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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一開始就滿足對方的所有要求

對一個人太好,對方享受你的照顧就會成為習慣,那人會覺得你對他(她)這樣好是理所當然的,就應該這樣的,他(她)受之無愧。無條件地順從一個人,也給了她(她)傷害你的理由。

1927年,心理學家蔡戈尼做了一個實驗:將受試者分為甲乙兩組,同時演算相同的數學題。其間讓甲組順利演算完畢,而乙組演算中途,突然下令停止。然後讓兩組分別回憶演算的題目,乙組明顯優於甲組。這種未完成的不爽深刻地留存於乙組人的記憶中,久擱不下。而那些已完成的人,「完成欲」得到了滿足,便輕鬆地忘記了任務。

蔡戈尼效應帶給我們的啟示是:人們天生有一種辦事有始有終的驅動力,人們之所以會忘記已完成的工作,是因為欲完成的動機已經得到滿足;如果工作尚未完成,這同一動機便使他對此留下深刻印象。

很多人有與生俱來的完成欲。要做的事一日不完結,一日不得解脫。但是,當事情完成,內心積累的慾望得到滿足之後,就會完全放鬆下來。

給下屬安排工作的時候,一定要給他定下跳一跳腳才能夠得著的目標,否則,完成起來太容易,人就容易失去激情,沒有了積極向上的動力。給下屬定獎金的時候,也不要一次給夠、給足,而是逐漸地累加,不要一次就滿足下屬的慾望。

談戀愛的時候,面對心愛的人的種種要求,你是否也要都給與滿足呢?千萬不要,否則,你不僅得不到對方的愛,反而會失去對方的愛。

相愛是應該互相遷就,互相體諒的,但不是無條件地順從。無論是誰,只要他(她)提出的條件是不合理的,我們都有權力拒絕。而且,在你拒絕戀人的要求時,一定要讓其明確你拒絕的是他(她)的哪一個要求。這種做法是為了讓你的拒絕更具有針對性,只拒絕那些過分的、不合理的要求和行為。

女孩要求和男孩分手時的理由是沒有感覺了,男孩希望能做些什麼留住女孩。於是,女孩說:「如果我特別喜歡懸崖上的花朵,而你去摘的話百分百會送命,這時你該怎樣回答我呢?如果你有讓我滿意的答案,我會考慮的。」

男孩沒有立即回答她。第二天,女孩收到男孩留下的信:「我不會答應你摘花的,在沒有確信有比我更愛你的人之前,我要好好地保護你。這次拒絕了你的要求,是想讓我更好地活著保護你、陪伴你……」

女孩在一片淚光中讀懂了真愛,有時候拒絕不代表不愛,而是愛得更深的表現。

當然,對心愛的人說「不」也要適時適量,尤其是如果你的那個他(她)的「習慣」已經根深蒂固,如果你一下子改變態度,他(她)會無法承受的,很容易懷疑你對他(她)的感情。因此,你應該由弱至強,各個擊破,逐步逐條地消退他(她)的「習慣」。

先選擇你認為比較小的、不合理的要求給予拒絕,選擇較晚形成的習慣進行消退。

具體的做法是:當他(她)提出不合理要求時,你首先表現的不如原來上心,然後逐步拒絕其要求;根據「習慣」形成時間的先後,由晚至早,逐一消退。

當你感覺到這樣的做法已經有了一定的效果,他(她)的不合理要求已經減少了一些時,你就應該向他(她)攤牌了,告訴他(她)為什麼會有那些不合理要求,習慣形成的主要原因在你,以及近一段時間為什麼總是拒絕和拒絕的做法收到的效果。

當然,這樣的「攤牌」會有些傷人。因此,你必須根據你自己長期以來對他(她)的瞭解,選擇最適宜的方式方法,向他(她)細說事情的前因後果。