這樣。認知治療師德亞娜·庫恩(Deanna Kuhn)曾深入研究過人們平常是如何思考推理的,發現人們常會拿出「我的阿姨」這種身邊實例的「假證據」。大部分人對自己的立場都提不出真實的證據,也不會費力去找不符合自己立場的證據。

哈佛大學的心理學家大衛·帕金斯(David Perkins)曾苦心致力於研究如何改善人們的思考推理,也發現了相同的結果。他指出,一般人都採用「先選定自己的立場,再來找支持自己立場的證據」的思考方式。如此便足以證明自己的立場是「有道理的」,之後所有思考便戛然而止。在壓力小的情況下,如果有人從相反的立場提出不同理由及證據,那麼我們還比較願意改變心意,但是我們不會自發地去做這樣的反向思考。

現在,來看看壓力大時我們會如何反應。假設有個人被稅務單位發現自己報稅不實,於是她急忙打電話給她的律師,她不是打電話來懺悔似地問律師說「我這樣做可不可以」,而是這麼告訴她的律師:「趕快想想辦法。」這時律師得快速採取行動,評估各種不利於客戶的證據,翻找判例,搜尋法律漏洞,找出一個可以把客戶個人開支解釋成公司支出的說法。客戶已經給這位律師下了軍令狀:「要不擇手段讓我全身而退。」

有關「特定動機思考推理」的研究指出,出於特定動機做出結論的人,其思考推理比庫恩及帕金斯的研究對像更有偏差,但其內心的思考機制是一樣的:一面倒地只想找尋支持自己立場的證據。社會智能測驗考不好的人,會想盡各種理由來懷疑該測驗的效度;看過不利於自己壞習慣的研究報告者——例如喝咖啡對健康不好,則會非常努力找出這個研究的缺失,而不喝咖啡的人是注意不到這些缺失的。不同的研究一再顯示:人會先設定自己的認知,再去尋找支持自己偏好的想法及行為的理由。因為我們這種思考模式常常無往不利,所以我們就會產生自己是一個公正客觀的人的假象。我們總是自認為自己的立場理性客觀,絕對沒問題。

富蘭克林就曾識破自己這種自欺的行徑。他自認為自己是個素食主義者,但有一回在海上航行時,他看到有人在烤魚,這時他開始流口水:

我本來陷入天人交戰,但在我看到魚被人開腸剖肚,小魚被人從大魚胃裡取出來後,我便在個人原則及個人偏好之間找到平衡點,後來我想,如果你吃了一條魚,那別人有什麼理由不吃你。之後,我便不覺得鱈魚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了,此後跟別人一起吃飯,我仍以吃素居多。

由此,富蘭克林得出這樣的結論:「要當個講理的人其實很容易,不管你想做什麼事情,你都可以幫自己找到或編出一個理由。」

無意識的自我膨脹

我不想把所有過錯都怪到律師頭上,畢竟,律師(也就是我們心中的騎像人)其實就是我們心中有意識、會思考推理的「自我」,他不過是接收大象(我們心中自動化及無意識的自我)發出的指令。事實上,騎像人及大象兩人共謀合作,希望靠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在人生競賽中打勝仗,只是雙方都不承認自己有這樣的意圖。

要想在人生競賽中打勝仗,就必須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以昭世人,我們必須表現得很有美德(不管自己是不是真的很有美德),而且不管自己有沒有資格,都必須得到合作的好處。不過,因為每個人都在玩一樣的把戲,所以你也得提防別人——謹防別人的表面功夫。人際往來原本就是大家互比手腕。我們一定得拿自己跟別人比,拿自己的所作所為跟別人的所作所為相比,還得編出對自己有利的說辭。(之所以會出現抑鬱,就是因為自己編的這套說辭走了樣,變成了貝克的三種錯誤認知〔參見第2章〕:我很爛,這個世界很可怕,我的未來一片黑暗。)我們在拿自己跟別人比時,要麼就是膨脹自己的價值,要麼就是貶低別人的價值。這兩種做法大概都會派上用場,不過心理學的研究發現,我們對別人的評估其實相當精確,而自我評價卻常常扭曲失真,因為我們往往透過玫瑰色的眼鏡在觀察自己。

