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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患者的不對等醫護權力

如果師生間的關係是以權力為基礎的權威關係,醫生與護士之間是否更是如此?在明知是錯的情況下,護士要違抗來自醫生有力權威的指令會有多困難?為了找出上述問題的解答,一個由醫生與護士所組成的團隊在他們的權威系統中進行了一項服從測驗,目的是想要瞭解在真實醫院的環境中,護士們是否會遵從不知名醫生所下達的不合理要求。

研究是這樣進行的。一名醫院的醫生成員分別打電話給二十二名護士,這些護土從未見過這位醫生。他在電話中告訴護士必須立刻為某位患者投予藥物,以便他到醫院時藥效已經開始發揮,而到時他會在藥物處方單上簽名。他指示護士開給患者20毫克的某藥,但該藥的容器標籤上卻寫著一般用量為5毫克,並警告最大用量為10毫克,他的指示是最大用量的兩倍。

於是,以照顧患者為責的護士腦海中出現了天人交戰;該聽從一個不熟的人的電話指示讓患者服用過高劑量的藥物;還是遵守標準的醫學作業程序,拒絕沒有經過授權的指令?當研究者以假設情境的設問方式詢問該醫院的22名護士如何應對這個兩難時,有十人認為自己會拒絕服從。可是在醫生馬上就要到醫院(而且如果不聽從他的指令他很可能會發怒)的情況下,其他護士們的反應卻是屈服於權威,幾乎沒有例外。在實際測驗中,22名護士裡只有一位沒有聽命行事,其他人全都按照醫生的指示劑量讓患者服用該藥(實際為安慰劑),直到研究者出現阻止他們為止。真該把那位唯一沒聽話的護士升等、頒發榮譽勳章才對。

這個戲劇性結果絕不是絕無僅有。最近一個針對有執照護士的大樣奉調查研究,同樣發現到對醫生權威的高度盲從現象。有將近一半(46%)的護士表示他們回想起自己曾經「在你認為有可能對患者造成傷害的情況下執行醫生的指令」。選擇聽從不適當指示的護士們把責任多半推給醫生,比較少歸咎自己。此外,他們也指出醫生的社會權力是建立在「合法權力」上,也就是說,他們對患者的照護有全權處置權。他們只是聽從他們認為的合法指示——只不過那個患者後來死了。每年有數千位住院患者枉死於各種醫護人員的疏失之下,而我認為,其中有一些案例足死於護士及醫技人員對於醫生錯誤指令的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