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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實驗的優點

從某個角度面言,社會學者,犯罪學者以及來自囚犯的敘述都曾為我們揭露監獄生活的邪惡面,而斯坦福監獄實驗並沒有讓我們對監獄產生任何新看法。監獄是個野蠻的國度,能夠激發人類天性中極惡的一面。監獄是暴力及犯罪的溫床,在這方面的貢獻遠勝於它促進的建設性改造。60%或更高的再犯率說明了一件事:監獄已成為刑事重罪要犯的旋轉門。我們已經瞭解到,作為社會的犯罪控制工具,監獄是徹底失敗的社會實驗,除了這件事之外,斯坦福監獄實驗到底還能讓我們知道些什麼?我認為答案就存在於這個實驗的基本規則中。

在真正的監獄裡,監獄情境以及居住其中的人們的缺陷無可避免地交織,混淆在一起。我回憶起我和帕洛阿爾托市警察局警官的第一次談話,當時我向他解釋我為何不去觀察地方監獄,而選擇進行這樣的研究。我設計這項實驗的目的是為了評估一個模擬的監獄情境,對於生活在其中的人——包括獄卒及囚犯——造成的影響。透過種種實驗控制,我們可以進行一系列的嘗試並得到結論,而這是在真實世界中不可能辦到的.

首先是系統性的選擇步驟,確保了每個進入我們監獄的人都盡可能是正常、普通、建康的人,他們不曾有反社會行為、犯罪或是暴力記錄。此外,由於實驗參與者都是校園裡的學生,相較於教育程度較低的同年齡人,他們的智能都在平均水平之上,較不具偏見,對自己未來也有較高的信心.再者,由於實驗研究的關鍵——隨機分配——不管這些好人們原先的意願是否傾向哪一方,他們的角色都由隨機分配,一切純屬機運。進—步的實驗控制還包括了系統性觀察、不同形式的證據搜集以及統計資料分析,這些都被用來裁定在研究設計的參數中,受試者經歷事件所受的影響。斯坦福監獄實驗基本規則就是讓人擺脫地域限制,讓天性擺脫情境、讓白布脫離染缸。

然而我必須承認,所有的研究都是「人為的」,是真實世界相似物的模擬。儘管如此,不論是斯坦福監獄實驗或者是我們即將在之後篇章中讀到的社會心理學研究,姑且不論經過控制的實驗研究的人為性質,當這類研究以敏銳的手法盡力捕捉「世俗實在」(mundane realism)的基礎本質,其研究結果就有相當的概化能力。」

就許多明確的性質而論,我們的監獄顯然不是「真正的監獄」,但就我認為是「監獄經驗」核心的「囚禁經驗」的心理特質而言,這項實驗的確是把握到了。當然了,從實驗中推導出的任何研究發現都必須提出兩個問題,首先是「比較對像為何?」下一個則是「外部效度」(external validity)為何?——這個實驗能不能有助於說明與之平行的真實世界?這類研究的價值在於它有能力闡明潛在過程,確認因果次序,並建立起能傳遞所觀察到之作用(observed effect)變項。除此之外,當統計的意義不能被視為偶然存在的關聯而排除不論時,實驗也能建立出因果關係。

幾十年前,社會心理學的理論研究先驅庫爾特·萊溫(kurt Lewin)曾經主張建立實驗社會心理學的科學。萊溫堅持,從真實世界中提煉出有意義的議題,無論在概念上或實作上都是可行,而這些議題也能在實驗室中檢測。他認為只要研究經過悉心設計,並且謹慎執行自變項(作為行為預測項的先行因素)的操作,就有可能建立確定的因果關係,而這是田野或觀察研究所無法做到的。儘管如此,萊溫還更進一步主張運用這類知識去影響社會變遷,主張運用在研究基礎上得到的證據,去瞭解並嘗試改變及改善社會及人類的功能。而我必須試著追隨他啟示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