在蓋瑞森·凱勒(Garrison Keillor)虛構的草原小鎮中,鎮上所有女人都很堅強,所有男人都很帥,所有孩子都是中上資質。如果這世上真的有這樣的居民,那麼他們的胃口絕對不止如此:鎮上大部分居民都會認為自己比其他鎮民更堅強、更好看、更聰明。如果你要美國人及歐洲人衡量自己的美德、技藝等其他優異特質(如智力、駕駛技術、做愛技巧及倫理道德等),大部分人都會認為自己有高於平均的水平。(在東亞各國這種情況較不明顯,在日本則不存在這種現象。)

★★★幸福實驗:

尼克·埃普利(Nick Epley)及大衛·鄧寧(David Dunning)曾做過一系列相當出色的實驗,來探討人類如何評估自我。

在第一次實驗中,他們詢問康奈爾大學的學生,本校即將舉行一項慈善活動,請預估自己及其他該校大學生會在該慈善活動中買多少花。接下來,他們觀察學生實際的行為,結果發現:學生會過分高估自己的善行,但對別人的行為倒是估算得相當準確。

在第二次實驗中,埃普利及鄧寧要求學生預估自己在一項金錢遊戲中的行為——是採取自私策略,還是合作策略。第二次實驗的結果跟第一次實驗的結果一樣:有84%的學生預測自己會採取合作策略,但卻預期(平均)其他人只有64%會採取合作策略。實驗進行之後,有61%的學生採取合作策略。

在第三次實驗中,埃普利及鄧寧付給每位參加實驗的學生5美元,然後問他們,如果在這次實驗結束後有人要他們為慈善捐款,請預估自己及其他人會捐出多少錢。結果,學生預測(平均)自己會捐2.44美元,但別人只會捐1.83美元。不過,埃普利及鄧寧後來真的要求這些被試捐錢時,這些被試平均只捐了1.53美元。

接下來是埃普利及鄧寧最精彩的實驗,研究人員先跟一組新的被試解說第三次實驗的細節,然後再要求這些被試預測,如果「真的」得捐錢,自己會捐多少錢,康奈爾大學的其他學生又會捐多少錢。這一次,被試仍然預測自己會比別人慷慨,但後來研究人員告訴這組新的被試:參加第三次實驗的被試實際捐款金額平均只有1.53美元。在得知以上消息之後,研究人員給新的被試一次更正預估金額的機會,他們真的更正自己預估的金額,但他們只是降低了自己對其他人捐款金額的預估數字,卻沒有改變自己對自己捐款金額的預估數字。換言之,被試會善用基礎率信息(base rate information)來修正自己對他人的預估,卻拒絕將其應用到自我預估上,對自己仍然充滿玫瑰色的幻想。

在判斷別人時,我們會依據對方的行為來做判斷,但是對自己,我們卻認為自己「裡外如一」,所以我們很容易便可為自己的自私行徑找到開脫的理由,然後一味沉溺在「自己高人一等」的幻想中。

模糊不清會助長我們的幻覺。因為很多特質(例如領導能力)有多種不同的定義,所以我們就會隨意挑一個最符合自己特質的標準來諂媚自己。如果我是個有自信的人,我就會把領導能力定義為自信心。如果我對人很有一套,我就會把領導能力定義為瞭解、影響別人的能力。當我們拿自己跟別人相比時,我們的思考過程如下:先把議題定出來(無意識地、自發地),如此我們所認定議題中的特質,就會跟自己自認的優點聯結起來,之後我們再來找證明自己擁有該優點的證據。一旦我們找到一項證據,就會覺得「果然如此」,之後一切就戛然而止,這時我們不再思考,開始自我陶醉。

難怪在一項針對100多萬名美國高中生的研究中,有70%的學生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超過平均水平,但只有2%的學生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低於平均水平。每人都可以找出某項跟領導能力有關的特質,然後再找到某項可證明自己擁有該特質的證據。(就本研究而言,大學教授比高中生更沒有自知之明,居然有高達94%的大學教授認為自己的領導能力超過平均水準。)不過,一旦沒有模糊的空間——例如,你身高多少,大家的反應馬上就變得更貼近實際情況了。

如果這種四處可見的自我膨脹大頭病只是讓人自我感覺良好,就不會造成問題。有證據表明,對自我、自己的能力、自己未來的遠景秉持積極幻想的人,會比缺乏這種幻想的人更幸福,其心理更健康、更受人喜愛。不過,這種幻想會讓你覺得自己理應比別人獲得更多,從而在自己與他人之間引發無盡的紛爭,因為別人也認為他該得到同樣的好處。

