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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的社會建構

獄卒們身穿軍裝風格的制服,囚犯們則穿上皺巴巴、別上身份識別號碼的罩衫,前者所得到的權力感和後者感覺到的無權感彼此相稱。儘管獄卒和囚犯的裝束不同,獄卒們配有警棍、哨子和遮住雙眼的太陽鏡,囚犯們則佩戴腳鐐以及蓋住他們長髮的頭罩,但造成情境上的差異並非來自服裝或硬體裝備的差異,反而是必須從心理元素中,亦即調查群體各自對這些裝束的主觀意義建構,才能找出權力的來源。

要瞭解情境的重要性,必須先瞭解身處其中的人,瞭解他們如何理解以及詮釋既定的行為環境。人們賦予這情境中各種要素意義,而正是這些意義,創造了情境的社會現實。社會現實不光是指情境的物理性質,社會現實也是人們對情境,對目前行為階段的看法,而這些看法參與了各種心理過程。這類心理表徵也是信念,這些信念可以修正人們對於情境的理解,讓它們符合行動者的期望及個人價值觀,或者與之同化。

這類信念又創造了期望,當期望變成自證式預言時,期望就會擁有自己的力量。舉個例子,在一個由心理學家羅伯特·羅森塔爾(Robert Rosenthal)以及小學校長雷諾,約可布遜(Lenore Jocobson)所執行的著名實驗中,當老師們被引導相信小學班級裡的某些孩童是「資優兒童」時,這些孩子的確開始在學業上有傑出表現——即便研究者不過是用隨機方式挑選出這些孩子的名字而已。在研究中,老師們對這些孩子潛能的正面看法,回過頭來修正他們對待這些孩子們的方式,因此促進他們在學業上表現優異。這些普通孩子成為他們的期望——課業表現傑出的人,因而證明了「皮格馬利翁效應」(Pygmalion Effect)。令人難過的是,老師也會預期某些類型學生會有較差的學業表現一—比如弱勢背景的學生,甚至在班級裡的男學生。老師們對他們無意識的對待方式,證實了這些負面的刻板印象,使得這些學生表現得比他們實際能力還差。

在斯坦福監獄實驗中,自願的學生原本在任何時間都可以選擇離開。他們只是在一份受試者選擇表格上頭承諾會盡力完成兩個禮拜的實驗而已,沒有人威脅或者規定他們一定得關在監獄裡。這份合約是由大學裡的研究者、大學人體受試者研究委員會以及大學學生三方所簽署,本身沒什麼大不了;一開始的預設只是希望學生們是在自由意志下參與,並且隨時可選擇中止實驗。然而事實上,事態發展到實驗第二天就非常明顯了,囚犯們開始相信這真的是座監獄,只是管理者是心理學家而不是國家而已。聽了道格8612的嘲諷之後,他們說服自己沒有人可以冼擇離開。也因此,他們沒有人曾經說過:「我要中止實驗。」事實上對許多人而言,離開的策略變成是用極度的心理憂鬱來消極地迫使我們釋放他們。他們認為,是這個新的社會現實將他們牢牢釘在壓迫性的情境中,而這情境是由獄卒們任意、惡劣的行動創造出來的。於是,囚犯成了自囚的人。

在這個研究中,還有另一種社會現實,也就是在假釋聽證會結束時囚犯們終於得到「假釋談判」的機會。在我們制定的情境架構電,如果囚犯願意放棄他擔任「囚犯」賺到的全部酬勞,我們有權通過假釋委員會的運作讓他獲得假釋。雖然大部分人都是勉強接受這個談判結果,自願放棄他們這幾天實際擔任「研究受試者」的所有酬勞而離開,即使如此,那時候也沒有人嘗試要「中止實驗」。囚犯們寧可接受假釋建構出的社會現實,而不是基於個人最大利益採納維護個人自由的社會現實。他們每個人都允許自己被銬起來、用頭套罩住,然後從最接近自由的地方被帶回到地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