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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式行為的新分類

受到與斯坦福監獄實驗相關的英雄式行為的思考啟發,我開始就這引人入勝的議題與我的心理學同事澤諾·佛朗哥對話,以便對這主題有更完整的探討。我先是擴大了英雄式風險的概念,接著提出一個關於英雄式行為的強化定義,最後才產生一個新的英雄作為分類法。「風險」或「犧牲」顯然不該只限於對身體完整性或死亡的立即威脅。英雄作為的風險可能是指任何對於生活品質的嚴重威脅。舉例而言,英雄式行為可以包括面對健康的長期威脅或是嚴重的財務損失:失去社會或經濟地位,或是被放逐。由於這樣做大幅放寬了英雄作為的定義,因此我們有必要排除某些英雄式行為的形式,這些行為事實上可能不屬於真英雄而是「偽英雄」。

並不是所有異議分子、戰士或聖人都是英雄。英雄必須同時體現出深思熟慮的崇高理想以及潛在的犧牲。有時候個人被賦予並非他們的行動所應得的英雄地位,因為這樣做可以滿足某個機構或是政府的目的,這些「偽英雄」是由強有力的系統力量操控的媒體創造出的產物。

英雄從事的英雄事跡會通過許多不同方式得到補償,若他們在行動當下曾經預期得到這些附加收穫,他們就必然沒有資格成為英雄。如果附加收穫是在行動後逐漸累積起來,並不在事前預期之中,也不是推動行動的動力,它們就仍然是英雄式行動。這裡的重點是,英雄之舉是以社會為中心,而非自我為中心。

英雄式作為應該被定義為擁有以下四種關鍵特質:第一,必須出於自願;第二,必須涉及冒險或如生命威脅之類的潛在犧牲、對於身體健全性的立即威脅,或是對健康的長期危害、可能造成個人生活品質嚴重下降;第三,必須服務於某個或某些他人,或是服務一整個社群;第四,行動當下必須不預期有附帶性或外在性的收穫。

為了某個崇高理念而獻身的英雄式行為通常不像冒著身體風險的英雄之舉一樣戲劇化。然而身體風險性的英雄作為經常是瞬間決定的結果,是片刻間的行動。此外,身體風險性英雄作為通常都涉及重傷或死亡的可能性,但並不確定。一般而言,從事這項行動的個人不久後就會離開該情境。但另一方面,可能會有人主張某些形式的平民英雄作為比冒著身體風險的英雄作為還要更偉大。例如曼德拉、馬丁·路德·金及史懷哲均志願將自己的壯年時期投身於日復一日的民間活動中,他們的作為即可稱為英雄。就此意義而言,與身體風險性的英雄作為相關的風險應稱為危險較恰當,而平民式的英雄作為所冒的風險則應稱為犧牲。

犧牲所帶來的代價不受時間限制。一般來說,平民英雄較有機會仔細回顧他們的行動,衡量斟酌他們所做決定的後果。他們每個人原本都可能選擇放棄捍衛自己的主張,因為行動的代價已經不勝負擔,卻沒有這麼做。他們每一位都冒著降低生活質量標準的風險。他們的行動會帶來嚴重後果:被捕,監禁、刑求,讓家人生活於危險中,甚至被暗殺。

我們可以說,當面對危險時堅持最高的平民理念乃是英雄作為的概念核心。為從事英雄式行為所遇到的危險冒身體風險,僅是面對威脅的一種方式。平民英雄的作為提醒我們,英雄式行為「是蔑視危險,而不是無知或不知輕重,它是出於對某個偉大目標的崇高奉獻(強調部分由我加上),是對自己能以為目標奉獻的精神面對危險的自信。」危險可能是立即的生命危險,也可能是潛伏性的。讓我們思考一下曼德拉因反對種族隔離暴政而開啟他長達27年的牢獄生涯時發表的聲明:

終其一生,我獻身為非洲人民而奮鬥。我曾經對抗過白人統治,也曾經對抗過黑人統治。我珍惜民主和自由社會的理想,所有人能和平共處,擁有均等的機會。這是我願意去活出的理想,願意去實現的理想。但如果有必要,我也隨時準備好為此理想而獻身。

以這個更彈性的英雄式行為定義為基礎,佛朗哥和我倆人製作了一個暫行的分類表,表中共包含了12種英雄式行為的子類,其中兩個子類乃以軍事、身體風險性的英雄類型區別之,剩下10個子類則以平民,社會風險性的英雄類型區別。此外,這個分類表也指出了這12種英雄類型的特徵差別,以及他們所遭遇到的風險形式,並從歷史及當代資料中找到的一些例子。

我們是從推理過程以及回顧文學作品中演繹發展出這個分類表。它既不是以經驗為基礎,也沒有經過經驗確認,只是個暫行的模型,我們願意接受來自新研究發現或讀者們的認證與補充而修正。我們提供的這些子類、定義、風險形式以及例子,很明顯都受到文化和時間限制。它們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歐美、中產階級、成人、後現代觀點。其他觀點的加入勢必能擴充及豐富這個分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