我大一住校時,跟室友老是吵個不停。那時,宿舍的傢俱大部分是我的(包括一台很貴的冰箱),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也大都是我在做。過了一段時間,我不想老是做得比別人多,所以我便放手不管,讓公共區域變得一團糟,看看有沒有人會接手去收拾。結果,根本沒人管。不過,其他室友卻恨起我來,幾個人還連成一條戰線。第二年,我們不再同住,反而變成好朋友。

大一時,我爸爸開車把我和我的冰箱送到宿舍,他告訴我,上大學要學的最重要的東西,在課堂上是學不到的,他說的沒錯。跟室友同住幾年之後我才明白,我大一時實在是個傻瓜。我當然會覺得自己做得比別人多,因為我每做一件小事都記得清清楚楚,但是對別人的貢獻,我卻只注意到一小部分。我確實做了那些事,但我卻「自以為是」地只算自己做的部分——我只挑自己在意的事情,例如清潔冰箱,所以我就在這部分給自己打了A+。

與其他的人際比較一樣,在模糊的情況下,我們會專挑對自己有利的來做比較,然後再去找可證明自己確實比較懂得與人合作的證據。有關這類「無意識的自我膨脹」的研究顯示,丈夫與太太在估算各自所承擔的家務時,雙方估算的數字總共加起來高達120%;MBA研究小組的學生在估算各自對小組的貢獻時,其數字總共加起來高達139%。只要是需要我們跟別人合作的情況,自私的偏見往往就會把互利變成互相憎恨。

「天真實在論」

如果連配偶、同事以及室友之間都會發展到互相憤恨,那麼彼此間沒有感情基礎或共同目標的人要談判協商,就難上加難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得耗費龐大的社會資源來處理訴訟案件、罷工、離婚糾紛及和平談判破裂後的暴力衝突的原因,因為人類的這種自私的偏見會激起人們心中的偽善憤慨。面對這種高壓狀況,律師(真正的律師及象徵性的律師)會不眠不休地找尋對自己客戶有利的證據。任教於卡內基梅隆大學的喬治·洛溫斯坦(George Loewenstein)及同事便找出一種研究這類思考過程的方法。

★★★幸福實驗:

洛溫斯坦等人先將被試分為兩人一組,再將一份真實的法律案例(一件發生在得州的摩托車事故)發給被試讓他們細讀,然後指定其中一名被試擔任被告,另一位擔任原告,隨後真的發給他們一筆錢讓他們去協商賠償金額。研究人員會告訴這兩名被試雙方必須達成公平協議,並警告兩人,如果協商破裂,研究人員就會強制雙方和解,而且從這筆金額中扣下「法庭費用」,這麼一來,原告跟被告只會更慘。兩位被試從開始知道自己擔任的角色起,各自閱讀的案件資料便有所不同,因此對法官在真實案件中所做的和解安排,猜測的方向也完全不一樣,因此雙方的辯論立場都相當偏頗。結果,有超過25%的小組無法達成協議。不過,如果被試是在閱讀過所有資料之後才知道自己是扮演原告或被告的,那麼雙方的立論就都會比較合理,最後只有6%的小組未能達成和解。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不可能把談判雙方的身份隱瞞到最後一刻,於是洛溫斯坦便著手找尋其他可「去除偏見」的方法。他試過讓被試閱讀主題為「自私的偏見會影響人們立場」的文章,看看被試是否會因此矯正自己的偏見。結果徒勞無功,被試雖然會運用這個信息來更準確地預測出對手的行為,但卻絲毫沒有改變自己的偏見。一如埃普利及鄧寧的研究,人們對於有助於自己預測他人行為的信息確實持較開放的態度,但卻不願調整自己的自我評價。在另一項研究中,洛溫斯坦採用婚姻治療師的咨詢方法,要每位被試從對方的立場寫一份非常具有說服力的文章,結果情況更糟。這種方法之所以會起到反效果,可能是因為站在對方立場思考反而會刺激自己更加努力去思考如何辯駁對方立場。

不過有一種方法確實奏效:在被試讀過有關「自私的偏見」等文章後,研究人員要求被試針對自己的缺失寫一篇文章,這時,被試先前那種自以為是的態度開始鬆動,態度變得相當公平公正,反應與在閱讀過所有資料之後一樣。可是,先別太樂觀,我們要瞭解,洛溫斯坦是要求被試找出自己在案件中的缺失——即其辯護立場,而不是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點。如果你想勸誘別人去看自己的道林·格雷的畫像[1],他們的抗拒只會更為激烈。

普林斯頓大學的埃米莉·普羅尼(Emily Pronin)教授及斯坦福大學的李·羅斯(Lee Ross)教授曾企圖幫助人們克服自私的偏見,他們先向人們講解何為偏見,然後再問對方:「好了,你知道人有這些偏見,現在你會想改變自己的自我評價嗎?」經過多次研究,結果都一樣:大家都很樂於瞭解各種自私的偏見,也知道應用這些知識來預測別人的反應,但是自己的自我評價還是不動如山,就算你拉著對方的衣領,搖著他的身體告訴他:「仔細聽著!大部分人的自我評價都是自我膨脹,你應該務實一點兒!」他們也根本不信你這套說法,還是會自言自語道:「別人可能有偏見,但是我真的是個優秀的領導人才。」

普羅尼及羅斯在深入研究這種抗拒面對真實自我的態度後,稱這種現象為「天真實在論」(naive realism),即我們每個人看到的、感覺到的世界是最真實的世界,我們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實,每個人也都看得到,所以別人應該跟我有一樣的想法。如果別人有不同的想法,要麼就是他們沒有看到真正的事實,要麼就是他們被自己的利益及意識形態蒙蔽。

人們承認自己的想法會受自己的背景影響,但是這種經驗應該會加深個人洞察力,例如身為醫生,可讓你更深入地瞭解醫療行業的問題。不過,別人的背景則可解釋其為何會有那樣的偏見,及其背後所隱藏的動機,例如醫生會認為,律師對民事侵權行為改革的立場之所以與醫生不同,並非因為律師與在醫療事故中的受害者合作,而是因為律師自身的利益影響其思考,從而產生偏差。因此,「天真實在論」認為,每個人都會受自身意識形態及利益所影響,只有自己例外,只有自己看事情是絕對實事求是的。

如果我說我可以找出「阻礙世界和平及社會和諧的最大障礙」,那麼這就是「天真實在論」,因為不管是個人還是團體,「天真實在論」的說法都很容易引起爭議——我們這個團體的立場才對,因為我們一向實事求是。跟我們意見不合者顯然受其信仰的宗教、意識形態或自身利益的影響,才會滿懷偏見。「天真實在論」告訴我們,這個世界非黑即白,善惡分明,這讓我們不得不思考古聖先賢對虛偽下的斷語:善與惡存在於我們的想法中,我們認為是善就是善,我們認為是惡就是惡。

○為何會有邪惡與殘暴○

1998年的某一天,我收到鎮上一位我不認識的女士寫給我的一封親筆信。這位女士在信上寫道,犯罪、毒品及未成年少女懷孕等問題已完全失控,撒旦已張開翅膀,社會快速敗壞。這名女士邀請我到她的教會尋找精神庇護所。

我在看這封信時,相當同意她所說的:撒旦已張開翅膀。不過,我認為撒旦是張翅飛走,讓世人享有平靜。因為20世紀90年代後期是世界的黃金時代,冷戰結束,民主及人權已獲解放,南非的種族隔離政策終於廢除,以色列與巴勒斯坦歷經艱難萬苦終於簽下「奧斯陸協議」(Oslo Accords),朝鮮問題也出現改善的契機。在美國,犯罪率及失業率大幅下跌,股市迭創新高,整個國家財富快速累積,眼見就可消除巨額赤字。甚至連蟑螂都不見蹤影,因為大家都用「克蟑」殺蟲劑來滅蟑螂。因此,這位女士到底在胡言亂語什麼東西?

如果要寫20世紀90年代的道德史,標題應該是《迫切尋找撒旦的年代》。眼見世界和平,社會祥和,美國人開始找尋壞蛋的替身。先是拿毒販開刀(中樞神經興奮劑的流行現象一下子就消失了),再就是誘拐小孩的綁匪(常常是小孩的父親或母親幹下的壞事)。文化右翼分子拚命把同性戀妖魔化,文化左翼分子則拚命詆毀種族主義者及討厭同性戀者。當我在思考以上這些壞蛋時,我突然瞭解他們都有以下三大特質:他們是無形的(單看外表無法辨識這些壞蛋);其邪惡具有感染性,所以我們要保護易受影響的年輕人,不要讓其染指;只有我們團結一致,才可以打敗這些壞蛋。我頓時明瞭,人們希望相信自己正在執行上帝交付給他們的任務,或他們是為了世界的良善所奮鬥(動物生存權、胚胎生存權、女性權利等),缺了戰友及敵人,你怎麼可能完成這項神聖的任務。

善惡之戰

善惡之戰,是許多宗教自創立以來最困惑的問題,如果上帝是全善全能的,那麼這世上之所以存在著惡,是因為上帝允許其存在(這就表示上帝並非全善),抑或上帝也在對抗邪惡(這就表示上帝並非全能)。宗教一般會從以下三個答案中選其中一種說法來解決這個矛盾。

第一個答案是二元論:世界上有善、惡兩股力量,兩者力量相當,彼此抗衡,永遠不斷地對抗。人類是善惡戰場上的一部分,我們身上有一部分為善,一部分為惡,所以我們必須決定自己要站在善的一方,還是惡的一方。發源於波斯及巴比倫的宗教,如拜火教,就是持這種論調,這種論調也影響了基督教中的摩尼教的教義。

第二個答案則是一元論:主張世界上只有一個上帝;是上帝依世界所需創造這個世界,邪惡是一種幻象,發源於印度的宗教大都持這種論調。這些宗教主張,整個世界——或起碼掌握我們情緒者,就是一個幻象,只有打破這個幻象,人的內心才能清明。

第三種論調是基督教的論調,這種論調將二元論及一元論混合起來,得出一種折中的說法:上帝的全善及全能與撒旦共存。不過,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複雜,讓我根本搞不清楚。根據我從弗吉尼亞州一家福音電台的講道內容可知,很多主張馬基維利式的觀點,主張上帝及撒旦在打一場永遠的戰爭的基督徒,也聽不懂這個論調。事實上,不同的宗教各有不同的教義,但不同時空下的宗教所呈現的撒旦、魔鬼及其它邪魔的形象倒是都相當類似。

從心理學的觀點來看,摩尼教的說法最有道理。正如佛陀所言,「我們的人生是心理創造出的產物」,我們的心理慢慢學會使用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我們每個人都會做出自私、短視的行為,但我們內心的辯護律師則會確保自己不會把過錯怪到自己身上。如此,我們就會確信自己做的都是對的,但卻能很快看出別人充滿偏見、貪婪及口是心非的那一面。我們總能正確地判斷出別人的動機,但一旦自己遇到衝突,就會開始誇大自己的善行,編出一個善(自己這一邊)惡(別人那一邊)大戰的故事。

收到上述來信後,我花了不少時間去思考人為何對邪惡有那樣的心理需求。於是我決定針對這個主題寫一篇文章,運用現代心理學的技巧,從新的角度切入分析。不過我才剛要著手進行,就發現自己慢了一步。

一年前,當今最具創意的社會心理學家羅伊·鮑邁斯特(Roy Baumeister)已針對這個困擾人類3000年之久的問題,提出了一個完整、引人入勝的心理學分析。在《惡:在人類暴力與殘酷之中》(Evil:Inside Human Violence and Cruelty)一書中,鮑邁斯特分別從被害人及案犯的角度檢視邪惡的面貌。從案犯的角度來看時,鮑邁斯特發現,這些我們眼中十惡不赦的壞蛋(從對配偶暴力施虐到進行種族滅絕的惡行),很少有人承認自己做錯過事。他們幾乎都認為自己只是合理地回應別人的攻擊及挑釁。他們常覺得自己才是被害者。

當然,我們馬上就看出來這是他們推卸責任的手法,因為我們可以輕易看出別人會用偏見來維持自己的自尊。鮑邁斯特的研究讓人感到不安的是,我們常會自我扭曲地把自己當做被害人,還會正義凜然地為受害人伸張正義。鮑邁斯特從他翻閱過的所有文獻中發現一個事實:被害人通常也得為整個事件負部分責任。大部分謀殺案都是挑釁及報復不斷循環升級後而導致的慘劇,而且最後死的也很可能是出手殺人的人。在所有家庭糾紛中,有一半的案件雙方都使用過暴力。鮑邁斯特還指出,即便是警察濫用暴力的案件,案件真相也往往比媒體報道的要複雜許多。以1991年羅德尼·金(Rodney King,一名違反交通規則的黑人青年)在洛杉磯慘遭洛杉磯警察暴力攻擊為例,整個過程被錄下來了,在該錄影畫面被媒體披露之後,洛杉磯警方馬上成為眾矢之的,惡名昭彰。(電視新聞就是要滿足人們那種「邪惡正在美國四處猖獗」的心理,才有觀眾要看。)

「邪惡至極」的迷思

鮑邁斯特之所以是個非常優秀的社會心理學家,部分原因是他堅持追求事件真相。確實有無辜的人會莫名其妙地碰到邪惡的壞事,但大部分的案件其實都很複雜,鮑邁斯特則願意打破「不要怪罪被害人」的禁忌,堅持找出事實真相。人們通常不會無緣無故地使用暴力,之所以使用暴力,大多是因為自認遇到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反手報復,或出於自衛。然而,這並不表示案犯及被害人得負起同樣責任:通常是案犯反應過度且誤解對方意圖(受自私的偏見所影響)。不過,鮑邁斯特指出,我們對暴力及殘忍有一種心理,一種被鮑邁斯特稱為「邪惡至極」(pure evil)的心理,該迷思最重要的想法就是:壞人做壞事的動機都非常邪惡(無非是出自虐待及貪婪等動機);被害人則是完全無辜(平白無故地受害);邪惡來自外界,並與別的團體或攻擊我們的力量結合起來對付我們。而且,誰質疑這套說法,誰膽敢挑戰這套道德論,蹚這潭渾水,誰就是選擇站到邪惡那一邊。

「邪惡至極」的迷思就是自私偏見的最終版,也是「天真實在論」的終極版,還是雙方長期陷入暴力循環的最終原因,因為兩邊都用這套說法讓自己陷入善惡之戰。當美國總統布什說,「9·11」事件的恐怖分子之所以做出這樣的暴行,是因為他們「怨恨我們所享有的自由」,這充分表明他完全不懂這些恐怖分子的心理。不管是劫機犯還是拉丹,他們對美國女性可以開車、投票、穿比基尼並不在意,許多極端分子之所以想殺美國人,其實是因為他們都用這套「邪惡至極」迷思來解釋阿拉伯世界的歷史及現今的事件。在他們眼中,美國就是撒旦。透過這套扭曲的「邪惡至極」神話論,他們做出這些恐怖行動,只不過是在回應美國在中東的行動及影響。恐怖分子把所有平民百姓一律視為「敵人」,恣意地濫殺無辜,確實非常駭人,從心理學角度來分析起碼還說得通,但是如果說他們因為怨恨我們享有的自由而做出這些壞事,則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邪惡與殘暴的4個成因

鮑邁斯特還得出另一個令人不安的結論,他發現邪惡及殘暴有四大主要成因。前兩個是邪惡的屬性:貪婪、野心(例如搶劫案,個人為了能直接獲利而使用暴力)及虐待狂(從傷害別人中得到樂趣)。不過,貪婪、野心只解釋了小部分暴力事件的成因,虐待狂則幾乎不成原因。除了在給兒童看的卡通及恐怖片中,人們很少會單純地以傷害別人來取樂。

邪惡兩個最大的成因是:自尊心太強及道德理想主義。在我們眼中,這兩項都是好的德性,而且我們也常以此鼓勵我們的孩子。自尊心強並不會直接導致暴力,但是如果你的自尊心過強,造成自己脫離現實或過度自戀,你就會很容易覺得受現實所迫。而當面對這些威脅時,特別是年輕人,往往會激烈抨擊社會。因此,鮑邁斯特便質疑學校不該推行提高孩子自尊心的課程,而是應該教孩子一些可讓其自傲的技藝。因為直接強化孩子的自尊心,很可能會讓孩子陷入自戀的泥潭中。

從個人角度來看,自尊心受威脅確實是暴力事件的主要成因,而理想主義則是造成大規模殺戮事件的主要原因——因為秉持這種想法的人認為,自己的暴行是追求道德目標的一種手段。執行20世紀大規模殺戮事件的劊子手,不是認為自己正在創造一個烏托邦,就是認為自己正在保家衛國。理想主義之所以危險,是因為理想主義總是認為目的可以讓手段合理化。如果你是為了善或上帝而戰,那麼重要的是結果,而不是過程。大家都不重視法律規定,但是重視形成所有法規之基礎的道德原則。不過,一旦道德使命與法律相牴觸,我們通常就會站在道德使命這一邊。

心理學家琳達·斯基特卡(Linda Skitka)發現,人們一旦對某項爭議性議題產生強烈道德感情——即對此負有「道德使命」,就比較不在意法律上是否符合程序正義。他們只希望讓「好人」無罪釋放,讓「壞人」受罰。這就是為什麼布什政府一再主張,在面對「打擊恐怖主義的戰爭」時,一些不經司法審判的處決,未經審判的入獄,以及對囚犯殘酷地用刑都是合法、合宜的措施的原因。

○如何尋得完滿之道○

以前在大學上哲學課時,常常聽到「世界是一種假象」這樣的說法。我在那時一直搞不懂這句話的真正含意,只覺得它聽起來非常深奧,但在花了20年時間研究心理學之後,我終於理解了這句話的含意。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茨(Clifford Geertz)曾寫道:「人類是一種懸浮在自己所編織的意義之網中的動物。」也就是說,我們生存的世界並不是真的由岩石、樹木等實物建造而成,而是一個由辱罵、機會、身份象徵、叛徒、聖人及罪人構築的世界。這些都是人類的心理創造出來的,它們也算得上真實,但不是岩石、樹木的那種真實。這些人類的心理創造的產物就像巴裡(James.M.Barrie)所創作的彼得·潘一樣,只有在你相信他們時,他們才會存在,他們就像電影《黑客帝國》的母體,是彼此共同創造出來的幻覺。

我們內心的辯護律師、透過玫瑰色的鏡子看自己,「天真實在論」以及「邪惡至極」的迷思,以上種種心理機制共同為我們編織出我們賴以為生的意義之網,而天使與魔鬼就在其中打得你死我活。我們的內心一直不斷地做出贊成及反對的心理反應,並確信自己一直站在天使這一邊。從這個觀點來看,我們所認為的高道德標準、自以為是的態度及虛偽等,實在都是非常愚蠢。而且,這不只是愚蠢,還是可悲,因為人類永遠都無法達到平靜及和諧的境界,我們到底應該怎麼辦?

第一步就是把人生當做一場遊戲,不要看得太認真,古印度給人類最重要的啟示就是,我們體驗的人生是一場名叫「生老病死輪迴」(samsara)的遊戲。在人生的生老病死輪迴裡,碰到好事,我們就快樂;碰到壞事,我們就會生氣或悲傷,如此好壞交替,直到死亡為止。等到我們「轉世投胎」重新來到人間,生老病死的輪迴就又重新啟動。古印度道德文本中的《薄伽梵歌》講的就是你無法完全離開這場人生的遊戲;在宇宙的運轉中,你有你要扮演的角色,所以你必須演好自己的角色。不過,你應依正道而行,不可依自己行為所帶來的「好處」或結果來行事。克利希納大神(god Krishna)說道:

我喜愛無恨無喜之人,無悲無慾之人,……對朋友及敵人一視同仁之人,不管被尊敬或被鄙視態度一樣之人,不管冷熱,不管苦樂,態度一樣之人,擺脫依附且寵辱不驚之人……以及逆來順受之人。

佛陀的立場則更進一步。佛陀也主張對人生的高低起伏,不用在意,但他要我們完全離開這場人生的遊戲。佛教就是在教導我們如何逃離生老病死的輪迴,以及無止境的轉世投胎。雖然佛教徒對於人如何面對人世的立場有分歧,但是佛教徒都一致強調人應訓練自己的內心,如此心才會停止做判斷。中國禪宗大師僧璨曾在禪詩中提出將「不做判斷」的主張作為人追求「完滿之道」的先決條件。

至道無難,唯嫌揀擇。

但莫憎愛,洞然明白。

毫釐有差,天地懸隔。

欲得現前,莫存順逆。

違順相爭,是為心病。

「強做判斷」確實是內心的毛病:我們會因此憤怒、苦惱,陷入衝突。不過,這也是心理的正常反應——大象一直在做評估,不斷地說著「我喜歡」或「我不喜歡」。如何才能改變自己的自動化反應呢?我們已經知道,僅僅是下決心不去批判別人或不再當個偽君子是無法輕易就達到目標的。然而,正如佛陀的教誨,騎像人可以慢慢學會馴服大象,冥想就是一個好方法。冥想可以讓我們冷靜下來,不再那麼執著於人生的起伏與不順。冥想是東方式的自我訓練,是讓自己學會從哲學的角度面對自己的人生。

認知療法也能起到同樣的效果。在《伯恩斯新情緒療法》(Feeling Good)這本暢銷的認知療法手冊中,作者大衛·伯恩斯(David Burns)用一整章的篇幅告訴讀者如何用認知療法處理憤怒的情緒。伯恩斯建議的方法跟貝克建議我們用來對抗沮喪的方法幾乎一模一樣:先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找出自己想法的扭曲之處,然後再做合情合理的思考。伯恩斯著重在我們常出現的「應該如何如何」的思考——我們會有這個世界「應該」如何運作,人們「應該」用什麼態度對待我們這類的想法。一旦有人侵犯我們心裡的這種「應該如何如何」的想法,我們就會憤恨不已。伯恩斯也建議我們要有共情:面對衝突,要從對方的觀點來看事情,這樣你才能理解對方並非無理取鬧。

我基本上同意伯恩斯的做法,但是一旦雙方開始動怒,要彼此產生共情,去瞭解對方立場,可能就有點兒緣木求魚。遇到這種情況,耶穌的話比較實際:「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巴特森跟洛溫斯坦都發現,被試一旦被迫審視自己,原有的偏見就會消失。)只有在非常刻意的努力之下,我們才會看到自己眼中的梁木。

現在,你可以試試這個方法:回想最近你跟某個自己在意的人起衝突的情景,找出自己行為不當之處,例如自己做了冒犯對方(就算有權如此)、傷害對方(即便出於好意)或言行不符(就算找得到理由)的舉動。在你發現自己的過錯後,你就會聽到自己心裡的辯護律師拚命幫自己找理由開脫,把過錯怪到別人頭上,這時,不要聽他的。你現在的任務是找出一件自己所做的錯事。把梁木移走的那一刻真的很痛,但一下子就不痛了,而且接下來你會覺得放鬆下來,甚至很愉快。人一旦發現自己的過錯,心裡就會很難受,但不會太久,如果你能承認自己的過錯,反而會因此感覺到一股混合著驕傲的愉快感。這就是一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後感覺到的快樂,這就是榮譽感。

虛偽及亂下判斷是重創人際關係的兩大殺手,找出自己的過錯,也是克服這兩項惡習的關鍵所在。當你發現自己也是造成雙方衝突的元兇時,你心中的怒氣就會降下來——或許你的怒氣不會完全消失,但你起碼可以恢復一點兒理智,承認對方也有對的地方。你可能還是認為自己是對的,對方不對,但現在的立場已修正為自己大部分是對的,對方大部分不對,這時雙方就可以找到一個不傷彼此感情的台階。你可以這麼告訴對方:「我不應該做X這件事,所以你會有Y這種感覺,我可以理解。」在平等互惠的壓力之下,對方可能會覺得自己也應該有所表示:「你做了X這件事,我真的很不高興,不過我也不應該做出P這件事,你會有Q的反應,我完全可以理解。」互相報復的心理,一旦有自私的偏見在一旁火上澆油,雙方就會陷入交相指責中,讓情況變得更不可收拾,但是我們可以把互相報復的心理逆轉成互相理解的心理,以終止衝突,保住彼此的關係。

經過不斷地進化,人類學會了馬基雅維利式的「以牙還牙」策略,而且內心還隱藏著虛偽、自以為是以及道德衝突等心理。瞭解心理的結構及運作策略,我們就能走出這種人際操縱的遊戲,走進自己選擇的遊戲。只要我們能找出自己眼中的梁木,就不會再那麼受自身偏見所困,不會再那麼愛說教,也不會再那麼容易與人爭論、與人衝突。你終於可以開始追求人生的完滿之道,一個因瞭解接受而尋得的追求幸福的方法——也就是下一章的主題。

[1] 道林·格雷(Dorian Gray)是英國作家王爾德的名作《道林·格雷的畫像》(The Picture of Dorian Gray)中的主人公,他因一位畫家給他畫的肖像畫而發現了自己的美,從而對自己產生了不真實的自我評價,並期望借此畫永葆青春美貌。可最終,肖像也會隨著格雷內心的變化,變得殘忍起來。因此,後來有人用「道林·格雷的畫像」來比喻人們不願意面對,或者會產生抗拒的事情。——編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